《乖,摸摸头》书评:篇一
在看大冰老师这本新书之前,我又拿出《他们最幸福》看了几篇,我依然非常清晰地记得当时阅读时的感受,像是两个毫不相关的人,一个行走在高山流水,用时光讲述那些故事,一个在世俗人间,用一种奇妙的方式联接,看着彼此不可预知的人生。
我记得几天前和母亲说,最近喜欢两句诗,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母亲撇撇嘴,人怎么会没有闲事,人不都无事还生非吗我竟无言以对。
这本书中所写的不是闲事,但每个人都有背后不为人所知的故事,仿佛有一个套路,在那些地方,随便拉出一个客栈老板或者是伙计,吆喝着坐下来吃肉喝酒,就会听到一些故事,一些自己甚至没办法想象的故事。
故事是好的啊,故事让人成长,也让人看明白很多事情,大冰老师或许就是一个生活在故事中的人,自己的经历也好,朋友的往事也好,他听到了,便写下了,然后被万千读者看到,在我看来,这样的一本书——包括上一本——都是非常可贵的,都是在说人。
我们生活在城市里,终日所想无非是有自己的位置,得名得利是表面获得安全感的方式,与一人终老也是陪伴的途径,归根结底是希望可以有度日的理由。人的奋斗、忙碌,都是希望可以活得很好,但大众价值观所倡导的所谓成功,就是活得好的唯一标准吗
春夏秋冬,忙忙活活。急急匆匆,赶路搭车。迷迷瞪瞪上山,稀里糊涂过河。一路上的好景色没仔细琢磨,回到家里照样按部就班过活。
读书的有些时候是在傍晚,晚霞逐渐被黑暗吞噬,但是心里却有一个地方隐隐发亮,一些人事渐渐苏醒,许是被书中的字句唤醒,心里感觉被充实地满满的。原来,我的四周也都是故事,原来,我活得实在是太容易了。
曾经我把很多人事封存在心底,已经无需靠着往事度日,尤其是当现实的压力和责任日益沉重,那些曾经的故事显得格外地卑微且没有意义,于是很多年,我将他们封存在心底,熬成了一锅没有味道的记忆。
可随着阅读这本书,很多往日被刻意回避的情绪和人事开始探头探脑,无法压制,像是藤蔓一样迅速成长,它们在提醒自己的存在,有些事放弃后徒劳地挽留,有些事在眼前却视而不见。想要倾诉的欲望比任何时候都要浓烈,这就是我再读大冰老师新书时最直接的感受。
我想起了从小一起长大却从不长个颠沛流离最后出家的冬冬;我想起了青梅竹马曾经睡在一张床上吃过她母亲母乳的姑娘;我想起了五台山黛螺顶额头上已经磕出血瘤的丧子母亲王姨;我想起了在丽江每天后半夜颤颤巍巍陪我压马路的瞎子成哥;我想起了西塘小巷的尽头一脸凶相执意要送我银镯子的阿婆;我想起了大理分给我烟抽然后教我吉他简单和弦的乐手不点;我想起了在漠河救我一命自己却因为雪崩永远离开的穆先生。
想起了好多人事啊,那些再也不会相见的人,因为阅读这本书统统活了过来,我左思右想,我甚至抓住了很多就连曾经当下都没有过的感受,内心觉得震撼又欣喜,我格外庆幸,原来我离着曾经的自己,不太遥远。
大冰的生活是怎样的通过书中的故事可窥一二,豪气、侠气,各种你所能够想到的江湖词语安放在这里都合适,但我却始终觉得,在这些流于表面的背后,充斥着一股浓浓的人性光芒,而这种人性的根源,在于顺应内心而活,在于人性本源的善意。
这个世界上,一定有我们不知道的故事,一定有我们还无法体会的情感,一定还有我们无法企及的那种坚强和勇敢,你看不到,不等于不存在,你不了解,不等于旁人无法体会。有人庸庸碌碌,有人随性洒脱,有人自我狭隘,有人立志高远。不可说,不可说。
已经不想再去谈是否有读者为了书中的故事抛开一切说走就走,然后回到原点又去否认书中的人事。在我看来,你是如何的人,就做如何的事,你走如何的路,就继续踏实去做。这本书告诉你的只是另外一些故事,另外一些人生的活法,如果唤醒你出走的欲望是好,但如何走自己的路,依然由你选择。
大冰说,我笔下的故事,与你脚下的人生无关。他只是讲述而已,旁人没有义务和责任对你的生活指指点点,你也别误解,归根结底,人生这条路,出口绝不单一,但也别把自己的日子活成了一场自我的保守。
我们却要各自修行在各自的世界里,如果要把这本书当做了生活的教科书,偏要从中找到定义,那必定要失望。而活在钢铁森林大城市的我们,又有多少次,错把真心当成了矫情
生活告诉我们,有些东西得到是幸运,失去是注定,那些未来可能是幻觉,我们终归要面对不完美的现实。当你觉得生活艰难无法继续时,不妨适时逃离一阵,看看外面的世界,听听别人的故事,然后,我们还要继续自己的生活。
我在读一本灵修著作时,记住了一句话:禅要求发自内心的生活,要求不受规范束缚,各自创造属于自己的规范。这样的一句话,用来概括这本书合适不过了。
