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的大概内容

《乡土中国》的大概内容,第1张

《故乡》是李箕永的作品,李箕永,生于1895年,卒于1984年,是朝鲜现代文学和无产阶级文学的优秀代表、杰出的创始人之一。《故乡》,反映了“卡普”文学最高成就的代表作,也是朝鲜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作品,在朝鲜文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故乡》取材于30年代前后的朝鲜农村现实生活。作家在《给<故乡>读者》一文中曾说过:

这部作品,佃农们——元德村农民们反对地主恶毒榨取的斗争是基本的故事梗概。同时,我把这个农民的斗争和城内丝织工厂的工人运动结合起来,企图反映工农联盟的思想。

站在他们斗争前列的是他们的组织者和领导者金喜俊。我企图通过这个主人公的形象创造出一个出身于农村的新型知识分子,也企图描写元德村农民们在他的领导下怎样正确地认识了自己的处境和力量,以及他们怎样投入了火热的斗争。

作者在《故乡》中,通过元德村的矛盾和斗争,真实地表现了20、30年代朝鲜社会的民族矛盾和阶级斗争。一方面,愤怒地暴露了日本帝国主义者同朝鲜封建地主沆瀣一气,狼狈为奸,强行采取“土地调查”、“大米增殖”、“供出粮食”和“征用民夫”等罪恶手段对朝鲜人民进行政治迫害和经济掠夺的罪行,无情地揭穿了亲日派地主及其代理人、二地主安承学虚伪面孔和豺狼本性。

另一方面,又广泛地描写了朝鲜农村的巨大变化——革命思想的深入人心、农民群众的迅速觉醒和工农联盟的发展壮大,热情洋溢地赞颂了朝鲜农民的反帝反封建的斗争。金喜俊所领导的有组织的抗租斗争在丝织工人支持下所取得的胜利,正是当时朝鲜工农革命不断发展的大好形势的艺术反映。

《故乡》中突出描写的主人公就是革命知识分子金喜俊。他是一个具有先进思想的忧国忧民的新型革命知识分子的形象。在东京的学校毕业之后,他满怀着爱国热情返回祖国。当他目睹元德村农民惨遭压迫和剥削的苦难处境时,深感朝鲜远远落后于其他国家,他热血沸腾,一心想要同故乡人民“干一番事业”。他决心唤醒农民参加反帝反封建的斗争。

当他发现:自己接触的“青年会”是一些自私自利之徒推行民族改良主义的组织时,曾一度陷入失望、彷徨和苦闷之中;但是,他深信:“光明拥有打退黑暗的威力,尽管是一星灯火,黑暗却不敢触犯它。”他毅然同“青年会”分手,坚决到农民群众中去。

为了接近农民,他向农民学习铲地和插秧等各种农活,竭尽全力创办农民夜校和农乐队,想方设法、不辞辛苦地团结和启发群众,努力提高农民的觉悟。他既善于团结青年农民,又能耐心启发老一代农民,不断发展和扩大革命农民的队伍。但是,他决不高高在上,总是谦逊谨慎地为农民排忧解难,因而得到了农民的信任和支持,在群众中树立了威信。

他能抓住斗争时机,机智勇敢地发动和领导农民的抗租斗争和缫丝工人的罢工斗争及捐助活动,有力地支援了元德村的农民斗争,迫使二地主安承学不得不答应农民的要求,使抗租斗争取得了胜利。

金喜俊的革命经历生动表明;革命知识分子同工农群众的斗争活动相结合,就会产生不可战胜的力量,显示出革命的先锋作用。

当然,这一形象的塑造,也并不是十全十美的,如:个人力量描写得多,组织力量表现得少;无产阶级气质不足,小资产阶级感情有余;对学三的粗暴同他的一些谦逊的性格是矛盾的,等等。产生这些缺点,既有作家主观上的原因,又有当时无法克服的客观上的原因,不可苛求于作家。

二地主安承学是《故乡》中反动势力的代表。他是日本帝国主义的忠实走狗,也是地主闵判书的凶恶管家和爪牙。他靠高利贷和收租而成为村里的暴发户。他刚刚来到元德村时,本是一个毫无所有、一贫如洗的流浪汉。由于狡猾诡诈,善于钻营,在郡里弄到了一个雇员的差事。

接着,这个人人唾骂的坏蛋又得到了地主闵判书的垂青和信任,让他成为地主的代理人。他到处催租逼债,为非作歹,人面兽心。他认贼作父,同日本警察勾搭起来,又是一个奴颜婢膝甘当洋奴的民族败类。

