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袭制和推举制会出现什么情况

世袭制和推举制会出现什么情况,第1张

1,相传尧帝为部落联盟的首领时,四岳推举舜为继承人,尧对舜进行三年考核后,使帮助办事。尧死后,舜继位,用同样推举方式,经过治水考验,以禹为继承人。禹继位后,又举皋陶为继承人,皋陶早死,又以伯益为继承人。这种古代部落联盟推选领袖的制度,史称“禅让”。

2 王位世袭制

从禹的儿子启开始,禅让制的惯例被破坏,从此王位世袭制代替了禅让制。王位世袭制的确立,是一次重大的历史变革,它标志着原始社会的“天下为公”为奴隶社会的“家天下”所取代。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它是历史的进步,其根源在于生产力的发展。

3 察举制秦朝以后,封建的选官制度有了发展。汉武帝时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官制度用来选拔人才,其内容包括地方察举和皇帝征召等,其中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官的最主要途径之一。各方面人才的涌现是汉武帝时期出现鼎盛局面的重要原因。

东汉时期继续实行察举制,但前后有所变化。初期主要依据人才在地方上的声望,称为“乡举里选”。中期以后,豪强地主势力开始恶性膨胀,门第族望成为选举的主要依据。在选官制度日趋腐朽的情况下,出现了一批世代为官、把持中央或地方政权的豪门大族,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并发展起来。后期,宦官把持用人大权,选官制度更加腐朽,出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腐朽居面。

4 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重要选官制度。三国时开始实行,隋唐时被废除。东汉末年的军阀混战打破了原有的统治秩序,使汉代的察举制度无法继续实行下去。曹操为发展自己的势力,采用“唯才是举”的用人政策,曹丕当政时创立了九品中正制。具体做法是:中央选择“贤有识鉴”的官员兼任本州的中正官,察访士人,评列九品,作为官吏除授的依据;中正评定士人,家世、才能并重。曹魏后期,尤其到了晋朝,九品中正制发生了变化,不再是选拔人才的途径。由于中正官一职为世家大族所垄断,选官任人唯看门第家世,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等级森严的局面。九品中正制是东汉以来世家大族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加速了魏晋以来士族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5 科举制第一,隋唐科举制的创立和完善。<1隋朝兴起: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使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吏;隋炀帝时开始设立进誓愫闷,科举制形成。<2唐朝完善:唐太宗时,增加了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时,大量增加科举取士人数,还首创了武举和殿试;唐玄宗时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

科举制与九品中正制的明显区别是选拔官吏不再以家族名望而是以考试成绩为依据,选官的权力不在地方而是收归中央。科举制的创立是封建选官制的一大进步:它抑制了门阀世族势力,扩大了官吏来源,实质上反映了隋唐时期阶级关系的变化;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有利于政治的清明;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局的稳定。需要指出的是,科举制虽然扩大了官吏的来源,但它仍然是地主阶级的选官制度,是为地主阶级服务的。

第二,宋朝科举制的发展。宋代科举制比唐代有了进一步发展,而且具有自己的特色,这主要表现在殿试成为定制和“糊名法”的实行,采取的名额也比唐朝大大增加了。科举制的发展为地主阶级各阶层进入仕途开辟了道路,也进一步扩大了北宋的统治基础,还起到了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

第三,明清时期科举制度的变化。明清时期实行八股取士,以四书五经的文句命题,解释以朱熹的集注为依据,文章格式为八股文,不能随意发挥。八股取士的实质是一种文化专制制度,它禁锢了人们的思想,严重地阻碍了文化科学的发展,是造成近代中国科学技术落后于西方的重要原因。清末戊戌变法曾改革科举制,废八股,改试策论。科举制在中国古代选官史上存在了近一千三百年,直到1905年才被废除。

