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果写的浪漫主义宣言书——《克伦威尔》序》全文

雨果写的浪漫主义宣言书——《克伦威尔》序》全文,第1张

《克伦威尔》序言

[法]雨果 著 柳鸣九 译

我们从一个事实出发:世界不总是由同一性质的文明,也就是说老是由同一个社会形式(这样说更为确切,虽然涵义较广阔了一些)所支配和统治。整个人类就如同我们每个人一样,经历过生长、发展和成熟的阶段。他通过了孩提时代、成人时期;而现在到达了老迈之年。在近代社会名之曰“古代”的历史时期之前,还有另一个世纪,古人称之为“神话时代”,而其正确的名称可能是“原始时代”。这就是文明从它最初的源泉发展到今天所经过的三大连续的程序。而由于诗总是建筑在社会之上,那末,根据社会发展的形式,我们来分析一下,诗在原始时期、古代和近代这三大人类发展阶段中的特点究竟是怎样的。

在原始时期,当人在一个刚刚形成的世界中觉醒过来的时候,诗也随之觉醒了。面对着使他眼花缭乱、使他陶醉的大自然的奇迹,他最先的话语只是一种赞美歌。那时,他离上帝还很近,因此,所有的沉思都出神入化,一切遐想都成为神的启示。他抒发内心之情,他歌唱有如呼吸,他的竖琴只有三根弦,上帝、心灵和创造;但是这三种奥妙包括一切,这三位一体的思想孕含万象。土地差不多还是荒芜不毛的。已经有了家庭,但还没有民族;有了父老,但还没有国王。每个种族都自由自在地生活着;没有私人财产,没有法律,没有冲突,也没有战争。一切东西都属于每个人,也属于集体。整个社会就是一个公共体。没有任何东西束缚人。人过着田园的游牧生活,这种生活是一切文明的起点,而且多么有利于孤独的幽思和奔放的梦想。他任情地工作,任情地行动。他的思想如同他的生活一样,象天空的云彩,随着风向而变幻、而飘荡。这就是最初的人,这就是最初的诗人。他年青,富有诗情。祈求是他全部的宗教,歌谣是他所有的诗章。

这种诗,原始时期的这种歌谣,就是《创世纪》。

但是,这种青年时期渐渐过去。一切的范围都扩大了;宗教变成部族,部族变成民族。……这些民族在地球上开始过于拥挤。他们彼此妨碍,彼此摩擦;由此便产生各国的冲突,产生战争①。他们互相侵犯;由此便产生民族的迁徙,产生流浪②。诗反映这些巨大的事件;它由抒发思想过渡到描写事物。它歌唱这些世纪、人民和国家。它成为史诗性的,它产生了荷马。

我们要重复指出,表现出这一种文化的,只有史诗。史诗具有好几种形式,但又永不失其特征。品达与其说是属于抒情诗的,不如说是属于史诗。如果编年史家这些在人类发展第二时期必不可少的人,去从事收集各种传说,并且开始以世纪纪年,那末,他们是白费力气了,纪年学不能把诗排斥掉;历史仍旧还是史诗。希罗多德就是一个荷马。

史诗的时代已经日薄西山。同样,它所代表的社会也面临末日,这种诗也因自我循环时日已久而陈旧过时,罗马模仿希腊,维吉尔摹临荷马;似乎为了体体面面地告终,史诗是在这最后的分娩中消亡的。

时候到了。世界和诗的另一个纪元即将开始。

一种精神的宗教,取代物质的,表面的偶像崇拜并潜入古代社会的中心,将它除灭,而在这一种衰老的文化的尸体上,播下近代文化的种子。这种宗教是完整的,因为他是真实的;它在教义和教仪之间,用道德深深地加以维系。并且首先把最重要的真理指示给人说,生命有两种,一种是暂时的,一种是不朽的;一种是尘世的,一种是天国的。它还向人指出,就如同他的命运一样,人也是二元的,在他身上,有一种兽性,也有一种灵性,有灵魂,也有肉体;总之,他就象双线的交切点,象包罗世界的两条实体的锁链间的连接环,这两条锁链,一条是物质实体的系统,一条是无形存在的系统,前者由石头一直数到人,后者由人开始而到上帝。

没有什么比古代的神谱更实际的了。它完全不象基督教那样把精神和肉体分开,而是赋予一切以形体和外貌,甚至对精神和灵智也都如此。在这里,一切都看得见,摸得着,具有感性。那些神都需要云雾来掩饰自己。他们也吃、喝、睡觉。把他们伤害了,他们也要流血;把他们伤成了残废,他们就永世成为跛子。这种宗教有一些神,也有一些半神。它的霹雷是在铁砧上锤炼出来的,在其他的成分之中,还有三道弯曲的雨线③,它的天神邱比特把世界悬吊在一根金链上;它的太阳驾上四匹马拉的大车;它的地狱是一个深渊,地理上还标志了它的出口;它的神界是在一座山上。

这样,多神教用同一种粘土来塑造种种创造物,因而就缩小了神明而扩大了人类。荷马的英雄差不多和神同样高大,阿雅克斯④冒犯朱比特,阿喀琉斯比得上玛斯⑤。我们刚才说过,基督教却相反,它把灵气和物质彻底分开。它划了一道深渊在灵魂与肉体之间,一道深渊在人与神之间。

基督教把诗引到真理。近代的诗艺也会如同基督教一样以高瞻远瞩的目光来看事物。它会感觉到万物中的一切并非都是合乎人情的美,感觉到丑就在美的旁边,畸形靠近着优美,粗俗藏在崇高的背后,恶与善并存,黑暗与光明相共。它会要探求艺术家狭隘而相对的理性是否应该胜过造物主的无穷而绝对的灵智;是否要人来矫正上帝;自然一经矫揉造作是否反而更美;艺术是否有权把人、生命与创作割裂成为两个方面,每一件东西如果去掉了筋脉和弹力是否会走得更好;还有,是否“凡要成为和谐的那种方法”都是不完整的。正是在这个时候,诗着眼于既可笑又可怕的事件上,并且在我们刚才考察过的基督教的忧郁精神和哲学批判精神的影响下,它将跨出决定性的一大步,这一步好象是地震的震撼一样,将改变整个精神世界的面貌。它将开始象自然一样行动,在它的创作中,把阴影掺入光明,把粗俗结合崇高而又不使它们相混,换句话说,就是把肉体赋予灵魂;把兽性赋予灵智,因为宗教的出发点总是诗的出发点。两者互相关联。

这是古代未曾有过的原则,是进入到诗中来的新类型,由于作为一个条件,它使整个事物都有所改变,于是在艺术中发展出一种新形式。这种新类型就是“滑稽”,这种新形式就是喜剧。

请允许我们在这个问题上详加考究;因为我们刚才指出了那一种不同的特征,根本的差别。在我们看来,这一种差别把近代艺术和古代艺术,把现存形式和死亡形式区分开,或者用比较含糊但却流行的话来说,把“浪漫主义的”文学和“古典主义的”文学区分开来。

相反,在近代人的思想里,滑稽、丑怪却具有广泛的作用。它到处都存在;一方面,它创造了畸形和可怕;另一方面,创造了可笑与滑稽。它把千种古怪的迷信聚集在宗教的周围,把万般奇美的想象附丽于诗歌之上。是它,在空气、水、火和泥土里满把地播种下我们至今还觉得是活生生的、中世纪人民传说中的无数的中介物;是它,使得魔法师在漆黑的午夜里跳着可怕的圆舞;也是它,给予撒旦以两只头角,一双山羊蹄,一对蝙蝠翅膀。是它,总之都是它,它有时在基督教的地狱里投进以后被但丁和弥尔顿严峻的天才所召唤来的那些奇丑的形象⑥,有时则扔入加洛⑦这个滑稽的米开朗琪罗在其中自娱的形象。从理想世界到真实世界,是要经过无数的人类的滑稽变形。斯嘉哈莫奚⑧式,克利斯⑨式和阿尔勒甘⑩式的人物都是它的奇想的创造,这都是人的怪象的侧影,是严肃的古代完全陌生的、而从意大利古典主义中产生出来的典型。最后,还是它把南北两方的想象的色彩轮换地涂在同一个戏剧上,使斯加纳海勒在唐·璜⑾的周围蹦跳,靡非斯特在浮士德左右周旋。

而它的举止是多么自由而明朗!它多么大胆地使前一个时代如此羞涩地用襁褓包扎起来的那些奇怪的形象都跳了出来。古代的诗不得不给跛子伏尔甘安排一些同伴,但却极力用扩大他们伟岸身躯的办法来掩饰他们的畸形。近代精神保存了那些非凡的铁匠的传说,但却一下子给它加上一个截然相反并使它更加突出的特性;它把巨人变成了侏儒,把独眼巨人变成了地下的小神。正是以这同样的独创性,它把并不怎么奇怪的七头蛇代之以我们传说中土产的怪物,鲁昂的加尔古叶,麦茨的克拉—乌易,特洛依的夏尔—沙内,蒙德勒利的特赫,塔哈斯贡的塔哈斯克,这些怪物的外形如此多变,而它们这些古怪的名子又更增加了一种奇特。这些创造物从它们自己的本性里就能得到一种深沉而有力的音调,在这音调前,古代有时似乎也要却步。的确,希腊的妖怪远不及《麦克佩斯》中的魔女可怕,因而也更缺少真实,希腊神话中蒲鲁东⑿也并不是魔鬼。