书的后记中说,善良是种天赋,善意是选择。人性本善这句话没错,只是恶有太多可以彰显目的的理由,掩盖了善的出发点,选择了什么,就要为它付出应有的代价,而这代价,我称之为是——生活。
书中的那些人,包括大冰老师,无不是在过着发自内心的生活,所谓的善良,所谓的远走,都是遵循内心最本质的东西,如果一个人为了什么假惺惺的目的而去做事,注定会功亏一篑,只有像书中那些人一样为心而活,终究会收获丰富的体验。
而我自己的生活,现在想来,实在是太容易了,对比那些书中的人事,简直不值一提,我曾经写过一句话:人活着,太容易就不好玩了。我们人生中的那些大彻大悟,我们所谓的放下和淡然,都是在经历了诸多风雨之后的所得,如果你暂时没有办法体会书中的那些情感,也只能说你暂时还没有经历诸多的人事,看不透想不明白,亲爱的,你只是活得太容易了。
生活就得前思后想,想好了你再做。生活就像爬大山,生活就像趟大河,一步一个深深的脚窝,一个脚印一首歌。
人生即是如此,功过是非任评说,海雨天风独往来。你或许随波逐流落入红尘,你或许浪迹天涯飘散风中。有道是人间万苦人最苦,终不悔九死一生落尘埃。
愿你知行合一。
《乖,摸摸头》书评:篇二
刚刚把《他们最幸福》看完了,此时此刻正听着大冰清唱的《乌兰巴托的夜》,突然就有种极强的想要写点什么的冲动。
2014年为了激励自己多看点书和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我把自己看过的每一本书都记录了下来,一年下来发现看了还不少,有24本呢,只是看着书名还记得内容的实在不多。若要评选2014我最喜爱的书,我想非《乖,摸摸头》莫属,然后我最喜爱的作者奖就肯定要颁给大冰了。
已经不记得第一次看到《乖,摸摸头》这本书是在当当还是在食堂门口买二送五的盗版书摊上,只记得看到书名时觉得很逗,一笑而过就算了。在2014年12月的某天,有个未曾见过的微信网友问我拿地址,说要送我一本书。收到书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还是笑。12月是我的考试月,我本打算考完最后一科才看的,只是某天午睡前顺手拿起来翻了翻,结果就再也丢不开了。我花了不够三天的时间就把它看完了,那几天我几乎逢人就说,《乖,摸摸头》很好看哦,那里面讲了怎样怎样的故事,几乎所有的话题都能被我扯到那本书上面去。以至于我的舍友们都觉得我看书看疯了,我一提起“乖,摸摸头”,她们就说不用理她。当然我还发了朋友圈跟更多人分享,还好遇到知己了。然后我才有机会看到《他们最幸福》。因为我喜欢一本书时,并没有去搜索与作者相关信息的习惯。因为在我的意识里,一个作者能写出一本好书,不代表他的每一本书都是好书。我不想去破坏我对他的美好的第一印象。
题归正转,还是说说看书后的感觉吧。我曾经在朋友圈里发过这样一段话:最喜欢看他写——交友不能结交不三不四的人,所以我的朋友都很二;最喜欢他贱贱地说——阿弥陀佛么么哒;听他和他的朋友唱着原创的民谣,心里会漾起别样的情怀来。当时看书只是觉得作者风趣幽默,经历丰富,羡慕他有这么一群自由可爱有个性有义气的朋友。前几天,偶然中听到了大冰参加网易音乐电台的访谈节目,他说他只是真实故事的搬运工,只讲故事。但是我觉得他其实也在讲道理,只是需要我们自己去感悟罢了。
《乖,摸摸头》这书里触动我最深的一个故事是《唱歌的人不许掉眼泪》。看这一篇的时候,我一直觉得很鼻子酸酸的,有为阿明可怜的身世多舛的命途感到心酸,也有为他一直坚持自己的梦想——“能靠唱歌养活自己,能唱上一辈子的歌”而感动。在现实主义面前,有多少人为了所谓的体面和成功,因为不堪忍受追逐梦想路上的困难和挫折,而放弃了自己的梦想。我突然很悲哀地发现,我连后者都不如,因为我不知道自己的梦想是什么,连放弃都没有资格说。好像从小就没有什么特别让我热爱的事情,即使有过,也不过是三分钟热度。突然就觉得我这的二十年的遗憾竟然是没有遇到过能让我为之不顾一切的事情,希望这遗憾能在我的有生之年弥补,不要成为一辈子的遗憾。
