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快速学会诡辩

如何快速学会诡辩,第1张

1诉诸武力

采用武力威胁,恐吓,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通常与诉诸权力结合在一起。书中列举两个例子,希特勒与奥地利、捷克两国国家元首会谈时,恐吓、威胁对方不答应条件将使用武力,从而达成侵略的目的。此种诡辩方法多见于政治集团的斗争,我国历史上也屡见不鲜,此所谓城下之盟是也。

2诉诸权威

自己有所主张或反驳他人主张时,不提出为什么如此主张或为什么不应如彼主张,而只是引用一些名人名言作为论据,达到对方赞同己方观点的方法,称为诉诸权威。在职场中,此种方法通常行之有效。当与他人意见想左时,不必直接寻找佐证己方观点或推翻对方观点的论据,只需要加一句“某领导就是这样说的”。试试看,效果意想不到。

3诉诸情感

自己有所主张或驳斥他人主张时,不在理论上提出自己的观点如何正确,而只以自己的好恶情感作为论据,凡喜爱之人所说皆为真理,凡厌恶之人所说皆为歪理。判断事物的标准并不是唯一的,而其中一种标准有时却是人的好恶,仔细想想你会发觉,人们对喜欢的人总是千方百计论证他是正确的,对厌恶的人总是竭尽所能的论证他是错误的,就样就陷入了诉诸情感的诡辩。

4诉诸怜悯

利用听者的同情心,怜悯心,使其接受自己的观点,称为诉诸怜悯的诡辩。此法属于诉诸情感的诡辩的特殊的一部分。该书列举这样一个例子,被告律师在辩护时,有时会撇开案件的真实情况,喋喋不休讲述被告生活如何艰难,境况如何可怜,试图激起法官的同情心。

5诉诸传统

这种诡辩接本特征,凡是过去如此的,现在也应如此,将来还应如此。这种诡辩的应对方法,引用鲁迅先生的名言从来如此便对么。遇到事情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切记不可照搬照抄。

6诉诸群众

以激起群众的情绪来兜售自己错误观点的手法,称之为诉诸群众的诡辩。鄙人认为此条不适合己方使用,适合对方使用时,己方易于攻破。

批判性思维“⼗⼤谬误”之诉诸情感的谬误(愤怒、负疚)

⽂ | AMusicCancri

笔记

⼤家都知道过度的情感会导致很多谬误,⽐如愤怒、恐惧(通过语⾔或武⼒的恐吓)、同情、嫉妒、负疚感等。⾸先指出情感不等同于谬误,我们都有表达情感的权利,我们想说的是“诉诸情感”的谬误就是借助情感产⽣的谬误。例如,“不转不是中国⼈”,“抵制⽇货就砸国内店的车”、“使⽤恐吓,不转⼗次就什么什么的”、“家长们使⽤负疚感进⾏操纵,我让你这样是由于我爱你”。

诉诸愤怒的谬误

1把愤怒情绪当成产⽣愤怒的理由,要知道情绪只是表达,不能作为证据,你要确定出让你愤怒的真正原因,⽽不是⽆限扩⼤你的愤怒。

2使⽤煽动性语⾔使得⼈们愤怒导致谬误。下⽂举例将“同性恋婚姻”等同于⾃家房内私事,因为后者是⼈们共⽤的平等权利所以前者也是。

3有些愤怒源⾃有些难题⽆法解决,他们通过找替罪⽺的⽅式解决问题。

源⾃负疚感的“论证”

引起某⼈的负疚感以促使他付诸某种⾏动或决策是否该做某事,这就是众所周知的谬误:使⼈负疚(guilt trip)。

原⽂

诉诸情感的谬误

本章中我们先讨论诉诸情感的谬误,接着讨论并⾮直接诉诸情感但影响⼈们⼼理的⼏种谬误。

我们并不认为所有激发情感的表达都是谬误、误导或者不好的表达。其实,完成艰巨的任务都离不开情感的⽀配和⼒量。

下⽂将要提到相关的唤醒情感与⽆关的诉诸情感之间的区分。

源⾃愤怒的“论证”