第二阶段从隋唐至明清,选任方式以科举为主,以“考试”为标准,用人权完全收归中央。从选拔上看:隋唐实行开科取士,隋炀帝以科举制取代了九品中正制,成为选拔各级官员的主要方式。全国各地的士子不用通过荐举,直接报名考试,经过公开的逐级考试,由官府择优录取。士子在通过逐级政府和中央的笔试之后,要由吏部再进行面试,内容是考察“身、言、书、判”即身体容貌、言语应对、书法笔迹和判词书写。科举考试的内容以儒学为主,兼及见识才能。大致说来,科举考试由礼部考才学,吏部考能力。明朝中期出现八股文,这是一种严格的排偶分股的应考文体,考生易于掌握格式,评卷标准也较为客观。科举制度在发展的过程中,也有过立废之争,朱元璋就曾一度下诏停止科举,但始终未能找到一种超过科举的有效选官方式,所以,不得不在停科举九年后再次恢复。科举制度以相对公正、公平、公开的形式选拔和收揽人才,为整个政治机体输送新鲜血液,在政治发展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从任用上看:地方主官仍然由中央统一任用,这一点一直未变。变化的是,取消了地方主官自辟僚属的权力,地方官不能再自行任命属下官员,所有进入流品的地方官员都由中央政府任用,《文献通考》中记载,隋朝时“海内一命之官并出于朝廷,州郡无复辟署之事”。从隋朝起,地方主官的用人权被中央收回。

古代地方官员选任制度对政治的影响

地方官的选任,不仅仅是一项文官管理制度,它关涉到整个政治的兴亡存废。从秦始皇废除封建,建立郡县后,中国的政治问题,从结构上说,就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其中地方官的选任事关政治结构稳定与否的大问题。用好的用人方法用好人,则政治稳定,国家强盛;反之,则陷入分裂与争战,这是被漫长的历史发展无数次证明了的,可以说,地方官的选任制度是政治发展的生命线。

首先,大一统既是传统治理的前提也是目的,地方主官由中央选任,是实现大一统国家的客观要求。

从秦到清两千多年的吏治发展中,地方官员的选任制度不断演变,但有一点始终未变,那就是地方主官一律由中央任免。秦始皇结束封建割据的局面,海内一统,地方设置为郡、县两级,郡、县主印官郡守和县令都由中央任免,成为定制,以后历代尽管行政区划不断调整,地方官权力也时有伸缩,但地方主官一直由中央任命。之所以有这样的制度安排,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其一,大一统政权的建立必须有一个稳固的中央,有一套由中央统一安排的人事组织体系。中国的特点是民族众多,地域辽阔,区域间的差别较大,给大一统的实现带来挑战;但如果不实现大一统,四方割据,各自为政,就会使整个国家陷入杀伐争夺、混乱黑暗的灾难之中。要想保证大一统的政治体制稳定,关键问题,是要有一个稳固的中央政权体系,在用人上,要由中央统筹安排,特别是作为执政根基的地方政权,其人事任免要由中央掌握。

其二,大一统的维护,要由中央的权威宏观调控,避免陷入地方性。从汉代起就有地方官员任职回避的限制,就是说本郡县的人不能在本地为官,一方面是防止本族本亲的地方势力坐大,利用国家政权合法施暴;另一方面也为了避免各地方之间相互隔绝,不能很好的融合,陷入狭隘的地方性。为了增强不同区域间的融合、交流和发展,保证大一统的局面得以维持,就要推行全国范围内选才,异地为官的制度,而这一制度只有在中央的宏观调控下才能得以实现。

其三,大一统政权的存在,要求国家权力能有效制约地方势力。地方官是国家权力的代表,是政令下达和民情上达的关键环节,必须脱离地方豪强势力,并对其进行制约。中国古代的基层组织往往是在血缘和地缘结合的情况下建立的,人们依靠土地为生,很少迁徙,乡里组织从结构上讲一般比较稳定,地方豪强容易坐大。如汉代就有“宁负二千石(郡守),无负豪大家”之说。乡间豪族势力如不加控制,往往猖狂:兼并土地、荫庇人口、收养私从,当社会发生动荡时就会由患而生乱,与国家利益发生直接的冲突。所以,古代治理中十分强调慎选临民官,一方面是考虑到要对民众进行善治,另一方面就是要加大对地方豪族势力的控制。

