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没错,关键是从什么观点去考虑。老板是请你们来干活的,不是来顶嘴的。但员工也是人,人与人之间应该平等相处。老板要体谅你们。所以,这不分对错,看看谁的忍耐能力差而已。如果可以忍受的,而你又认为值得的话可以继续。但如果你不可以忍受的话可以辞职,但考虑清楚,社会很现实工作很难找,我认为你可以与你的老板谈谈,但并不是每个人也很投契,如果做好心理准备的话,可以辞职,毕竟不知要忍受多久。
1、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33;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 法律依据:
1)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1、你是买主还是卖主?
2、佣金是签合同时候给,至于他自己提成,是他公司发工资时候给他。
3、如果你是买主,一切都是房东说了算。交接时候看好了房子各处没问题就行。一般不会使坏,因为你没签合同,他还有可能卖别人呢,没必要使坏。
一、为工作和院长吵架,偶尔且无严重后果不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医院开除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和八十七条规定,主张恢复劳动关系或者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
如果屡次或者虽然是偶尔但有严重后果可能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单位开除合法。
二、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违法,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主张最多11个月二倍工资,但要注意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如果未签合同工作满两年即已超过时效不再被法律支持。
三、如果未缴社保,可以主张补缴社保,不能补缴的,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第一条规定主张补偿。
三、你要主张权利,需要持有与医院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卡、银行打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社保卡、同事证明等等能够证明你是医院员工的文字、音视频资料。具体参阅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宜的通知》http://wenkubaiducom/view/4311739ff121dd36a32d8253html。
没签书面买卖合同但如果做了口头约定且一方能证明根据口头约定履行了约定内容,另一方接受了的或一方能提供相应证据(如送货单、签收单、结算单等)证明双方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对方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有相关法律规定允许当事人采用口头形式缔约,但与书面合同相比,口头形式的合同由于缺乏书面依据,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就合同关系的存在和内容等举证较为困难。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宜通过证人证言、缔约相关事实等对口头协议的效力进行审查。证明口头协议的存在及其内容是探讨口头协议效力的前置性条件。因为一旦出现纠纷并诉诸法院时,合同内容的证明是原被告必须直面的首要问题。而关于证明责任的分配,中国法下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另以法律规定情况下的举证责任倒置、法院主动查证等原则为补充。相比于书面合同,口头协议缺乏文字凭证,一旦发生争议,当事人举证证明合同关系的存在和内容较为困难。当事人对于一些重要的交易可以采用录音的方式将双方的对话内容录制下来,或者请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作见证等等,故就证据形式看,多采用证人证言、录音资料等证据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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