我们不否认⼈有愤怒的权利。我们也并不是要把“愤怒”界定为谬误,愤怒并不等于谬误,有的时候愤怒完全是合适的。尽管如此,当我们⽣⽓、⽓愤以致愤怒的时候,我们就容易变得不合逻辑。这主要表现在如下两个⽅⾯。

第⼀个表现:在实际并没有理由时误以为已经获悉了愤怒的理由。不能仅仅因为某事令⼈愤怒就认为它不正确,即使愤怒者是我们⾃⼰也不例外。⼈们很容易误把愤怒的情绪当成引起愤怒的对象的证据。但愤怒⼀种情绪,并不是任何事情的证据。

愤怒导致不合逻辑的第⼆个表现在于:有⼀件事所引起的愤怒可能会影响我们对另⼀个⽆关事件的评价。如果我们对某个诋毁者的动机愤慨,我们必须记住,批评者的动机和批评本⾝之恰当与否是相互独⽴的,纵然动机不纯,也不排除所提的批评是正确的。同理,纵然⼀个做了让我们恼⽕的事,我们既不能以此为理由低估这个⼈的其他⽅⾯,也不能以此为理由低估其他⼈。

源⾃愤怒的“论证”有煽动性语⾔(或思想)加某种“结论”组成。它在考虑问题时⽤愤怒替代了理由和判断。它是煽动者所偏爱的策略。假定所讨论的问题是“同性恋婚姻是否可以合法”。左派的煽动者或许会愤怒地渲染道:“⼼胸下载的原教旨主义者竟然要对⼈们在⾃⼰卧室⾥可以做些什么进⾏强制规定”--故意以这样的⾔辞让⼈怒⽕中烧,但其实这与所讨论的同性恋婚姻话题并⽆ 关联。另⼀⽅⾯,保守派的煽动者或许会影射同性恋者在要求“特权”。没有⼈希望别⼈享有特权,当我们听说⼈“要求”特权时,我们的⼼情就不会平静。但是,要求得到其他⼈所享有的权利,并不是在要求特权,⽽是

当我们听说⼈“要求”特权时,我们的⼼情就不会平静。但是,要求得到其他⼈所享有的权利,并不是在要求特权,⽽是在要求平等的权利。

源⾃愤怒的“论证”的⼀个特别危险的⼦类就是寻找替罪⽺(scapegoating)--因⾯临的困难⽽责备特定的群体或个体(如乔治·布什或贝拉克·奥巴马)。曾于1968年参加总统竞选的亚拉巴马州前州长乔治·华莱⼠再⼀次“州权论坛”(该论坛

是“⽩⼈⾄上”的代名词)上说过,只要激起年长的南⽅男⼦们对北⽅民权⼯作者的愤怒,就可以让这些南⽅⼈做出任何事情来。

基于愤怒的“论证”是如此常见,以⾄于他在我们所列的⼗⼤谬误中“榜上有名”。频繁出现源⾃愤怒的论证的确令⼈遗憾。历史不断表明,愤怒是观察世界的⼀个糟糕镜头。在愤怒中采⽤的办法,极少是明智的。

源⾃负疚感的“论证”

“负疚感”也能起⼲扰思维的作⽤。“你怎么能不邀请珍妮弗参加你的婚礼呢?他绝不会这样对你,你知道她肯定很伤⼼。”这⾥的评论就是要引起对珍妮弗的歉意,更有甚者,是要唤起⼀种负疚感。引起某⼈的负疚感以促使他付诸某种⾏动或决策是否该做某事,这就是众所周知的谬误:使⼈负疚(guilt trip)。家长们在不愿(或⽆法)向孩⼦解释清楚该不该做某事时,有时就会运⽤这种策略。当然,如果孩⼦故意做错事,他应该有负疚感,但并不能因为让孩⼦有负疚感,就说明他做了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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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性思维“十大谬误”之诉诸情感的谬误(愤怒、负疚)

批判性思维“⼗⼤谬误”之诉诸情感的谬误(愤怒、负疚)