其次,中央权威的树立是社会稳定的保证,中央掌握人事权,收回地方自辟僚属的权力,统一官制。

秦汉地方长官可以自辟僚属,实际上是将地方的部分用人权交给了地方主官。地方主官可以在所管辖的区域内选官,虽然还要经过考试,达到一定的标准,但由于是“自辟”,权力大,很容易使地方主官用自己的亲信组成官府体系,当地方割据时,就成为脱离于中央的职能机构。汉代的削藩、魏晋南北朝的战乱,都是因为地方权力太大,关键是地方有用人权,所用都是自己的人,中央是天高皇帝远的虚制,地方则是现用现管的实利,中央权威受到威胁。

从文官管理制度的角度讲,秦汉地方可以自辟僚属,选用之官虽然属于中央官制系列,但与地方官有更强的依附关系,出现管理的“双轨制”,政行两端,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减弱。隋朝时,中央收回地方自辟僚属的权力,统一了官制。可以说在地方官的选任上,古代社会至隋朝才开始走上中央集权的道路。隋朝推行了两项制度,使中央集权得到彻底加强。一是,科举制取代九品中正制,中央用制度化的标准选拔人才,地方大族不能再操纵选举;二是,取消州郡地方官自辟僚属权,由中央在选官后统一任命,升迁黜免依凭于中央统一考核。

用科举制度在全国范围内选官,继以铨选制度量能授官,再以考核制度评定政绩以供进退黜免,完善了统一的文官管理,既保障了中央的权威,又稳定了地方的秩序。

再次,制度化的选官标准,为实现长治久安的政治理想,提供了高素质的地方官队伍。从历史上看,地方官员的选拔,如果没有具体的、可执行的标准,就会被人为的好恶亲疏所左右,所以,传统治理的经验是选官标准明确化和制度化。凭借个人情感的选择往往是非理性的,容易出错和不稳定的;而制度化的标准则是理性的、公正的和稳定的。

如果人事选举不能公开进行,就会形成集团利益,进而使人事权不归于公门,而落入私家之手,必然会导致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人事混乱。隋唐发展起来的科举制度,则以统一的、客观的、制度化的标准,开放了政权,广泛吸收了人才。统一的测试标准为天下所有读书人提供了一个博取功名、进入仕途的机会,也为国家最大限度的制度化吸收人才搭建起一个平台。此外,全国集中考试,降低了政府在人才选拔上的成本。通过集中考试,以制度化的形式使社会精英在同一时间内以最大的可能聚集在一起,以供拔擢,实现最有效的制度化选才。唐太宗李世民在玄武门上看到士人成群结队地进入考场,兴奋地说“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公开选拔,广用贤能,也是旷古盛世之所以能在唐朝出现的关键

  汉代和唐选官制官的相同点:都是古代人才选拔考试的制度。汉朝为推举制,唐朝为科举制。

  不同点:就推举制而言,推荐者若出于公心,举贤不避亲,也能选拔到优秀的人才,但它容易使推举人与被推举人之间结成特殊的施恩、报恩关系。就科举制而言,普通士人原则上皆可参加考试,扩大了统治基础,但若考试内容不恰当,也不能反映出真才实学。

  相关延伸;

  古代选官制度经历三个阶段:

  世官制、察举制、科举制。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

  科举制含义: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读书人参加人才选拔考试的制度。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1298年。1905年9月2日,清政府废除科举制度。

  隋朝建立、唐朝完善并为后代沿用的选拔官吏的制度。魏晋实行九品中正制,高门士族拥有政治特权,世代垄晰高官显位。南北朝时士族门阀已日趋腐朽。

  隋朝废除了九品中正制,采取科举取士的办法,隋初规定原有的秀才、明经两科,由州县学送生徒到中央参加考试。隋炀帝时又置进士科,科举制逐渐形成。唐朝前期,科举制进一步得到完善和发展。

秦汉为举孝廉,另外还有门荫(长辈为官,可举荐儿孙辈为官),唐代沿袭隋末行科举制,主要有明经、进士两科。礼部进士及第获得做官资格,再经吏部“释褐式”铨选,方可为官。安史后期,地方节度使也可以推荐幕府的幕僚入朝为官。

