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笔下的故乡是什么样的?

鲁迅笔下的故乡是什么样的?,第1张

鲁迅笔下的故乡

三个“故乡”:一个是回忆中的,一个是现实的,一个是理想中的。第一个是“过去时”的,第二个是“现在时”的,第三个是“未来时”的。小说突出描绘的是现实的故乡。

(一)回忆中的“故乡”

  “我”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带有神异色彩的美的故乡。

  它的“美”,我们至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感受得出来:

  1它是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

  这里有“深蓝”的天空,有“金黄”的圆月,有“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

  2它是一个寂静而又富有动感的世界:

  当“我”记起童年时的“故乡”,浮现在脑海里的首先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海边沙地上的碧绿的西瓜,整个大自然是那么静谧,那么安详,但在这静谧的世界上,却有着活泼的生命。这活泼的生命给这个幽静的世界带来了动态的感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地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3它是一个辽阔而又鲜活的世界:

  “我”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多么广阔的世界啊!这里有高远的蓝天,有一望无垠的大海,有广阔的海边的沙地。但在这广阔的天和地之间,又有各种各样的人和事物,有活泼的少年闰土,有猹、獾猪、刺猬,有稻鸡、角鸡、鹁鸪、、蓝背,有五彩的贝壳,有金黄的圆月,有碧绿的西瓜……这个世界广阔而又鲜活,一点也不狭窄,一点也不空洞。

  我们可以看到,“我”回忆中的“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同时更是一个想像中的世界,是“我”在与少年闰土的接触和情感交流中想像出来的一幅美丽的图画。它更是“我”少年心灵状态的一种折射。这颗心灵是纯真的、自然的、活泼的、敏感的,同时又是充满美丽的幻想和丰富的想像力的。它没有被“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所束缚,而是在与少年闰土的情感交流中舒展开了想像的翅膀,给自己展开了一个广阔而又美丽的世界。

  那么,少年“我”的这个广阔而又美丽的世界是怎样展开的呢?是因为两颗童贞的心灵的自然融合。少年“我”是纯真的、自然的,少年闰土也是纯真的、自然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用封建礼法关系组织起来的,而是用两颗心灵的自然需求联系起来的。少年闰土不把少年“我”视为一个比自己高贵的“少爷”,少年“我”也不把少年闰土机为一个比自己低贱的“穷孩子”。他们没有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的观念。他们之间的情感交流是畅通无阻的,是没有任何顾忌和犹豫的。我们重新读一读他们之间的对话,就可以感到,他们之间是想到什么便说什么的,想到哪里就说到哪里的。他们不是为了讨好对方而说,也不是为了伤害对方而说,而是说的双方都感兴趣的话。两个人的心灵就在这无拘无束的对话中融合在一起了。也在这融合中各自都变得丰富了。少年闰土来到城里,“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少年“我”通过与少年闰土的谈话,也像看到了过去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世界。

  总之,“我”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我”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我”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但是,这种心灵状态不是固定的,这种心灵关系也是无法维持久远的。社会生活使人的心灵变得更加沉重,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复杂起来。当成年的“我”重新回到“别了2O余年的故乡”时,这个回忆中的“故乡”就一去不复返了。在这时,他看到的是一个由成年人构成的现实的“故乡”。                                   

(二)现实的“故乡”

