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板吵架想辞职,压我一个月工资不给怎么办?

和老板吵架想辞职,压我一个月工资不给怎么办?,第1张

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你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劝说:

首先,给他一个高帽,跟他表示公司很重视他。

仔细考虑员工提出的条件。如果是工资的问题,那就是个小问题。

如果不是关于工资,公司可以做些什么来帮助他解决,比如租房,家庭关系,孩子的教育等等,这样就可以解决他的烦了。

帮助他制定一个职业规划,并解释如果他继续在这里工作,未来的前景会如何。

建议是重要的员工,应该让老板亲自谈,如何说领导亲自留人,对方也会有被重视的感觉。

二、如果你想留住即将离职的员工,如何说服员工不辞职,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首先,他是真的因为同事之间的吵架要辞职的吗?他为什么要辞职因为什么,因为低工资还是一份不快乐的工作是因为误会吗我觉得你首先要抓住问题的核心,弄清楚他为什么辞职。

如果他想换工作,其他公司的薪水和发展前景都比你公司的好。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觉得你可以不再劝他了。因为这样的情况通常是不会被说服回来的。如果是低薪或不能满足自己的发展,这种情况是没法劝说的。

如果是因为他对公司的工作不满意,或者误会了什么。这种情况是可以的,你可以单独和他说话,听他告诉你,你只需要做一个倾听者,然后你要表现出对他的支持,这样他就会感到不那么沮丧,然后就有机会了。

坦率地说,如果不考虑身份,我一定和他要当场怼一怼!老同志又如何,凡事还能不讲理了,谁怕谁啊?

可如果我是作为领导,我就必须得当下忍一忍,顾全大局。但也不代表这事就认怂了,该讲的理,该算的账秋后必须算清楚了。否则我微信何在呢?

下面,就这个话题,我们展开聊聊。

一、作为领导,首先不能意气用事

当领导的人,最重要的一条就是遇事要冷静,千万不要意气用事。

老同志敢于在领导办公室当场发飙,摔门而去,一定是仗着他在单位里的江湖地位。如果你也和他一样,暴躁脾气两个人激烈争吵,只会把矛盾激化了,肯定不利于你掌控局面。

你想想,这样的发飙行为,边上其他员工会没有人听到吗?说不定一堆人在等着看你好戏呢,看着领导你如何应对?

必须冷静下来,不要着了他的套!以暴制暴只会显示出你的粗鲁和无能。

员工会打心眼里看不起你,觉得这个领导没有更好的办法对付这样的老员工,层次也就和他一样罢了。

何况,如果你作为一个新上任的领导,连微信都没有,当面吵架的事情传开去,估计你这个位置都坐不稳。

所以,情绪管理就是你成功的第一步,只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了,你才有能力去思考应对的措施。

对如此无礼的老同志,微笑着对他就好,不需要多说啥。

二、搞清楚这个老同志的背景,寻求合适的办法处理矛盾

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老同志敢于和你当面发飙,一定也有其底气。

作为领导,咱们不打没有准备之战,你必须先搞清楚他在单位里的背景情况。

比如老同志是什么时候来得,来的时候有没有啥关系,在公司的微信地位如何,擅长的能力是什么,这次又因为什么事情要和领导来发飙等等。

这一系列的问题你最好摸个底,尤其是针对这次的事件,导火索和深层次的原因更要搞清楚了。

做到心中有数,你才能掌握战略制高点。

那么对这些背景情况该如何了解呢?

第一,我觉得寻求其他资历较老、你又信得过的其他领导层支持,假设你的上级还有更高的领导那最好。老同志如果有靠山,你也有更大的靠山才压得住他。

第二,可以找单位的人力部门聊聊,人力部门在一个组织里头,掌握的人员信息是最全的,比如老同志的来头、工作业绩、奖惩荣誉等。

第三,可以找老同志身边了解的人打听下,但主要这样的人不能是老同志的心腹,否则你啥都问不出来。

三、恩威并施,拿下老同志

对这样的老同志,你不能简单讨好他或者很严厉处罚他就行,最好还是胡萝卜加大棒管住。

简单讨好,意味着你是主动求和的一方,身份领导居然斗不过一个普通员工,以后你的微信就一落千丈!甚至其他员工都会效仿者来冒犯你。蝴蝶效应大家都明白的,所以这么做千万不行。

简单处罚,意味着彻底和老同志敌对了,两人就结下来梁子,我想即便你靠着领导的地位把他赶出了单位,恐怕也要蜕层皮!

我觉得管理学上最有效的方式就是“胡萝卜+大棒”。

首先,你可以单独和老同志聊聊,告诉他这样的行为是不当的,必须承担后果,可以绩效扣分以示警戒。使用经济手段往往比行政手段来得好,老同志也在乎钱,知道肉痛,扣一点象征性的奖金,让他明白什么是红线的行为。如果你公开通报批评这样的做法,虽然也能起到警示效果,但老同志这么个资历会认为面子丢尽了心有不服。

你确定要走了吗?如果确定了就不要告诉老板是因为跟同事吵架而要走,否则老板肯定会不让你走,肯定会给你们劝和。

还有,如果你跟老板说了,老板一旦劝和,肯定会被跟你吵架那个同事知道,到那时他还以为你跟老板打小报告,那你就多了一个仇人。人在社会上混,少结点冤家会对自己有利的。

这就是菜鸟的悲哀\x0d\每一位新入职者,甚至每一位跳槽者都有这种感受\x0d\我们必须想办法适应,才能在职场中站稳脚跟\x0d\我们必须正视现实,遇到问题就逃避,就辞职,不是最理智的办法\x0d\要知道天下乌鸦一般黑,入到哪行都一样\x0d\坚持住,哪里跌倒就在哪爬起来,度过这个磨合期,就是好样的。\x0d\否则一味的逃避,必将处处碰壁,你将无法走出怪圈\x0d\这是一个过来人的忠告,希望能够给你一些帮助。

这个跟公司没有太大关系,只是你个人的问题,而且对于你同事来说,只能是算很称心的事,因为都不需要面对你了,一份工作如果对于你来说,是你喜欢和愿意去做得,那么不要因为一些个人之间的问题就放弃工作,也许换个环境对于你并不难,但是在一个位置上努力了为何要放弃,人生总是会遇到一些不好的事和一些跟自己不合的人,你不能因为这些就逃避吧,要敢于面对,也要大胆去解决问题,你离职只不过是你个人的意愿,只要按正常程序做,那么公司也只能跟你办理离职手续,反正也不会牵扯到劳动纠纷,公司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如果因吵架辞职没有经济补偿,如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原因提出,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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