⽂ | AMusicCancri

笔记

⼤家都知道过度的情感会导致很多谬误,⽐如愤怒、恐惧(通过语⾔或武⼒的恐吓)、同情、嫉妒、负疚感等。⾸先指出情感不等同于谬误,我们都有表达情感的权利,我们想说的是“诉诸情感”的谬误就是借助情感产⽣的谬误。例如,“不转不是中国⼈”,“抵制⽇货就砸国内店的车”、“使⽤恐吓,不转⼗次就什么什么的”、“家长们使⽤负疚感进⾏操纵,我让你这样是由于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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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诸愤怒的谬误

1把愤怒情绪当成产⽣愤怒的理由,要知道情绪只是表达,不能作为证据,你要确定出让你愤怒的真正原因,⽽不是⽆限扩⼤你的愤怒。

2使⽤煽动性语⾔使得⼈们愤怒导致谬误。下⽂举例将“同性恋婚姻”等同于⾃家房内私事,因为后者是⼈们共⽤的平等权利所以前者也是。

3有些愤怒源⾃有些难题⽆法解决,他们通过找替罪⽺的⽅式解决问题。

源⾃负疚感的“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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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某⼈的负疚感以促使他付诸某种⾏动或决策是否该做某事,这就是众所周知的谬误:使⼈负疚(guilt trip)。

原⽂

诉诸情感的谬误

本章中我们先讨论诉诸情感的谬误,接着讨论并⾮直接诉诸情感但影响⼈们⼼理的⼏种谬误。

我们并不认为所有激发情感的表达都是谬误、误导或者不好的表达。其实,完成艰巨的任务都离不开情感的⽀配和⼒量。

下⽂将要提到相关的唤醒情感与⽆关的诉诸情感之间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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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愤怒的“论证”

我们不否认⼈有愤怒的权利。我们也并不是要把“愤怒”界定为谬误,愤怒并不等于谬误,有的时候愤怒完全是合适的。尽管如此,当我们⽣⽓、⽓愤以致愤怒的时候,我们就容易变得不合逻辑。这主要表现在如下两个⽅⾯。

第⼀个表现:在实际并没有理由时误以为已经获悉了愤怒的理由。不能仅仅因为某事令⼈愤怒就认为它不正确,即使愤怒者是我们⾃⼰也不例外。⼈们很容易误把愤怒的情绪当成引起愤怒的对象的证据。但愤怒⼀种情绪,并不是任何事情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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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导致不合逻辑的第⼆个表现在于:有⼀件事所引起的愤怒可能会影响我们对另⼀个⽆关事件的评价。如果我们对某个诋毁者的动机愤慨,我们必须记住,批评者的动机和批评本⾝之恰当与否是相互独⽴的,纵然动机不纯,也不排除所提的批评是正确的。同理,纵然⼀个做了让我们恼⽕的事,我们既不能以此为理由低估这个⼈的其他⽅⾯,也不能以此为理由低估其他⼈。

源⾃愤怒的“论证”有煽动性语⾔(或思想)加某种“结论”组成。它在考虑问题时⽤愤怒替代了理由和判断。它是煽动者所偏爱的策略。假定所讨论的问题是“同性恋婚姻是否可以合法”。左派的煽动者或许会愤怒地渲染道:“⼼胸下载的原教旨主义者竟然要对⼈们在⾃⼰卧室⾥可以做些什么进⾏强制规定”--故意以这样的⾔辞让⼈怒⽕中烧,但其实这与所讨论的同性恋婚姻话题并⽆ 关联。另⼀⽅⾯,保守派的煽动者或许会影射同性恋者在要求“特权”。没有⼈希望别⼈享有特权,当我们听说⼈“要求”特权时,我们的⼼情就不会平静。但是,要求得到其他⼈所享有的权利,并不是在要求特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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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听说⼈“要求”特权时,我们的⼼情就不会平静。但是,要求得到其他⼈所享有的权利,并不是在要求特权,⽽是在要求平等的权利。

源⾃愤怒的“论证”的⼀个特别危险的⼦类就是寻找替罪⽺(scapegoating)--因⾯临的困难⽽责备特定的群体或个体(如乔治·布什或贝拉克·奥巴马)。曾于1968年参加总统竞选的亚拉巴马州前州长乔治·华莱⼠再⼀次“州权论坛”(该论坛

