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之有理-逻辑分析能力

言之有理-逻辑分析能力,第1张

一、逻辑分析能力表现在:

1 能够描述信息中的错误或者非形式谬误

2 能够对过程效率进行评价。

3 能够解释用于支撑论点的整体论据结构。

4 作业能够表明已经具备了发现逻辑错误的能力。

5 作业能从多角度发现和分析问题。

6 能够使用合适的论据来支撑观点。

7 能够找出不同观点背后对应的支撑细节。

8 能够根据信息找出他人观点的支撑论据。

二、四种逻辑谬误

1 谬论型错误

自相矛盾;

轶事证据;将论断建立在某个特例之上。例如:抽烟和癌症没有任何关系,因为我们奶奶已经90岁了,现在还是每天一包烟。

错误归因:逻辑按照因果顺序归因。但先发生的事情未必是导致结果的事件。例如:前几次打篮球因为穿了这双球鞋都赢了,所以他相信因为这双球鞋才能带好好运。

循环论证:提出了猜想,但论据的真实性需要依靠论点来证实。例如:吸烟会导致癌症,所以二手烟也会致癌。

转移论题:因为不想解决或者无法解决而转移话题。

诉诸无知:仅仅因为观点的对立面尚未成立就草草判定某猜想的合理性。例如:外星人并不存在,因为目前没有证据证明其存在。

合成谬误:将当中部分的个体所具有的正确性或非正确性推广至整个群体。例如:因为一个警察滥用职权,所以,所有的警察都滥用职权。

分解谬误:因为群体具有大致属性所以认为也适用于单独的个体。与合成谬误刚好相反。例如:因为这位警察很敬业,所以,所有的警察都是敬业的。

2 攻击性错误:

强词夺理:只看到对自己有利的观点,而忽视反面证据。例如:我不接受儿童接种疫苗的调查结果,我只看到有儿童因为接种疫苗而死亡。

人身攻击:使用对人身的贬低从而攻击对方让对方达到无以反驳的目的。例如:她能说出全球变暖这样的字眼,她表示不同意,她大学都没毕业,你们还相信她吗?

诉诸权利:用威胁的手段来维护猜想的正确性。例如:董事会主席是我好朋友,我能炒你鱿鱼。

3 弱引用型错误

来源片面:只引用对自己有益的观点,而忽视和拒绝和自己相悖的观点。例:我只看新闻联播,因为这里的记者能够深入主题,报道权威。

缺乏信度:资料来源不权威。

诉诸权威:用权威或权利解决争议。类似于诉诸权利。

诉诸公众:借助作者、文本或者发言人的名气彰显决策的受欢迎程度,并以此作为支撑论点的证据。

诉诸情感:用悲伤的故事,借助别人的情感作为观点的佐证。例如:我听说一位母亲的女儿去世了,因为新的卫生政策拒保能让她活命的配方。

4 信息型错误

混淆事实:使用的信息看上去是真的,但是其实已经被改动的失去了准确性。

误用概念或者错误概括。

  要了解基本逻辑错误一定不能错过一篇英文小品文Love Is A Fallacy(作者Max Shulman

),这里仅列举出十种最常见的逻辑错误。它被北外的老师拿来用作精读课文,实在是不错的

一个主意,生动有趣,让人收获颇多。对于经常要参加英语考试的孩子们来说,学习一下常见

的逻辑错误,有助于你做阅读题;对于其他过了考试年级的人来说,更利于你们同他们诡辩。

  1草率前提 (Dicto Simpliciter)

  例如:Women are on average not as strong as men and less able to perform well

politically Therefore, women can't pull their weight in government work

  点评:虽然女性确实在政界担任较少工作,但这不意味着女性群体中所有的人都是这样。

偶例谬误(fallacy of accident)或偶然谬误、意外谬误、笼统概化(英语:sweeping

generalization)、简单地说(拉丁语:a dicto simpliciter[1]),是一种“通则凌驾例外

”的非形式谬误,系基于某个通则的存在,而否定例外的存在或正当性。

相反地,逆偶例谬误是基于例外的存在而否定通则。

  2过度概化 (Hasty Generalization)

  例如:McDonald's and KFC offer foods with little nutrition, and thus we cannot

expect any fast food restaurant to provide us with nutritious foods

  点评:两个个例不足以推出一个真理。

轻率概化(hasty generalization),又称不当概化(inappropriate generalization)、范

例肯证(proof by example),是一种非形式谬误,系指未充分考虑一般性的情形,只凭少数

的实例或样本就推论出一般性的结论。与之相反的谬误是拒绝承认一切一般性结论的懒于归纳

  3因果颠倒 (Post Hoc)

  例如:Most young criminals watch violent movies before they commit their

crimes; obviously, violent movies lead to juvenile delinquency

  点评:甲事情发生在乙事情之前,这并不代表着先发生的甲事情就是后发生的乙事情的原

因。

  4矛盾前提 (Contradictory Premises)

  例如:If God can do everything, can he make a stone so heavy that he can't

carry

  点评:前提条件中就有相互矛盾的地方,结论当然是错误的。

不一致的谬误(fallacy of inconsistency)是一种非形式谬误,系指论证的内容彼此不一致

,导致自我冲突、自我推翻而无效的情形。

不一致的谬误之常见表现如下:

论证的前提不能全部为真。此现象又称矛盾前提(Contradictory Premises)。如“自相矛盾

”的故事:“这支矛能刺穿全天下的盾”“这个盾能扺御全天下的矛”。

论证中提出的论点不能同时成立。(参见破釜逻辑)