照我们看来,在艺术中如何运用滑稽丑怪这个问题,足可写出一本新颖的书来。人们可以举出,近代人从这个丰富的典型里汲取了多么强烈的效果,而今天却还有一种狭隘的批评在激烈地反对它。我们的主题可能马上就要引导我们来顺便指出这一幅广阔图画中的某些特点。但在这里,我们只想说,根据我们的意见,滑稽丑怪作为崇高优美的配角和对照,要算是大自然所给予艺术的最丰富的源泉。毫无疑问,鲁本斯⒀是了解这点的,因为他得意地在皇家仪典的进行中,在加冕典礼里,在荣耀的仪式里也掺杂进去几个宫廷小丑的丑陋形象。古代庄严地散布在一切之上的普遍的美,不无单调之感;同样的印象老是重复,时间一久也会使人厌倦。崇高与崇高很难产生对照,于是人们就需要对一切都休息一下,甚至对美也是如此。相反,滑稽丑怪却似乎是一段稍息的时间,一种比较的对象,一个出发点,从这里我们带着一种更新鲜更敏锐的感觉朝着美而上升。鲵鱼衬托出水仙;地底的小神使天仙显得更美。

并且,我们也未尝不可以说,和滑稽丑怪的接触已经给予近代的崇高以一些比古代的美更纯净、更伟大,更高尚的东西;而且,也应该是这样。当艺术本身合理的时候,就更有把握使各种事物都达到最后的目标。如果荷马式的仙境与这种天国的情趣,与弥尔顿的天堂中仙使的美丽相距很远,那是因为在伊甸园的下面,有一个和多神教的地狱之底各有千秋的可怕的地狱。如果法朗塞斯伽·达·里米尼⒁和贝亚特丽不是在但丁这个把读者关进饥饿之塔迫使读者分享于哥利诺⒂可厌的餐食的诗人的笔下写来,会有这样吸引人吗?但丁如果不写得这样有力,就不可能这样动人。肌体丰腴的河神,强壮的人鱼,放荡的风神,他们有没有我们的水仙和天神那种透明的流动性?难道不是因为现代人能够想象出在我们的陵墓里有吸血鬼,食人怪,妖精,役蛇怪,大蝙蝠,僵尸和骷髅荡来荡去,这种想象才能够赋予它的妖精以那种虚幻的形状,那种为多神教的仙女所很少达到的精灵的纯度?古代的维纳斯姿容美艳,无疑地招人喜爱;但是,是什么在让·古容⒃所有的画面上散布那种精美、那种奇妙而空灵的风韵呢?是什么赋予它们以那种为生活和伟大所没有认识的特点?如果不是对中世纪雄劲遒健的雕刻术的接近,又是什么呢?

如果在这些还可以说得更为透彻一点的必要的议论之中,我们思想的线索还没有在读者的思想里面中断的话,他就一定会了解到,滑稽丑怪这一个被近代诗神所承继的喜剧的萌芽,一旦移植到比偶像教和史诗更为有利的土壤上,就会以多么旺盛的生命力生长和发展起来。实际上,在新的诗歌中,崇高优美将表现灵魂经过基督教道德净化后的真实状态,而滑稽丑怪则表现人类的兽性。第一种典型将从不纯的混合质中解脱出来而拥有一切魅力、风韵和美丽;总有一天它应能创造出朱丽叶,苔丝特蒙娜,莪菲丽亚⒄。第二种典型收揽了一切可笑,畸形的丑恶。在人类和事物的这个分野中,一切情欲,缺点和罪恶,都将归之于它;它将是奢侈、卑贱、贪婪、吝啬、背信、混乱、伪善;它将轮流扮演牙戈、答丢夫、巴西尔⒅;波罗纽斯、阿巴贡,巴尔特罗⒆;福尔斯塔夫、史嘉本、费加乐⒇。美只有一种典型;丑却千变万化。因为,从情理上来说,美不过是一种形式,一种表现在它最简单的关系中,在它最严整的对称中,在与我们的结构最为亲近的和谐中的一种形式。因此,它总是呈献给我们一个完全的、但却和我们一样拘谨的整体。而我们称之为丑的那个东西则相反,它是一个不为我们所了解的庞然整体的细部,它与整个万物协调和谐,而不是与人协调和谐。这就是它为什么经常不断呈现出崭新的、然而不完整的面貌。

研究滑稽丑怪在近代的运用和发展,这是一件有趣的事。首先,它侵入,涨溢,泛滥,象一道激流冲破堤防。它诞生之时,贯穿在垂死的拉丁文学之中,……然后,它就散布在那些改造欧洲的新兴民族的想象里。它充满在那些故事作者、历史家和小说家的想象里。它由南到北蔓延开来。它游戏在日耳曼民族的梦想中,并且同时以它的灵气唤活那些可赞美的西班牙《诗歌集》,这真正骑士时代的《依利亚特》。举个例子来说,它在《蔷薇传奇》(21)中这样描写一个庄严的仪式,一个国王的选举:

于是他们选出了一位大个子的平民

这是他们中间的头号大块头

……

要更加突出说明滑稽丑怪在第三文明期的影响,那是多余的。在所谓浪漫主义时代里,一切都表现出它与“美”之间的紧密的、创造性的结合。就以最为纯朴的民间传说而言,也无一不以一种可爱的本性表现了近代艺术的这种神秘。古代就不可能创造出《美人和野兽》。

的确,在我们刚才考察的时代里,滑稽丑怪在文学中比崇高优美更占优势,这是非常明显的。但是,这是一种反应的狂热,一种一瞬即逝的对新颖的热情;这是一个要渐渐平伏下去的最初的浪潮。美的典型不久又要恢复它的地位和权利,它并不排斥另一种原则,而是要胜过它。现在已经是时候了,让滑稽丑怪在牟利罗(22)巨大的壁画上,在维罗尼斯(23)神圣的篇幅中只占有画幅的一角;让滑稽丑怪只渗入到艺术将引以自豪的两幅《最后的审判》中去,只渗入到米开朗琪罗将用来装饰梵蒂冈的悦目而又可怕的图景中去(24),只渗入到鲁本斯将描绘在昂魏尔斯大教堂的穹窿屋顶上的人类堕落的骇人的图案中去。在两种原则之间建立平衡的时候现在已经来到了。不久就会有一个人,一个诗王(如象但丁称呼荷马一样),来确定它。这两种敌对的天才汇合起双方的光辉,而在这种光辉之中诞生了莎士比亚。

这样我们便到达了近代的诗的顶点。莎士比亚,这就是戏剧;而戏剧,它以同一种气息溶合了滑稽丑怪和崇高优美,溶合了可怕和可笑,悲剧和喜剧,戏剧是诗的第三阶段的,也就是当前文学的固有的特性。

我们把上面所讨论的这些事实加以简要的概括,可见诗有三个时期,每一个时期都相应地和一个社会时期有联系,这三个时期就是抒情短歌、史诗和戏剧。原始时期是抒情性的,古代是史诗性的,而近代则是戏剧性的。抒情短歌歌唱永恒,史诗传颂历史,戏剧描绘人生。第一种诗的特征是纯朴,第二种是单纯,第三种是真实。行吟诗人是抒情诗人向史诗诗人的过渡,就好象小说家是史诗诗人向戏剧诗人的过渡。历史家与第二个时期一道来临,编年史家、批评家则和第三个时期同时产生。抒情短歌的人物是伟人:亚当、该隐,挪亚(25);史诗的人物是巨人:阿喀琉斯、阿特鲁斯、奥里斯特斯(26);戏剧的人物则是凡人:哈姆雷特、麦克佩斯、奥赛罗。抒情短歌靠理想而生活,史诗借雄伟而存在,戏剧以真实来维持。总之,这三种诗是来自三个伟大的泉源即《圣经》、荷马和莎士比亚。

为了证明新的思想(指浪漫主义者的文艺思想——译者)远非要毁坏艺术而仅仅是要把艺术改造得更坚固、更稳实,我们姑且来试着根据我们的意见指出:区分从艺术出发的真实和从自然出发的真实这两者之间的不可逾越的界线究竟是怎样的。如果象一些不长进的浪漫主义者那样把这两者混淆起来,那真有些冒失。艺术中的真实根本不能如有些人所说的那样,是绝对的真实。艺术不能提供原物。我们且试想,一个主张不加考虑地模仿绝对自然、模仿艺术视野之外的自然的人,当他看到一出浪漫主义戏剧(譬如《熙德》吧)的演出时,会作何表现。他首先一定会说,“怎么?《熙德》的人物说话也用诗!用诗说话是不自然的。”“那你要人物怎样说话呢?”“要用散文。”“好,就用散文。”如果他坚持自己的原则的话,过一会他又要说了:“怎么,《熙德》的人物讲的是法国话!”“那么应该怎样呢?”“自然要求剧中人讲本国语言,他只能讲西班牙语。”“那我们就会一点也听不懂了;不过还是依你的。”你以为挑剔就完了?不;西班牙话还没有讲上十句,他又该站起来了,并且质问这位说话的熙德是不是真正的原原本本的熙德?这位名叫彼得或雅克的演员有什么权利顶用熙德的名字?这都是虚伪。这样下去没有任何理由使他不坚持要求用太阳代替台灯,用“真正的”树木和房屋来代替那些虚假的舞台布景。因为这样一开了头,逻辑就把我们逼下去,再也停煞不住。

因此,人们应该承认艺术的领域和自然的领域是很不相同的,否则就要流于荒谬。自然和艺术是两件事,彼此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艺术除了其理想部分以外,还有尘世的和实在的部分。不论它创作什么,它总是框在语法学和韵律学之间,在吴日拉(27)和黎希莱(28)之间。对于最为自由的创作,它有各式各样的形式,各种创作方法和要塑造的一大堆的材料。对天才来说,这些都是精巧的手段,对于庸人来说则是笨重的工具。

我们好象觉得已经有人说过这样的话:戏剧是一面反映自然的镜子。不过,如果这面镜子是一面普通的镜子,一个刻板的平面镜,那么它只能够映照出事物暗淡、平面、忠实但却毫无光彩的形象;大家都知道,经过这样简单的映照,事物的颜色和光彩会失去了多少。戏剧应该是一面集中的镜子,它不仅不减弱原来的颜色和光彩,而且把它们集中起来,凝聚起来,把微光化为光明,把光明化为火光。因此,只有戏剧才为艺术所承认。