我最喜欢的是《椰子姑娘漂流记》。她和他懂得彼此等待、彼此栽种、彼此付出,她和他爱的不仅仅是自己。他们用最普通的方式守护了一场普通的爱情,守来守去,守成了一段小小的传奇。拥有一段浪漫的爱情,应该是每个女生心中的梦想吧。但是在现在这个什么都讲求速度的时代里,连爱情也变成了速食。在这个愈来愈喧嚣浮躁的年代,爱情变成了人们用来驱赶寂寞的生活用品,用旧了用腻了就换一个;爱情变成了人们迈向成功的捷径,看到有前途的就抛弃落魄的。 像椰子姑娘和她的他那样默默守护彼此13年的爱情,真的唯美得如同童话,让人觉得连羡慕都是一种奢想。不久之前,在微信上看过一篇文章《女人,要有等待纯粹爱情的底气》,文里说:“无论有没底气,真爱都是小概率的事。有些人因为概率小,就放弃了,有些人仍在坚持,当然,坚持下来的,不一定都是幸福的结局,只能说认赌服输。能不能遇到真爱,确实得看天意,但不能只看天意。“我也曾经因为心情低落,因为害怕寂寞孤单,想过找一个人将就过一下爱情的瘾,但是还好我没有这么做,这是对别人的不负责,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我要保留着底气去等待如椰子姑娘那样纯粹的爱情。
看大冰的书,最让人羡慕的不仅仅是他丰富的生活阅历,他的自由自在,更多的是他那一群肝胆相照有义气有个性志同道合的兄弟朋友。牛奶咖啡有首歌叫《越长大越孤单》,越长大,认识的人越多,却发现能深交的人越少。小时候的我们摔倒了,遇到挫折了,就直接嚎啕大哭,自有大人会安慰。长大后,受了委屈,遭遇挫折,父母不在身边,身边都是低着头忙自己事情的朋友,却没有人发现你的眼睛红了。你跟同学说你考试考砸了,他们会很激动地跟你说我更差;你说这道题我不会做,他们头也不抬地说我也不会;你说我心情不好,他们说边玩手机边说,不要想太多了;你问,要是我半夜打电话给你,你会骂我疯子吗他们说不会,我会陪着你。但是每一次微信上的聊天记录基本上都是你自己的自言自语。这时候你只能默默地闭嘴,晚上一个人躺在床上,只有枕头知道你的孤单和害怕。其实,我好像也有那么几个好朋友的,只是我从没试过在半夜打电话给她们,也没有在心情不好的时候冲动地找她们做一些冲动的事情,因为我不敢麻烦她们,或者担心别人觉得我太麻烦了。所以,我也好想有像大冰那样的朋友,没事吹吹牛,聊聊理想,讨论我们喜欢的音乐、书和**,或者出去疯一疯,不管别人的眼光,随时随地都能陪我大声地唱歌。
我也想去流浪,只是还有太多的牵挂。愿那些过着我想要的生活的人,能一直幸福下去。阿弥陀佛么么哒!
《乖,摸摸头》书评:篇三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必是天涯,我们就是天涯侠客,以梦为马,用自己的方式书为生命妙笔生花、锦上添花在生活这个大染缸里,我们都被染上了不一样的色彩,红的、黄的、绿的、紫的,各具姿态、别有风情如果你孤独着,如果你厌烦着,请相信,这世界上真的有人在过着你想要的生活大冰说:"愿你我带着最微薄的行李和最丰盛的自己在时间流浪"亲爱的,如果你准备好了,就出发吧!请记得,有梦为马,仗剑天涯
这本《乖,摸摸头》书名挺特别,这是一本故事书,里面有12个传奇故事,而故事的主演,就是作者大冰多年来行走江湖结交的朋友从作者简历中可以看出,大冰多才多艺,能文能武,有作家、主持人、民谣歌手、酒吧掌柜、老背包客等多个身份从这么多的身份就能看出,作者个人经历和江湖经验都很丰富,那么他那些朋友的故事一定也很特别、很传奇
这本书读起来很轻松,大冰就是讲故事的那个人,读者就是听众白白的灯光下,看着这本小书,思绪跟着那些故事上蹿下跳,别有一番趣味杂草敏和作者的兄妹之情,读来令人动容,不是兄妹,胜似兄妹老兵的部队生涯,更给他个人增添了一抹神奇色彩----参加过战争、经历过生死,这是一个有故事的老兵所以说,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而在《唱歌的人不许掉眼泪》中,阿明的那种与命运抗争、坚持自己的歌唱梦想的精神也会让人心生感动,我们的命运真的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的那些高唱《海阔天空》的风马少年,他们的勇气和执着,也会让我们有重走青春的冲动
在书的后记中,作者说:"这本书我讲了12个故事,或多或少皆与"善意"有关,我祈望它们如星光如烛火,去照亮你当下或晦涩或迷茫的人生是呀,道理是说给人听的,路还得自己走,怎样的生活取决于自己,是多彩、是斑斓,就看你怎么描画祝你有梦为马,随处可栖
给亲爱的简奥斯丁打了两颗星,似乎是太自大了,就象那个花了十英镑买下它又退给作者本人的书商一样。但是既然连简本人在书被退掉之后做了很大修改,居然还是读起来很冗长乏味,那必定证明了这本书是简最不成功的作品,但是从探究作者本人的思想历程和追索她的生命足迹来看,这本书不可不读,尽管读来很吃力。
这是简奥斯丁的作品吗?
