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一辈子都不会选择结婚的人,有以下几点坏处。
首先是到自己老的时候是非常孤单的,看到别人都儿孙满堂自己心里难免是非常失落的,每天家里都冷冷清清的,即使做一大桌子饭菜,也只能自己一个人吃,家里感觉不到一点温暖。当自己生病的时候,身边也没有一个人照顾,每天陪伴自己的只有护工,当自己真的走不动的时候,没有儿女照顾只能去养老院了,自己去世的时候,连个送终的亲人都没有,直到死去自己都是非常孤单的。
还有就是不结婚,你就不能害怕别人对你说三道四,毕竟人言可畏,尤其是你的亲人在你年轻时会一直催你结婚,当你年龄大了,他们就开始嘲笑你,你一定要有一个强大的内心。
我觉得人还是要结婚,毕竟结婚后有个人可以陪伴你,遇到困难时也有可以商量的人,这样自己才不会孤单。
如果你可以做到独立自主,即使是不依赖别人也可以活得很好的话,那么即便是你一辈子都不结婚,又有什么关系呢?
其实结婚的意义主要有两个,一个是遇到了一个自己真心喜欢的人,你会想要和他一辈子在一起,想要和他永远不分离,所以你很想和他结婚,一起组建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另外一个原因呢,则是为了以后自己遇到困难的时候有人照顾,为了自己老了以后有人可以依赖,为了自己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能有个寄托。
这两个原因都有可能促使一个人决定结婚,但是它的目的性却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为了爱情而结婚,后者是为了生存而结婚,所以每一个人结婚的理由都是不尽相同的。
但是不论怎么样,如果你确定自己有能力养活自己的话,确定自己没有必要把希望寄托于别人身上的话,那么你就不必为了生存而结婚啦!你可以不用为了生存而向别人低声下气,可以不用为了以后而诚惶诚恐。
如果对于你而言,结婚反而是一种无形的束缚的话,那就不要自己给自己戴上这个紧箍咒啦!自己一个人可以活得更好的话,又何必给自己找麻烦呢?
当然了,如果不结婚的话,可能你的爸爸妈妈是不会同意的,在老人家的眼里,是人总是需要结婚生子的,从古到今都是这样,所以你的爸爸妈妈也许会向你逼婚。不论怎么样,我觉得你都要想清楚再做决定。
你知道为什么这个世界上会有男人和女人吗?上帝创造一开始创造了男人,因为害怕男人一个人太寂寞,于是创造了女人。如果你选择一辈子不结婚,你就注定要孤独终老。等你老头的时候,自己的父母也去世了,你没有另一半陪在你的身边,甚至也没有子女能够替你养老送终,那你的人生是非常凄惨的。
不可以不管,子女有赡养义务。父母双方没有领结婚证,只说明子女是非婚生子女(也就是私生子女),还有什么断联系多少年,这些都是没有用的。只要是亲生父母子女,子女十四岁之前也没有被合法收养,那就必须尽赡养义务,没有商量的余地。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必须赡养,不赡养就是违法行为,就算父母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子女都要履行赡养义务。
如果子女无故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寻求社区工作人员帮助。对于子女不赡养问题,可以寻求社区工作人员帮助,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社区协助监督。
2、提起民事诉讼。对于儿女不尽赡养义务,老人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可能构成遗弃罪。
此外,不少人以下几种情况通常会被人们误以为可以不赡养父母,其实这些都是认知上的误区:
1、已婚的成年子女本人没有经济收入,但配偶的收入足以维持生活的,也应当承担赡养义务。
2、不能以父母因客观原因不抚养自己而推脱赡养责任。
3、父母取消子女对财产的继承权的,子女仍有赡养义务。
4、子女不能通过声明放弃财产继承而不承担赡养义务。
5、父母再婚的,子女不能拒绝赡养老人。
一辈子没有结婚的人,如果你和你的侄子外甥关系一直狠好,他们小时候你也很疼爱他们,很照顾他们,那么你生病住院只有他们有空一定会照顾你,或者为你请护工来照顾你的;如果你和你的侄子外甥不亲他们小时候你也从来不关心不照顾他们,那么你有钱就自己给自己请个护工来照顾你,如果你也没有多少钱请不起护工,那么你就可以申请居委会和民政部门看看能帮助你吧。
在一起生活了15年 ,没有领 结婚证 ,如今男方生病住院了 ,女方要分财产走了,是不合法的 ,一起生活了15年,虽然没领结婚证,也是事实上的婚姻 ,从道德层面上来讲,男方生病了,女方理应照顾 ,要分财产走人,这是落井下石 ,是不道德的 ,如果没有财产公证,她是分不到财产的 ,从法律意义上讲 ,没领结婚证也是事实夫妻 ,一方生病另一方要照顾 ,分财产走人属于遗弃罪,是不 合法的,更不要说分割财产了 。
1只要没领结婚证,法律上就不是夫妻关系,帮过酒席和同居10年也不是夫妻。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之前。没领结婚证共同生活多年,还可能认定事实婚姻,此后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
2 不是夫妻,女方对男方的遗产就没有继承权。
3女方的子女虽然给男方披麻戴孝,并不能取得对其遗产的继承权。披麻戴孝、出殡摔盆只是民间习俗,法律上没有意义。
4女方的权利是:可以要求分回同居期间属于自己的财产,作为对死者生前照顾较多的人,可以要求适当分得部分遗产。
5对方子女对死者生前照顾较多,协助办理丧事,也可以要求男方继承人返还丧葬费,并分得部分遗产。
6对于男方的房子,女方和子女。无法要求继承或居住。
7如果和男方弟弟协商分割遗产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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