是“⽩⼈⾄上”的代名词)上说过,只要激起年长的南⽅男⼦们对北⽅民权⼯作者的愤怒,就可以让这些南⽅⼈做出任何事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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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愤怒的“论证”是如此常见,以⾄于他在我们所列的⼗⼤谬误中“榜上有名”。频繁出现源⾃愤怒的论证的确令⼈遗憾。历史不断表明,愤怒是观察世界的⼀个糟糕镜头。在愤怒中采⽤的办法,极少是明智的。

源⾃负疚感的“论证”

“负疚感”也能起⼲扰思维的作⽤。“你怎么能不邀请珍妮弗参加你的婚礼呢?他绝不会这样对你,你知道她肯定很伤⼼。”这⾥的评论就是要引起对珍妮弗的歉意,更有甚者,是要唤起⼀种负疚感。引起某⼈的负疚感以促使他付诸某种⾏动或决策是否该做某事,这就是众所周知的谬误:使⼈负疚(guilt trip)。家长们在不愿(或⽆法)向孩⼦解释清楚该不该做某事时,有时就会运⽤这种策略。当然,如果孩⼦故意做错事,他应该有负疚感,但并不能因为让孩⼦有负疚感,就说明他做了错事。

试析教师言语艺术中人品\理性与情感的诉诸

论文摘要:西方修辞学就如何提高人们的说服艺术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刻阐述。目前,国内对修辞和言语艺术已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但如何把西方修辞学中这些具有代表性的修辞观点运用到教师的言语艺术中,并提高他们的言语艺术中仍有待进一步研究。现探讨如何利用亚里士多德的修辞学理论来提高教师的言语和行为艺术。

论文关键词:理性诉诸;人品诉诸;情感诉诸

当代修辞学理论家伯克(Burke,1954)认为:“修辞是一门如何有效表达的艺术,是人们运用话语促使他人形成一定的态度或引发一定行为的交际行为。”

教师要经常做学生的思想工作,很多思想工作都是通过言语来实现的。教师与学生的言语交际是在一定的情景或语境中展开的。教师针对学生的情感、需要和需求,通过生动形象的语言、富有感情的声音等向学生诉说,引起学生的注意,激发他们的兴趣,让学生形成某种判断,认同、赞成并采纳自己所持的观点或采取某种行动,从而达到教师所预期的目的。

教师对学生开展的思想工作实际上也是一种促使他人在态度和行为上有一定的改变的方式。换句话说,他们的工作与修辞行为是分不开的,只要运用到语言就离不开修辞。亚里斯多德提出的三种基本说服方式——人品诉诸(ethos)、情感诉诸(pathos)和理性诉诸(logos)——是西方古典修辞学的理论基础,他在如何提高人们的辩才方面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本文就是借鉴亚里士多德的修辞学理论来探讨如何提高教师的言语和行为艺术。

  一、理论背景

西方修辞学在中世纪是一门很受欢迎的学科。亚里士多德认为:“修辞演讲就是对听众的一种说服,让听众形成某种判断,认同、赞成并采纳自己所持的观点或采取某种行动,修辞学是研究如何能够达到最大的劝说效果的一门学科。”亚里士多德就如何取得说服的成功做了较为全面、系统的阐述。他就演说如何取得成功提出了三种基本说服方式:人品诉诸(ethos)、情感诉诸(pathos)和理性诉诸(logos)。(颜一,2003)

人品诉诸是修辞者的道德品质、人格威信,它是说服活动中的第一个基本方式。就演讲而言,演说者必须使听众认为演说者的话语具有可信度。亚里士多德称人品诉诸是“最有效的说服手段”,所以演说者必须具备聪慧、美德、善意等能够使听众觉得可信的品质,因为“人格对于说服几乎可以说是起支配作用的因素”。(刘亚猛,2008)