对某群体的一些分子使用一套原则要求,却对某群体的另一些分子使用另一套原则。(参见特

别待遇、双重标准)

论证内容自我指涉并自我推翻。如:“我说的话都是假的”“我一句汉语都不会讲”

论证中的某个词语或句子在论证过程的不同地方有不同的意义而不一致,造成论证前后无法连

贯,而成了无效论证。(参见偷换概念)

  5感性论证 (Ad Misericordiam)

  例如:Think of all the poor, starving African children! How could rich

countries be so cruel as not to help them

  点评:抒情是不能当作论证的。

诉诸怜悯(英语:appeal to pity;拉丁语:argumentum ad misericordiam)或诉诸同情,

是一种诉诸情感谬误,系透过挑起对方的同情与愧疚,以博取他人支持自己的想法。

  6错误类比 (False Analogy)

  例如:Young children are like flowers——flowers should stay away from

terrible weather to grow, so children need to get rid of everything negative

  点评:孩子和花朵的区别太大。成长的过程也太复杂。最好不要用这两者来类比。

错误类比(false analogy)、不当类比、或弱类比(weak analogy)是一种非形式谬误,系

使用不恰当的类比推论而得出不恰当的结论。

  7 Poisoning the Well 扣帽子

扣帽子又名贴标签、咒骂法、斗臭法、或井里下毒(英语:Poisoning the Well),是一种非

常常见的政治宣传与修辞手法,也是一种典型的人身攻击,让阅听人在还无法深入了解、思考

之前,就率先被某人身上负面的标签所影响,使阅听人对其事有种“先入为主”的负面认知与

不良印象。

原文链接 David Ferrer: 15 Logical Fallacies You Should Know Before Getting Into a Debate

无知(不知道) 被用作支持论证的前提,就是 诉诸无知 谬误。我们每个人在很多方面都是无知的,但在辩论过程中,把人类的这种不幸状态用做武器,就使辩论变得廉价,当辩论者存心误导听众时,也会使用这种谬误。

诉诸无知,除了证明一个人不知道之外,并不能证明任何事情。

有趣的是,这种谬误经常被用来支持多个相互矛盾的结论。比如:“没人能明确证明外星人存在,所以外星人不可能是真的”,和“没人能明确证明外星人不存在,所以外星人肯定是真的”。 相同的论证策略可以同时支持相互排斥的主张,这个策略就是个糟糕策略。

诉诸无知,除了证明一个人不知道之外,并不能证明任何事情。没人能证明鬼魂或飞碟不存在,那就不能证明这些东西存在或不存在。 如果我们不知道它们是否存在,那么我们就不知道它们确实存在或者它们不存在。 无知并不能证明对知识的任何要求。

考虑以下例子,你能否发现对无知的诉求?

例1: “没有证据表明光明会曾经存在过。他们太聪明了,知道摧毁所有证据。”

例2: “我不了解坦克约翰逊,我只知道他犯罪记录很多,但我敢打赌他真的只是被误解了。”

油管视频:Appeal to Ignorance (Logical Fallacy)

正确的逻辑是,缺乏证据,不能做确定性结论。

        谬误 ,在非常宽泛的意义上,可以指任何推理上的错误;逻辑学上则词义更为狭窄,仅以此指代那些典型错误——出现于推理中,有某种模式,能够被识别和命名的错误,即弗雷格所说的“ 由语言带来的主体思维方式上的陷阱 ”。在狭义谬误的意义上,每个谬误都是不正确论证的一种 类型 。若论证中出现特定类型的错误,则称为 犯有 那种谬误。犯有特定谬误的论证也可称为一个谬误,即对应类型错误的一个个例。

        形式谬误 是以某种特定形式在演绎论证中出现的错误。然而,大多数谬误是 非形式谬误 ,产生于日常对 语言 的运用,这种语言内容具有含混性且含混内容出现的方式毫无章法,因而非形式谬误通常更难识别。

        本章详细讨论 非形式谬误 。

        我们首先必须注意自己不要犯所讨论的这些错误,另外还须注意不要误判别人犯了推理错误。我们必须深入了解口头或书面语所使用的语言,我们的逻辑标准应当高,但将其运用到日常生活的讨论中时也应当宽宏和公平。

        对谬误采用的任何一种分类在某种意义上说都势必是任意的,我们的目标是提出能够帮助识别和避免最常见的非形式谬误的综合方案。

        相干谬误 是最常见的一种谬误,论证所依据的前提与结论不相干,然而它们被构造成看似相干的。

        不当归纳谬误 的前提虽然与结论相干却太弱而缺乏力度。

        预设谬误 的前提假定了太多东西,而推论又错误地依赖于前提的这些没有根据的假定。

        含混谬误 起源于语词或表达式模棱两可的用法,有些语词或表达式在同一论证的不同地方意思不同。

        一个给定论证的错误可能由不同方式形成,因此可以合理地被看做是不同谬误的例子。

        或许称为 不相干谬误 更贴切。此类论证的前提常常在心理上与结论相干,但以语言的感情特征支持结论而未给出客观理由。

        即诉诸受众的情感,用表达性语言和其他有计划的手段博取情感,激起支持或反对某事的热情,而不是致力于提出证据和合理论证。论证的结论只在前提提供的纯粹情感因素上得到辩护。

