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识文学的双重性质时应当注意哪些复杂方面

在认识文学的双重性质时应当注意哪些复杂方面,第1张

1、审美意识形态:审美+意识形态(特殊性+一般性)

(1)这是说文学的双重性质,即文学具有审美与意识形态的双重性质,它是一种 交织着无功利与功利、形象与理性、情感与认识等综合特性的话活动

(2)文学双重性的复杂性

审美性质总是直接的和突出的;

而意识形态性则是间接的和隐蔽的;

文学正是在直接的审美风貌中显现间接的意识形态性质。

但从具体作品看,常表现为或偏于审美性,或偏于意识形态性——从具体作品看,表现为两种偏向:

一种,以审美性为主,在直接的审美风貌中暗含意识形态性;如“为艺术而艺术”,山水诗,婉约词,“休闲文学”等。

一种,以意识形态性为主,强烈的意识形态性冲淡了艺术的审美性。如“为人生而艺术”,“为政治而艺术”等。

2、文学审美意识形态性的特点

文学作为审美意识形态,它是审美与意识形态的复杂组合形式;这种复杂组合具体表

现为三个方面——

第一,文学既是无功利的,也是功利的

第二,文学既是形象的,也是理性的

第三,文学既是情感的,也是认识的

情感是文学的本质,文学是表达情感的方式。正如诗歌是古代诗人歌手们表达真挚情感的重要方式,同时,也表现了诗与情感,文学与情感的最直接、最朴素的联系。《缪称训》中说:文者,所以接物也,情系于中而欲发于外者也。以文灭情则失情;以情灭文则失文。文情理通,则凤麟极矣。其中强调了感情对文学的作用

中国诗歌通常篇幅较短,而重在表达情感是正确的。

诗歌,它是一种抒情言志的文学体裁。是用高度凝练的语言,生动形象地表达作者丰富情感,集中反映社会生活并具有一定节奏和韵律的文学体裁。《毛诗·大序》记载:“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严羽《沧浪诗话》云:“诗者,吟咏性情也”。只有一种用言语表达的艺术就是诗歌。

汉族古代不合乐的称为诗,合乐的称为歌,现代一般统称为诗歌。它是按照一定的音节、韵律的要求,表现社会生活和人的精神世界。

起源:

古时候,古代信息技术不发达,所以人们从这一个地区到那一个地区传递信息都非常不方便,于是他们将写好的诗编成歌,而诗歌就从人们的口中传递。诗歌起源于上古的社会生活,因劳动生产、两性相恋、原始宗教等而产生的一种有韵律、富有感情色彩的语言形式。

早期,诗、歌与乐、舞是合为一体的。诗即歌词,在实际表演中总是配合音乐、舞蹈而歌唱,后来诗、歌、乐、舞各自发展,独立成体。以入乐与否,区分歌与诗,入乐为歌,不入乐为诗。诗从歌中分化而来,为语言艺术,而歌则是一种历史久远的音乐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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