《故乡》的艺术成就,也是十分突出的。

首先,他塑造了符合于时代要求的新型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金喜俊,这是具有开创意义的。金喜俊是作家早期创作同类革命知识分子的继续和发展。作家曾说过:“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给‘卡普’作家们提出了创作与运动的新形势相适应的主人公的光荣任务。《故乡》就是这一课题的回答。”应该说,这一光荣任务,首先由李箕永胜利地完成了。

其次,《故乡》中生动地展示了朝鲜农村的民俗风貌。如:农乐队的歌舞、婚礼的欢庆和生日的祝贺以及其他民间习俗的描绘,散发着浓郁的乡土气息,显示了与众不同的民族特色。

再次,善于利用景物描写展示人物的内心世界,借景抒情,把人物精神面貌和感情活动,通过自然景物生动而形象地展示在读者面前。如:抗租斗争胜利的一章中的黎明的描写:

……灰黑色的云彩已经开始在天空的一角渐渐地散去,它仿佛向人们预告:光明就要来临……”这种景物描写是寓意深刻的,使人们清楚地意识到:斗争的胜利就在眼前。

《乡土中国》仅有十四篇文章,但是却描绘出了生动而贴切的中国传统形象,对很多问题他以精辟的见解和恰当的比喻做出了通俗易懂的解释。《乡土中国》成为一本既反映中国实际状况,又具有理论深度的著作,在中国的学术界具有比较大的影响,成为许多学者研究中国问题的必读书。费孝通的生花妙笔更令《乡土中国》中的文章精彩纷呈,通过《乡土中国》,可以加深对中国社会的重新理解和认识。

费孝通在《乡土中国》提出“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的概念,这是对前现代中国农村生存环境和农民生活状态最深刻、简约的提炼。在讲述西方社会和中国社会的差异时,费老从“团体格局”和“差序格局”角度进行比较。可见“差序格局”在“乡土中国”中占有的重要地位。《乡土中国》指出,中国人传统的社会网络是以血缘、亲缘和地缘为纽带,处于社会关系之中的人就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产生的一圈一圈推出去的波纹。在这样的网络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圈子的中心,他所产生的社会影响仿佛扩散开来的一个个圈子,体现出社会关系的亲疏程度,这就是著名的差序格局理论。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关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而,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在差序格局里,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说是公的”。

差序格局的中心理论就是: 以己为中心, 推己及人, 以亲属关系的亲疏差别为范本投射到一切社会关系中, 演化为以血缘和从血缘推广出的地缘关系为主要社会准则处理人际关系、配置资源。

乡土中国既有的秩序、伦理、习俗和价值观念,在强大的“现代”面前正在悄然崩解,在文化的意义上,它正处在一个风雨飘摇的精神破产过程中,一如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无辜无助更无奈。

《乡土中国》描述的乡土社会是一个“无讼”的社会, 因各人在乡土环境下彼此熟悉,“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长期的教育已把外在的规则化成了内在的习惯。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 而是在身内的良心。所以这种秩序注重修身,注重克己。”又因为差序格局的无限伸缩性, 导致整个乡土社会自有一套价值判断体系,觉得借助外在强制力量而打官司,于人于己都是丢人的事,即使出现严重问题,也是求助于一乡长老调解,到了最后就算不得不对簿公堂,负责裁定的也是带有浓重家长性质的“父母官”。

乡土中国想是费老实地调研的社会学经典之作,一部研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

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在数量上占着最高地位的神,无疑的是“土地”这位最近于人性的神,老夫老妻白首偕老的一对,管着乡间一切的闲事。

我国是一个以农耕文明而起点从而绵延发展的文明古国,农耕国度的人民,时代在田间劳作,自给自足,他们不会去侵犯别人的财产。所以费老在书中说,乡土社会不是一个富于抵抗能力的组织,农业民族受侵略比较多。

乡土中国每章概括:

1、《乡土本色》。该章大抵是全书的总论。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在这一章中,费孝通将中国社会的基层定义为乡土性的,这“乡土性”带有三方面特点。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这才有了“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这一章描述了中国社会的基础,同时也是全书的基础,后文差序格局,礼俗社会之根源,都在于此“乡土性”。

2、《文字下乡》与《再论文字下乡》。

乡土社会不用文字绝不能说是“愚”的表现。文字是人和人传情达意的过程中受到阻隔的产物,但在乡土社会中,“面对面的往来是直接接触,《文字下乡》说的是传情达意的空间之隔,《再论文字下乡》则说的是时间之隔,包括个人的今昔之隔和社会的世代之隔。

