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者的动机是影响谈判结果的重要因素,谈判中的让步策略和谈判者的跨 文化 背景是谈判中的关键变量。以下是我编整理了关于被拆迁 谈判技巧 ,希望你喜欢。
被拆迁谈判技巧
被拆迁谈判技巧:诉讼期间无权裁决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12条第2项的规定,如果被拆迁人提起告拆迁许可证的诉讼,拆迁行政裁决应当中止进行,这样就不会发生其后的合法的行政强拆或司法强拆了,这种状况对被拆迁户来说是非常有利的。
被拆迁谈判技巧:精心设计行政诉讼中止行政裁决
在拆迁人声称要裁决或刚刚通知被拆迁户参加裁决会时(提出裁决申请到裁决书下达一般为一个月),被拆迁户一人或数人可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般而言,在拆迁范围内未走一半人时或拆迁公告刚下两个月前不宜过早提起该诉讼,通过诉讼把拆迁人拖入泥潭,使其迟迟拿不到行政裁决,没有行政裁决,拆迁人根本无法实施合法的强拆,这叫釜底抽薪!
被拆迁谈判技巧:公告拆迁期间谈话技巧
当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约被拆迁人洽谈拆迁协议时,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产权调换)被拒绝,被拆迁人应依法提出合理主张、耐心与其洽商,说话要和气,切不可激化矛盾,更不可说没有多少钱我不搬家这类的话。
被拆迁谈判技巧:诉讼期间作出裁决的后果
如果在诉拆迁许可证一案二审未结案的情况下,拆迁主管部门仍然违法作出裁决,被拆迁人申诉到最高法院,该裁决肯定会被判决违法无效!依该违法无效的裁决而形成的后续司法或行政强拆裁判或决定统统违法无效,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赔偿。
被拆迁谈判技巧:案件办理与诉讼费用
当然如何办理以上案件,是否需要请内行人或律师代理,这要视被拆迁户的各方面综合情况而定,以上诉讼一人提起是一案,几十人或上百人由于诉讼请求都是共同的,也只算一案,一个案件法院只收诉讼费50元。但不服拆迁裁决的案件,一户是一案,不能并案审理。
被拆迁谈判技巧:法院受理后及时启动第二个行政诉讼
法院受理后,即使被拆迁人理由十分充分。绝大多数法院会在最短时间内判决原告败诉。此时要在第一个案子判决前,及时设计第二个诉讼,咱们的目的就是要:拖时间!
被拆迁谈判技巧:要求中止第一个行政诉讼,继续采用合法的手段延长第一个行政诉讼案件的时间
1、被拆迁人可在第一个案件一审判决下达的前或后时间内(不可超过二审判决书下达的时间),针对阅卷时了解到的被告所提交的证据所存在的问题,又提起第二个行政诉讼。
2、法院受理了第二个案件后,原告应持第二个案件的受理 通知书 ,主动向第一个案件的法庭提交书面的中止诉讼 申请书 ,请求法庭根据最高法院《关于 执行行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1条第6项的规定,中止第一案的诉讼,法院如不中止仍作出判决,将该判决申诉到北京最高法必被撤销!记住:第一个案件中止 的时间越长对被拆迁户越有利。因为拆迁人等不及,就只能自己提高补偿标准。
被拆迁谈判注意事项遭强拆的事后补救
如果有的被拆迁户的房屋在诉拆迁裁决一案中已被法院先予执行强拆了,并且诉拆迁裁决一案的二审判决已经生效,事后补救的 方法 是:
1、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拆迁许可证,如果万一碰到个清官将违法的拆迁许可证给撤销了,依拆迁许可证而发生的拆迁裁决和法院的强拆统统要被撤销,实行执行回转。
2、同时可将诉讼中了解到的拆迁人提交的有关拆迁申请资料的违法性,通过信访途径进行投诉。
3、将拆迁裁决一案申诉到最高法。
先予执行拆除了房屋,只是判前保障日后执行的一种 措施 ,并不意味着被拆迁人已败诉,在该案未结案之前,要求撤销拆迁许可证案的提起,大大增强了 被拆迁人推翻(即撤销)拆迁裁决书的力度,因为法院如果要认定拆迁裁决合法,必然要求拆迁裁决的基础条件――拆迁许可证也要合法,如果出现拆迁许可证被撤销的结果,拆迁裁决必然会被撤销。
拆迁谈判千万不要说以下的话一、我也不知道啊,听不懂你说的。
这是很多的被拆迁人说的一句话,说的时候自然是百般委屈,当然,对于很多被拆迁人而言,没有遇到拆迁的话,拆迁在他们心中就是两个普通的字眼而已。即使是对于非专业的拆迁律师而言,拆迁领域也是陌生的。随着现在业务的精细化,律师们更加专注于自己的领域,比如说房屋拆迁请一位民事律师来进行拆迁维权也是很不现实的。
这时候怎么办首先多方的收集信息,弥补自身知识和 经验 的不足。并保留好所有的材料及相关证据。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得专业帮助,这才是被拆迁维权的正确开始步骤。
二、爱怎么样怎么样,我就是不搬
在拆迁谈判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不要激动。要记住我们是在进行谈判,不要跟对方吵架,此时不要过分的情绪激动。拆迁律师能体会到被各位对于不公平的补偿方案的气愤,但是气愤也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只会徒增烦恼而已。
在我们的合理要求不能达到满足的时候,一定要记得,现在不是气愤的时候,一定要及时寻找拆迁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不给我xx万,否则别想让我搬家。
切记不要说,为什么呢第一,过早的说了不仅暴露了自己的底线,而且后续再提升补偿也是很难达到的。
同时,随口的报价可能会有漫天要价之嫌,轻易的报价很容易让对方觉得这个补偿是高要了的。其实不论是什么样的补偿对方都会觉得这个补偿是高的。
那到底该怎么做呢那就是谈判的时候一定要多听少说,听到对方的报价和自己的实际损失进行比较与衡量,如果不能弥补你的损失,那么谈判也不要极端。补偿不合理,就不要签字,可以委托专业的拆迁律师进行维权。
四、打架流血牺牲类的言论。
这种言论就是很多的被拆迁人在面对拆迁的时候,为了拿到自己心中合理的补偿,有着一切皆可抛的想法。大家也都知道因拆迁发生的种种流血事件,可结果呢也许是被等待解决的冤屈,但千疮百孔的家庭谁来拯救呢。所以,拆迁律师特别奉劝一句,维权要的是理智,千万不要意气用事,留的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冷静下来思考思考,问题和困难还是有解决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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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生意谈判的几种谈判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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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常用的谈判技巧
俗话说:
以和为贵!家和万事!
你姐虽然嫁人成立了新家,但是,现遇拆迁无处可居,实在可怜,要求回娘家暂住,应该支持!
你姐与妈常吵架,应该调解,讲清道理,解决矛盾,和谐共处;母女吵架,没有隔夜仇,作为你,应该以中立的态度去调解好,不应拿起法律大棒去处理家庭事务俗话说:清官难判家务事!还是要自己一家人心平气和地处理理这件事啊
您好,需要分析一下老婆离婚的原因是什么。如果单纯是为了离婚而离婚,那么视自己的实际需要选择离或者不离,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如果是为了索要拆迁补偿款而选择离婚,则需要根据老家房屋的性质来认定,从而判断是否为婚前个人财产,婚前个人财产部分,配偶无权要求分割。以下是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相关法条,可根据房屋的性质进行判断。
相关法条《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6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5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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