情感诉诸是说服活动中的第二个基本方式。情感诉诸是指通过对听众心理的了解来诉诸他们的情感,用言辞去打动听众,即通常所说的“动之以情”。它是通过调动听众情感以产生说服的效力,或者说是一种“情绪论证”(pathetic proofs),主要依靠使听众处于某种心情而产生。演说者通过带有倾向性或暗示性的语句向听众施加某种信仰和情感来激起他们的共鸣,并最终促使他们产生行动。有效的演说中演说者必须研究和分析听众的心理,适时地煽情。(胡曙中,2004)

理性诉诸是说服活动中的另一个基本方式。理性诉诸是指言语本身所包括的事据与或然式推理证明,即“逻辑论证”(logical proofs),因此,理性诉诸既是对理性推论的研究,又是对言语逻辑的研究。亚里斯多德认为人的理性是人的思想能力中最共同、最普通的,并提出了通过理性诉诸的方法来达到有效的说服的目的的观点。(胡曙中,2004)

亚里士多德提出了演说者要运用人品诉诸、情感诉诸和理性诉诸的方法才能达到有效说服的目的的观点。他的修辞三诉诸理论在教师如何更好地发挥语言的魅力,如何说服学生,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激发他们的意志,净化他们的心灵,影响他们的言行和交流情感等方面仍然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

 二、提高教师言语艺术的策略

1人品诉诸和以德育人

“当演说者的话令人相信的时候,他是凭他的人格来说服人,因为我们在任何事情上一般都更相信好人。”(刘亚猛,2008)“一位成功的演说家在演讲中除了向他的听众‘摆事实,讲道理’之外,还必须展示出一种能赢得他们尊重和信赖,对他们具有感召力的人格,并利用这一人格所具有的威信来影响他们的决定。”(赵菊春,1999)古罗马另一位成功的修辞教育家——昆提利安在《雄辩术原理》序言中也说到:“我是以培养出色的演说家为最终教育目的。作为一名成功演说家的首要前提就是他必须是一个好人,这不仅是指他对演讲有天赋才能,而且更重要的是他还要是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亚里士多德,瓦特里斯,1954)因此,可以说人品诉诸就是成功的演说者与听众建立可信性的桥梁。

亚里士多德的人品诉诸论对于教师工作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它说明教师的道德品质、人格威信是“最有效的说服手段”,教师的聪慧、美德、善意等是学生觉得可信的品质。一个好的教师应该以身作则,用自己的美德、高尚的品质、良好的思想素质去熏陶学生、感化学生,进而达到教育和培养学生的目的。俗话说,“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扬伯峻,l963)这里的“身正”,就是指具有高尚的品质、良好的职业道德,有美德才能赢得学生们的信任、尊敬和崇拜,学生往往是“度德而师之”。从某种意义上讲,教师的“德”在学生心中,本身就是一种“理”,就是一种具有很强的说服力的“硬道理”。(魏书生,2005)

教师应具有高尚的品德、良好的思想素质。教师良好的品德对学生的影响总是潜移默化的。教师的言传身教对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乐观开朗性格的形成以及正确的人生观的树立,无不起着直接的、积极的、重要的作用。做一名合格教师的首要前提就是他必须是一个道德高尚的人。

2情感诉诸和以情感人

情感诉诸是指通过对听众心理和思想感情的了解来诉诸他们的`感情,用言辞去打动听众。

亚里士多德的情感诉诸论对于教师工作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它说明在与学生的言语交际过程中,教师必须要了解学生的感情,用富有感情的话语去打动学生,即通常所说的“动之以情”。

教师必须能够分析学生的情感及其产生的原因,并了解学生对相关问题的情感和态度。对学生的情感不但要正确地分析,而且要善于掌握、调动,有时甚至还要迎合那些情感和态度。优秀的教师往往善于使用情感化的语言,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因为只有学生感觉到老师是真诚地关心他们,是为他们的人生和未来所着想的,他们才有可能自觉地接受教师的教育。这是思想教育工作能否对学生产生积极的、良好作用的前提条件。