  现实的“故乡”是什么样子呢。我们可以用这样一句话概括我们对这个“故乡”的具体感受:它是在现实社会生活的压力下失去了精神生命力的“故乡”。

  这时的“故乡”是由三种不同的人及其三种不同的精神关系构成的。

  1豆腐西施杨二嫂

  豆腐西施杨二嫂是一个可笑、可气、可恨而又可怜的人物。她为什么可怜呢?因为她是一个人。一个人是需要物质生活的保证的。当一个人无法通过自己正常的努力而获得自己最起码的物质生活保证的时候,为了生命的保存,就要通过一些非正常的、为人所不齿的手段获取这种保证了。在这个意义上,她是值得同情的。她原来是开豆腐店的,为了豆腐店能够赚到更多的钱,她擦着白粉,终日坐着,实际上是用自己的年轻的美来招待顾客,“因为伊,这豆腐店的买卖非常好”。“美”,在豆腐西施杨二嫂这里已经不再是一种精神的需要,而成了获取物质利益的手段。物质实利成了她人生的惟一目的。为了这个目的,她是可以牺牲自己的道德名义的。当自己的青春已逝、美貌不再的时候,她就把任何东西都拿来当作获取物质实利的手段了。她的人生完全成了物质的人生,狭隘自私的人生。这样一个人,亲近的只是物质实利,对别人的感情已经没有感受的能力。在这类人的感受里,“利”即是“情”,“情”即是“利”。“利”外无“情”,天地间无非一个“利”字。她感受不到别人的真挚的感情,对别人也产生不了这样的感情,“感情”也只成了捞取好处的手段。她的眼里只有“物”,只有“利”,只有“钱”,而没有“人”,没有有感情。有道德、有精神需要的人。在这个世界上,她是能捞就捞,能骗就骗,能偷就偷,能抢就抢。但人类社会是在相互关联中存在和发展的,人类为了其同的生存和发展,需要心灵的沟通,需要感情的联系,需要道德的修养,需要精神品质的美化。像豆腐西施杨二艘这样一个毫无道德感的人,时时刻刻都在做着损人利己的勾当,是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厌恶乃至憎恨的。所以,就她本人命运的悲惨而言,她是可怜的,而就其对别人的态而言度,她又是可气、可恨的。她的可笑在于长期的狭隘自私使她已经失去了对自我的正常感觉。她把虚情假意当作情感表现,把小偷小摸当作自己的聪明才智。她是属于世俗社会所谓的“能说会道”、“手脚麻利”、“干净利索”、“不笨不傻”的女人。但在正常人眼里,她这些小聪明心把戏都是瞒不了人、骗不了人的。所以,人们又感到她的言行的可笑。人们无法尊重她、爱戴她,甚至也无法真正地帮助她。她是一个令人看不起的人。如果说少年“我”和少年闰土的一切言行的总体特点是自然、纯真,豆腐西施杨二嫂的一切言行的总特点则是“不自然”、“不真挚”。在她这里,一切都是夸大了的,是根据自己的实利考虑变了形的。她一出场,发出的就是一种“尖利的怪声”、“突然大叫”,这是她不感惊奇而故做惊奇的结果。她的面貌特征也是在长期不自然的生活状态中形成的。她一生只练就了一个“薄嘴唇”,“能说会道”,脸相却迅速衰老下来,只留下一个“凸颧骨”,没有了当年的风韵。她的站姿也是不自然的,故意装出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实际上她早已失去了自己的自信心,失去了做人的骄傲,但又希望别人看得起她。尊重她。她对“我”没有怀恋.没有感情,但又故意装出一副有感情的样子。她能说的只有“我还抱过你咧!”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事实,但却把这个事实说得非常严重,好像这就对“我”有了多么大的恩情,好像“我”必须对她感恩戴德,牢牢记住她的重要性。她不关心别人,因而也不会知道别人的生活状况,不会了解别人的思想感情。她通过自己的想像把别人的生活说得无比阔气和富裕,无非是为了从别人那里捞取更多的好处。

  豆腐西施杨二嫂体现的是“我”所说的“辛苦恣睢而生活”的人的特征。她的生活是辛苦的,但这种辛苦也压碎了她的道德良心,使她变得没有信仰,没有操守,没有真挚的感情,不讲道德,自私狭隘。

  2成年闰土

  少年闰土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是一个富有表现力的少年。“他的父亲十分爱他”,他的生命是有活力的,他的思想是自由的,他的心地也是善良的。“这不能,须大雪下了才好。我们沙地上,下了雪,我扫出一块空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我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只一拉,那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什么都有:稻鸡,角鸡,鹁鸪,蓝背……”“现在太冷,你夏天到我们这里来。我们日里到海边捡贝壳去,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晚上我和爹管西瓜去,你也去。”“不是。走路的人口渴了摘一个瓜吃,我们这里是不算偷的。要管的是獾猪、刺猬、猹。月亮地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有胡叉呢。走到了。看见猹了,你便刺。这畜生很伶俐,倒向你奔来,反从胯下窜了,他的皮毛是油一般的滑”。在这些话里,跳动着的是一个活泼的生命。少年闰土较之少年“我”更是一个富于表现力的少年,是一个有更多的新鲜生活和新鲜感受要表达的少年。少年“我”的知识像是从书本当中获得的,少年闰土的知识则是从大自然中,从自己的生活实感中获得的。他生活在大自然中,生活在自己的生活中,他比少年“我”更像一个语言艺术家。他的语言多么生动,多么流畅,多么富有感染力啊!它一下子就把少年“我”吸引住了,并给他留下了至今难以磨灭的印象。但这个富于生命力和表现力的少年闰土,到了现在,却成了一个神情麻木、寡言少语的人。“只是觉得苦,却又形容不出。”为什么他在少年时就能有所感而又形容得出.现在却形容不出了呢?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但“不懂事”的时候是一个活泼泼的人,现在“懂事”了,却成了一个“木偶人”了。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这里所说的“事”,实际是中国传统的一套封建礼法关系,以及这种礼法关系所维系着的封建等级观念。