我读了第一句话就吃惊不已----
凡是见过凯瑟琳孩提摸样的人,都会觉得她来到这个世界是成不了女主人公的。
而她以后的作品开宗明义的就告诉读者这是必定成为主角的女人。
再往下读,我就释然了,这还是简,只不过还没有成为后来那个被称作大作家的简,这个叫做凯瑟林的女孩是一个比以后任何一个女主人公都更是简化身的人物。我甚至猜测,在她所有的作品里,和作者本人最相近的,一是安妮,二是这个凯西,刚好一头一尾。而通常人们以为的丽萃,埃丽诺,爱玛,甚至范尼,都是简塑造的理想女性,当然也可以说是她期望成为的女人,不会带有她本人过多的影子。因而,我就更加坚定达西先生的不存在,也不相信《成为简》里,那与男主角私奔的情景,我认为简遇到的只是下面几种男人,一是公子哥,二是讨厌鬼,三是懦弱的男孩,四是稳重有钱又太老的男人,是不是和大多数女人遇到的男人一样呢,所以,简不是不想结婚,是因为失望而索性不结婚了。
这本书的语言显得有些罗嗦,情节也有可商榷之处,人物方面我相信越是接近现实,就反而显得不可信。当然,我们的简那时毕竟还年轻,手法还青涩呆板,对于语言的驾御还尚待磨练。假如要了解一个早年和真实的简,非此书莫读,我认为至少七成是作者的经历,大凡一个作家的第一个作品自传性就极强。那个还没有成为标准淑女的简,就是凯西。
成为简大概是每一个文艺女青年或者是所谓知识女性的梦想,那么,你想成为的是那个42岁就死了的生活在乡下的老姑娘,还是死后被供奉在缪司神庙里的偶像呢?
抑或,只是想成为伊丽莎白班纳特?
有人说,真正的简奥斯丁最讨厌的就是伤感的女人。讽刺的是,许多自称为简的崇拜者的女人恰恰是这种女人居多,还颇为自负的以才女自诩。一个终生生活在温暖家庭得到家人呵护的女人,对于罗曼蒂克的东西反而不太向往,她要的倒是很切实的东西,比如手足的爱,比如钱,所以我绝对不相信简会和穷小子私奔,也了悟到她对于实际生活的热爱。我相信简是有头脑的,有信念的,只是她不够走运没有找到适合自己的男人罢了,尽管她也曾象只蝴蝶似的,到处寻觅她的花朵。假如她没有一个温暖的家庭,说不定也嫁人了。为什么要把一段虚构的曾经沧海的爱情加在简的身上,我料定她会轻蔑的一笑。她喜欢的只是调情。
十四岁第一次读《傲慢与偏见》,三十五岁读《诺桑觉寺》,自此读完她全部作品。个人最喜欢的当然是《傲慢与偏见》,以致于每天必读上几页方才算是过了一天,觉得她写的最好的是《爱玛》,最沉闷的是《曼斯菲尔德庄园》,《理智与情感》最温馨,《劝导》最感伤,《诺桑觉寺》最不成熟,但是最具自传性。我看到了一个女人的心路历程,从女孩到女人,当然她笔下是永远的女儿,永远以结婚做结尾,她的每一个故事都有雷同,人物也大致一样,她关注的永远是交往的过程,她决不浪漫,有点伤感但是绝对清醒。
我喜欢简是因为她不做作,不自以为是,我十分讨厌那种自作伤感的所谓才女,我喜欢简那种具有生活气息不流于虚假浪漫的风格,她的嘲讽,她的犀利,她的清新,她的文雅,她的实在。就象一个朋友,忠实的给你劝告和陪伴,当然也给你一点幻想,但是那是扎根于实际的理想,或者一种安慰。
那么,亲爱的简,我要起程了,要去远方了,要过一种我 不可预测的生活了,那不是我想过的,怎么办呢,
我在打点行李,只带了两本书,一本《圣经》,另一本是《傲慢与偏见》。
陪着我吧,简!