        在辩论中争论什么行为更适合,诉诸情感总是不可避免的。

        在重要调查中,问题使用的语词必须仔细掂量,尽量避免负载情感的语词,如:“反歧视运动”和“种族偏好”中情感意味的不同。

        诉诸大众 ,即随大流谬误,指出我们应参与其他人都在做的事情。

        诉诸同情 (argument ad misericordiam )所诉诸的是别人的慷慨和仁慈之心。

        类似的还有诉诸妒忌( ad invidiam )、诉诸恐惧( ad metum )、诉诸仇恨( ad odium )和诉诸傲慢( ad superbium )。

        读者或听众被诱使专注于所讨论话题的某方面,即那些可能与讨论主题相关但却与争论命题的真假无关的观点和现象。也可指悬疑或侦探小说等情境中 蓄意的误导性 线索。

        误读对手的立场(例如,用比原话更为极端或更加不合理的方式描述其观点)再加以反驳,这一反驳可能是可靠的,但针对的是新的、不相干的目标。与红色鲱鱼相似,也是从真正的论点中转移注意力。这种论证可能使读者或听众察觉到其中的不公而感到厌恶,从而转向支持对手一方。

        论证不针对对方论证的结论,而是直指为争论的结论辩护的人。除对对手不公外,也会加以严重的个人伤害。

        贬低对手的品格、宗教或政治信仰等。虽然它们与意见自身的价值不相干,但在心理上可能是具说服力的。

        连带罪 是其常见形式,即称对手与被广泛认为品质不好的人密切关联。

        将对手的个人背景当作相反论证的前提,例如 固执地 迫使对手接受或拒绝某个与其背景相关的结论。在试图赢得支持或劝服他人时,强调对手的背景在修辞学上非常有效用,有时这被用来表明对方的结论应该被拒斥,因为其判断被特殊的境遇扭曲和控制,而不是通过推理或证据达到。

        你也一样 ( tu quoque )式的论证实质是断定对方和自己一样糟糕,对方与其所抱怨的东西一样罪恶。

        背景谬误可视为诽谤谬误的一种特殊情况,如背景谬误明显或暗含地指责对手的信念或言行 缺乏一贯性 ,则成为一种诽谤;或者指责对手属于某集团或具有集团信仰而缺乏信任价值,也是指责对手具有自利偏见的诽谤手段。

         井里下毒 (poisoning the well),或 扣帽子 ,是通过人身攻击而动摇对手论争的根基,同时使听众在还未深入了解和思考时就对其产生先入为主的负面认知。

        在法庭等特殊情境中,对证人的人身攻击(如因其证词前后不一而拒绝其证言)是一种通过背景的削弱,却是合理的抗辩。即便如此,对证人的人身攻击并未构成被断言命题的假,而只是激发对其可信度的合理怀疑。

        用暴力或含蓄的,威胁或强迫的方法威胁而争取赞同,但对手不必接受强加的结论为 真 ,而只适当地 做出行动 。任何形式的诉诸暴力从理性上说都是不可接受的。

        或 不相干结论 ,据亚里士多德解释为“试图拒绝其他人的论证过程中犯的错误”,提出者拒斥或试图拒斥的是原来争论之外的另一个命题。这种歪曲可能作为精巧骗术的工具,但更可能是思维凌乱的产物。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所有相干谬误都是不相干结论,这里仅用来指不符合其他类别的相干谬误。

        忽略具体问题而用某种更大的或更加吸引人的普遍问题来隐蔽具体问题,就是一种不相干结论谬误。

        推不出 ( non sequitur )意为“不能得出”,一般意义上可指代所有谬误,也常用于论证的失败很明显,前提和结论之间的缺口比较大的情形。

        论证的前提和结论是相干的,但极其不充分,前提没有为其推出的结论提供充足的理由。

        不合理地通过诉诸无知来支持结论,认为无法证明为假的命题即为真、或无法证明为真的命题即为假。实际上,无知有时迫使我们悬置判断,对不确定的命题不断定其真假。

        该谬误常被用于阻挠机构或社会的巨大变革(有时也可用于支持变革,即以没有反面证据为前提),即声称可行性和有效性不确定就不应采用,但这些证明通常无法先行给出。这可能成为进步的巨大阻碍,如对基因重组的争论。 但“因为可靠性不确定,所以不应执行”就可作为一种指导决策行为的逻辑,而并非对决策本身有无危害性下结论,这样理解似乎不是谬误。

        在医药研究中,诉诸无知可能被用于得出结论,例如:新药对动物无毒性影响被认为是对人可能无毒的证据,这是以未能否证来确定地证明。人们依赖如下信念:假如会出现我们关心的结果(即毒性),那么在某些实验中就可能已经出现;研究者具有高度技巧,如果有那种足以否证的证据,他们很可能已经发现了它。这有时会导致悲剧性错误,但如果要求给出实际上不可能的最终无害证明,消费者将无法享用那些可以被证明有价值的医药治疗。相似地,当安全性研究未发现实验对象产生不适当行为的证据时,做出“该研究使我们一无所得”的结论也可能是错误的。某些情况下, 不做 结论与做出一个错误结论一样违背正确推理的法则。

        在刑事法庭上,诉诸无知是常用而适当的方法:证明受指控的人有罪之前,必须先假定他无罪,即 无罪推定 。因为宣判无罪者有罪的错误远比开释犯罪者的错误更为严重。但在其他语境中,这种诉诸是谬误。 不难看出,要在某些不确定的情况下人为规定出合理的推理规则,这是逻辑学无能为力的,而是由运筹学、社会学、统计学等处理的。处理这些不确定的情况可能比确定的情况更为重要。

        专家意见是支持结论的一种合理方式。当诉诸的对象在相应领域并无特殊的能力时,就会产生这一谬误。但是,如果我们选择的、具有合法声称的权威无愧于其知识名声,尽管他们可能会被证明出错,我们依赖他们也并没有谬误。