舞台是一个视觉的集中点。世界上,历史上,生活中和人类中的一切都应该而且能够在其中得到反映,但是必须是在艺术魔棍的作用下才成。艺术历观各世纪和自然界,穷究历史,尽力再现事物的真实,特别是再现比事物更确凿,更少矛盾的风俗和性格的真实,它起用编年史家所节略的材料,调和他们剥除了的东西,发现他们所遗漏的并加以修理,用富有时代色彩的想象来充实他们的漏洞,把他们任其散乱的东西收集起来,把人类傀儡下面的神为的提线再接起来,给一切都穿上既有诗意而又自然的外装,并且赋予它们以产生幻想的、真实和活力的生命,也就是那种现实的魔力,它能激起观众的热情,而且首先是激起诗人自己的热情,因为诗人是具有良知的。由此,艺术的目的差不多是神圣的,如果它写作历史,就是起死回生,如果它写作诗歌,就是创作。

如果我们看到戏剧这样广泛的发展,那真是伟大而壮丽的事情:在这种戏剧中,艺术强有力地发展了自然,情节坚定而又轻快地逐步朝向结局发展,既不繁杂又不小气,诗人全面地完成了艺术的复杂的目的,那就是向观众展示出两个意境,同时照亮了人物的外部和内心,通过言行表现他们的外部形貌,通过旁白和独白刻划内在的心理,总之一句话,就是把生活的戏和内心的戏交织在同一幅图景中。

我们认为,要写这类作品,如果说诗人应该在这些东西中有所选择的话,那他选的不是美,而是特征。这也并不意味着象人们现在所说的那样去渲染一些地方色彩,也就是说,在完成了一部归根到底是虚伪和一般化的作品之后,然后在这作品上加上一些触目的颜色,这样做是不恰当的。地方色彩不该在戏剧的表面,而该在作品的内部,甚至在作品的中心,地方色彩生动地从那里自然而均匀地流到外面来,也可以说流布到戏剧的各个部分,好象树液从根茎一直输送到最尖端的树叶。戏剧应该完全浸透着这种时代的色彩;戏剧在这种色彩中就好象在空气中一样,使人在进出于其间的时候,只感到变换了世纪和气氛。要达到这种境地就需要一些钻研和努力;这样更好。艺术的大道被荆棘所阻塞,在它面前,除了意志坚强的人以外,一切都见而却步,这也是件好事。正是这种为热烈的灵感所支持的钻研会使戏剧免于一种致命的缺陷,那就是一般化。一般化是短视的和缺乏才能的诗人的毛病。在舞台的视野上,一切形象都应该表现得特色鲜明,富有个性,精确恰当。甚至庸俗和平凡的东西也应有各自的特点。什么都不应放弃。真正的诗人象上帝一样同时出现在他作品中的每一个地方。天才好象制币机一样,既能够在金币上也能够在铜钱上铸刻国王的头像。

我们并不犹疑,而这正向有诚意的人证明,我们是多么不想使艺术走样,我们毫不犹疑把诗看作是最适于防止艺术遭受我们刚才所指出的那种灾难的一种方法,看作是防止“一般化”泛滥的最坚固的堤防,这种“一般化”与“民主”一样在精神领域里到处流泛。在这里,请拥有这样多作家和作品的年青的文学容许我们向它指出一个我们觉得它已经陷入了的错误,这个错误和旧派那些不可置信的谬误相比,就太值得辩护了。新的世纪正处在成长茁壮的时期,在这时,人们能够很容易就把错误纠正过来。

要是我们有权凭自己的高兴来说戏剧的风格应该怎样,那末我们希望一种自由、明晓而诚实的韵文,它敢于毫不矫揉地说出一切,毫不考究地表现一切;它以自然的步调由喜剧而到悲剧、由崇高而到滑稽;它有时实际、有的富有诗意,它的整体既是艺术的也是灵感的,既是深刻的也是突然的,既是宽广的也是真实的;它善于适当地断句和转移停顿,以掩饰亚历山大体的单调;它爱用延长句子的跨行句甚于混淆意义的倒装句;它忠于韵律这一位受制约的王后,我们的诗歌的最高雅的风韵,我们的格律的母亲;这种韵文的表现方法是无穷尽的,它美妙和结构的秘密是无从掌握的;它好象普洛透斯(29)一样在形式上千变万化,但又不改其典型和特征,它避免长篇大论的台词,而在对话中悠然自得;它总隐藏在人物的后面;它首先注意的是要得体,并且当它成为“美”的时候,好象只不过是偶然的事,不是由它自己作主,而且它自己也不自觉意识到这点;它成为抒情的,还是成为史诗性的或者戏剧性的,这得看需要而言;它能掠过诗的各个音阶,从高音到低音,从最高尚的思想到最平庸的思想,从最滑稽的到最庄重的,从最表面的到最抽象的,从来也不超出道白场面的界限;总之,这种韵文如此美好,就好似一个从仙女那里既得到了高乃依的心灵、又得到莫里哀的头脑的人所写出来的一样。我们觉得这种韵文会“象散文一样地优美”。

我们特别要重述,舞台上的诗应该排除一切自怜自爱的东西,一切过分的要求和一切取媚的卖弄。它只不过是一种形式,一种应该承受一切事物的形式,它没有什么要强加在戏剧之上的东西,相反,它应该接受戏剧的一切:法文、拉丁文、法律条文、王公贵族的辱骂、民间的俗话、喜剧、悲剧、笑、眼泪、散文和诗,把这一切都传达给观众。如果诗人的诗句故作傲然,那真是不幸!不过,这种的形式是青铜的形式,它把思想嵌在它的格律中,在这种形式之下,戏剧是不可毁灭的,这种诗把戏深深印刻在演员的精神里,向他指点它所增减的东西,禁止他篡改它的角色,禁止他僭替作者的原意,使每一个字神圣化,并且使诗人所说过的东西在很久以后还屹立在听众记忆里。思想,在诗句中得到冶炼,立刻就具有了某种更深刻、更光辉的东西。

在读外国名著的时候,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困惑:哪个版本的译文更好?

大家都知道,当英语、法语、德语、日语等其他语种翻译成中文后,在中间起桥梁作用的译者非常重要,他不仅决定能否把原文如实地传达给读者,更是会决定读者的阅读体验。一些差的译本,不仅语言经不起推敲,甚至由于粗制滥造而改变了原义,影响了阅读。

那么,问题来了:我们该如何选择?

我的本科专业是英国文学,对英语国家作者的书了解得相对多一些,所以想以自己的经验做一下解答。

一、出版社

在外国文学领域,上海译文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译林出版社是传统老社,书的质量是有保障的。但也绝不是只要这几个社出的版本就一定好。

比如译林出版社出版的湖蓝色精装经典译林系列,暂且不说内容如何,纸张有一股臭味,读书时的书香变成了书臭,真是很可惜。译林的这一系列书,就是噱头在包装,却忽视了内在,这是不能选的。

说到包装,当我们想买一本外国名著,比如《大卫·科波菲尔》,我们可以在网上或书店看到很多个版本。

这时,需要注意的是,千万不要让包装和评论左右你的判断。对于经典名著来说,译者和出版社决定了书的质量,而包装是外在表现形式,不管外表多花哨,内在不行也是没用的。当然对于书来说,好的包装是锦上添花,但若是仅因包装而忽视了阅读,便是丢了西瓜捡芝麻了。

现在有很多出版商重新找译者翻译,再换上精美的、时尚的封面,用营销造势,确实能引发大规模购买行为。我也曾跟风买过几本封面很浪漫、唯美的名著系列,但拿回来读完,经过对比,才发现译文质量实在不怎么样,之后我就不太会受包装影响了。

当然,也不排除个别出版社重新包装之后的版本更好、翻译也进行了增删和润色,这种书也是可以入手的。在决定要不要买之前,可以先看看知乎和豆瓣对译者的评价,再来决定是否买新版不迟。

如果拿不定主意,当然选择这几个传统大社是最保险的。

人民文学的名著名译系列,丑是丑了点,好在内容还是不错的。不过缺点是年代久了,排版和纸张都比较糟糕,版面太满,看着累,所以不是很建议买。

商务印书馆的那一系列汉译名著,封面都是白色,仅以腰封和封底区分作品类型为哲学、文学、自然科学等,也是非常经典的套系书。这套书排版还不错,可以收藏。

这些套系书之所以经久不衰,自有它的道理。

内容好才是真的好,要牢记这一点。

二、译者

说完出版社,再来谈谈译者。

如果只认这几个出版社,以为只要买了这几个社的,必没有问题,也不是万无一失的。

比如上海译文出版的毛姆系列选集,傅惟慈译的《月亮与六便士》堪称经典,无人超越。但同属一个系列中的《刀锋》,翻译得就很不流畅。

我最近正在读《刀锋》。我对比了上海译文出版社和浙江文艺出版社的两个版本:上海译文出版社的译者是周煦良,浙江文艺出版社的译者是林步升。

上海译文出版社

浙江文艺出版社

林步升的译文很流畅,不仅将口语化表达得很好,而且文采斐然。

相比之下,周煦良的译文就略显干瘪,对英文长句和从句的处理度不够,导致翻译腔很浓,读起来不知所云。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浅见和感受,不代表其他人。对于文风,也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有人可能更喜欢周熙良的风格,有人更喜欢林步升的风格。

好与不好的标准就是,你喜不喜欢,你能不能读进去。

对于《刀锋》来说,我更能读进去林步升的版本。

在此举几个例子:

1

雨依旧下个不停,我们认为不去看汉普顿宫那些华贵建筑,甚至伊丽莎白女王的床,伊莎贝儿也可以活下去,所以就坐车子回到伦敦。(周煦良译)

外头的雨依旧下个不停,我们决定直接开车回伦敦,毕竟伊莎贝尔不看汉普顿宫和伊丽莎白女王寝宫也不会有什么损失。(林步升译)

在周的译文中,“雨下个不停”是个状语,描述当时的状态,“坐车回到伦敦”放到最后,句子略长。

在林的译文中,将“开车回伦敦”提前,与“外头的雨依旧下个不停”形成暗中因果,接下来再说伊莎贝尔。

英文多长句,注重句子之间的逻辑关系,而中文多短句,在翻译的时候,需要将英文拆分,以符合中文表达习惯。

2

“这是一个曾经沧海的人的经验体会。我在爱情上碰了钉子,感到痛苦时,就立刻去搭上一只大海轮。”(周煦良译)

“算是吧,以前经历太多风风雨雨了。我只要陷入单恋的痛苦,就会立刻去搭邮轮出海。”(林步升译)

在这句中,林步升用口语化的语言表述,因为文中的场景正是对话。试想一下,你会在说话时文绉绉的吗?听起来,虽然林的译文略显肤浅,但它恰恰是表现了当时对话者的状态呀。

在全书开篇的《奥义书》的翻译中,我还是更喜欢林步升的翻译:

一把刀的缝纫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周煦良译)

剃刀边缘无比锋利,欲通过者无不艰辛;是故智者常言,救赎之道难行。(林步升译)

如果说在正文中,林的风格是简单易懂,那么在这句翻译中,还是凸显了他的中文功底。可浅可深,我觉得这是翻译的精妙之处。

再来看看全文第一段:

我以前写小说从没有像写这一本更感到惶惑过。我叫它做小说,只是因为除了小说之外,想不出能叫它做什么。故事是几乎没有可述的,结局既不是死,也不是结婚。死是一切的了结,所以是一个故事的总收场,但是,用结婚来结束也很合适;那些世俗的所谓大团圆,自命风雅的人也犯不着加以鄙弃。普通人有一种本能,总相信这么一来,一切该交代的都交代了。(周煦良译)

我以前动笔写小说时,从未像这回这般焦虑。我之所以称其为小说,纯粹因为不晓得还能怎么归类,既没有什么故事可说,又非以死亡或婚姻作结。死亡终结一切,因此常用来结束故事。但以婚姻作结也十分妥切,凡是通情达理之人,都懂得避免揶揄公认的圆满结局。一般人仰赖天生直觉,认为既然结了婚,故事便可画上句点。(林步升译)

还是和第一个例子一样的问题。周的译文是把句意表达了出来,但句子与句子之间逻辑关系不是很强,这就让人读起来很费力,但林的译文是流畅通顺的,你可以跟着它不知不觉就读了下来。

如果看到前面一段,我相信很多人都没有勇气继续读下去了。

这是因为毛姆写的书不好看吗?当然不是。林步升能将毛姆的文字表现得栩栩如生,读着就如流水般畅快,但如果你读了周煦良的版本,读起来可能就没有那么顺畅。

所以,选好译者,也是选外国名著的关键。

当然,我在这对比两个版本孰优孰劣,真是有种班门弄斧的感觉,毕竟如果让我翻译,我会译得更差,差到令人发指。所以我只是以一个读者的角度去分析译文给我的感觉,绝没有诋毁或批评任何一位译者的意思。

周熙良是著名英国文学翻译家、教授、诗人、作家,也是个翻译大家。但只论《刀锋》这本书,拙以为林步升的译文更胜一筹。当然,网上也有很多人对周熙良的译本进行了高度评价,所以以上只是我的个人意见,只能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一般来说,一些版本比较老的译者,都是经得住时间考验的,但周熙良这个确实有点意外。

几十年前的中国,还是有一大批翻译家的,他们可能穷尽毕生精力进行翻译事业,比如翻译《莎士比亚全集》的朱生豪,比如翻译《约翰·克利斯多夫》的傅雷。

但现在,如果有人想靠翻译谋生,基本是会被饿死的。我们这个社会并没有给译者足够的尊重。他们拿着千字几十块的稿酬,实在难以维持生计。这也是现如今的引进书籍翻译质量比较差的原因所在。

我们总不能让一个译者花半年时间翻译一本书,扣税后拿到5000块钱。

这也是大部分人对外国名著敬而远之的原因。我们都知道在浩瀚的文学史中,外国文学名著如一颗颗璀璨的星,每一本都是大师级巨著,都凝聚了作者多年甚至毕生的心血。

可是,我们读不进去。

在读外国名著的时候,总有这种感觉:这本书里说的是人话吗?字我都认识,可作者想说啥?绕来绕去,把我绕晕啦。

然后,大多数状态就是,我们从图书馆把它借回来,或者给它买回来,打算集中精力攻克这部大书,却最后不得不束之高阁。

这是大多数外国名著的命运。

可是,外国名著写的真的那么枯燥无味吗?

当然不是。但凡一个优秀的作家,他的最关键的能力就是文字能引起读者共鸣,更何况是名垂青史的大作家呢?

但可惜的是,很多名著的中译文并没有传达出原著的信息,糟糕的译文影响了读者的阅读体验,让读者无法继续读下去。

所以,我们在选择外国名著的时候,既要看出版社,也要看译者。

三、关注书评网站

说了这么多,你可能会说:谁不知道看出版社和译者啊?关键是谁知道哪个译者好啊?你这说不是跟没说一样么?

这时,就需要你在一次筛选的基础上进行二次筛选了。而获取信息的途径就是各大读书网站和交流群。

像豆瓣、知乎这种文青聚集的网站,大家都乐于分享关于书籍的看法和心得。当决定想看一本书时,不妨去看看大家的评价。

实在不建议去当当或京东看,虽然也有很多是读者的真实评价,但你需要从海量的“这个商品很好,下次还来买”毫无参考价值的广告词中寻找。

关于图书销售网站,看看亚马逊吧,那里的评论还是没有水分的,能反应真实评价。

四、哈哈,关注我

我会不定期在这里分享我的读书笔记、心得体会等,也会推荐一些好书,欢迎大家关注,共同学习和进步。

关于如何挑选外国名著,就先写到这儿吧。以后我会依次将我读过的外国名著译本分享出来,把我认为好的版本告诉大家,也会分享一些选书和看书的心得,让大家再看外国名著的时候,不再敬而远之,也能发现外国名著的美。

《花之歌》这首诗的译者是冰心。

《花之歌》是纪伯伦的散文诗集《组歌》中的一首,诗人用花的语言来叙述大自然的话语,文中尽显“纪伯伦风格”中的轻柔、凝练、隽秀与清新。诗人通过花语的清新流露,构建了一幅大自然活生生的图画。

此文被收入2018年部编本语文教材六年级上册的第三课。2019年部编本语文教材六年级上册的第四课。

扩展资料

在去美国的杰克逊总统号邮轮上,冰心与吴文藻相识。冰心在波士顿的威尔斯利女子大学研究院攻读文学学位,吴文藻在达特茅斯学院攻读社会学,他们从相互的通信中,逐渐加深了解。1925年夏天,冰心和吴文藻到康耐尔大学补习法语。

1926年冰心获得文学硕士学位回国,而吴文藻则继续留在美国的哥伦比亚大学攻读社会学博士学位。1929年6月15日,冰心与学成归国的吴文藻在燕京大学临湖轩举行婚礼,司徒雷登主持了他们的婚礼。

-冰心

个人建议,多用尊称,男士的话,用姓氏x先生,女士的话,用x女士。

介绍的时候,上下楼梯等礼节周到即可,不必过于热情,以免引起别人的反感。否则太热情了,客户也是受不了的。加上有些是过来没钱,纯属是过来当大爷。所以礼节方面多注重下就好了。这样也不得罪人。

幽默: 来自英文 Humor。大多数人认为该词为国学大师林语堂先生于1924年最先介绍入中国。(眉浅淡烟如柳:,早在三国时期就有王粲的诗句:哀笑动梁尘。急觞荡幽默。更早则有有屈原的《九章·怀沙》:“煦兮杳杳,孔静幽默。”可见幽默一词不是外来,只是当时“幽默”意为寂静无声地,现今我们说“幽默”,是英文的翻译而已。窃以为“幽默”一词不是外来词,只是汉译。)

  罗曼蒂克: 英文romantic,又称为浪漫,辞典上的解释是:富有诗意,充满幻想。

  雷达 来自英语radar,无线电波探测装置。它号称“千里眼”。看到“雷”这个字,马上会让人想到天边的雷鸣和闪电,突出了一个快字。自然,雷达这种“千里眼”的作用也就让人印象更深了。

  托福 译自英语TOEFL,是美国的一种外国学生英语水平考试,中国人称为考“托福”。“托福”两字是中国人的一个日常口头语,含有吉利话的意味,考托福,靠托福,不管是托谁的福,学子们希望的就是顺利通过考试。

  雪碧 音译自英语Sprite, 原意为妖怪、精灵。作为一种饮料,把它译为“雪碧”可谓是煞费苦心。雪,有寒意;碧,清澈碧蓝。在大夏天,这样的饮料名,听着就想喝。这样的字又何止“一字千金”呢?