引自豆瓣,原帖地址:
简·奥斯丁(1775—1817),英国著名女作家。本书是作者最早写成的一篇小说,一部极出彩的讽刺喜剧。痴迷于哥特式恐怖小说的乡村牧师之女凯瑟琳,有时把现实生活也当成传奇故事中的虚拟世界。她被带着去巴思社交场合见世面,结交了虚情假意的索普兄妹,并与正直英俊的富家子弟亨利一见钟情后,受亨利的父亲蒂尔尼上将盛情相邀前去他家做客。在诺桑觉寺这所幽深、古老的宅子里,凯瑟琳脑海里浮现出恐怖小说中的可怖情景,上演了一幕幕可笑的历险记。嫌贫爱富的蒂尔尼上将听信索普的谗言,出尔反尔,对凯瑟琳冷酷地下了逐客令。然而爱情的忠贞最终战胜小人的谎言:教堂的钟声响了,人人都喜笑颜开。20幅原版插图生动再现经典场景。
《活着》书评简短5篇
面对不间断的苦难,福贵找到了缓解苦难的方法,那就是“忍受”忍受亲人的离去留下的悲痛,以忍受的方式不断与死亡抗争,只为了活着而活着,这是一种使命。下面就是我整理的《活着》书评简短5篇,希望大家喜欢。
《活着》书评简短1
《活着》是我边哭边读完的,书中主人公凄苦的命运触动我那脆弱的神经,加之当时自身的心情非常低落,整个人泣不成声,这可能就是读者和作者产生的共鸣。我不知道现实生活中有没有这种悲惨的故事,但总觉得所有的故事在现实中都有原形可寻,只是作品经过了人为的加工而已。应该有好多人都曾问过自己:“活着究竟为了什么”包括我自己!当然,不同心境下的答案是不同的,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
人生在世,漫长而短暂的几十年,活着的方式却不尽相同,形形色色的人选择林林种种的生存方式,也就产生迥然不同的人生结局。有的人碌碌无为,甘愿平庸;有的人不懈奋斗,终获辉煌;有的人贪图享受,家道败落。记得有人对我说过:“要是能快乐的死去该多好!”说实话我也想,面且会有很多人这么想过。可是冷静下来,这又是多么不负责任的想法,生命不是我们自己给予的,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自己擅自决定生命的去留呢!看看《活着》吧,再重新审视一下生命的意义,也再重新认识一下自己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必须为活着而活着!
活着的路上充满挑战,不可能一帆风顺,有些痛苦、挫折很容易把弱者打败,丧失活着的勇气,所以会有一部分人选择过早地离开这个世界。每个选择都有存在的道理,但我要说的是这些人太自私,他们心里只有自己,没有其他任何人,把痛苦与悲伤留给了亲人和朋友!除了自身的原因,社会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现在假的东西太多,真的东西太少,人心里没有安全感,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更多的是猜疑,惶惶恐恐中越来越怀疑活着的意义。
活着还是要真实的好,最起码自己心里踏踏实实。对人待事得容人处且容人该是活着的一个境界,可能会被某些人认为很傻,换个角度,傻又何尝不是一种福呢。只有经历了才会知道真实的感受,即使被欺骗,痛彻心扉后才会更懂得珍惜。若没有了悲欢离合、苦痛挣杂,人生会少了些许色彩,有句歌词唱的好“风雨过后总会见彩虹!”活着应该就是哭着、笑着吧,有泪水也有笑容!