        把实际上不是某情形或事件的原因当作原因,即设定一个不存在的因果联系,这种错误称为 无因之因 ( non causa pro causa )。所断定的因果联系是否错误,有时可能是有争议的。

        纯粹的时间连续并不能建立因果联系,但有时人们会错误地假定一事件是另一事件的原因,只因为另一事件在时间上紧随着前者。这种相当普遍的虚假原因称为“ 缘出前物 ( post hoc ergo propter hoc )”或 后此谬误 。

        滑坡谬误 认为,无论多么谨慎,只要在给定方向上前进,就一定会产生沿着该方向过度前进而产生的严重后果。这种论证经常被用来为维持现状做辩护。但在有些情境下,新方向上的第一步的确构成了先例,使得该方向上的进一步行动更容易达到(如破窗理论),这时的论证是有价值的。纯粹断言犯了该谬误不能证明所讨论的论证是错的。

        从关于某类一个或少数几个元素的知识得出关于这一类所有成员的结论,即 以偏概全 。特定国家和文化及生活在其中的人通常被冠以特定的形象,这些印象通常是错误的。这种谬误又称为 逆偶然谬误 ,与下文所述的偶然谬误相反。

        此类谬误中前提或许与结论相干,但这种相干似乎来自不为人支持,甚至不可支持的暗含假定,这种假定通常被忽视。

        总体上为真的概括可能不适用于某一特殊环境中,该环境又称为“偶然环境”。 偶然谬误 将推理建立在某些规则普遍适用的假定上,而忽略这些偶然环境的存在。事实上,几乎任何规则和普遍原则都有可信的例外。

        以预设掩藏在问句中的论断为真的方式提出问题,从而悄然引进其假定。如此假定不是公开断言的,使得提问者正面辩护它们的要求被削弱。

        报刊社论或头条常以此使读者认为假定为真,这是“**新闻业”的通常标志。当争论中出现的问句伴随着回答是或否的强性要求时,都有理由怀疑该问句是“负载的”,即不正当的复杂问语。

        复杂问语谬误可出现在对话或交叉验证中:一方摆出复杂问题,第二方回答这个问题,第一方接着以该回答为理由推出一个谬误结果。

        当问语掩藏多个假设时,必须对它们逐个进行否定。仅否定一个预设可能会导致肯定其他假定,在法律中称为“ 否定孕蓄 (the negative pregnant)”。

        指假定了所要寻求证明的论题之真的错误,其例子被称为 Petitio ,它们都是 循环论证 。当人们煞费苦心地去寻找支持结论的前提时,往往会陷入这种谬误,比如用不同语言将伪装起来的结论本身作为前提。丐题从技术上来说通常是有效的,但也通常是无意义的。

        逻辑学家长期通过所谓“ 归纳原理 ”为真来寻求确证归纳程序的真实性。这种原理是,自然法则像它们操控今天一样操控明天,本质上自然法则在基本方面无变化,因而我们可以依赖过去的经验来指导我们未来的行为。某些思想家断言,通过表明当我们过去依赖归纳原理时,我们总是发现这种方法能帮助我们获取目标,并以此证明它。

        丐题(Beg the Question)因为其名称常被误用来指称作为语言手段的纯粹挑拨式的评论,当一个陈述为某些争论开了方便之门或引起了某些问题时,它就“丐”题( 引出问题 )了。例如,“总统入侵伊拉克的决定丐题了:对总统战争决策权的限制是什么?”  

        或称“ 诡辩 (sophisms)”,其推论依赖于论证中词语意义的变化。

        在论证中有意无意地混淆词语的几个意义,即歧义地使用这个词或短语。

        歧义有时用于玩笑,是机智的逗趣。

        歧义论证总是谬误的,但不总是愚蠢和滑稽的。

        歧义谬误的一种是由错误使用 相对词 而来的,它们在不同语境中有不同意义,如“高”、“小”、“好”。

        词汇的松散、笨拙或错误组织使前提的意义不确定,由此出发的论证则犯 双关谬误 。双关陈述在不同解释下可能有真有假。

        文法家所谓的“垂悬”分词和短语经常呈现出明显的双关。

        前提的意义依赖于可能的强调,得出的结论却依赖于对相同词汇不同的强调,就犯了 重音谬误 。这种谬误源于亚里士多德首次提出的对谬误的划分,他所在时期的希腊文中,有的拼法相同的语词基于其发音或重读方式而具有不同意义。过去几世纪,“重音”一词的外延被极大地扩展,包括对各种形式的强调以及故意从语境中抽出某些意义的误导性用法,或可重新命名为“ 强调 的谬误”。

        正确理解如上的句子需要基于其出现的语境,因为语境能使人对所强调的语词有明确的感觉。因此,重音谬误可以宽泛地解释为:将引用的语段从其语境拿出,再放入另一种语境中的曲解,即 断章取义 。

        重音谬误常见于广告印刷和新闻报道中。重音语段本身不是严格谬误,但当其采用令人误解的重音来解释时,就变成了谬误。

        字面上为真的语段也可以通过操纵其 位置 而以重音欺骗人。

        合成谬误有两类:①从作为 整体 之部分的性质得到整体性质的错误推理;②从 汇集 中的单个分子或元素的性质得到该汇集总体的性质的错误推理,即“ 分布式 (distributive)”用法与“ 汇集式 (collective)”用法之间的混淆。它们相似但根本上有别,整体与元素的纯粹汇集不同,是其部分以某种特定方式组织或安排起来的。因此,第一类是 从部分到整体 的无效推广;第二类是 从分子或元素到汇集 的无效推广。