由于乡土社会是一个很安定的社会,一个人所需的记忆范围本来就很狭窄;而同一生活方式的反复重演,也使得语言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而无需文字。

3、《差序格局》。从《差序格局》到《男女有别》,讲的是家、国、天下三者的伦常关系在社会学上的意义。“差序格局”是费孝通提出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社会学和人类学观点,指的是由亲属关系和地缘关系所决定的有差等的次序关系。中国人独特的“私”的个性,造就了中国独特的“差序格局”。

4、《家族》、《男女有别》。这两篇讲的都是中国传统感情定向的问题。在西洋,家庭是团体性的社群,这个社群能经营的事务也很少,主要是生儿育女。但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并没有严格的团体界限,可以沿着父系这一方面扩大。当其扩大成为氏族和部落时,其功能显然不只于生育,而赋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

5、《礼治秩序》、《无讼》讨论乡村社会中人们如何基于宗法制家庭的感情进行道德判断和约束。乡土社会治理方式是“人治”而不是“法治”。“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于‘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在乡土社会中。

人们的社会关系的调节不是靠法律来调节,而是靠“礼”这种社会规范来调节。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它正是与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相互配合适应的,通过不断重叠、蛛网式的社会关系网络影响到其他人,进而在整个社会营造一种合适的统冶秩序。

6、《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和《名实的分离》,讲的是四种权力。关于乡土中国的权力结构,该书在《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和《名实的分离》三篇中分别加以阐述。费孝通认为社会权力共有四种形式:一是在社会冲突中所发生的横暴权力;二是在社会合作中所发生的同意权力;三是在社会继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四是在社会变迁中所发生的时势权力。

扩展资料:

《乡土中国》其主要内容概括:

1、乡土本色:以农为生的人,时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讲解了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其信用并不是并不是依靠契约。

2、文字下乡:从空间的角度说明在乡土社会中没有文字的需要。

3、再论文字下乡:从时间的角度说明在乡土社会没有文字的需要。

4、维系着的私人道德:介绍了不同的社会格局构成不同的道德体系。

5、家族:中国乡土社会的基本社群是小家族。

6、男女有别: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

7、礼治秩序:"礼"是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维持礼的规范是传统,与"法"不同。

中国人古时对土地有特殊的情感,费孝通在“乡土本色”中说:“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土气’在人们看来是对乡下人的藐视。”但费孝通认为,“土气"恰恰是他们依靠土地生存的最好证明。乡土社会是稳定的、相对静止的,它的发展进程相对比较慢。当现代社会的事物突然进入乡土社会,乡土社会是排斥的,如文字下乡,乡土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熟悉使文字显得多余;如推行法治,差序格局和礼治阻碍着法治的顺利推行。因此,想要改变乡土社会,就必须改变其社会的性质,这是一个漫长艰辛的过程。

读《乡土中国》之《男女有别》有感

姓名:周峰丽学号:20135011248

学院:政法学院专业:思想政治教育

读完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我深刻了解了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会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支配作用及其具体表现,其中对《男女有别》这篇文章独有感触和个人所想,费孝通先生在《男女有别》里主要阐述的是中国传统感情定向的基本问题,这在《家族》篇也有少些涉及,首先指出感情定向让我们不仅了解了感情和文化的具体内涵,而且了解到感情与文化的规定影响关系。他还将两种文化模式,即开普罗式和浮士德式做了详细的内涵解释,也分别用了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作为例证来说明这两种文化模式,他指出“乡土社会中阻碍着共同生活的人充分了解的却是个人生理的差别,永远划分着人们生活差别的是男女两性。”由此以来,他提出了这篇文章男女有别的话题及其对乡土社会的影响,也分别论述了浮士德式的感情和开普罗式的感情,他认可普罗式感情在乡土社会中的稳定作用,他认为“男女有别的界限,使中国传统的感情定向偏于同性方向发展”,同时也引发了变态的同性恋和自我恋的社会问题并举出案例得以证明其观点。这些是整篇文章的大致内容和主要思想表达。其中我对原文中“把浮士德式的两性恋爱看成是进入生育关系的手段是不对的。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这和友谊不同,友谊是可以停止在某种程度上的了解,恋爱却是不停止的,是追求。”这段非常认可,并有个人的看法和理解。