《活着》书评简短2
我自小学开始就养成了读书的好习惯,这个好习惯是受我父亲的熏陶。父亲因为小时候家庭条件的影响,不得不放弃学业为家打拼。虽然条件艰辛,但父亲却从未停下读书的脚步。对他而言,每天都是读书日,读书就是工作完成后的娱乐活动,他常常拉着我一起边读书边划写好句。初中时翻找父亲的书橱,发现了这本纸张泛黄的书——《活着》。从此,它就成了我人生道路的伴侣,我对它的喜爱胜过了其他所读到看到的。每每听到有人提及余华,我总是联想起《活着》,他的文字不仅活在了苎麻之上,还活在了我的心上。像这样的好书,是经得住时间的考验,也经得住我们读者细细品味的。
再读《活着》,他教给我们三个“不要”:
1、不要害怕贫穷:故事中的福贵,从地主少爷游手好闲沦落为温饱困难的底层贫民。在对话中他告诉我们:只要人活着,人活得高兴,就不怕穷。
2、不要总是放弃:故事中福贵命运多舛,败光家产,请不到大夫,无故被抓参军,母亲病逝,儿子抽血而死……虽然坎坷,但是他挺过来了,没有因此放弃,至此余华写道: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人生苦短,活着则甜。
3、不要抱怨任何事物。书的最后,福贵买下了一头老水牛,并给它取名为“福贵”,陪着自己平静地生活下去。他心中的心酸大概只有他自己知道吧。生命只有一次,有生命就有希望。
福贵历尽沧桑仍有滋有味地活着的意义在于:人生之中,我们应该学习他怎样在困顿之中活下去的力量。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是一张通往死亡的单程票,生命于人像璀璨焰火,怎样尽情绽放?唯有读书。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读书学习乃人生中的灵丹妙药,善读可以医愚!记得明代思想家李贽在《四中评序》中赞扬说:“千古善读书者,陶渊明一人而已”。可见,陶氏是最懂读书三味的奇男子,“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据此可见,陶渊明是一个纯粹的读书人,他的不为五斗米而折腰,他的挂印归隐田园,都令我们这样的知小识的大学生欣羡不已。
陶氏读书是不拘形式的,随心所欲的,他对读书之乐的终极看法就是自娱文字,只有娱才才可以娱人。正如鲁迅先生麾下的:嗜好读书的人能够手不释卷,因为随便,因为轻松,他们可以在任意一页文字的背后,都可以毫不费劲地找到滋润自己灵魂的营养,并且乐此不疲。这种境界是难得的,也是容易的。难在这种境界需要长期的培养和全身心的投入;易在我们学校有着山东高校中最大的图书馆及其设备,有着优越的条件。还在想什么?抓紧读书吧。
在这初夏的暖阳下,端坐窗前,一本书籍,一杯清茗,轻轻翻动书页,感悟一沙一石,感悟一草一木,追求一份别样的宁静,心灵便在书香中休憩。
《活着》书评简短3
“我会好好地活着。”从福贵的嘴里说出来,坚定而又悲凉,在读完《活着》后,我的心情沉重且压抑,尤其读到有庆被活生生地抽干了血而死去。我是一个代入感极为强烈的人,很难想象,自己的儿子处在最好的年纪以这种方式死去,而福贵,接受了身边人一个个的离别。
他在晚年讲述往事时,没有逃避,没有失声痛哭,没有一蹶不振,他用轻快平静的语气讲述他所经历的一个悲痛的故事,我时常想,他不难过吗?是怎么做到热情讲述自己的伤痛的。直到后来,我有了另一层感悟。
他怎么会不难过呢?最爱的人都离开,晚年只剩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他的笑容,是坦然,是无奈,是心酸后的沉默,也是放过了自己,让自己不再纠结,何尝不是种解脱呢?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例子,只是不同程度不同经历罢了,许多自然灾害带走了他们的家园和亲人,那么他们的余生就以泪洗脸悲痛度日吗?书中福贵说:“我会好好的活着。”在我认为是对逝去亲人们的寄托,是完成他们未完成的心愿,是回忆,是安慰。但这份勇气却很难得,经历了许多挫折和沧桑后,又有几人能真正做到淡然微笑呢?
我的外公在我六年级时因病离开了人世,他在世时最疼爱我,外公生前是个很善良的人,他乐于助人,和邻居们的关系很好,所以他逝去时,邻里乡亲都泣不成声。外婆更是悲痛,偌大的房子里,只剩她一人和无尽的思念在盘旋,外公去世后,她时常对着门口发呆,后来她种了许多花,摆在客厅、厨房、房间,反常的是,她愈发热爱生活,为什么呢?明明前几天还那么伤心,为什么那么大的变故几天时间就缓过来了?外婆不爱外公吗?