        逆偶然谬误与合成谬误的区别在于:前者是由一个类的 某些 成员的特定性质得出该类 所有成员 都有该性质,断言都是分布式的;后者是由该类的 每一 成员都有某性质得出该类 自身 也具有该性质,断言是从分布到汇集的。

        分解谬误也有两类,分别是相应合成谬误的简单颠倒:①从 整体 性质错误地推出其部分的性质;②从 汇集 性质错误地推出元素的性质。

        偶然谬误与分解谬误的区别类似逆偶然谬误与合成谬误,分别是分布式断言和从汇集到分布的断言。

        合成谬误和分解谬误源于 歧义 ( 即部分/元素层面和整体/汇集层面上的意义差别,但似乎也可能不源于歧义,如上述第二类合成谬误和第一类分解谬误的例子并无明显歧义 )。

化蛹    2019-05-09

在我的一阶课程里,有请学员们预习24个逻辑错误、防御机制等内容。有同学对此不太理解:我们是来心灵成长的,看逻辑错误用来做什么呢,我们又不是来学逻辑的?

我想就此来说说。

众所周知,在我这里,成长的主要方式是:觉察。初级课我们讲过关于纠结等等有些人没听过,也没关系。试想,一个人如果内心有纠结,有一些痛苦、难受,很多时候,其实是由我们的想法、信念引起的,是不是这样?

这些想法、信念,在我这里,统称为:念头。比如:他怎么可以这样对我呢?比如:他为什么这样对我!又比如:啊,是我不够好啊等等。

我们的情绪,往往和这些念头紧密相连 。 于是, 觉察这些念头的内容以及这些念头背后隐藏的逻辑,就变得很重要了。

我们内在的逻辑,相当于我们的思维方式,直接影响我们的心境。很多时候,我们会被错误的逻辑方式所蒙蔽,绕在各种念头里面出不来。包含逻辑错误的各种念头,就像一个迷宫,一个没有出路的迷宫

下面的图,一张是莫比乌斯环,一张是克莱因瓶。

莫比乌斯环

克莱因瓶

我在表达什么意思呢?就是,我们的思维,有时候就会绕到类似这样的“循环”中。然后我们就会越想越痛苦。就比如经典的:你为什么这样对我?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我们把关注点都放在探索对方为什么去了。如果了解了我们思维的逻辑错误,就能比较容易的看出这里有存在问题的。

我有一个学生,我让他看24个逻辑错误,他看了之后惊呼:“啊,这里面的一大半都是我经常说经常想的!”所以,就我的经验来说,如果不能轻松的看到逻辑错误改变我们的思维方式,觉察自己,就几乎是一个梦想。

接下来,我们来具体看看24个常见的逻辑错误。

第一条:稻草人

稻草人是用稻草扎成的小人,它不是真正的人。在这个比喻中,“稻草人”意味着容易对付的事物,你先把对方的观点变成一个容易推翻的版本,然后将其驳倒,但实际上你驳倒的并不是对方真正的观点。

在与他人辩论的过程中,如果你为了能够更加轻松地攻击别人,而故意歪曲了别人的观点,例如,夸张、歪曲,甚至凭空创造了别人的观点,来让你本身的观点显得更加合理。这就犯了稻草人谬误。这不但影响了理性的讨论,也影响了你自己观点的可信度。

举例

甲:我自小就喜欢台风天气。

乙:多么冷血啊!你知道台风造成多少人命伤亡和经济损失吗

注释:台风的破坏力非常大。甲冷血到喜欢这种惨象?不见得,他说他喜欢台风天气的时候,脑中想到的可能只是他的个人感受——喜欢凉爽的天气,或者喜欢风中怒吼的刺激感。然而,在乙的道德大棒之下,甲真是百口莫辩。稻草人被轻易打倒,甲也黯然退下。这个稻草人很成功,旁人一时也难以看出问题。

举例

甲:我喜爱日本艺术。

乙:什么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侵略过中国,你怎能喜爱他们,你这个汉奸卖国贼!

注释:“喜爱日本艺术”与“喜爱日本军国主义”是两件事。

举例

小明:“你为什么不回我的微信?”

小华:“我昨天在忙,本来要回,后来忙着忙着就忘了。”

小明:“我知道在你心中,工作比我重要。”

举例

老婆说:“老公,该打扫车库了”。老公抗议道:“什么?又要打扫了?难道我每天都要打扫车库吗?”

也就是说稻草人谬误便是对论点进行断章取义和偷换概念。稻草人谬误给我们的启示在于,在论证中一定要保证论题的一致性,否则犯了稻草人谬误是无法有效的削弱论点的。

第二条:错误归因

你从两个事物可能存在相关性,就得出一个事物是造成另一个事物的原因。

你看到了两个事物同时存在,就觉得其中一个事物是另一个的起因。你的错误在于,同时存在的两个事物未必有因果关系,可能这两个事物有共同的起因,或者两个事物根本没有因果关系,它们直接的共存只是巧合。一个事情比另一个事情先发生同样不能说明两个事物肯定存在因果性。

举例

小明非常饥饿,买了一只烧鸡、两个烧饼,吃了但还是觉得饿,于是又弄了两碗米饭吃掉了,才觉得饱了。于是小明总结:烧鸡、烧饼都不充饥,只有米饭才管用!

