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想帮你买房的!赶紧先过来看看。
案件回顾:
2018年有这么一个离婚房产纠纷案,顺德人成叔和蓉姐之前为儿子小智购买了一套80万元的房产。房产证写在小智一人名下。在小智获得房贷审批后,小智的父母分别以转账、现金的方式将房贷款给付小智,由小智向银行还贷,并支付装修费用。至2016年12月份,小智已经全部还完房贷拿到红本。
2017年3月,小智和女友小姚结婚,在登记结婚当日,小智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小姚的名字,然而没有告知父母一声。小夫妻结婚才8个月,还没有孩子,儿媳以性格不和闹离婚,并提出对增值后的房产进行分配。顺德法院认定这套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获得一半房产。成叔和蓉姐不服,明明是他们在儿子结婚前全资购买的,为了追讨回房产,将儿子和儿媳一起告上法院。在案件的最后,顺德法院驳回了成叔和蓉姐全部诉讼请求。
为什么出钱的父母要不回房产
首先我们不针对女性,而是客观说案件,男女角色一换,父母买房给女儿也有可能遇到此类状况,都是一样的。那么这个案件有了这样的结果,别说出钱的父母感到悲催,按网友的话说“不得不让人怀疑骗婚”。这个案件在顺德,试想如果发生在深圳一套房价值几百到几千万,长辈的血汗钱真的很不容易啊。心痛……关于婚前房产问题,我国法律、司法解释有过不同意见和规定的更迭,但这个2018年的案件放到今天基本也是这样的判定,现在就给大家说明白这里面的逻辑。
1 房子虽然是老两口全资买的,但房产证一开始就只写了儿子小智的名字,由于在细节上,父母出资给小智还清房贷的证据不够充分(根据口述有用现金),加上又没有书面文件证明是借名买房,因此,被法院认定为赠与,产权归小智所有。
2小智“猪队友”做了关键的一步,自作主张于领结婚证当日在房产证上加名,让爹妈连咨询律师的机会都没给。
婚内房产的加名被视为小智给小姚的赠与。老两口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自己和儿子对案涉房屋的实际产权进行了约定。
买房赠与如何保护子女利益
1双方父母都给予欠款支持买房:
纠纷不大,因为一般也是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共同还贷。
2对于一方父母给予钱款支持买房,仅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该情况子女离婚时容易有纠纷,往往是主张房产的产权,或是要对房屋价值进行分割。一方父母全资买房给子女,需要通过书面的协议来明确受赠与主体,或者能证明有过明确的意思表示,且该表示子女的配偶是知晓的。
3长辈借子女之名买房:
需要书面的借名买房协议,随后还需要留意这些证据:借名买房的原因、购房款支付及贷款偿还情况、房屋实际占有使用(租金收取)及房屋权属证书、购房凭据由谁保管等。
这个要根据女方的家庭情况和女方家长的意愿决定 按照中国的传统是男方买房子女方买嫁妆 如果男方不宽裕女方家长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付全款或者一半或者一两万等等 在大部分的情况下女方不负担买房的钱 也是可以说的过去的。毕竟按照中国的传统是女儿是出嫁而不是嫁娶
一般是男方,如果男方家里条件不太好但是男方很有出息,或者女方家条件较好,可以女方出一些。不过建议最近几年还是不要买房,不管是结婚还是投资避险,因为现在的经济形势,通胀很有可能破没,如果现在贷款,泡沫一旦破灭,你们将背上非常沉重的包袱。我的意见是暂时租房,等经济形势好转了在去买房。我和对象就是这么打算的。三思!
在婚后购买房产的情况下,如果男方出的钱比女方多,则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可以考虑将房产分割为男方和女方各自的部分,以反映双方贡献的不同。具体分割比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达成,或者由法院根据当地的财产分割规定进行判决。另外,如果夫妻对婚姻状况有约定,也可以按照约定进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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