直到后来,外婆告诉我,她很爱很爱外公,外公在世时喜欢花,可是知道外婆怕虫子没有种,外公去世了,外婆便开始种花她告诉我,她的爱寄托在那一束束花里,“所以,才要更坚定地好好活下去。”她发着呆,口中喃喃道。
再一联想,我们是不是也应该这样呢?即便没有什么重大变故,但我们也会经历人生一次次挫折的打压。就像学习,可能分数在一次次打击我们,但我们能抗住吗?能战胜吗?饱经沧桑,淡然微笑。显然,我们还没有福贵的“饱经沧桑”,但作者也是希望我们能够在逆境中顽强生长,微笑面对生活。
“我会好好的活着。”后面的话是,“代替有庆、家珍还有那些逝去的亲人。”我佩服他,我又想起了一句话:只有在饱经沧桑后,还能淡然微笑面对生活的,才是强者。
《活着》书评简短4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可以面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知道并且敢干面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么做,我面对的是无法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形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这部小说的确让我感到沉重,我觉得《活着》是一部超越个体情感而站在人类关怀的高度进行的创作。人的一生都不会风平浪静,会经历无数坎坷风雨,但人就是要默默得为了活着而忍受。这个看似荒唐的理由却充满了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和人文价值的关怀,任何理由都不是人放弃生命的理由和借口,这个简单却又充满思辩色彩的道理被余华用小说的形式进行了活生生地诠释。“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去掘藏,老年做和尚。”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面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不过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后来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而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只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只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己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可以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轻松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己,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该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活着》书评简短5
快乐就在我们身边——读了《活着》,留给我印象最深的除了可爱的有庆、坚韧的福贵,那就要数家珍了。家珍是个具有中国传统色彩的女性,她的表现也许并不引人注目,只是一个传统的贤妻良母的形象,但是她以她独有的存在形式阐释了一个众所皆知的道理——知足常乐。很多人都知道这个道理,但是真正能够懂得并应用的却很少。
还记得狄德罗效应,哲学家丹·狄德罗很喜欢友人送的高级睡袍,但当他穿上之后,开始觉得家里的家具和装饰都显得粗陋庸俗,于是把旧的东西一件件更新,最终也不觉得开心,他发现“自己竟然被一条睡袍胁迫了”。所谓知足常乐,其实就是要克制自己追求一些并没有多少价值的、虚无缥缈的东西的欲望,欲望是永远不能填满的黑洞,过于追求一些对自己并没有多少意义的东西,只会让不完美的感觉对自己越缠越紧。
人性有很多弱点,人之所以痛苦,是因为追求了错误的东西;人之所以郁闷,是心中装进了许多杂质,不但不清理,还越装越多。于是更加迷茫,并不知道自己真正追求的是什么,越陷越深,最终沦为自己贪欲的奴隶。知足常乐,说到底就是一种与世无争、顺其自然的心境,不过分的去强调什么、不过分的追求什么,只是做好自己该做的,明确自己的追求,抛弃贪欲的羁绊,从而达到一种平和的心境,这就是知足常乐。想要做到知足常乐,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需要人生阅历的积累和生命的沉淀,没有足够的人生感悟,想要做到知足常乐是困难的。因此,我们一般看到的活的知足快乐的人,大多数是老人,这并不是说老年人没有了追求,这恰恰说明在经历了人生的历练、磨砺之后,人的欲望会降低,至少不会像年轻人那样有火一般的追求,人生会磨掉一个人初生时的燥气、狂妄的追求以及内心的炽焰,留下的是金子般珍贵的经验,这个时候的人往往是最睿智的,看透人生大起大落之后,他们学会了知足常乐。这时候,他们的最大的愿望无非是合家欢乐,仅此而已。
除了岁月能教会人知足常乐,人生的巨大打击、灾难,同样会让人明白知足常乐,当然,也有可能致使人崩溃。就像家珍,经历了家庭破败、二老去逝、身染顽疾、丧子之痛之后,唯一的愿望就是可以和福贵安安生生的过日子,这就是她最大的快乐。当然,对于我们,都不会为了学会体会快乐而期盼打击,所以,为了学会体会快乐我没要做的就是不断提高自己的修养、文化素养、道德水平,提高自己的认知水平,学会将平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当做一种收获
阿富汗,中东十字路口的国家,一个远在万里的陌生的国家。对于中东地区,我们熟悉的是精明的犹太商人,永不停息的巴以冲突,还有那个遍地黄金的迪拜,其余的就都是一串串生僻难念的国名。我们还熟悉那里战火连绵,水深火热,贫穷落后……