举例

看到马云成功了,小王总结道:他不就是早干几年电商么?看到华为成功了,小赵总结了:人家就是狼性精神加技术牛逼。

这类人在分析问题的时候,是很难把所有条件所有的因都挑出来的,一个是知识储备不足,而另一个则是——思维惰性。

第三条:诉诸感情

一个论证犯了诉诸情感谬误,当且仅当,它试图通过诉诸人的情感而不是理性去证明结论为真。

你操作的感情可能包括恐惧、嫉妒、怜悯、骄傲等等。一个逻辑严谨的论述可能激起别人的情感波动,但是如果只用感情操作而不用逻辑论述,那你就犯了诉诸感情的错误。每个心智健康的人都会受感情影响,所以这种谬误很有效,但这也是为什么这种谬误是低级和不诚实的手段。

举例

小红在饭店看到小明吃狗肉,于是上前训斥:“你怎么可以吃狗肉,小狗多么可爱,就像小朋友一样,你忍心伤害小朋友吗?”小红犯了诉诸感情的谬误。

举例

妈妈这么爱你,怎么会骗你呢?

举例

买了我们的车,你就拥有了比他人更高的身份。

第四条:谬误谬误

你看到别人的逻辑有错,或论述水平很低,就认为他的观点中没有正确之处。

很多时候,辩论的赢家获胜并不是因为观点正确,而是因为辩论技巧更好。作为一个理性的人,你不能因为别人的论述中存在谬误或者错误,就认为别人的观点一定是错误的。

举例

A:“我们需要膳食均衡,因为这对管控雾霾很用帮助。”

B:“什么乱七八糟的论述!看来膳食均衡就是骗人的。”

举例

汤姆:“我说英文,所以,我是英国人。”

小张:“美国人、加拿大人还有其他一些国家的人,也说英语。把说英语和是英国人联系在一起,你这有逻辑错误。所以,你不对,你不是英国人。”

注释:汤姆可能是英国人,也可能不是。他的论点有谬误,不足以说明他的结论是错误的。

举例

小王:“所有的猫都是动物,咪咪是一只动物,所以,咪咪是一只猫。“

小张:“你这么说犯了逻辑错误,所以,咪咪不是猫。”

第五条:滑坡谬误

又叫过度引申。“如果发生A,接着就会发生B,接着就会发生C,接着就会发生D,……,接着就会发生Z,所以A不应该发生”,使用连串的因果推论,却夸大了每个环节的因果强度,而得到不合理的结论。

你不讨论现下的事物(A),而是把讨论重心转移到了意*出来的极端事物(Z)。因为你没能给出任何证据来证明A的发生一定会造成极端事物Z的发生,所以这是一种诉诸恐惧的谬误,也影响了人们讨论A时候的客观性。

举例

小红反对同性恋婚姻,因为她认为如果我们允许同性恋结婚,那么就会有人想要和桌子、椅子结婚。小红犯了滑坡谬论。

举例

必须好好学习!如果不好好学习,就上不了好高中、上不了好大学、找不到好工作,就只能扫大街!你难到想一辈子扫大街吗!

举例

“连个房间都收拾不好,以后能干好什么其他事儿?”

第六条:人身攻击

通过攻击一个人本身(人格、地位、动机、态度、阶级或处境等),而不是攻击其论点,来转移讨论话题,最终达到诋毁其论点的目的。即,所谓的“对人不对事”。

人身攻击时不一定是直接进行攻击,也可能是通过背后捅刀子、暗示听众等等方式来造成对对方人格的质疑。你试图用你对别人人格的攻击来取代一个有力的论述。

举例

当小明提出了一个很合理的关于基础设施建设的提议的时候,小红说她不相信任何小明说的话,因为小明不爱国,经常批评政府,不懂得感恩。小红犯了人身攻击的谬误。

举例

“你又不是历史学家,你有什么资格发表看法?”

举例

“你是石油公司的员工,为了利益,你当然会质疑全球暖化!“

第七条:诉诸虚伪

我指出你的错误,你反过来指责我的错误:“你不也曾经”,从而回避承认或解释自己的错误,这是常用的逃避问题乃至降低内心负疚感的一招。

你想要把通过用批评回应批评的方式,免去你为自己辩护的责任。你通过这种方法来暗示对方是个虚伪的人,但是不管别人虚伪与否,你都只是在回避别人对你的批评。

举例

A:“你怎么没经过我的允许,把我的书给扔掉了?”

B:“上次你不是也没经过我允许,把我的零食吃了么?”

举例

“凭什么他做了你不说他,我做了你就要批评我?”

举例

A:“自习期间请不要大声讲话” B:“你不也在讲话?”

举例

“对不起,麻烦您安静一下,打扰到我看**了”

“谁让你坐我旁边的?我又没请你。”

第八条:个人怀疑

你因为自己不明白或者知识水平不够,就得出一个事物可能是假的的结论。

一些很复杂的概念,比如生物进化等等需要一些基本的理解和知识。有些人因为不理解这些复杂的概念,而觉得这些东西是错误的。

举例

小红指着块石头说:“你说进化论是真的,那你让这块石头进化人给我看看。”小红犯了个人怀疑的谬误。

举例

“我不懂这玩意儿,所以它不可能是真的。”

第九条:片面谬误

在自己的论点被证明是错误的时候,通过改变规则、编造例外或特例来给自己开脱。

人都不喜欢被证明是错的,所以当被证明自己是错的时候,总会想办法给自己开脱。只有诚实和勇敢的人才能面对自己的错误,并且承认自己犯错了。

例子:小红说自己有特异功能,能用塔罗牌算出未出生小孩的性别,但是孩子生下来后发现猜错了,于是她就说是算命的人缺乏信仰。小红犯了片面谬误。

举例

“我知道咱们家的约定是,谁弄乱了东西谁负责打扫。但是,我刚才弄乱了可我并没觉得是个事儿,要是你看不下去,你应该去打扫。”