道德的基础是什么?在对该问题的研究中,分为道德理性主义和道德情感主义两种流派,而他们之间则一直争论不休。其中,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开创了西方道德哲学的理性主义传统,将理性和情感的对立作为道德哲学的基本准则。柏拉图将人的灵魂分为理性、激情和欲望三类,亚里士多德将灵魂分为植物能力、嗜欲能力和理性能力。二者都认为理性在这三种类别中最为重要,需要通过理性来克服激情,从而达到灵魂的平静。相反,近代英国所出现的道德情感主义则认为理性不能推导出道德上的善恶,只有诉诸于情感,才能体验到人们的利益和需求等是否得到了满足(王淑芹,2004)。和道德情感主义的提出者沙夫茨伯利,以及随后的哈奇森相比,休谟往往被看作更具代表性的道德情感主义者。20世纪的英国经验论者认为休谟是历史上最为伟大的英语哲学家(彼得·米利肯,2015),而对道德情感主义进行阐释的《人性论》则被认为是英语世界最为伟大的著作。现代情感主义代表人物之一斯蒂文森也谈到:“休谟非常清楚地提出过我们这里所有关心的问题,并最接近于得出本书作者能够接受的结论”。

一、道德的基础

休谟的人性论与霍布斯相似,认为人是功利的存在,并进而在此基础上推演出了一套道德观念和政治制度。不过与霍布斯相比,休谟对人性中的自私的和自利的评价要相对温和些。虽然休谟认为人性中存在着“自私”和“有限的慷慨”,但这种自私在休谟看来存在着一定的限度,是“某种程度”上的自私,他也同样认为“仁厚的感情”在人性中的存在。并且在对自利的阐释中,休谟评价道“一般地说,自私这个性质被渲染得太过火了,而且有些哲学家所乐于尽情描写的人性的自私,就像我们在童话和故事中所遇到的任何有关妖怪的记载一样荒诞不经,与自然离得太远了。我远不认为人类除了对自己以外,对其他事物没有任何爱情”。对自然的强调,以及随后的相关阐述,使得罗尔斯(2012)认为休谟是运用自然主义的心理学方法来建构他的道德理论“他试图证明,依照我们在世上所处的地位以及我们对社会的依赖,道德和我们的道德实践使我们的本性的表现。它是休谟的自然虔敬的一部分,那种虔敬想要确立如下见解:道德是与人类心理学完全连续的自然现象”。

不过,通过对人性的阐释,休谟进一步实现的是对包括“爱情”在内的这种情感向度的和之前的道德哲学家全然不同的阐释,至少是要更进了一大步。休谟从功利主义出发,颠覆了理性和情感的关系。在古典道德哲学看来,理性是永恒的、不变的和神圣的,而情感则是盲目的,变幻的和欺骗的。情感一直被视为一种盲目的意识——不仅在认识真理上是盲目的,而且在价值上也是盲目的(黄裕生,2016)。所以,激情必须以理性为指导,理性是善恶的来源。而休谟则认为情感不是困扰人的心灵的非理性力量,而是人性的本质部分,并且是积极的和有益的。不过,若仅止步于此,那休谟可能仅仅是一种温和的情感主义者。“理性是并且应该是情感的奴隶,除了服务和服从情感之外,再也不能有任何其他的职务”,这一论点的提出使得休谟的伦理思想成为了极端形式的情感主义者,并且在西方的启蒙思潮中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情感和理性的关系

Alboson和Nielsen在《哲学百科全书》的“伦理学史”词条中这样评价休谟的道德哲学:“尽管休谟对这些论题给以一定的澄清和好意,但他的论述不知不觉地从一类问题转换到另一类问题,特别是从意义问题转换到动机问题”。休谟这一结论的得出确实是建立在对“道德导源于理性,还是导源于情感”的这样一个动机问题的探究之上,即对情感和理性这两者与行为的关系的研究。休谟相信他已经证明了理性是完全没有主动力的,永远不能阻止或者产生任何的行为或者感情,他为此提供的最有力的论证是:理性在于发现真伪,而真伪在于对观念的是在关系或者实际存在和事实的符合或者不符合。因此,凡是不具备这种符合或者不符合关系的东西,都不能成为真的或者伪的,并且也不能成为理性的对象。而我们的情感、意志和行为,本身圆满自足,不需要这种符合的或者不符合的关系,无需太多的外在原因就可以引发出行为。所以,行为不能被断定为符合或者违反理性的。也就是说,人类的道德是以激情为基础的,而不是以理性为基础的,因为道德是被感受的,而不是靠理性来发现和判断的。