  维系中国传统社会的是一套完整的封建礼法关系,而所有这些封建礼法关系都是建立在人与人不平等的关系之上的。帝王与臣民,大官与小官,官僚与百姓,老师与学生。父亲与儿子,兄长与弟弟,男性与女性,都被视为上下等级的关系。他们之间没有平等的地位,也没有平等的话语权力,上尊下卑、“上”对“下”是指挥,是命令,是教诲,“下”对“上”是服从,是驯顺,是听话。闰土之所以说小的时候是“不懂事”,是按照现在他已经懂得了的礼法关系,“我”是少爷,他是长工的儿子,二者是不能平等的。“我”尊,闰土卑,他那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卑贱地位,在“我”面前毫无顾忌地说了那么多的话,都是极不应该的。但那时年龄小,可以原谅,一到成年,中国人都要遵守这样一套礼法关系。不遵守这套礼法关系,就被中国社会视为一个不守“规矩”、不讲“道德”的人了,就会受到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惩罚。闰土就是在这样一套礼法关系的教育下成长起来的,他是一个“老实人”,是一个讲“道德”的人。但一旦把这种礼法关系当成了处理人与人关系的准则,人与人之间的思想感情就无法得到正常的交流了,人与人的心灵就融合不在一起了。这就是在“我”和闰土之间发生的精神悲剧。“我”怀念着闰土,闰土也怀念着“我”,他们在童心无忌的状态下建立了平等的、友好的关系。这种关系在两个人的心灵中都留下了美好的、温暖的、幸福的回忆。“我”想到故乡,首先想到的是闰土,闰土实际上也一直念着“我”。“他每到我家来时,总问起你,很想见你一次面。”只要想到他和“我”在重年一起玩耍的情景,我们就能够想到,闰土的这些话绝不是一般的客气话。两个人重新见面时,“我”“很兴奋”,闰土也很兴奋:“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说明他心里颤抖着多少真挚的感情呵!但封建的礼法关系却把所有这些感情都堵在了他的内心里。形容不出来了,表现不出来了。

  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

  “老爷!……”

  在这里,我们能够听到两颗原本融合在一起的心灵被生生撕裂开时所发出的那种带血的声音。闰土不再仅仅把“我”视为平等的、亲切的朋友了。他把“我”放在了自己无法企及的高高在上的地位上,他自己的痛苦,自己的悲哀,在这样一个高高在上的人面前已经无法诉说,无法表现,这个称呼带着一种“敬”,但同时也透脱着一种“冷”。在这种“冷”的氛围中,“我”的感情也被凝固在了内心里。两颗心灵就被这个称呼挡在了两边,无法交流了,无法融合了。所以“我”“打了一个寒噤”,知道两个人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故乡》让我们看到,只有少年闰土和少年“我”的关系才是符合人性的,后来这种封建礼法关系不是人的本性中就具有的,而是在社会的压力之下形成的,是一种扭曲了的人性。人在自然的发展中不会把自己树为一个卑贱的、无能的人,像闰土这样一个人的封建礼法观念是在长期的强制性的压力下逐渐形成的。社会压抑了一个人的人性,同时也压抑了他的自然的生命,使他习惯了消极地忍耐所有外界的压力。忍耐一切精神的和物质的痛苦。那个手持钢叉向猹刺去的闰土是多么富有朝气,富有生命的活力呵!是多么勇敢呵!但封建的礼法关系逐渐压抑了他的生命力,使他在一切困苦和不幸面前只有消极地忍耐。只有意识到闰土已经没有了少年时的旺盛的生命力,我们才能够理解,为什么“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能够“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他已经没有反抗现实的不幸的精神力量。他把所有这一切都视为根本不能战胜的。他只能承受,只能忍耐,他尽量不去思考自己的不幸,尽量迅速地忘掉自己的困苦。他不再敢主动地去感受世界,思考生活、思考自己。久而久之,他的思想干瘪了下去,他的感受力萎缩了下去,他的表现力衰弱了下去,他的精神一天天地麻木下去,他已经成为一个没有感受力、没有思想能力和表现能力的木偶人。只有宗教还能给他带来对未来的茫远的、朦胧的希望。他的精神已经死亡,肉体也迅速衰老下去。成年闰土体现的是“我”所说的“辛苦麻木而生活”的一类人的特征。这些人是善良、讲道德、守规矩的人。但传统的道德是压抑人的生命力的。他们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

  3成年“我”

