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老爸来回答这个问题吧:
记住一点,除了极少部分人是因为生理性原因得了精神病,大部分的所谓精神疾病都是没有问题的,都是因为个人因为周围环境,自己的世界观原因导致与周围不协调而被诊断为精神疾病。
你所谓的双相情感障碍,应该主要是世界观问题和与周围人们交往发生问题导致的,这些本来是可以通过心理疏导来解决的,只是在恰当的时候没有人来做这样的事才发展严重了被诊断为精神疾病。
除了生理性原因的精神疾病,大部分是可以自愈的,当然在心理疏导的情况下自愈,尤其是有水平有经历的人的疏导下自愈的更快,因为精神疾病从某种意义上讲主要是知识的缺乏,世界观的错位导致的,如果不是这样就不会得精神疾病。
可以考公务员,自己加强自己的修养,能自愈的。
再贴一段我回答其他问题的帖子,希望能对你的世界观有所帮助。
每个人的一生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个人的命运都是自己主宰的,虽然受着外部各种因素的影响,决定权还是在自己手里,所以不要相信算命,再者说如果命多决定好了,算也无用,如果算了能改,那就不叫命,反过来说,他说算了命给改了命,都不知道未来是什么样子的,谁知道他给改没改呢?一个人的生活中有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自己能决定的部分,自己努力发展能改变的自己,一部分是整个社会和周围环境,是不能改变的,能改变的这是自己能决定的,不能改变的那些事命运,要决定自己的命运就是要自己奋斗的这部分。
再谈谈婚姻。
首先我自己说一下我对爱情的定义:我认为爱情是建立在经济独立基础上的相互吸引,是基于能独立生存的两情相悦,其他类的感情都称不上爱情的。
爱情不是活在当下,爱情应该是一辈子的事,自己的孩子都受影响呢,你想呀,和谐美好的爱情建立的家庭那是多么幸福,在这样幸福的家庭里面生长出来的孩子是发展的多么顺利呢?
站在一生的角度来考虑这个事情,一步一步去做,把前置条件做好,那自然可以走到一起。
婚姻就不同了,如果在自己对爱情,婚姻等认识还比较模糊的情况下就进入了婚姻这个阶段的话,或者双方对爱情婚姻的认识有很大不同的情况下进入了婚姻,就会有很多问题产生。
婚姻是需要负责任的,一个人不能一点小事就要结束婚姻。
爱情和婚姻都是自己经营的,不要抱怨,不要难过,而是要积极的去考虑问题,积极的去创造未来。
再谈谈财运。
一个人能否发财与,社会整体环境,个人的家庭背景,个人的努力奋斗有着直接关系。在刚建国那个时候,想发财这样的事都是被禁止的,这就是社会整体环境的影响。当今社会,有很深的社会背景,有经济基础,好的挣钱机会就多,别人就没有这样的机会。个人努力奋斗了,学习比较好,然后到了社会上知道怎么与人交往,人脉越来越广,各方面因素综合在一起,就能发财。但是总体来说,这个社会上发财的总是少数,不要追求发财,劳动创造财富嘛,如果没有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得来的财富也容易失去。
有什么问题继续交流吧~~
祝你身体健康,天天快乐~~
纯手工码字,敬请采纳~~
一是因公致伤残的情形鉴定。根据现行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所规范明确的内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残疾的,可认定为因公致残:
①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死亡的;②被认定为因战、因公致残后因旧伤复发死亡的;③因患职业病死亡的;④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⑤其他因公死亡的。
上述所述的情形致伤残的,可以认定为因公致残。
军队干部因战、因公可以进行伤残等级评定,因病是不能评定伤残等级的。您所说的因工作压力大患双相情感障碍,从因公致伤残的情形来看, 不符合规定。义务兵和初级士官患精神病可以办理因病评残。
目前,对于不符合因病评定残疾等级的军官和中级以上士官,均可申请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也就是我们口语中常说的“病退”。
申请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经有关部门审核鉴定后,符合条件的可作退休安置,享受退休军官待遇。可以参考的政策依据2011年12月30日施行的《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标准》。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