虽然,休谟在有意抬高情感对行为的影响,并且贬低理性的价值,乃至于提出了“是-应”的这一之后所谓的休谟问题,即实然和应然这种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二分法(普特南,2006),并将之作为批判理性主义的利器。休谟认为这将“会推翻一切通俗的道德学体系,并使我们看到,恶和善的区别不单单是建立在对象的关系上,也不是被理性所察知的”。因为道德理性主义学说的共同特点在于把关于道德的价值问题和关于事实的真理问题混为一谈,认为可以用发现命题真假的方法来确定道德的善恶(周晓亮,1999)。

但休谟无意用情感的霸权代替理性的霸权,休谟愿意承认情感和理性同时出现在几乎所有的道德判断中,但休谟坚信的是,最终对道德起到影响的因素依赖于情感,理性的职能仅在于揭示那种情形的物质状况,以及指出通往情感所意欲实现的目的的途径。理性对于行为的唯一影响,仅在于它对原初情感所起到的辅助作用,“给我们指示品质和行动的趋向,给我们指明他们对社会的以及对他们的拥有者的有益后果”。肯尼在其所著的《西方哲学史》中这样评价休谟的理性,“理性的功能是一种技术功能:在达到由激情设定的目标中帮助我们”。

三、理性和情感的契合

理性是一种技术功能,相对于情感的主动性来说,这种技术性的理性是被动的,其作用范围仅限于发挥理性的推理能力。布劳德在《五种伦理学理论》一书中,将仅承认理性在伦理学中具有推理能力的学说称为“非理性主义”,而那些承认理性在推理能力之外,同样具有其他功能的则是道德理性主义。而这些所谓的其他功能则是直觉归纳和先验概念形成这两种功能,如布劳德所述“理性的三种认知功能分别为:直觉归纳、推理、先验概念的形成。否认先验概念的可能性,这是休谟的根本原则或偏见……他在此处全部抹煞理性的功能,心照不宣地把理性归之为推理”。

但是过度对理性的强调,将情感从人的范畴中驱逐出去也是绝对不可能和不可行的,即便柏拉图也不得不承认情感这种非理性因素对于行为的作用。那么情感的作用是什么?柏拉图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认为情感是一切伴随着快乐和痛苦的感觉,并进一步开展了大篇幅的探讨,在《政治学》中,亚细亚人沦为奴隶是因为“精神卑弱,热忱不足”。在中世纪,以情感为核心的宗教,更试图以理性来对这种虚构的存在加以解读。即便在张扬理性,寻求理性主宰地位的启蒙运动中,也有休谟对情感主义的辩护。“现在,一些理性主义者所写的东西,好像他们认为单是理性对伦理特性的认识,就足以解释道德感觉和道德行为。如果这些理性主义者中的任何一位真的这样认为的话,他们就错了”(布劳德,2002)。

但当我们试图去判定在伦理问题中,理性和情感这二者,到底是以哪种为主,哪种为辅,哪种为善,哪种为恶时。以及更进一步的,如当前所主导的寻求理性和情感的契合的这一路径。我们首先需要理清楚的是,与伦理有关的情感和理性是什么?这些道德情感和道德理性与更普遍意义上的情感和理性的区别是什么?他们各自对于个体行为的作用是什么?我们如何来保证这些道德情感和道德理性能够保证我们的行为的驱动力不被人最原始的欲求和本能所主导。而对第一个问题的阐释则恰是解决诸多现有问题的根源。不过,如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所认为的,自从亚里士多德以来,关于一般情感的原则性的本体论阐释并未取得值得称道的进步。而对于理性来说,和情感相比,虽然理性的研究史,以及对理性的定义界定存在着相当长的历史,但“现在,理性是一个意义非常模糊的词”(布劳德,2002)。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自笛卡尔将理性摆脱了希腊“宇宙理性”的束缚,成了个人理性后,对于理性的含义的认知便产生着惊人的变迁。