《追风筝的人》带我们来到这个国家,这个国家在作者细腻的笔触下,原来也如此闲适温馨,也有春暖花开,街头上也有各种羊肉串和烘焙好的饼干飘着幽香,更没想到那里的也有安定宁静的岁月,孩子也有如此快乐的童年,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作者也说过“阿富汗有很多儿童,但是没有童年”,故事里的阿米尔有一个快乐的童年。他有一个家财万贯的爸爸,有他那个城市里最华丽的房子,有阿富汗高贵的血统-普什图族,还有对他们无比忠诚的仆人阿里,还有一个善良真诚,生下来开口说的第一个词就是“阿米尔”情同手足的伙伴兼仆人。
阿米尔是少爷,哈桑是仆人,哈桑帮阿米尔做任何事,从不会拒绝,帮他背黑锅也义无反顾,他保护和照顾阿米尔,把阿米尔当作他心底唯一最好的朋友,是那个可以为他上刀山下火海的朋友,所以哈桑洋溢着笑脸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可是阿米尔却只是在没有人陪他的时候,才叫哈桑陪他,会常拿那些他不懂的字眼来戏弄他,在心底大骂他是个文盲,他甚至觉得取笑哈桑有点病态的好玩,跟折磨昆虫的游戏有点相似。哈桑是蚂蚁,他是拿放大镜的人。
我们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因为这个故事美丽而残忍,也不仅是因为这是个遥远陌生的国度,而是因为作者写出了一个孩子的卑劣和自私,不是因为本性邪恶而是因为懦弱,他也知道自己的行为可恨卑鄙,他觉得自己是草丛里的毒蛇,湖底的鬼怪。可就是这么一个懦弱和恐惧的人,最后终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终于找到了人心最深处的善良、真诚。这也是一个关于救赎的故事。
小说里,这个憨厚的,有着兔唇的哈桑,他如此善良,如此忠诚,热忱,唤醒了我们每个人心里那个潮湿的童年。我是一个很容易感动的人,故事一次次让我哽咽和心酸。哈桑被强暴,我哭了,阿米尔爸爸的逃亡到美国后的顽强以及死亡,我哭了,哈桑夫妇被塔利班枪毙,我哭了,阿米尔被阿赛夫打的奄奄一息,我哭了……,直到最后索拉博那个昙花一现的笑,我才跟着笑了。
从温馨闲适的阿富汗,到弥漫着恐怖气息的阿富汗,到落魄感伤的阿富汗移民聚集的圣何塞,再到遍地尸骨的阿富汗,让我们追随故事的发展也看到了阿富汗的变化,所有的岁月一去不复返,阿米尔回头寻找的一切已经消失,阿辛汗已经奄奄一息,而且知道哈桑就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不过他为了保护他家的房子死了,而唯一能够追回的是风筝——人心最深处的善良、真诚。
哈桑的阳光般的笑容,止于他为阿米尔最后一次追风筝。
那是一个阿富汗的古老习俗:如果斗风筝时能追到天空中掉下的最后一只风筝,这件事将是最荣耀的。阿米尔为了赢得父亲的爱,参加了斗风筝比赛,他获胜了,于是哈桑兴高采烈地去为他追那只被斗败的第二名的蓝色风筝。
“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说。
在他眼中,能实现阿米尔的愿望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
但阿米尔却在哈桑最需要自己挺身而出的时候,抛弃了他,在追到那只风筝后,邻家恶少的欺侮,使哈桑失去了自己的贞洁。而阿米尔站在一旁目睹了全过程,却始终没有冲上前去保护朋友。
“他摇摇晃晃的来到我面前,把风筝提交给我。他抹去眼泪和鼻涕,他有些哽咽,张嘴却没有说出话,我原以为他会痛哭流涕,但,谢天谢地,他没有,我假装没有听到他喉咙的哽咽。就像我假装没有看到他裤子后面深色的污渍一样,也假装没有看到从他双腿之间滴下的血滴,他们滴下来,将雪地染成黑色。
'老爷会担心的。'他就说了这么一句。他转过头,蹒跚着走开。”
正如阿米尔所认为的那样:如果必须要赢得父亲的信任和爱,那么哈桑就必然是牺牲品。
可是当哈桑用头撞着阿米尔卧室的门,悲戚地喊着:“我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错了让你不理我……我们不是朋友吗?”的时候。阿米尔明白,这个会相信他任何话,不会拒绝帮他做任何事的哈桑,将让自己的余生要在逃避和自我谴责中度过。
但悲剧的结局中居然有几抹艳丽的彩色:
那是在政局动荡生命被蔑视的年代,在炮火纷飞鲜血淋漓的战场,在人们朝不保夕只想着如何生存下去的悲惨现实中……阿米尔灰色的伤痛里,永远都保有那片碧绿的浅草地,他同哈桑并肩坐在那里放风筝。闪动着银光的玻璃线,蓝色的风,在同样蔚蓝的天空中,飞翔着许许多多明丽鲜艳的风筝……
后文中,作者刻画了成年的阿米尔和身上带着哈桑的影子的索拉博之间的交流。索拉博成长于战火纷飞的阿富汗,被塔利班抓去,涂脂抹粉地表演猴子的舞步。他成了一个孤儿,没有亲情、友情,只能在无限的自闭中生存。当阿米尔为他办理签证受阻要送他到孤儿院时,他选择割腕自杀!但完成了自己的赎罪的阿米尔此时已不再愿意看到第二场悲剧,他用自己的言行叩开了索拉博的心灵,为他带来了不曾享受过的阳光。这便是人性的伟大,无论一个人有这怎样的过往,只要敞开心扉,每个人都可以像风筝一样,自由翱翔。
文章的结尾是阿米尔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那时,他已经不再是童年时那个懦弱的人,他已经敢于承担,并永远面对。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个带着泪水和伤感的句子,充溢着饱满的深情,仿佛身边所有的喧哗和嘈杂都在瞬间飞驰而去,在生命的布景墙上渐渐的淡开,如同阿米尔家门入口处两旁的盛开的蔷薇。
For you, a thousand times over……就这一句话,就足以让我从开头感动到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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