  波音 音译自英语Boeing, 指美国波音飞机制造公司出产的飞机。从英语原意上看不出与声音有关,而译成汉语,“波”、“音”是两种在空中传播的物理现象又暗合快捷之意。波音倒过来是音波,飞机中就有超音波这样的种类。这几层从“波音”两字的字面就能感觉到的含意,想必当时翻译者不会是歪打正着的。

  霹雳舞 译自英语breakdance, 原意为破袭节奏之舞,是一种源起美国黑人社会的现代舞,以破坏音乐节奏,违反常规的舞蹈动作并即兴表演为特点。1987年、1988年时也曾在中国都市流行一时。经过那个时代的人对此舞都会有印象。其舞姿动作确有霹雳之势。笔者一直以为“霹雳舞”一词为意译,没想到竟是音译。这正说明了“霹雳舞”一词翻译的成功。

  可口可乐 音译自英语cocacola,世界著名饮料。英语原意似乎并无深意。音译成汉语后的“可口可乐”却是如此的有意义。这到底是译者有水平,还是汉字汉语太过神奇了呢?

  马拉松 音译自英语marathon,为42公里195米距离的赛跑。马拉松,马拉松,意思就是:“即使是马拉着跑也该松软了。”何况是人呢?让人一看到“马拉松”这三个字,就马上感到该项目距离之长,运动强度之大。看来,我们不服祖宗造汉字的精妙是不行的。

  迷你裙 译自英语miniskirt,“迷你”为音译,裙为意译。原意为超短裙。翻译为“迷你裙”确实绝妙。既有生活情趣,更是含沙射影,穿超短裙干吗?那是为了“迷你”的。由于mini是英语微型的前缀,后来又出来一系列的“迷你”的东西,如“迷你相机”等。但哪一样也没有“迷你裙”妙。“迷你裙”是“迷你”家族中最先翻译过来的。

  的确良 由粤语谐音翻译自英语dacron,一种以醛化合物为原料的合成纤维。这种原料做的衬衫,在20世纪70年代的中国几乎人人都穿。纯白色,穿着很亮很挺,还特别薄。那时的中学生,有一件白色的的确良衬衫是一种幸福。的确良,的确良,虽然是大白话,但听起来的确凉快。虽然说是由于经济短缺所致,但这种布料如此热销,相信与“的确良”这三个字不无关系。

  利眠宁 谐音译自拉丁文librillm,商品名,一种镇静催眠药,也可抗惊厥。就冲这三个字,吃了药你能睡不着吗?

  敌杀死 音译自英语deeis,一种杀虫农药。原意似乎并无深意。翻译成汉语居然如此厉害——能把敌手杀死。

  维他命 音译自英语vitamin,是人体不可缺少的一族化学物质。维他命,维护维持他的生命。一听就像是一种很要紧的救命药。比另一个名称维生素听起来更有紧迫感。

  盖世太保 音译自德语Gestapo,纳粹德国秘密警察及其组织。在一些历史演义和评书中,我们经常能听到中国古代某某奸臣或权臣有多少个太保,一般都是干儿子,不做好事的恶人居多。而盖世太保正是这样一类杀人不眨眼的魔王。盖世又有不可一世之意,用“盖世太保”称呼纳粹秘密警察,对于并不很了解德国二战那段历史的中国人来说,那是最形象和让人明白不过的了。

  蒙太奇 音译自法语montage,指镜头剪辑,**独有的组合手法。蒙太奇三个汉字放在一起并无意义。但这三个字都会让人产生神秘之感,放在一起就更神秘了。其实许多中国人并不明白**“蒙太奇”是什么,但对**导演和演员却有某种崇拜感,也许与蒙太奇这三个字不无关系。

  披头士 音译自英语beetle,指甲壳虫乐队及其队员。原意为硬壳虫,因该乐队成员发型如硬壳虫,因而得名。以前看到国内的流行乐队乐手不分男女大都长发披肩,就以为“披头士”一词为意译,没想到竟是音译。那么,到底是汉语译“披头士”在前,乐手们依译词打扮自己,还是国内乐手先“披头”,译者被触动灵感然后译出“披头士”呢?不得而知。不过,倒是乐队成员披着长发,似乎动感的效果就出来了。

  嬉皮士 音译自英语hippy,指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出现的不满现实的带颓废色彩的青年。嬉皮士,嬉皮笑脸之士。一群玩世不恭的青年跃然纸上。音译与意译的和谐能达到如此程度,直是令人拍案叫绝。

  雅皮士 音译自英语yuppies。雅皮士与嬉皮士是两个时代两种不同的人,雅皮士是指现代美国都市中的年轻专业人员,他们收入多,花钱大方,生活时髦。雅皮士一词翻译的成功之处就在于一个“雅”字。这个“雅”字把现代都市白领一族描绘得淋漓尽致。这正是汉字的神奇之处,不然,古人怎会有画龙点睛之说呢?

包法利夫人死了,服毒自杀。福娄拜大哭,感到自己也中了毒。作者与读者一样也只能眼睁睁看着一个年轻、美丽,鲜活的生命怎样从云端一点点跌落到地上,无可救药地死去。

初读《包法利夫人》是二十多年前,不记得译者是谁,仅为情节。无非是一个美丽好幻想的农家女子嫁给老实愚蠢的乡村医生,先后两次出轨,为与情人过上奢侈的生活而债台高筑,最后因还不清债物服毒自尽的老套故事。读出的不过是一个虚荣、浅薄、自私,喜做白日梦的女人出轨后的咎由自取,完全未读出作为艺术家的福娄拜字斟句酌的行文,怎样一层层刻画包法利夫人一寸寸埋葬自己,直到读到木心先生的《文学回忆录》,方再读,慢慢读到“冰山”下的包法利夫人,遂渐渐读出福娄拜作为文体家的魅力。先后读过李健吾、许渊冲、周克希的译本,难分伯仲。我既喜欢“追忆似水年华”般优美的译文,又渴望读到更接近原著的译文。

1

福娄拜继《包法利夫人》后,写了《情感教育》,局面远比《包法利夫人》复杂、宏大,《包法利夫人》虽说局限于一个小村镇,却同《情感教育》一样,也是一场教育—浪漫主义教育。福娄拜给《包法利夫人》加了一个副标题:“外省风俗”,为读者展示了十九世纪中叶法国外省生活的工笔画卷。小说的开篇并未直接写包法利夫人,而是包法利。福娄拜用了很多笔墨描绘包法利的帽子,那顶可笑的帽子不仅映照出包法利的笨拙、愚蠢,也激起读者对这个可怜可悲之人的同情。作者把自己隐藏起来,不用全知全能“上帝”似的眼光审视他笔下的人物,而是让角色自己说话。虽是第三人称,却有带入感,读者似乎也与作者一样生活在包法利夫妇所在的永镇市,跟着作者的文字,用旁观者的眼光看包法利夫人,也看永镇上的那些人。

包法利婚前“妈宝男”,婚后“妻管严”。无论事业还是婚姻皆是他母亲说了算。在母亲的安排下做了医生,又在母亲操纵下娶了一个可继承一大笔遗产的寡妇。这样的男人生活中还有什么乐趣可言,可怜的包法利习惯了这种索然无味的生活,直到爱玛出现。爱玛是地主的女儿,长得很美,迥异于一般农家女子,她在修道院受过贵族教育,一心向往贵族生活,喜欢读浪漫的爱情小说,会弹钢琴。包法利在给她父亲治病时遇见她,一见钟情,但不敢想入非非。待妻子去世后,也不敢追求,还是在爱码父亲的鼓励下才敢求婚。婚后,包法利对爱玛呵护倍至、言听计从,但他不懂爱,更不懂爱玛。在他看来,爱玛就是上天赐给自己最好礼物。在爱玛的浪漫思想影响之下,只生活在现实中的包法利也变得浪漫化了。爱玛放在家中的小摆件让“夏尔越不懂这些名堂,越是觉得雅致。它们使他感官愉快,家庭舒适。这是铺在他人生道路上的金沙。”

2

福娄拜给女主人公取名字也颇费思量,“爱玛”这个词在法语里有浪漫的意思,而包法利恰好相反。包法利夫人这个名字就是想入非非的浪漫与平庸现实之间的反差。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出生在乡村的爱玛不可能自己选择丈夫,他父亲帮她选择了也算有一技之长的乡村医生包法利。起初,爱玛并不拒绝包法利,没有选择也就顺理成章成了包法利夫人。婚后,她也想做好包法利夫人,按书中读到的浪漫爱情故事来对比包法利,只能是失望。“假如夏尔是一个有心人,假如他会察言观色,假如他的眼睛能够接触到她的思想,哪怕只有一次,那她觉得,千言万语就会立刻源源不断地从她心头涌出来。”爱玛有太多从书中看来的情话却无法向他倾诉,她越看他越不顺眼,周围的一切都让她感到压抑,在她的灵魂深处,她一直等待着发生什么事。“就像沉了船的水手,遥望着天边的朦胧雾色,希望看到一张白帆,她睁大了绝望的眼睛,在她生活的寂寞中到处搜寻。”爱玛越来越忧郁,对爱情的渴望、对丈夫的失望让沉浸于幻想中的她无心做任何事情,包法利与周围的邻居不知道她为什么病了,一朵娇妍的鲜花却没有雨露的滋润。包法利为了她的病甚至举家从道特搬到附近的永镇市,以为环境的改变可治愈她的病。

心病还需心药治。太多喜欢做白日梦的人像极了包法利夫人,或为事业、或为爱情。初入职场的青年大凡怀揣梦想、一生抱负,现实却很容易将梦想击碎,有些人很快放下梦想,融入社会;有些人仍揣着梦想却一点不考虑现实,不做自我调整,更勿说努力提高自己,惟做着想入非非的白日梦;少有人从不放弃梦想,为实现梦想不断努力,那怕与周围环境隔隔不入,却始终坚守初心。前面两种人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后一种人多半是精神上的贵族,最难能可贵。最喜欢做白日梦的还是那些没有恋爱经验的少女,对爱情的憧憬完全来自于爱情小说,像包法利夫人一般迷恋花前月下、风花雪月、海誓山盟的爱情童话。张爱玲在自己没有恋爱前就写出了许多发人深省的爱情小说,可以说颠覆了爱情童话,客观、冷静写出恋爱中男女的真实面貌,与她的境遇有关,更是非天才莫属。喜欢做白日梦的女子通常将爱情与现实生活脱离,不能忍受庸常生活的琐碎,却无力改变现实,只能自怨自艾抱怨命运不公,少有人像包法利夫人那样把幻想中的爱情融入现实,飞蛾扑火般跳进去将自己烧得体无完肤。