汉代和唐代选官的相同之处是都注重选拔人才,考试成为选拔官员的主要方式。此外,两个时期都实行了九品中正制,即将官员按照等级分为九品,并规定不同品级的官员所担任的职务和待遇。

不同之处在于,汉代官员的选拔主要以才能为标准,不限定其出身和财富状况,素质较高的人可以通过考试和推荐成为官员。而唐代除了注重才能外,还重视官员的身世和背景,例如出身名门、著名家族的人更容易得到任命,这体现了封建社会的等级差异。此外,唐代的考试制度也更加完善,考试科目更多样化,并设有科举制度。此外,唐代还开设了进士科、明经科,以及殿试等选拔官员的考试科目。

3唐承隋制,官吏的采用主要是通过进士考试录取,所以,不论地方州县还是朝中各部门,凡九品以上的入流官员,绝大部分都是进士及第者。这种考试录取制度,比之汉魏六朝时代的推举制公平进步多了,因为寒门士子也有了平等竞争的机会,总有一线希望悬浮在极目远望的高处。但由于当时的泱泱大国之中,士人甚众,而每年春闱入试者数千,录取的人数不过二三十名。这就使应试的举子们每每以落榜收场,每年考中的幸运儿,比之报名应考人数可以说是寥寥无几。因此,唐代实行的科举考试,既有选拔官员的实务性,也有笼络士人的策略性。当时即有人以诗评说此举:“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

当时的读书士子们,读书的目的只有一个:能考中进士;考中进士的目的也只有一个:及第为官。如果考不上进士,就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事情可做,顶多当个差役人员,没有官职,不入品流,今天的“不入流”之说,就是来自当时对差役人员之所指。由于中进士是这么重要,考中又是那么难,就使得当时的读书士子,多是考了又考,有的人考了十几次,费了青壮年时代的三四十年的时间一直没有考上,所以有“五十少进士”之说,表明每年中举的进士中,五十岁以上的人为多数。唐昭宗光化四年(901),诗人曹松进士及第年已过七十岁,与他同榜中进士的王希羽、刘象、柯崇、郑希颜也都七十岁以上,当时人们把这次这样取士称之为“五老榜”。这些人暮年进士及第,很难派上官职,所以都当了校书郎、正字这一类文史馆高级馆员,他们实现的是要解除从青年时代就梦怀的一种进士情结,不解开心中的这块大疙瘩,真是死也不能瞑目。

唐代进士难考的原因不止一个,但最主要的原因是每年取士太少,只能优中选优。之所以取士太少,与唐代官府机构精约有直接关系。当时的及第进士一般委任的官职大多数是下到县级衙门,那里可任的职务是县令、县丞、县尉、主簿,这四个职务皆无副职,只能有了空缺时朝廷才可派人补缺;考中进士的只有状元、殿试对策第一、名次在前五名内,才可能留在朝廷任校书郎、正字一类,或其他不大不小的有名分无实权的官职,而且机会也不多。著名诗人王维是唐代诗人中的唯一的一位状元,初任的官职是大乐丞,又提升了一步才为右拾遗。这种严格有限的编制,多取来进士真也没地方安置。即使取得这样少的进士,有的年头录取之后也“及第”不了———也就是派不上官职。韩愈在贞元八年考上进士,三年后经三次上书给宰相请求官职,才开始有官位。孟郊贞元十二年考上进士,干等了四年,五十岁才派为溧阳县尉。

唐朝的进士考试的内容具有综合性,要求应试的举子必备综合条件和策对能力,仅有聪明、没有苦功不行;仅有书本知识、没有时政了解也不行。这样一全面综合,使当时一些很有名的诗人不止地考试也考不上,始终被抛在进士榜外,杜甫、卢纶、贾岛、陆龟蒙、罗隐等,都为此遗恨终生,贾岛甚至在落榜后还一度出家当了和尚。