  “我”是一个现代知识分子,他在自己的“故乡”已经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失去了自己的精神落脚地。他像一个游魂,已经没有了自己精神的“故乡”。中国古代的知识分子是官僚地主。在经济上是地主,在政治上是官僚,是有权有势的阔人。但现代的知识分子是在城市谋生的人。他已经没有稳固的经济基础,也没有政治的权力。在豆腐西施杨二嫂的心目中,值得惧怕和尊敬的是做了“道台”,“有三房姨太太”,出门坐“八抬的大轿”的“阔人”。现在“我”不“阔”了,所以也就不再惧怕他,尊重他,而成了她可以随时掠夺、偷窃的对象。他同情豆腐西施杨二嫂的人生命运,但豆腐西施杨二嫂却不会同情他。他无法同她建立起精神的联系。他在她那里感到的是被歧视、被掠夺的无奈感。闰土是他在内心所亲近的人物,但闰土却仍然按照对待传统官僚地主知识分子的方式对待他,使他无法再与闰土进行正常的精神交流。他在精神上是孤独的。他寻求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平等关系,但这种关系在现在的‘“故乡”是找不到的。总之,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各个分离,丧失了生命活力,丧失了人与人之间的温暖、幸福的情感关系的“故乡”。     

(三)理想中的“故乡”

  回忆中的“故乡”是美的,但却是消失了的、回忆中的、想像中的、不那么“真实”的,因为它只是在少年重贞心灵感受中的“故乡’”,而不是一个承担着生活压力和社会压力的成年人感受中的故乡。这种童贞的心灵是脆弱的,是注定要消失的。少年可以不承担物质生活的压力,不必养家糊口,也不必介入到成人的社会关系之中去。但人注定是要从少年成长

  为成年人,成年人注定是要独立谋生的。所以成年人眼中的“故乡”才是一个更重要的也更真实的“故乡”,因为它不但决定着成年人的命运,同时也决定着一代一代孩子们的前途。但是,这个现实的“故乡”却是痛苦的,缺乏生命力量的,缺乏发展的潜力的。豆腐西施杨二嫂用自己的自私狭隘、用自己物质实利的欲望腐化着“故乡”的精神,瓦解着“故乡”的前途,闰土则用自己的忍耐维持着现实的苦难,使现实的一切不可能向着美好的前途转化。但是,我们不能不希望“故乡”有一个美好的前途,不能不产生改变现实的“故乡”的愿望。这不但因为它毁灭了自己回忆中的那个美好的“故乡”,更因为现实的“故乡”决定着一代又一代故乡人民的命运。

  《故乡》中来说,“我”有一个回忆中的美好的“故乡”,也有一个令人感到痛苦的现实的“故乡”。前一个是美好的.但却不是“故乡”的现实,不是全体“故乡”人民实际生活中的“故乡”。而现实的“故乡”却是令人难以忍受的。“我”就很自然地产生了一种希望,希望现实的“故乡”也像回忆中的“故乡”那么美好、希望现实的“故乡”中的故乡人也像回忆中的“故乡”中的少年闰土那么生意盎然、朝气蓬勃,像少年“我”与少年闰土那样亲切友好、两心相印。但是,现在的“故乡”已经成了现在这个样子,现实是无法改变的,改变的只能是未来,在这时,“我”就有了一个理想的“故乡”的观念。只有这种理想,才是“我”的最真切的理想,因为它是从自我的生活感受、社会感受中自然形成的,是从自己心灵深处升华出来的。这种理想一旦产生,“我”就永远不会放弃它。“我希望他们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然而我又不愿意他们因为要一气,都如我的辛苦辗转而生活,也不愿意他们都如闰土的辛苦麻木而生活,也不愿意都如别人的辛苦恣睢而生活。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这就是“我”对故乡的理想。

  这个理想能够不能够实现呢?“我”没有给人做出明确的回答。在《故乡》,三个“故乡”的关系是:

  过去现在未来少年闰土成年闰土少年“我”成年“我”豆腐西施杨二嫂少年水生成年水生少年宏儿成年水生成年宏儿回忆中的“故乡”现实的“故乡”理想中的“故乡”。  

2012年10月11日,当瑞典文学院宣布中国作家莫言获得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的消息一出,举国沸腾,纷纷慨叹中国作家终于走进了诺贝尔文学奖的行列,莫言的获奖,不仅仅是他个人的荣耀,更是整个中国文学的荣耀,正对整个中国文坛产生广泛而持久的影响,在文学界更是掀起了“莫言热”。莫言获得诺贝尔奖的理由是:“通过幻觉现实主义,将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融合在一起”,所谓的“民间故事”,其实就是莫言的故乡山东高密东北乡的故事,在莫言的小说里,充满着“怀乡”的复杂情绪。这让我想起另一位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福克纳,他和莫言一样,都是以描写“邮票般大小的故乡”里的人和事著称的乡土作家。福克纳虚构了一个美国南方小县“约克纳帕塔法”县,“以传说、记忆乃至幻想的方式返回历史,在一个有限的空间构筑无限的时间领域,构筑象征性的精神家园”。�他们都是会讲故事的人,以自己的故乡为背景,娓娓道来故乡与历史、故乡和社会的兴衰荣辱。对故乡的眷恋和守望,是他们艺术创作的不竭源泉。现在就以他们对故乡的情结为线索,探讨他们与各自故乡的关系。