举例

“我们公司的制度是出差坐经济舱。但我是老板,我得坐商务舱。”

第十条:诱导性问题

问题中预设了某种圈套,对方无论如何回答都难免负疚难堪。

你试图用诱导性的问题来逼对方回答你提出的低级问题,从而破坏理性的讨论。

举例

小红怀疑自己的丈夫孙越搞外遇,为了一探究竟,于是就问他:“陈轩的屁股上是不是有个胎记?”小红使用的就是诱导性问题。

举例

甲:你还在抽烟吗?

乙:没有。

甲:看吧!你果然抽过烟!

甲的问题已预设乙抽过烟,乙无论回答“是”或“否”,皆无异于承认以前抽过烟。 如果乙根本没抽过烟,最安全的做法是回答“我从未抽过烟。”或干脆不回答。

举例

“你觉得陈大文身高是多少?”“160公分。”“确定吗?再给你一次机会,好好想想。”“我觉得是160公分。”“你要不要再考虑一下?”……

第十一条:举证责任

你认为举证责任不在提出观点的人,而在于质疑观点的人。

当有人提出一个观点结果被人质疑后,你认为举证的责任不在提出观点的人,而在质疑者。不能证伪一个事物,或者举出反例,并不能证明这个事物的合理性。当然,如果只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说明一个事物是合理的并不能肯定地说明它是不合理的。

举例

A:“我们国家的应试教育体制应该要改进。” 

B:“为什么要改?”

A:“为什么不改?”

注释:A犯了举证责任的谬误。本该由对方证明其断言正确的时候,人们往往被不经意间诱导,认为必须由自己证明对方的断言是错的。

举例

“此时此刻,有一个茶壶正在位于地球和火星之间的轨道绕日公转,你们肯定没法证伪吧,所以呢,这个说法是对的。”

第十二条:语义模糊

用双关语或者模糊的表述误导或歪曲事实。

你使用双关语或者意思存有歧义的语言,当你被别人批评的时候又利用这些有歧义的语言作为自己的挡箭牌。

举例

地上一个猴,树上qi个猴,一共几个猴?

举例

“向慈善组织捐助是正确的,因此,慈善组织向我们要钱也是正确的。”

注释:这里是在某一重要词语的两个或更多含义之间游移不定。 “正确”(right)一词有歧义,既可以指某事是对的或者好的(例如“这次测验我的答案都正确”),也可以指某人对某物拥有权利(例如“人人都有生命权”)。重要的是应保证在论证中所使用的主要词语的含义始终一致。

第十三条:赌徒谬误

赌徒时常有一种心态:他的运气已经连续好了这么多把,该倒霉一把了;我已经连续倒霉好几次,该转运一次了吧?而事实上,每一轮赌局都是独立的随机事件,相互之间并没有任何关联。赌徒谬误,就是强行联系独立的随机事件。

赌徒一旦深信这种联系,便会将其当做不容置疑的真理。生活中常见的赌徒谬误包括:彩民对中奖号码的分析;股市专家对大盘的“走势分析”;“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举例

“前面连着五个硬币扔出来都是正面,下一个肯定要是反面了。”

举例

“前面两次都生了女儿,这第三次应该是男孩了。”

第十四条:乐队花车

受气氛感染,人们时常不由自主地跟随乐队和花车的节奏起舞。同样的,人们的思维也总是习惯于随大流。很多人都在做同一件事情,或相信同一件事物,所以大家认为这件事情就是正确的。乐队花车谬误是指,你试图说明因为很多人都在做同一件事情/相信同一件事物,这件事情就是对的。

一个事物/观点的流行程度和它本身是否合理没有关系。地球是球形的,在人们相信地球是平的时代地球也是球形的,地球才不管你信不信它呢。

举例

看到《货币战争》那么畅销,小红相信一定是罗斯柴尔德和共济会在背后操纵着整个世界。小红犯了乐队花车谬误。

举例

“大家都这样,所以这样一定不会错。”

第十五条:诉诸权威

你利用一个权威人物/机构的观点来取代一个有力的论述。

要证明一个观点,只是摘录别人的观点是不够的,至少要知道所提到的权威为什么有那样的观点。因为权威人物/机构也是会犯错误的,所以不能无条件的假设合理性。当然,权威人物/机构的观点有可能是对的,所以不能只因为对方使用了诉诸权威的谬误就认定这个观点肯定是错的。

例子:

小红不知道怎么反驳进化论,于是就说:“我老公孙越是大科学家,他觉得进化论是错的。”小红犯了诉诸权威的谬误。

第十六条:合成谬误

认为一个事物的部分所具有的特性,也是适用于这个事务的其它部分或整体。

对某些局部合理,并不意味着对其他局部同样合理。但某些人总是固执地认为,如果一个总体的某些局部具有的特性,那么这个总体的各部分也具有该特征。我们需要给出存在这种整体一致性的证据。

举例

小红在看晚会的时候发现有个歌手是在假唱,于是认为晚会上所以的歌曲类节目都是假唱。

举例

盲人摸象的故事:每个盲人都只摸到大象的一个部位,但却以为这就是大象整体的样子。

第十七条:没有真正的苏格兰人

当一个人主张「所有的A皆为B」却遇上「A不为B」的反例时,改口主张「B这种A不是‘真正的A’,所有‘真正的A’皆为B。」此时,“真正的A”和“为B”只是互相定义的套套逻辑,而原来的问题也没有解决,因为A不一定是“真正的A”。