文艺复兴是推动近代理性主义崛起的社会背景,而在其内在思想渊源中则有着基督教思想和复兴的古希腊罗马思想间的碰撞去,其目的在于寻求人的个人理性和个性解放。但是在宣扬理性的同时,所压抑的则是人内心中的非理性因素。所以,在休谟之后有着康德,黑格尔之后还有叔本华,而现在则又是后现代主义所掀起的一次对理性批判的潮流,但这次所批判的理性,具体来说是工具理性或者是科学理性。

但在这些一波又一波的思想激辩的过程中,在不断提出的纷繁复杂的理论中,透过外在的观点,所能得到的本质又会是什么?又能从中得到哪些对现实问题的解决具有效用的确定性的发现呢?而不至于陷入无际的丛林之中。

原文链接 David Ferrer: 15 Logical Fallacies You Should Know Before Getting Into a Debate

诉诸同情 (拉丁文Argumentum ad misericordiam,即英文的argument to compassion)跟 针对人身 一样,是一种相关性的谬误,这两种谬误的问题都在于与所讨论主题的对错无关,而是通过利用他人的同情或者某些情感上的敏感去绕开主题。换言之, 诉诸同情 就是一种对情绪的操纵,例如

显然,这一对吃胡萝卜的指控是通过将胡萝卜比成有意识的动物来实现的——而且强调胡萝卜的“小”,但这一指控并非以事实作为根据。那么依照正确的逻辑,什么时候你应该“好好反思一下你把什么东西吃到肚里去了”呢?答案是当只有存在确切的证据证明,你的食物是由不道德的农业实践或者不公平的交易行为生产的,比如使用奴隶、使用有毒的化学制剂等等,你才需要反思。

真理和谬误属事实范畴,而非情感范畴,这是一个“是”与“不是”的判断,而与人们的感受无关。换言之,当我们将感情误解为事实时,就会出现这种谬误。人的感受只有经过专业训练才能用来探测真理,因此我们可以将下面这条作为一个一般规则: 当我们将情绪视为判定事情真假的确定证据时,我们肯定在犯错。 举个例子,孩子们因为觉得他们的床下有怪物而害怕黑暗,但这(害怕)并不能用来证明怪物的存在。

说句公道话,情感有时也可能与真假相关。比如,在道德领域,当我们在判断一件事是否令人生厌或值得称赞,或者政策领域,政府的政策是令人愉快还是令人反感,情感或者感受当然是判断的关键因素。在计划一项社会活动、为一种产品做广告、或为一项慈善事业团结一群人的时候,人们的感受或者情感是至关重要的数据。我们所要强调的是,一旦 情感被用来代替事实、或者作为对事实的干扰 ,就变成了 诉诸同情 的谬误。

珠宝和汽车公司通过影响你的情绪来说服你购买他们的产品并不是一个谬论,因为这是一个行动,而不是一个主张,无关真或假。不过如果他们通过诉诸情感来证明你 需要 这辆车,或者某款钻石手镯能将你的青春、魅力和社会地位从时间老人的寒冷湿冷的魔掌中夺回,那就是一种谬论。事实上,你可能不需要那些东西,它们也不会拯救你转瞬即逝的年轻岁月。

其中哪一个是诉诸情感的谬误,哪一个不是?

例1: “老师,这篇论文你得给我打个A。我知道我只写了一个句子,还放了一些剪贴画,但请你理解,我的祖母在旅行时突然去世了,我要去外地参加她的葬礼,而葬礼过程中我的父母还离了婚,所有这些压力让我这两周分外紧张。请你多点同情心,我祖母的最后一个愿望是我这门课能得A。“

例2: “老师,我知道这个作业不合格,对此我也感觉很不好。我想和你约个时间见面,讨论下一项作业我怎样才能做得更好。”

诉诸同情是诉诸情感的一种,除此之外还有诉诸愤怒、恐惧/焦虑、内疚、悲伤、厌恶、骄傲、解脱、希望等谬误,都是通过诉诸某种情感的方式让人们去用情感代替事实做判断。

油管视频:辛普森一家之“想想孩子!”

大概是Helen Lovejoy本人做事惹人讨厌,却经常(很夸张地)用孩子来说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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