一、真切的故乡——灵感的来源

故乡,是一个人一生的牵挂,无论走到哪里,都无法忘记自己曾经生长的地方。对于作家而言,更是具有某种特别的价值,故乡是他们一生的财富,它对艺术创作的影响和贡献是多方面的。对于莫言来说,故乡是他艺术创作的原材料,在他的小说里,大多以高密为地域背景。谈起家乡对自己的影响,莫言感触颇深,他说:“童年的记忆对于作家的创作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莫言的故乡高密,为他的创作提供了很多的素材,包括历史或者现实的人物和事件,也有民间的传说故事。经过他的改造,人物成了小说的艺术形象,事件则成为小说的情节和细节。比如《红高粱》,主要描写的是一支民间抗日武装伏击日本汽车的故事,表现了一定程度的国家意识和民族意识,其中描写到的“共歼敌39名,其中有在平型关大战中逃生的敌板垣师团中将指挥官中冈弥高……烧毁敌军车四辆,缴获一辆”‚,其实是在高密发生过的真实事件。1938年日本大举进攻中国,在抗战期间,曹克明和他的堂兄曹正直率领高密西北乡的地方游击队,联合高密东北乡的冷关荣部,发动孙家口伏击战,这次行动中的人物和事件就构成了《红高粱》的主干。《红高粱》中“我爷爷”余占鳌的人物,是根据高密人刘连仁的真实经历改编的,刘连仁意外被日本人俘虏,押到日本做苦力,多次逃跑,多次被抓,最后躲到日本北海道的深山老林,过了十三年的野人生活,最终回归故乡。莫言的小说中有很多很残忍的杀人场面,很多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都是来自高密历史,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高密的人们遭受了许多非人的待遇。莫言曾经说过,他在21岁之前,一心想逃离家乡,因为那里充满了孤独、饥饿、压抑和恐惧。但当他真的离开了家乡,才发现那些痛苦的记忆,为他的写作打开了一扇万能之门。高密故乡过去发生的一切,不管是他亲身体验过的、亲眼所见的,还是亲耳所闻的,都为他的小说创作带来了极大的灵感。像《丰乳肥臀》中有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细节,例如上官鲁氏把豌豆吞进胃里回家后吐出来给饥饿的孩子们吃的事例,就是取自莫言村里的人们的真实经历,历经人间苦难而绝不向命运低头的上官鲁氏则是莫言母亲的真实写照。

和莫言一样,福克纳也从故乡那里获得了丰富的素材。福克纳说过:“我的像邮票那样大小的故乡是值得好好描写的,而且,即使写一辈子,我也写不尽那里的人和事。”密西西比的奥克斯福是福克纳的家乡,他在那里度过了人生中的大半时光,然而在他的创作中,不像莫言以真实的故乡地名出现,而是自己虚构了一个地方“约克纳帕塔法”,去描写家乡的人和事。福克纳作品中的很多人物都可以在他的家乡人物中找到原型。在《福克纳传》中有提到,福克纳5岁的时候,家里来了一个黑人女仆卡罗琳,她忠诚、决断、善良、有主见、富有尊严感,对福克纳的一生,尤其是艺术创作上影响巨大。福克纳影响力巨大的一部长篇小说《喧哗与骚动》中的迪尔西,就是以她为原型的。迪尔西忠诚、仁爱、果敢,她用自己的爱心和责任去维系着就快要分崩离析的康普生家庭。傻瓜班吉的形象,也是来自福克纳身边的人。福克纳上小学的时候,有个老师叫安妮 钱德勒,她有一个智力上有障碍、要全程监护的弟弟,名叫埃德温,家里人经常把他关在篱笆后面,不准他与陌生人接触。他总是和他的姐姐妹妹们玩,直到30多岁才离去。《喧哗与骚动》中的班吉,几乎和福克纳接触过的埃德温一样,因为智障而被人看不起,就连家人也嫌弃,整天把他关家里。还有凯蒂,她身上带着的是福克纳暗恋对象、最后成为他妻子的埃斯特尔的影子,不同于传统的女性,敢于追求自己的幸福,他把对埃斯特尔的美好幻想都放在了凯蒂的身上。莫言是一个会讲故事的人,那么福克纳就是一个会编故事的人,他对故乡的人和事可以信手拈来,再加以变形,就创造了崭新的形象。