在盛唐的进士考试,内容分为三大科目。一为“经史”考试,内含“贴文”、“口义”、“墨义”三项。“贴文”之试是把经书左右行遮蔽,留下的一行中又遮蔽中间三个字,要求写遮蔽的文字;“口义”之试是述说经文之大义;“墨义”之试是以自己的话说出经书文本后的事实。对于上述内容,没有“焚膏油以继晷,恒兀兀以穷年”的苦读,是不能适应的,很多才子过不了这一关。二是“时务”考试,这是汉代策问的延续,以国内时局和施政中的问题为题目,要求提出看法和对应之策,这是死抠书本的书生和浪漫文人所难以应对的。三是“文艺”品类内容的写作,内含诗赋、杂文(含箴、论、表、赞等文体)。诗文考试皆为命题之作,有时诗有韵限。在考场上的有限时间里,能写出情、辞、义俱佳的诗文,更非易事,连两进考场的杜甫,也没有写出“笔落惊风雨”的作品收存于《杜少陵集》中。

在进士考试中,虽然考场上的考试是人人平等的,但考场之外的差别就大了。当时取进士很注重士子的“文誉”,也就诗文的名声,尤其是朝中的要人、名流的推荐和评价。所以与科举并行的“干谒”和“温卷”之风也很盛行。王维考进士之前以诗作和乐曲奉献于唐玄宗的弟弟岐王李范和玄宗妹妹玉真公主,使原有的艺术影响更为直达禁中。杜牧考试之前所作的《阿房宫赋》即已在国内士子中广为传颂,高具文名,以致考试后,太学博士吴武陵找到主考官崔郾,要他必须录取杜牧,甚至要求取为状元。对于礼部的侍郎来说,把社会上有诗文名声的人取为进士,是对上下左右都方便交代的方法。

在唐代诗人中李白是始终没参加进士考试的人,但原因并不是他鄙弃功名,不愿仕进,而是采取了曲线求官的方式。想必是李白对于进士考试的三大科类内容,是既知彼又知已的,他瞧不起“白发死章句”的儒生,而这种精细的章句之功,是“经史”考试所必须,他缺少这种功夫,所以一直在社会上广造名声,寻求名人援引,三十岁时给荆州长史韩朝宗上书,希望能向朝廷推荐自己,如同毛遂得遇平原君。他之后又有上安州裴长史书,上安州李长史书,都没有结果。漫游到天宝元年四十二岁时,在浙江的剡中遇到了道士吴筠,他是唐玄宗的红人,在入京后向皇帝和玉真公主推荐了李白,这才有了应召入京,供奉翰林的三年经历。尽管李白一向抱有“辅弼天下”的大志,但他天赋的诗人气质并不适合当官,甚至也不宜于进科场,因为不考进士的李白仍是李白,而进考场考不上进士的李白,那就得掉价多了,甚至连发表浪漫幻想之言的资格也要失去了。

到了晚唐时代,由于君主昏庸,宦官专权,藩镇割据,朋党相伐,也使进士的选拔多生弊端,很多真正有才能的人无缘考中。唐文宗时名士刘贲应贤良方正科,对策中公开反对宦官,主张政权委宰相,军权委将帅,屏退宦官干预。出语惊俗,考官佩服却不敢录取;而当年及第进士普遍感到汗颜。时人谓:“刘贲下第,我辈登科,宁毋厚颜乎?”而飞扬跋扈的宦官不论怎样专权,也属出身“杂类”,因此对士流出身的进士特别仇视。非进士出身的宰相对进士也有偏见,甚至主张废进士科,从公卿子弟中选任朝官。勉强维持的进士考试,也多被权高位重的推荐者和“知贡举”的主考官所把持,录取后的进士与考试官和荐人公卿形成了一种政治与经济的特殊关系网。唐宪宗时的宰相崔群曾任主考官,他妻子劝他应购置庄田,崔群说:“我前年取士三十人,都是我的良田。”这样一来,进士也渐失光彩,很多人名不符实,声价日落。唐僖宗时,一个耍猴的能把猴子驯得上朝参拜皇上,一丝不苟,结果被封为“孙供奉”,赐五品朱绂,引得士人罗隐不能容忍,写出了愤怨之诗:“十二三年就试期,五湖烟月奈相违。何如学取孙供奉,一笑君王便著绯。”这样好讥刺不平的罗隐,在三十五年的士子生涯中十试而终不中,可见斯文扫地已到何种程序。