你提出了一个观点,并受到了别人的批评,你试图用“诉诸纯洁”的方式来回避对方的批评和掩盖己方观点的漏洞,通过马后炮和修改标准的方式来维护自己有缺陷的观点。

例子:

小红:只要是心理学家,都会看《乌合之众》这本书。

小明:我做了这么多年的心理学专家,就从没看过这本书。

小红:所有“真正的”心理学家都会看这本书。

举例

A:  男人都好色。 

B:  不不不, 牛顿是男人, 但牛顿不好色。

A:  牛顿不是真正的男人, 真正的男人都好色。

例子:

A: 努力一定会成功。

B: 我很努力, 但没有成功啊。 

A: 你那不是真正努力, 或者努力程度还不够。

第十八条:基因谬误

你通过一个事物的出身来判断它的好坏。

你试图逃避正面的讨论,而转而讨论事物的出处。这种做法和本文第六条“人身攻击”类似,都是想试图通过已有的负面印象来从侧面攻击对方,却不能正面地回应对方的论述。

举例

非洲黑人怎么会怕中国的热天气?

举例

小明说:“150年来日本两次崛起,是因为他们最彻底地学习欧美现代文明。”

小红说:“日本明明是亚洲国家,怎么可能比俄国更像欧美国家?”

小红犯了基因谬误。

第十九条:非黑即白

你把黑和白作为仅有的可能,却忽略了其它可能性的存在。

在存在多种可能性时,却只提供两种可选的可能性。想通过非黑即白的选择来误导讨论,破坏辩论的建设性。跳出这种谬误,应该是要先发制人,多问“凭什么”:凭什么要听你的,不是A就是B啊?!

例子:

在谈到反恐战争时,总统说如果你不支持反恐战争,你就是支持恐怖分子。总统这里犯了非黑即白的谬误。

举例

抵制日货就是爱国,不抵制日货就是不爱国。

举例

年轻人就应该给其他表面看起来需要座位的人让座,不让就是没有素质,个人道德低下。

第二十条:窃取论点

你采用循环论证的方法来证明一个被包含在前提里面的观点。

你把你的前提假设默认为真的,然后利用循环论证的方式来证明它。基本可以这样认为:“窃取论点”就是要求读者径直接受结论而并不给出任何真正的证据。这种逻辑混乱的争论常常发生于人们心中存在根深蒂固的假设的情况下,因为人们已将这些深植内心的观点作为确定的观点。

例子:

我知道有上帝,因为《圣经》是这样说,而《圣经》是不会错,因为它是上帝写的。 

举例

非洲是最大的洲,因为它比其他任何洲的面积都大。

举例

抽烟能要了你的命,因为香烟是致命的。

举例

学生:“为什么我这次论文没得满分?”

老师:“因为你写的内容没有达到得满分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诉诸自然

你认为一个事物是“自然”的,所以它是合理、必然并且更好的。

事物的自然性并不能使之具有好或坏的属性。互相杀戮是大自然中普遍存在的现象,但是大多数人都认为我们不应该互相屠杀。

举例

小红认为吃草药肯定比吃人工制造的药有效,因为草药更加“自然”。小红犯了诉诸自然的谬误。

举例

素食是愚蠢的,因为人类已经吃了几千年的肉。

第二十二条:轶事证据

你试图用个人经验或者单独事例,譬如生活中听闻的朋友故事,或者某一个来访者的案例,来取代逻辑论述或者有力的证据。

比起复杂而确凿的证据来说,轶事证据更容易获得,但是却要粗浅很多。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量化衡量的科学数据、确凿证据比个人经验、轶事要更加可信。

举例

小红爷爷是个30年的老烟枪,现在80多岁身体还很健康,小红因此得出吸烟对身体无害的结论。小红犯了轶事证据的谬误。

举例

大量吃糖不会导致蛀牙,因为,小张每天都吃很多很多糖,可他都没蛀牙。

第二十三条:德克萨斯神枪手

你在大量的数据/证据中小心地挑选出对自己的观点有利的证据,而不使用那些对自己不利的数据/证据。

简单来说,这个逻辑错误是,打哪儿指哪儿,即先有一个结论,然后为之找理由。你先开了一枪,然后在子弹击中的地方画上靶心,搞得自己真是个神枪手一样。你先决定了自己的立场,然后才开始找证据,并且你只找对自己有利的,而对于那些对自己不利的就选择性忽略。

举例

老婆:你是不是外面有了别的女人?

老公:我对天发誓,我绝对没有别的女人!

真实的情况是:他有了别的男人

第二十四条:中间立场

你觉得两个极端观点的妥协,或者说中间立场,肯定是对的。

虽然大多数时候,真理确实存在于两种极端的中间地带,但是你不能轻易地认为只要是处于中间立场的观点就一定是正确的。谎言和实话的中间地带依然是谎言。

举例

小红认为疫苗会造成儿童自闭症,小黄从科学研究的结论中得出结论认为疫苗不会造成儿童自闭症,小橙认为两者观点的妥协——疫苗会造成儿童自闭症,但不是全部的儿童自闭症——才是正确的。小橙犯了中间立场的谬误。

举例

为了吸引更多关注,小兰认为需要重新设计公司的网站,小黄认为没必要对网站做任何改动。小绿认为,所以,最好的办法是重新设计网站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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