3

“过惯了平静的日子,她反倒喜欢多事之秋。她爱大海,只是为了海上的汹涌波涛;她爱草地,只是因为青草点缀了断壁残垣。她要求事物投她所好;凡是不能立刻满足她心灵需要的,她都认为没有用处;她多愁善感,而不倾心艺术,她寻求的是主观的情,而不是客观的景。”福娄拜这段文字将爱玛的浪漫同浪漫的艺术区分开。喜欢浪漫的人无不是对平常事物的心灵投射,倘若放在艺术中即成为创作的灵感,福娄拜将自己的感受赋予包法利夫人,但爱玛不倾心艺术,不能将她一腔浪漫情怀转移到艺术中去,只能放在想入非非的爱情梦上,具体到某个庸常人物身上。

爱玛成为子爵的舞伴后,对乡村生活更加不满。金碧辉煌的豪华大厅、热闹喧哗的舞会、风流倜傥的贵族男子,爱玛想往贵夫人的生活,向往巴黎的花花世界。

“她的心一经富贵熏染,再也不肯褪色。”小说中有一个细节,准备搬家的时候,爱玛收拾抽屉,被她结婚礼花上的一根铁丝扎了手指。她把橘子花发黄、布满灰尘的纸花扔到火里。花烧起来,比干草还快。爱玛对自己的婚姻失望极了,铁丝扎了手指暗示着婚姻中将出现的变故,把代表婚姻的纸花扔进火里,婚姻也在火中急速毁灭。

书记员莱昂的出现让爱玛望梅止渴。年轻的实习生莱昂被爱玛的风姿迷住,却怯弱、胆小,不敢表白,爱玛感到莱昂迥异于永镇人,会读书、唱歌,年轻、英俊,与她说着浪漫的话语,她那无处安放的爱情之火迅速被点燃。此时的爱玛还在乎包法利夫人的身份,他们的关系只是暧昧。心照不宣的二人之间建立了一种联系,不断地交流看书和唱歌的经验;包法利先生妒忌心不重,并不觉得奇怪。老实木纳的包法利不会深想,无形中怂恿了爱玛。莱昂离开永镇到巴黎求学,把爱玛的心也带走了。福娄拜对爱玛细腻的心理描写道出时代、社会对男女要求的不同。“一个男人至少是自由的,可以尝遍喜怒哀乐,走遍东南西北,跨越面前的障碍,抓住遥远的幸福。可对一个女人却是困难重重。她既没有活动能力,又得听人摆布,她的肉体软弱,只能依靠法律保护。”故而爱玛想生个儿子却生了个女儿,让她失望透了。虽说那个时代距今近两百年,社会的进步却并未彻底改变对女性的看法。爱码对爱情饥渴的矛盾心理,福娄拜用诗一般的语言描绘道:“她的愿望就像用绳子系在帽子上的面纱,微风一起,它就蠢蠢欲动,总是受到七情六欲的引诱,却又总受到清规戒律的限制。”

4

远水解不了近渴。莱昂走后,爱玛被点燃的爱情之火难以抑制,想借助于宗教来冲淡欲念。她到教堂准备向布尔尼教士吐露心思,看到的却是教士的愚蠢、庸俗。打着宗教幌子的那些教士根本不可能去救俗世之人,讲着更俗气的话,勿论净化人的灵魂。爱玛彻底失望,不知如何安放燃烧的情欲与对世俗清规戒律的惶恐。就在此时,风月老手地主罗道尔夫勾引了爱玛。罗道尔夫在农业展览会上一眼就看出了风姿卓越的爱玛对爱情的焦渴,就像鱼儿对水的饥渴。他把自己装扮成没有朋友,郁郁寡欢的可怜人,引起爱玛注意,一步步设计好,只等爱玛往圈里钻。爱码果然中计,特别是罗道尔弗欲擒故纵后,把他看作子爵的化身,有钱有地位又英俊潇洒,会说浪漫的情话,简直把他当作救命稻草,心甘情愿做了罗道尔夫的情妇。爱玛疯狂同罗道尔夫幽会,把自己想像中的爱人形象全部赋予他,写情意绵绵的情书,倾诉自己的浓情蜜意。他们在树林里幽会,爱玛变得更加美丽动人;冒着被人发现的危险,踩着朝露去幽会,送精美的礼物给他。爱玛完全陶醉在虚幻的爱情中,不顾丈夫和女儿,甚至想同罗道尔夫私奔。而罗道尔夫只是把她当作众多情妇中的一个,爱玛的私奔想法吓到了他,厌恶得只想尽快摆脱她。罗道尔夫一边答应同爱码私奔,一边做好自己逃离永镇的计划。当爱玛看到罗道尔弗坐着马车急驶过永镇,去卢昂找他的情妇--一个女戏子去了,当即晕倒。大病一场后,爱玛想痛改前非,却又陷入另一场爱情大梦中。

药剂师郝麦邀请包法利夫妇去卢昂看戏。在戏院,遇到莱昂,两人旧情复燃。莱昂已不再是过去那个羞涩的男孩,经大城市染缸浸泡,已沾上一身浮华气,对爱玛,只想占有。爱玛经过与罗道尔夫的偷情变得更大胆,肆无忌惮。他就是她救命的药,她把自己对爱情的所有期待、为爱情所受的苦完完全全投放到莱昂身上。福娄拜写他们在马车上偷情那段在小说发表的翌年被当局加上有伤风化、诽谤宗教等罪名,由检察官提出公诉。“车子掉头往回走;而这一回,既无目标又无方向,只是在随意游荡。……在码头,在货车与车桶之间,在街上,在界石拐角处,城里的那些男男女女都睁大眼睛,惊愕地望着这幕外省难得一见的场景——一辆遮着帘子、比坟墓还密不透风的马车,不停地在眼前晃来晃去,颠簸得像条海船。……随后,六点钟光景,马车停进博伏瓦齐纳街区一条小巷,下来一个女人,面纱放得很低,头也不回地往前走去。”恰是这段“有伤风化”的叙述,适见福楼拜艺术手段的高超。作者完全把自己隐藏起来,让读者处于车夫与市民的视角,猜想车里可能发生了什么事情。这种写作手法不同于福娄拜同时代作家,不做任何主观评判,更不会像有些作家一样把自己当作道德法庭的审判者。让角色说话,让读者评判。

爱玛回到永镇后,借口到卢昂去学钢琴,欺骗老实的包法利,实际上同莱昂幽会。卢昂的小旅馆就是他们的家,爱玛沉溺在恣情的享乐之中,还时时送莱昂礼物,仿佛莱昂才是她的情人。长期以往,两人就像夫妻一样。爱玛对爱情的新鲜感渐渐褪去,莱昂怕影响前途也想疏离爱玛。

5

为了与情人奢侈的花销,爱玛背着丈夫向商人勒乐借债。勒乐早已看清爱玛的虚荣,不断拿漂亮的衣物引诱爱玛向他借高利贷。就在与莱昂感情日渐降温,爱玛接到法院的一张传票。商人勒乐要逼她还债,法院限定爱玛在二十四小时内,把八千法郎的借款还清,否则以家产抵押。爱玛不愿向包法利低头,不愿屈服于她之前所唾弃的,不愿向她的理想与自尊投降,还仅守着她的浪漫爱情。爱玛开始向勒乐求情,求他再宽限几天,但他翻脸不认人。爱玛向莱昂求助,并暗示莱昂可动用公款,简直丧失理智。莱昂也被她的举动吓住,骗她借不到钱,躲开了。爱玛看清了这个男人的软弱、胆小、毫无担当。她又向律师居由曼借钱,对方竟然想趁机占有她,她愤然离去。此时爱码尚未从虚幻的爱情梦中彻底醒来,不愿就此堕落。她最后想到的是曾经的情夫罗道尔夫,幻想他能恋旧情借钱给她。精心打扮企图迷倒罗道尔夫,殊不知这样也是在出卖自己的肉体。罗马道尔夫知道她的真实目的后竟公然说他没有钱。

福娄拜在爱码借钱失败后,安排她碰到子爵,前后呼应。前面实写,后面虚写。子爵让她欲实现浪漫的爱情梦,误把偷情当作浪漫的爱情,在两个情人借钱未果后,爱情梦破灭了,因而爱玛只看到马车上子爵模糊的身影。

梦碎了,受尽凌辱的爱玛仿佛突然看见“许多火红色的球,像闪亮的子弹,在空中炸开,裂成碎片。她目前的处境,像一个深渊呈现在她面前。她呼吸急促,胸部像要炸裂似的。”只想以死来了结眼前的麻烦,回到家,爱玛吞吃了砒霜。她想这样一来“一切欺诈,卑鄙和折磨她的无数欲望,都和她不相干了”。福娄拜详细描写了爱玛怎样服毒,毒性怎样一点点发作。爱玛的心理在历经焦虑与绝望后崩溃,在死亡来临之前,终于获得了一生中难得的平静。“她突然平静下来了,几乎像完成了一项任务之后那样安详。”这几乎是她一生中最平静的一小段时间,不再做梦,终于清醒。她以为死就是睡过去,一了百了,没想到死亡的过程如此痛苦。爱玛弥留之际,有人在窗外放开嗓门沙哑地唱爱玛之前在马车上遇到瞎子时听过的民谣,“爱玛像一具中了电的尸体,一下子坐了起来,头发散乱,两眼发直,嘴巴张开。”大叫:“瞎子!”她随后笑了起来。“那是一种凶恶、疯狂、绝望的笑。”“一阵抽搐,爱玛倒在褥垫上。”“瞎子”在书中是一个很重要的意象,书中几次出现“瞎子”来隐喻爱玛,沉浸在幻梦中的爱玛就似瞎子一样,临终前终于从云端落在地上,明白自己一直是个“瞎子”。“凶恶、疯狂、绝望的笑”即是憎恶唯利是图商人勒乐、药剂师郝麦、玩弄她感情的情夫罗道尔夫、懦弱亳无担当的情人莱昂,更是嘲弄自己。末了,对悲痛欲绝的包法利说:“你是好人。包法利夫人之死是全书的高潮。福娄拜正是通过毒性一点点发作给爱码身体带来巨烈痛苦从而引起心理上的变化,把她从梦幻的虚空拽到真实的地上,可怜半生虚度,临死才活明白。

