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多久才可以开展一段新的感情?

分手后多久才可以开展一段新的感情?,第1张

我的专业意见是,分手后多久才应该开始下一段感情,没有一个固定的时间标准,需要根据个人情况和个体差异而定。一般来说,建议在至少恢复情感状态后再考虑重新交往,以避免过早地投入感情受伤害,或者把自己的不良心情带入新的感情关系中。下面我会对这些方面分别进行探讨:

1 个人情况

首先要考虑个人情况是什么,包括分手原因、感情状态和个人心理情绪等。如果分手原因并不严重,感情状态相对平静,个人心理情绪已经得到调节,那么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寻找新的感情关系;反之,则需要更多的时间去恢复和修补自身的情感状态。

2 恢复情感状态

在结束一段感情后,一定要花时间恢复情感状态,尽可能避免情绪长期低落不振或者憔悴体弱的状态,并且进行充分的自我反思。如果感情过于深入或者分手过于痛苦,可以通过慢慢地调节自己的生活习惯和日常行为,来帮助自己提升情感状态。

3 避免对新的感情投入过快

在恢复情感状态之后,可以开始考虑是否要重新寻找新的感情关系。但是,在新的感情关系中,一定要避免对感情投入过快,给自己留出时间去了解和认识对方,而不是为了抚慰自己的心情而轻率决定进入这段关系。因此,在新的感情中,要尽可能多的与对方接触,交流,了解对方的情况和价值观念。

4 建议在分手后至少一个月左右,开始了解新的感情关系,并尽情享受生活的乐趣;在至少三个月的时间内,与对方及其家庭认真交往,了解对方的喜好,爱好,工作和生活模式等情况,并从他人的评价中看出他(她)的性格、个性等情况;在半年以后,可以尝试性承诺和发展,重塑自己和他(她)的幸福生活。

总之,分手后多久开始下一段感情,需要根据个人情况而定,并要花时间自我思考和情感恢复,同时也应该避免过快地投入新的感情,而要逐步地了解、认识、交往与了解他人的情况和价值观念,以找到一个合适的人生伴侣。希望以上的建议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走出分手的阴影,重新拾起自信,开展美好的人际关系和生活。

日常生活中,我们有时难以直接向别人提出要求,也会耍一些操纵的小把戏,比如说:“哎呀,要是有人把窗子打开就好了。”而不是说:“能请你把窗子打开吗?”这些小把戏只要没给双方带来不适,其实也无伤大雅。

而从日常的操纵转变为极其有害的行为,有一条清晰的界限。即:“以我们的意愿、健康和快乐为代价,不断地利用操纵的手段来迫使我们妥协,满足他们的要求,操纵就变成了情感勒索。”

因为情感勒索者深知我们有多珍视我们与他们之间的关系,了解我们的弱点,甚至熟谙我们心底的秘密。一旦他们自己的需求未被满足,就会利用掌握的隐私来威胁我们,以让我们妥协和让步。所以你会观察到,情感勒索有6大典型症状:

要求:勒索者根据自己的需求向勒索者提出要求。

抗拒:被勒索者认为要求不合理,感觉不舒服和抗拒。

压力:勒索者对被勒索者施加压力。让被勒索者感到恐惧、内疚或者认为按照勒索者说的做,是自己的义务。

威胁:在遭到被勒索者拒绝后,勒索者威胁对方。如:分手。

屈服:为了缓解自己内心的焦灼(可能是恐惧、内疚和义务感带来的压力),被勒索者压抑自己的需求,屈服于勒索者。

重复:需求、施压、屈服的关系模式奠定下来,并一而再再而三地上演。

不过,很多现实生活中的情感勒索,要比保罗对待弗雷迪的伎俩来的更加隐晦,不易察觉。这是因为“情感勒索者会释放出厚厚的迷雾(FOG),来掩盖他们的行为,因而几乎不可能看出他们是如何摆布我们的”。FOG就是情感勒索者的勒索工具。

02 情感勒索者的工具:FOG

FOG代表的是:恐惧(Fear)、责任(Obligation)、内疚(Guilt)。勒索者很擅长通过巧妙的方式唤起我们的这些内在感受,让我们焦虑难耐、压力山大,最终迫使我们屈服于他们的要求。

Fear:恐惧

你可以尝试问自己以下的问题:

我是不是害怕他们反对我?