首先结合文章本身我们知道,浮士德式的文化是指在现代,“他们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那么浮士德式的恋爱是指什么呢?在这里应该看原文中提出“在相异的基础上去求充分了解,是困难的,是阻碍重重的,是需要不断的在创造中求统一,是浮士德式的企图。浮士德是感情的象征,是把感情的激动不断的变作为生命的主脉。浮士德式的企图也是无穷止的,因为最后的统一是永远不会完成的,这不过是一个求同的过程。由此而言,那么浮士德式的现代社会中两性恋爱是一种结合于异,在相异中相互了解创造统一破除过程中各种障碍的过程,那么这确实与生育关系表面看来没有什么直接关系。所以费孝

《乡土中国》每章核心概念如下:

第1章:

中国社会是具有乡土性的,作者在这里定义了土地的重要性,我们以农业为生。人与空间上不流动;村雨村之间往来很少、孤立、隔膜多。因此是熟人社会,乡土社会中人与人关系的交流并不是基于“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一种行为规范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

第2章:

在以城市为主导的语境下,我们会嘲笑乡下人是“愚”的,比如乡下人在马路上听见背后汽车的喇叭声显得手忙脚乱。乡下人没有见过城里的世面,不明白怎么应付汽车,但这只是知识问题,并不是智力问题。如果这样的嘲笑成立,那乡下人同样可以嘲笑城市人。

第3章:

人和其他动物的区别在于他的学习能力。他可以学会不受生理反应的控制。所谓学习,就是在人出生后,建立一种行为模式,改变本能方式的过程。学习的方法是“学习”。学习是指一次又一次地做事,使一个人习惯于一种新的做事方式。学习就是打破个人知识的现在和过去的鸿沟,现在和过去的桥梁是记忆。

第4章:

在很多人眼里,乡巴佬最大的问题就是“隐私”,比如“自己门前扫雪,不为别人的房子霜冻担心”;爱占小便宜,不为别人的事操心,现在屡遭诟病的腐败问题可以归结为“隐私”。

第5章:

道德是指人际关系的行为规范。在这一章中,有两个重要的概念,群体道德和私人道德。费劳把西方社会称为群体模式,把中国传统社会称为差异秩序模式。不同的社会结构模式会产生不同的道德观念。

第6章:

家庭的概念在人类学中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它是由父母和孩子组成的出生社区。亲子(Parent-child)指的是它的结构,生殖指的是它的功能。从生育的角度看,抚养孩子的目标终将结束,家庭的功能是暂时的,而国家和学校的社会功能是长期的。

第7章:

情绪是一种刺激性反应,一种心理紧张,相当于我们常说的兴奋。如果刺激和反应之间的关系通过不断的重复而变得固定,那么身体就不会有紧张。从社会关系的角度看,感情是破坏性的、创造性的。感情往往发生在尝试新的反应和阻碍旧的反应。感情的发生会改变原来的关系。

第8章:

地方社会秩序不是自发的。并不是说在一个很少有人听说过对方的小国里,无论老死,秩序只能靠每个人的本能或良知来建立。秩序的建立必须靠外力来维持。在法治社会,当然是国家权力,而在传统的地方社会,则是依靠“礼”。

第9章:

在农村社会处理案件中,有一个共同的原因是“这个孩子从小就不是好事”。这样的判断标准显然不利于区分是非。长辈在处理案件时往往有道德上的考虑。现代法律给人的印象是道德因素越来越被排除。法官只能按规定审理案件。法律只是一种工具,中立,不起道德判断的作用。

第10章:

权力,可以分为两种观点:一种是在社会冲突方面,即一部分人统治和压迫另一部分人,统治者驱使被统治者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社会有不同层次,政府和国家都是以阶级斗争为基础的,这种权力可以称之为暴君权力。

第11章:

发生于社会冲突之下的横暴权力,以及发生在社会合作过程当中的同意权利,在这一章费老又引入了教化权利。因为中国的乡土社会显然不是冲突性的专制统治社会,也不是把每个人都当成相同分子的现代社会。

第12章:

血缘是由生育和婚姻所构成的关系,人和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亲属关系来决定。社会变迁的速度越慢,那么血缘关系的作用就越强。血缘所决定的社会地位不容个人选择,你的出身就已经决定了你的一生。

第13章:

权力的性质有社会冲突中发生的横暴权力,社会合作中发生的同意权利,以及在第11章“长老统治”中提到的教化权力(或称之为长老权力),本章费老又提出了第四种权力——时势权力。时势权力和长老权力不同,它并不是依据传统的有效性,它是由社会变迁的时势所造成的,故名时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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