包法利的确是好人,一个可怜人。爱玛身前,他无条件宠溺;死后,剪下她的头发,恨不能一起死去。他不让人动爱玛的房间,厚葬她。庸俗的一直生活在现实中的包法利因爱玛居然变得浪漫化,而爱玛自己的思想却越来越向庸俗化的方向发展。当包法利发现爱玛与情人的情书悲痛欲绝后,竟然原谅了罗道尔夫,还恨不能自己就是他。包法利在爱玛死后不久也死了,女儿只能到砂厂做女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对包法利,福娄拜虽有讽刺却更多同情,对爱玛的一腔痴情冲淡了对他愚蠢、庸俗的厌恶。倘若包法利是一个解风情、有点本事的男人,爱玛还会出轨吗?爱玛在两次出轨期间也曾犹豫过,寄希望包法利靠医术抑名,夫贵妻荣。医术平庸的包法利让爰玛一次次失望,恨铁不成钢,丈夫对她的爱丝毫感觉不到,只恨自己上错花轿嫁错郎。

6

《包法利夫人》也可以说是心理小说和哲理小说。儒勒·德·戈吉耶发明了“包法利主义”这个名词,把它定义为“人所具有的把自己设想成另一个样子的能力”。福娄拜写爱玛吞了砒霜就像自己吞了砒霜一样痛苦,包法利夫人死了,福娄拜大哭道:“包法利夫人就是我!”许渊冲道:“他把自己对生活的感受、分析,都融入于包法利夫人的形象中。但是爱玛不倾心艺术,所以成了庸俗的浪漫主义的牺牲品;而福楼拜却凭借现实主义的艺术,超越了浪漫主义的自我,写出了《包法利夫人》。”“包法利主义”无关性别,是一种心灵状态,人们可以把自己想像成另外的样子。多数人,尤其是年轻的时候,免不了幻想自己漂亮、富裕,成为浪漫爱情中的男女主角。无论是现实生活还是文学艺术作品,有许多“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人,包法利夫人也可以说是“红颜薄命”。福楼拜道:“承受人生的唯一方式是沉溺于文学,如同无休止的纵欲。”浪漫的幻想把包法利夫人变成怨妇,倘若“包法利主义”者将此投入到艺术中,即可超越庸俗的浪漫主义,即便不能成为艺术家也是一个艺术爱好者,而不会一味沉浸在“伤春悲秋”之中。

包法利夫人若生活在今天,可以不死吗?冬来了,窗外飘着雪花,我髣髴看到身穿紫色长裙的包法利夫人在漫天大雪中旋转舞蹈,阳光一寸寸融化白雪,她徐徐倒在化作脏水的地上。雪停了,大地恢复昔日平静。在春暧花开的草地上、在夏日炎炎的蓝空中、在落黄满地的秋风里,无数个包法利夫人在飞舞、在死去……

安房直子(1943年-1993年)是日本著名的女性童话作家。1969年,26岁的安房直子发表了成名作《花椒娃娃》,获得第三届日本儿童文学者协会新人奖,从此走上了职业创作童话故事的道路。她的作品获奖无数,为广大儿童和童话爱好者所熟知和喜爱。

“安房直子月光童话”系列,收入安房直子《手绢上的花田》、《直到花豆煮熟》、《风的旱冰鞋》、《兔子屋的秘密》、《红玫瑰旅馆的客人》等经典代表作品。本系列的译者为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彭懿和著名翻译家周龙梅,他们的译文精准而传神,完美传达了安房直子作品的精髓。

月光童话系列多为短篇幻想故事。作品中,除了为数不多的人类角色,故事的主角多为精灵。精灵们有自己的性格和做事风格,他们在人间、平行世界中自由穿梭,他们心地善良,乐于帮助人类。只有至真至纯,心境清明的人类才能见到他们。

何其有幸,安房直子的作品,让我们在文字中就能遇见精灵,和他们一同来一场奇幻旅行。现实空间和异次元空间交错,新的幻想空间静谧美好。如梦如幻的山间美景,灵动美好的人物,在瑰丽的想象中,谱成了一首首哀婉清丽的短歌,闻者难以忘怀。

作品中,通过角色的设定、独特的语言风格、色彩和声音的巧妙运用,安房直子给我们展现了童话故事独特的魅力。她的文字,给成人带来美的享受。让大人们在阅读中释放压力,抚慰忧伤,净化心灵。

同时,作品中关于生死的内容,也能让儿童在享受故事,接受美的熏陶的同时,无形中接受到非常宝贵的死亡教育。因此,本文我就从以上这几个角度,来解读安房直子的月光童话。

花椒娃娃的绿色粗布裙子也很漂亮

01、让人亲切的角色设定和行云流水般的语言风格,吸引读者兴趣,令读者很容易沉浸在故事中

童话故事那么多,安房直子的作品又特别在哪里呢?在我看来,首先是角色类型的特别,无论是亲切感十足的人类,还是可爱善良的精灵,读者的接受度都非常的高。其次是作者善用歌曲般的语言,整个故事读起来流畅而生动。这两个特点使得安房直子的作品辨识度非常高,也奠定了作品温和柔婉的基调。

①熟悉而亲切的人类角色,呆萌又可爱的动物精灵角色,有很强的代入感

月光童话系列作品中的人类角色,都是非常普通的,在现实中往往陷于某种困境的人:

懒惰的家庭主妇、

怀才不遇的画家、

碌碌无为的邮递员,

失去了妈妈的小女孩……

这些可以从生活中观察到的人物,或多或少有着每一个普通人的影子。甚至有时候,就是我们自己。这种熟悉而亲切的感觉,增加了读者的代入感,使读者幻想自己就是书中的人物,抛下一切杂念,随着精灵探索奇妙幻境。

童话中的主角其实大部分是精灵:

会魔法的兔子,

聪明的狐狸,

爱吃酱萝卜的野猪,

甚至一只有灵魂的小号……

这些富有神奇色彩的角色,作者却把他们当做普通的人类来写。他们有自己的职业,有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脾气和喜好,而且都对人类很友好。在安房直子的眼里,他们就是和人类一样的生物,用她的话说:

动物也好,鸟也好,人也好,大家都是朋友。

这样的角色设定,使得作者讲述的一切都非常可信。在读着童话时,仿佛是中了作者的魔法,你会忘记这是一篇童话故事,里面的人物纯属虚构。你甚至觉得他们就是自己的朋友,会为他们的欢乐而笑,为他们的失落而伤心,平等的感情在人与大自然之间温柔地流动,一切和谐而美好。

穿上漂亮衣服,谁都想唱歌跳舞呀

②符合人物个性的对白增加阅读趣味,如歌曲般的叙述语调给读者美的享受

既然是把精灵们当作人来写,自然要赋予他们自己的性格特征。安房直子巧妙地通过人和精灵之间的对白,来展现他们的个性。例如《红玫瑰旅馆的客人》中的狐狸,她深爱旅馆主人阿治,和“我”针锋相对,勇敢地维护自己的爱情。从和“我”的对话中,就能看出:

“小甜饼干还没有烤好吗?”我没好气地问狐狸。我自己也明白有点太刁难人了。然而,狐狸可不吃这一套,我强硬,狐狸更强硬。

“小甜饼干要等到傍晚的晚会才能吃。”狐狸斩钉截铁地说。……

狐狸不依不饶地说:“客人就请像个客人的样子。”

再比如《兔子屋的秘密》中,精明的厨师兔子,和人类主妇讲价时,完全就是一副精明能干的商人模样。这样个性十足的语言,符合个性设定,读来“萌感”十足,令人忍俊不禁。

读安房直子的月光童话,最直观的感受就是故事叙述语调的独特。每个故事,都像在唱一首歌。

歌声时而哀婉缠绵,那是《直到花豆煮熟》中,小夜在思念回归山佬外婆那里的妈妈;

时而急促忐忑,那是《藏红花》中,妈妈在催促老鼠们赶在巫婆醒之前咬碎金鸟笼解救女儿;

时而轻快欢乐,那是《艾蒿原野的兔子》中的美代子在和兔子精灵一起跳绳……

歌曲一般的语言,似变幻的旋律,萦绕在作品中。文字在音乐旋律中飞扬,一个个铅字就像一串串音符,在安房直子的手下谱成一首首或哀婉或欢快的歌。随着阅读的深入,读者的心绪也跟随着旋律起伏,心中不自觉地哼唱起一样曲调的歌,与童话中的人物心意相通,获得奇妙而特别的阅读感受。

02、色彩的极致运用和声音的精彩描绘,不仅带给读者美的享受,还巧妙地推动情节发展

好的童话作品能带给读者美的享受,色彩的恰当运用,在这当中功不可没。月光童话系列中,安房直子使用的句子极具色彩感。随着作者的叙述,每一个故事,都似一幅画卷在读者的眼前徐徐展开。安房直子曾长时间远离喧嚣,在山林中生活。山林中,风吹树叶、雨打芭蕉、鸟鸣山涧、猿啼鹿走……自然的协奏曲被安房直子写进了童话。色彩和声音不仅是文字的装饰,它们还在故事情节的发展中起着更大的作用。