莫言会说,福克纳会编,从故乡取材方面,莫言是利用现有的材料,对历史事件加以改变,而福克纳主要收取人物的原型,然后自己创造出新的故事情节。故乡对于他们而言,情感复杂,他们的悲与喜、爱与恨都深深扎根在故乡的土壤之中。现实的故乡,是他们艺术创作的源泉。

二、心造的故乡——故乡世界的守望

无论是莫言的“高密东北乡”,还是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塔法县”,都不再是他们真实的故乡,而是在保留一些真实的基础上,加上一些修饰,倾注自己的想象,以故乡为艺术创作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演绎着自己的历史和现实,将他们对生活的感受印象和理性思考都展现在描写对象上。从《我弥留之际》里福克纳第一次把他那神秘的原乡命名为约克纳帕塔法县和杰弗逊镇之后,福克纳一直在他虚拟的故乡里挥洒。福克纳在40多年的创作生涯中,写了19篇长篇小说,125篇短篇小说,在这些创作作品中,绝大多数都是关于约克纳帕塔法县的。在这个小县里,福克纳描写了不同社会阶层的若干个家庭的几代人的故事。《喧哗与骚动》中的康普生家庭的兴、家庭内部的尔虞我诈;《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中的父权主义、封建传统的禁锢;《我弥留之际》中暗讽美国南方农民的人性丑陋,还有黑人的故事、穷苦白人的故事等等,在福克纳创作的艺术世界里,都突出和强化了美国南方的历史和现实。同样,在莫言的小说创作中有近一半的作品都是关于“高密东北乡”的。高密这一地理概念第一次出现是在《白狗秋千架》中,自此之后,高密一词就频频出现在莫言的小说创作中。抗日战争题材的《红高粱》,讴歌母亲的伟大和无私的《丰乳肥臀》等,道尽了高密乡内外的许多平常人的悲欢离合。

其实,无论是苦难的故乡,还是苦难的乡民,都寄托了作者对故乡的守望。福克纳和莫言笔下的故乡,都是他们心造出来的,他们对故乡残败和苦难的描写,不是责备,而是深深的依恋和“恨铁不成钢”之怨。福克纳和莫言对故乡的情感是一样的,爱之深、责之切,但是他们造的方式是不一样的。福克纳比较注重保持故乡的“原貌”。虽然约克纳帕塔法县和杰弗逊镇是他虚构的,但是小说中提到的山川景物是真实存在的,而且他也保留了他本来故乡的社会生活现实。黑人、黑人生活和奴隶,还有庄园家族过去的辉煌,现在的衰落,他们的罪孽和遭受到的天谴,南方人的光荣与骄傲等,都在福克纳的小说中得到真实的再现。福克纳所呈现的南方社会,是实实在在的南方社会。相比之下,莫言笔下的高密东北乡就不是原来的样子了。和福克纳相反的是,莫言心造的故乡中只有地名是真的,其它几乎都是无中生有。有学者考证过,小说中提到的高密东北乡有的沼泽、湖泊、大河、山岳、一望无际的红高粱,现实的故乡一样都没有。而且,莫言故乡的期待比福克纳更高,对故乡的改造更随心所欲。他说:“我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就把我的高密东北乡变成了一个非常现代的城市,还增添了许多现代化的设施。……我敢于发生在世界各地的事情,改头换面拿到高密东北乡,好像那些事情真的在那里发生过。我的真实的高密东北乡根本就没有山,但我给它挪来了一座山,那里也没有沙漠,我给它创造了一片沙漠,那里也没有沼泽,我给它弄来了一片沼泽,还有森林、滑坡、狮子、老虎……都是我给它编造出来的。”�不像美国南方的人看到福克纳笔下的小县都会觉得熟悉,高密人看莫言的小说,不认识那是自己的故乡。这是莫言刻意而为之的。不管哪一种呈现方式,都无法忽略他们隐藏其中的乡土情结。