我是不是害怕他们生气?

我是不是害怕他们不再喜欢我、爱我,甚至会离开我?

如果有肯定的答案,那么勒索者正是利用我们最深的恐惧作为威胁手段,让我们臣服于他。其实这些恐惧早在婴儿期就存在了,早期的无助感给婴儿带来被抛弃的恐惧。当成年人遇到情感勒索时,原初的婴儿式的恐惧就容易被唤醒,让我们在压力之下不得不屈服。这是我们童年恐惧的成人版在上演。

这类勒索者常以惩罚者或者自我惩罚者的面孔示人。他们告知我们,如果他们的需求得不到满足,我们可能会要承担何种后果,或者他们就会对自己做出什么。比如,“要是你想和我离婚,就再也别想看到孩子。”“你要是离开我,我就去死。”

有时,他们也会带上诱惑者的面具:“我可以给你帮助/金钱/事业/爱情……如果你按照我说的做……否则……”诱惑者给予我们奖赏,但很明显奖赏是有条件的,我们必须对他们唯命是从,否则就别想得到奖赏。

Obligation:义务/责任

勒索者强调自己因为他人而放弃和牺牲了多少,还会利用社会传统、宗教信仰等的信条,强调别人应该感到对他们有亏欠。这一招也常常被全身心扑在子女身上(而疏忽自我成长)的父母所利用,他们有意识或者无意识地向子女灌输:一个好孩子应该陪伴在家人身边;我为这个家做出了这么多牺牲,你应该服从我。

勒索者把他们对我们的要求,转换成了我们应尽的义务。这是一种乔装打扮的勒索,是一种强迫之下的责任感,等同于道德绑架。

而那些被责任和义务操纵的人,苏珊形容他们就像是希腊神话中的阿特拉斯神,用自己的双肩扛起了整个天穹。他们模糊了自己对他人所承担责任的边界,只记得要对他人尽心尽力,却忽略了自己,他们的内心OS常常是:

这是我欠他们的。

他们为我做了那么多,我不能拒绝他们的请求。

这是我的责任。

Guilt:内疚

内疚,是对伤害、欺骗、虐待等行为的一种自然的恰当的心理反应。但过度的错误的内疚感,会让我们误读自己的行为。有一个例子揭示了“错误内疚心理”的形成过程:

我打电话告诉妈妈晚上不能陪她一起吃饭了。(我的行为)

妈妈不高兴了。(别人因为我的行为而感到难过)

我应该为妈妈的不高兴负责。(迷雾出现了:我为此负全责,不管和我的行为有没有关系)

我感到内疚,因为我的行为让她感觉到了被忽视。(迷雾出现了:我感到内疚)

我推掉了所有其他安排,陪妈妈一起吃晚饭。(我愿意做任何事情来补偿,以让我感觉到好受一些)

这个例子中的逻辑一推便倒:为什么仅仅因为一顿饭没有女儿陪伴吃,妈妈就会觉得自己被忽视而不高兴?这应该是妈妈自身未解决的关系议题,而非女儿应全权承担的责任。

但是勒索者释放出的FOG太厚重,常常让我们看不见这样的逻辑漏洞,尤其当勒索者是我们生命中的重要他人时,我们内心的OS自动切换为:

如果我不这么做,我会感到内疚。

如果我不这么做,我会觉得自己很自私、没有爱心、贪婪、小气。

如果我不这么做,我就不是一个好人。

这类勒索者像受害者一样,常唤起我们的错误内疚心理。让我们觉得如果不按照他的要求做,他就会受到伤害,而这是我们的错。

两个人在情感挽回的过程中其中一个不能过于活跃,你们要互相主动说一些好话,说一些感人的爱情话,这些不会给彼此带来特别舒适的感觉。相反,长时间使人感到“油腻”我认为,清新而微妙的关系是维持长期关系的最佳方式。如果两个人彼此怀念,你们可以彼此发送微信消息,并且在许多事情上可以宽容和体贴,无需刻意去做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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