①景色描写不仅给予读者美的感受,还成为了场景变动和情节变化的象征

在月光童话中,色彩的运用是如此之多:黄昏是淡紫色的,月亮是黄桃的果实,碧绿的雪之下铺成了地毯,樱树林是桃红色的世界……这些美妙的色彩带领读者进入想象的王国,仿佛自己也走进了童话的世界。但聪明的作者又制造了更多的惊喜:

明艳干净的色彩别有深意,推动剧情发展

透过《春天的窗户》,读者还沉浸在鲜绿色的原野和红色的虞美人的海洋里,花丛的深处,已有一辆神秘的银色电车轻轻驶来,带着女主人公出场。在这里,颜色有其深层次的寓意。女主人公从鲜艳的虞美人花海中缓缓出现,明媚而干净的色彩,象征着爱情的降临,也意味着男主人公的人生进入了新的阶段。

颜色的变化暗示着场景的变换,为情节发展埋下伏笔

闯进《藏红花的故事》中老婆婆的花田,刚惊叹于花瓣如云霞淡紫,花蕊如火般艳红的藏红花田的壮美,又被老婆婆家“比柠檬还鲜艳,比蒲公英花还要灿烂,比月光还要清澈”的铺天盖地的黄颜色惊得目瞪口呆。作者用颜色的变化,巧妙地暗示了场景的变换。而霸道而刺眼的,铺天盖地的金色,使气氛顿时变得压抑,让人嗅出一丝诡异,为小女孩被变成小鸟埋下了伏笔。

童话中,色彩的应用非常广泛,但大部分的色彩描写只是色彩描写,旨在吸引儿童的注意力,和增加阅读趣味。再高级一些的运用,也就是增加想象可依托的元素,为作者制造出需要的故事氛围。安房直子另辟蹊径,将色彩的运用发挥到极致,既具有普遍作用,又推动了故事的发展,为情节的转变埋下了伏笔。

我可爱吗

②声音不仅是背景,有时候就是情感和故事情节的变化

如果说安房直子纯美空灵的童话,是一首首精短而隽永的歌,那么,在每一篇作品里,一定藏着无数的音符。且将这些音符找出来,看看安房直子是如何运用它们,谱成完整的曲目。

在《直到花豆煮熟》中,“变成风,变成风,我要变成山风”的歌声中,小夜如愿变成了和妈妈一样的山风;

在火之精“蔓延蔓延蔓延”的歌声中,森林燃起大火;

在红叶精灵“我是红叶的精灵呀,在织山顶的红叶呀”的歌声,客人的秘密答案揭晓……

这些声音不仅是一段简单的咒语,几句精灵的哼唱,还负责解答主人公积累的疑惑,推动着故事往前发展,甚至是往新的方向转折。有时,这些声音仅仅是一段无字的音乐,甚至只是一些看似平常的“小动静”,却是故事的终极答案。

比如,在《落花飘雪》的结尾,有一段很普通的“丁零、丁零、丁零、丁零……”声。是什么呢?好奇的读者被这声音吸引,满心疑虑。答案揭晓,原来只是硬币相互碰撞的声音,却让读者瞬间明白了樱之精们的来意。

狐狸的厨房

03、纯美的幻想只是引子,指引读者逐步走向更深层次的思考,结局常采用留白手法,给读者带来更多想象的空间

在我们的认识中,童话故事大多是美好的大团圆结局。而在安房直子的笔下,结局则多是不确定的。这样不确定的结局,就像中国国画中的留白,又像唐诗中追求的入云霄、下碧海的意境,给读者更多的想象的空间。

就像《手绢上的花田》中,不守诚信、利欲薰心的邮递员夫妻,本应受到惩罚,变成酿酒的小人。但是结尾,安房直子却温柔地划出一道溪流,引领他们回到了现实中。现实中什么也未改变,甚至受害者根本不认识他们。

故事在一团疑云中戛然而止。但想必每个读者的心中,都对他们的结局有了自己的评判。安房直子抛出了一根引线,期待我们在指引下,找到正确的方向,走得更远,也看得更加透彻。

作品中,瑰丽的想象无处不在,但并非铺天盖地,让人窒息甚至怀疑故事的真实性。而是似一阵樱花味的清风,在现实的大地上轻轻拂过。令人心旷神怡又不至于沉迷,在感受到她的魅力后,思绪也跟着浮想联翩,触发更深的感受,引发高于作品本身的思考。

桔梗花田

04、安房直子的童话受众广泛,可以给成年人以启迪,并对儿童进行潜移默化的死亡教育,极具现实意义

月光童话系列的译者彭懿认为:

安房直子追求的是一个唯美的世界, 她的文体调和而安定, 但在甘美的幻想中却飘荡着一种淡淡的哀伤。

这种哀伤从何而来呢?在我看来,安房直子并非沉浸在唯美的世界童话世界里,不问世事。大胆地揣测,我认为她对现实世界,是抱着警惕和怀疑的态度的。

正因为如此,安房直子的作品,才时时流露出对生命的追问,对生死问题的探讨。这种警惕和怀疑的态度,不懈的追问和探讨,在童话的亮丽外衣下,是安房直子的童话作品旺盛生命力的源泉。在享受童话之美的同时,我们应当认识到安房直子的童话对现代人的启迪和教育作用。

①纯美的童话给成人的心灵解压,作品中体现出的人生态度给我们的启示

在终于获得片刻清闲的午后,捧起一本安房直子的童话,沉浸在如梦如幻的童话仙境中,似一阵夹杂着花香的清风拂过,心也跟着安定下来。纯美而温暖的童话,无疑是现代人给苦闷的心灵、现实的压力找到的绝佳出口。

但童话毕竟是童话,大部分人还是认为,童话是儿童的专属读物。那么,为什么有这么多成年人也对安房直子的作品爱不释手呢?原因就在于,安房直子的作品并未局限于幻想,其中的思想是深刻的。日本作家西本鸡介就评价安房直子的作品说:

虽然是甘美的幻想故事,但却与伤感的星堇派童话及逃避现实的民间童话有着本质区别。幻想的世界没有停止在憧憬中,而是以深刻而敏锐的洞察力,探讨了人究竟是什么的哲学命题。看上去是一个不可思议的架空故事,却不是荒唐的谎言而是象征着真实的人生。因此连大人也无法不唤起共感。

安房直子是一个恬淡、与世无争的“隐士”,她的人生态度在作品中多有体现。现代人的脚步,多是虚浮的。对金钱的争夺、为了名利的竞争,使人无法静下心来思考人生真正的意义,更不提停下奔跑的脚步,为我们赖以生存的大自然做些什么。安房直子的作品,仿佛在为森林里的动物精灵和大自然的精灵们,唱一首哀伤的挽歌,试图用这歌声唤醒现代人,把更多的目光,投到他们的身上,为他们做些什么。

大自然的守护神

②作品中对生死的探讨潜移默化影响了儿童,给儿童宝贵的死亡教育

著名制片人天泽退二郎曾这样评价安房直子的作品:

几乎在所有的安房直子的作品中,都飘溢着哀愁。但这不是廉价的眼泪、因滑稽可笑而淌出的眼泪,也不是让人嚎啕大哭、痛恨人生命运不平的虚张声势的东西。安房直子作品中的的悲伤,是一种扎在胸臆的疼痛。

这哀愁和疼痛,来自对生命真义和死亡的探讨。“死亡”是儿童文学的禁忌。尤其是给低龄儿童阅读的作品,很难找到直面死亡的篇目。记得我小的时候,读到《安徒生童话》中海的女儿小美人鱼化为泡沫的情节时,曾大惑不解,问大人们也没有得到明确的解释。

但安房直子没有回避死亡,而是用美丽而哀愁的笔触,把生死的真相一点点展开,给读她的童话的孩子们看。比如她的名作《狐狸的窗户》中,狐狸给“我”用桔梗花汁把手指染成蓝色,从手指搭成的菱形窗户里,“我”看到了生死相隔的亲人。生死的分界就在一指之间,这哀伤触动人心。

不止如此,安房直子似乎是下定决心,要给儿童讲清楚死亡这件事情。在《直到花豆煮熟》中,她对死亡的讲述是最直接,也是最令人震撼的。

故事的主角小夜,是失去妈妈的可怜孩子。大人们试图用善意的谎言保护她。但经历了茶馆老爷爷去世、遇见鬼怪娃子等一系列事情后,小夜逐渐成长,终于懂得了死亡的含义。故事的最后,小夜终于把对妈妈的思念放在心里,决心接受了新妈妈的加入。

小夜的故事曲折而唯美,作者的笔调也始终温柔而平和。但最可贵的是,这是一次非常宝贵的死亡教育。对儿童来说,由作者带领,在故事中和小夜一起经历离别,直面生死,理解死亡,接纳善意。死亡这个词,在读过这个故事的儿童眼里,一定不再像想象中那么灰暗阴冷,无法面对了。

透过染蓝的手指,看见你思念的人

总结一下:

安房直子短暂的一生,除了作品,留给世人的并不多。她寡言少语,很少与人交往,甚至为了安心写作,一个人在山中木屋居住,静静感受大自然的絮语。在那里,她用悲悯的目光温柔地注视着自然万物,风、雪、花、草、小动物,以及,那个曾经悲伤的自己。

她用深情的笔触,把自己对自然对生命的敬畏和爱,通过一个个梦幻的场景,一个个哀婉美好的故事写了下来。我们如何看待她,在她的童话中能读懂什么,她已不在意。她只是做了她想做的事,写了她想写的文字,然后,随风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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