在唐代,中进士是士人的普遍梦想,因此就成了一块理想地,除了像王之涣、刘方平这样超脱的诗人,一开始就耻进科场,其余差不多人人想进去。如诗人孟郊以自己亲身感受写诗述说情状:放榜不见有名则万念俱灰,痛不欲生:“晓月难为光,愁人难为肠。谁言春物荣,独见叶上霜。鹤鹊飞失势,鹪鹩假翼翔。弃置复弃置,情如刀剑伤!”而一旦金榜题名,则顿觉天高地阔,心旷神怡:“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这两首诗同出于孟郊一个人的心理,《落第》与《登科后》,竟有如此天壤之别!但这种不同也只是考中与不中时的即时心理区别。以孟郊来说,考中之后不派官,等了四年,此间的“春风得意”已变为“秋风萧瑟”;到任后,职务是县尉,薪俸极微薄,冬天连取暖的炭都买不起,夜间睡觉连腿都不敢伸直,朋友送他点炭则感恩戴德。因此他无心公务,县令另找一个人代他从事,每月扣发他一半薪俸给代理人,他则游山玩水,乐以逍遥。可见进士及第之乐,也并不能乐得人忘乎一切。如有仕途坎坷,遭几次贬,就更会产生走错了来路之感,韩愈、白居易这样杰出人物,都是主动辞官归田的。老诗人顾况的儿子顾非熊,在科场角艺三十年,会昌五年中进士,被派往盱眙县任主簿(县副职),在那里每天不外是跪拜迎送,鞭挞犯人,没干几天就大失所望,中进士当官不过如此,于是挂冠而去,到他父亲原来隐居的江苏句容境内的茅山修复本性去了。

人们都把得不到的东西看成是最好的,可是一旦得到了,即使是好,也并不如想望的那么好,有时甚至走向了反面,李白如果仕进之路上飞黄腾达,遇上的全是金尊玉贵,不知道“糟糠养贤才”是什么味道,还能有天马凌空的李白诗吗?如果唐代的士子们个个都能进士得路,人人心理平衡,唐诗中的个人情感也会大打折扣,许多人的诗情就会失去一个确实的出发点,这也就是庄子所说的其成也毁,其毁也成吧。

在唐朝以前契丹分为契丹八部,虽然有着类似于部族氏的联盟,但内部结构松散依旧过着类似汉朝匈奴一样的"秋冬违寒,舂夏避暑,随水草就畋渔,岁已为常"的游牧生活。

而当时契丹联盟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征调军队,但其余的狩猎渔牧等经济生产活动而仍归契丹各部落自行处理,在唐初契丹族开始有了共同的联盟酋长,联盟加强的趋势不断深化。而这也为后来契丹族小农经济基础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上层制度保障。

在唐朝初期东突厥势力迅速崛起严重威胁到唐朝统治,唐贞观二年契丹首摩会领率联盟背突厥依附于唐朝,为了对抗突厥减轻唐境北方压力,唐朝于是把一部分契丹人迁往山东作为对抗突厥的屏障,而这也为契丹族后来的兴起提供了条件。

而在此后的百年间契丹跟唐朝的关系一直也是若即若离,在唐高宗以及武周时期还爆发过不小的战争冲突。但是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唐朝中期的藩镇叛乱后,此时唐朝的经济军事实力大幅度锐减,国力衰退,唐朝的中央政府对东北的控制也越发力不从心。

因为中原战乱不休,很多中原的老百姓为了生存不得以抛弃故土家园选择北上,他们越过长城,进入契丹族居住的辽河流域。而这样的中原迁徙也为契丹族带来了许多农耕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而这也是契丹族从游牧生产转变为农耕生产的开端。

一、中原民族融合的发展以及契丹生产活动的需要

唐朝中期天宝之乱后,战乱频繁兵祸加剧,大量唐朝百姓加入到契丹之中,使得契丹族原来的游牧生活受到一定的冲击。对于契丹族而言,这也是一个巨大的改变,不少契丹人改变过去的游牧生活转而从事农业。