福克纳和莫言,对故乡都有一种又爱又恨的矛盾情感。在艺术创作里,他们都以呈现对故乡的怨居多,但是回到现实生活中,他们对各自故乡的爱是难以言表的。莫言说过,21岁之前,他一心想逃离家乡,因为那里充满着饥饿、恐惧和苦难,所以有关故乡的小说都是灰色调的,没有诗情画意和热情洋溢。他否定故乡的一切,他对故乡的第一情感是憎恨和迫不及待地想逃离。然而当他真的离开的时候,那里的饥饿和恐惧的回忆却成为他留恋的记忆。特别是久别故乡之后,再一次踏进生养自己的土地的时候,所有的情感回忆都变成了美好的。人的血肉和故乡是相连的,莫言生于高密、长于高密,他的精神是离不开故乡的。尽管在小说描写中有些场面过于残忍和暴露,但也表现了他对故乡人们苦难的同情。福克纳也是如此,对故乡的感情是爱恨交织的。一方面他赞扬南方人的勇敢、忠诚和自尊,尤其是对于南方的山水,他是很自豪的,在小说中也多次描写到南方的山川景物;另一方面,他对南方有一种恨,尤其是在奴隶制和种族主义上,福克纳崇尚自由和平等,有着强烈的人道主义精神。然而美国南方历来种族歧视严重,他在小说中赞扬黑人的忠诚和勇敢,曾经遭到南方人的仇视、攻击和嘲笑,说他背叛南方。谁知道正是因为深爱,所以才敢于揭露它的缺点?

莫言和福克纳,小说源于故乡,又超越了故乡,发展成为一种普遍性的意义。他们通过对自己故乡生活方式的描写,传达了某种带有普遍性的人类生存状况,将一般的乡情描写转化为对人的生存的领悟和发现。因为对故乡有所眷恋,才会有所回归。

�W��2�:��

乡愁

余光中

小时候 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 我在这头 母亲在那头

长大后 乡愁是一张窄窄的船票 我在这头 新娘在那头

后来啊 乡愁是一方矮矮的坟墓 我在外头 母亲在里头

而现在 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 我在这头 大陆在那头

诗歌评析

该诗情深意切,既渴望了祖国的统一,又将乡愁描写的淋漓尽致正像中国大地上许多江河都是黄河与长江的支流一样,余光中虽然身居海岛,但是,作为一个挚爱祖国及其文化传统的中国诗人,他的乡愁诗从内在感情上继承了我国古典诗歌中的民族感情传统,具有深厚的历史感与民族感,同时,台湾和大陆人为的长期隔绝、飘流到孤岛上去的千千万万人的思乡情怀,客观上具有以往任何时代的乡愁所不可比拟的特定的广阔内容。余光中作为一个离开大陆三十多年的当代诗人,他的作品也必然会烙上深刻的时代印记。《乡愁》一诗,侧重写个人在大陆的经历,那年少时的一枚邮票,那青年时的一张船票,甚至那未来的一方坟墓,都寄寓了诗人的也是万千海外游子的绵长乡关之思,而这一切在诗的结尾升华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而现在/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有如百川奔向东海,有如千峰朝向泰山,诗人个人的悲欢与巨大的祖国之爱、民族之恋交融在一起,而诗人个人经历的倾诉,也因为结尾的感情的燃烧而更为撩人愁思了,正如诗人自己所说:“纵的历史感,横的地域感。纵横相交而成十字路口的现实感。”(《白玉苦瓜》序)这样,诗人的《乡愁》是我国民族传统的乡愁诗在新的时代和特殊的地理条件下的变奏,具有以往的乡愁诗所不可比拟的广度和深度。 余光中先生热爱中华传统文化,热爱中国。礼赞“中国,最美最母亲的国度”。他说:“蓝墨水的上游是汨罗江”,“要做屈原和李白的传人”,“我的血系中有一条黄河的支流”。

余光中的这首诗,把{ 祖国大陆}与{台湾 }紧紧地联结在一起,表达了作者{思念家乡 }的思想感情

附赠

作者把无形的乡愁比喻化为四种事物,可见作者愁思之重小时候,作者将乡愁寄托在给家人的书信里,所以将乡愁比喻为邮票;长大后,作者和家人分居两地,很难与家人相见,于是将乡愁寄托在回家的船上,所以把乡愁比喻为船票;后来,母亲去世,作者与母亲再也不能见面,于是作者就将愁绪比喻为坟墓;现在,由于人为的原因,海峡两岸的同胞不能团聚,作者将自己的乡愁比喻为台湾海峡,表达了他期盼祖国大陆的强烈望。

2、结构方面:本诗分四个小节,作者按照时间顺序将乡愁依次比喻为邮票、船票、坟墓和海峡,结构严谨,很好的表达了本诗的中心。 台湾诗人余光中先生以“乡愁诗人”著称,他的一首意蕴深刻,家喻户晓的《乡愁》更是写出了海外游子的思归之情,洋溢着诗人魂牵梦绕的“中国情结”。