而这也是契丹族发展的历史必然,在契丹依附于唐朝后他们生活的地理位置也随之改变,以前的游牧放猎需要水草丰茂的草原地带,气候要求相对温和之地,但东北的气候比较冷湿,大规模的游猎显然已经不太合适,况且中原的农耕生活也远比契丹游牧式的漂泊状况更加稳定。

在此之前契丹受到唐朝的影响已经非常深远,定居发展也成了不少契丹人的选择。契丹内部的联盟统一趋势不断加强,以及为了整个联盟结构的稳定需要大力发展农业也就成了不可或缺的条件之一。

中原因为战乱迁徙过来的百姓也带来了大量的生产资料,契丹在东北游牧的大片土地更加是小农生产作业的绝佳基础。《辽史》中载道"均赋役,劝耕稼,部人化之,户口丰殖,……年谷屡稔",契丹族的上层统治者也开始重视农业发展,游牧转变为农耕也成了不可逆转的趋势。

再加上契丹内部的氏族联盟制开始转变为可汗推举制,如果生产活动依旧像以前游牧一样,肯定难以适应更大强度的统一调配行动,由于政治层面的需要生产活动的转变肯定是必然的。

在唐朝中后期,中原内乱,契丹族频繁南下争夺财富人口和土地,不断扩展版图,如此一来农耕生产在契丹中的发展便有了更大的物质基础,在另外一方面契丹为了维持统治发展经济改牧为耕,进行汉化学习也是不断改革。但是这一切的原因都离不开契丹内部的民族融合以及契丹发展强大后的生产活动的需要。

二、唐末契丹建国后对于政治稳定的要求

由于契丹联盟的可汗推举制,契丹可汗的位置转移到耶律家族,耶律阿保机成了契丹联盟的可汗。在此之前耶律阿保机在唐末天复二年(公元920年)以兵40万伐河东、代北攻下九郡,在潢河南岸建立了龙化州城,将他俘获的汉人都迁居此地。

从游牧的"逐水草而居"到"建城以安四民"的定居方式,契丹已经在慢慢转变,因为大量的人口增加以及契丹不断向南扩展的面积,游牧的生产生活已经难以适应。

公元907年在唐朝灭亡的最后一年里,在此之前契丹已经通过各种手段不断的对东北四周进行了吞并蚕食,早就已经把东北、辽河等地牢牢的掌控住了,经过在唐末内乱的发展中契丹已经有了叫板天下的资格,但是却不稳定,耶律阿保机虽然称帝,可契丹仍然是分为八个部落,很多层面上依旧属于游牧方式。

这不但限制了契丹的发展,也为辽太祖对契丹各个部族的控制产生了影响,在他担任可汗期间不愿退位,反对者诸多,甚至于他的本部氏族都对他心生不满,爆发了著名的"三弟之乱"。如果继续因循旧制不用另外一种手段对契丹内部加以控制,就算最后建立了辽国也是一盘散沙。

公元前913年五月耶律阿保机基本平定了本部叛乱,但是其他契丹七部仍旧蠢蠢欲动,在不得已的情况之下耶律阿保机只得交出象征可汗权力的大鼓,宣布退位,但是他却只是以退为进,自己率领部下在汉城耕种。

在当地经营盐城,发展自己的势力,最终耶律阿保机依靠着自己发展壮大下的实力征服了余下契丹各部的反对势力。经此一役耶律阿保机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汉人农耕经济的强大。

贞明二年(公元916年)耶律阿保机建立辽国史称辽太祖,他将原本散乱的契丹变成一个统一的国家,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耶律阿保机又效仿中原的统治方式,进行诸多变革,大量的契丹人开始从事农业生产活动。

阿保机时期契丹国内便出现了胡汉分治的状况,当时韩延徽还建议招募逃亡的汉人垦荒耕作,恢复农业生产。阿保机接受了,逃到契丹的汉人便陆续安居下来,生产恢复发展之后,政府有了租赋收入,耶律阿保机的经济实力也增强了。

这种分治的办法,对契丹的发展确实起了很大的作用。耶律阿保机也因此深刻地认识到没有稳定统一的经济形势就不可能有稳定的政权存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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