一、浓重的文化寻根情结

对故土的眷恋可以说是人类共同而永恒的情感。余光中的《乡愁》从两个方面着重表现了对祖国大陆的这种文化上的归属感或者叫作叶落归根情结。

首先,余光中先生的《乡愁》从内在感情上继承了我国古典诗歌中的民族感情传统,具有深厚的民族感。中国诗歌强调含蓄,强调借助意象来表现情与思。余光中先生借助中国古典诗歌艺术技巧,从广远的时空中提炼了四个可感的,和诗人人生的四个阶段息息相关的意象:“邮票”,“船票”,“坟墓”和“海峡”,并且巧妙地将乡愁这种抽象的情绪转化为四个意象。小时候与祖国母亲分隔两地是由于国家政策关系,那时只能通过书信的形式,用一枚小小的“邮票”承载自己厚重的乡愁,一枚小小的“邮票”成了两岸人民情感交流的枢纽,正如杜甫在《春望》中所写下的名句“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书信蕴含了中国人民多少的苦难与思念呀。到了中年,作者成家立室之后依然不能摆脱这种隔岸的牵挂。本应幸福,温馨而甜蜜的婚姻却变成了海上旅途的疲乏,孤独,一张张旧“船票”饱含和多少空虚的岁月和相聚的感动,一张张旧“船票”割断了无数鸳鸯梦。而最令诗人痛心疾首的是自己朝思暮想要回去探望的老母亲,却在苦苦的等待和思念中烟消云散,被一撮刺眼的黄泥永远地掩埋在自己苦思的故土里,一方短短的“坟墓”却成了生与死无法逾越的长城,一方短短的“坟墓”却成了叫人销魂的思念。

余光中先生在叙述自己思乡的感情基础上,将这种情感体验流露到每一位中国人的心中,将所有海外游子,港澳台同胞们乡愁的心声用一湾浅浅的海峡展现给了祖国同胞,将这种乡愁的中华民族本性深深地扎根在人们心灵的殿堂里。此时,诗歌的思想情感已经升华到了整个民族及全世界华人的心中,读者可以感受到作者浓郁而又强烈的叶落归根情结。诗人的乡思之愁不是直白地说出来的,而是通过联想、想象,塑造了四幅生活艺术形象,使之呈现在读者眼前。作者把对母亲、妻子、祖国的思念、眷念之情熔于一炉,表达出渴望亲人团聚、国家统一的“中国情结”。

其次,正像中国大地上许多江河都是黄河与长江的支流一样,余光中虽然身居海岛,但是,作为一个挚爱祖国及其文化传统的中国诗人,他的作品深受中国文化,尤其是《诗经》的影响。《乡愁》的形式美也令人瞩目。它的形式美一表现为结构美,一表现为音乐美。《乡愁》在结构上呈现出寓变化于统一的美。《乡愁》共四节。每节四行,节与节之间相当均衡对称,但是,诗人注意了长句与短句的变化调节,从而使诗的外形整齐中有参差之美。《乡愁》的音乐美,主要表现在采用《诗经》中的复沓手法,营造出一种回环往复、一唱三叹的旋律。其中的“乡愁是——”与“在这头……在那(里)头”的四次重复,加之四段中“小小的”、“窄窄的”、“矮矮的”、“浅浅的”在同一位置上的叠词运用,使得全诗低回掩抑,如怨如诉。而“一枚”、“一张”、“一方”、“一湾”的数量词的运用,不仅表现了诗人的语言的功力,也加强了全诗的音韵之美。

对古典诗词资源的利用使余光中的诗在整体上呈现出纯美的维度,在文化的框架中也极有意味。铭文似的语句和速度,纯美的语言,齐整的体式,这些余光中一以贯之的手法,均源自他始终不渝的“中国情结”。

二、深沉的历史沧桑感

远离故乡的游子、漂泊者、流浪汉,即使在耄耋之年,也希望能叶落归根。但台湾和大陆人为地长期隔绝,使流落到台湾的千千万万炎黄子孙有了无尽的思乡情怀,客观上具有以往任何时代的乡愁所不可比拟的特定的历史沧桑感。即特有的“中国情结”。

“小时候”、“长大后”、“后来啊”、“而现在”,这种表时间的时序语像一条红线贯串全诗,概括了诗人漫长的生活历程和对祖国的绵绵怀念,层次的渐递使主题由模糊逐渐鲜明,流露出诗人深沉的历史感。“后来呵/乡愁是一方矮矮的坟墓/我在外头/母亲在里头/而现在/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一下子,读者面前仿佛出现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泪流满面地跪在母亲的新坟前,面朝家乡、祖国的方向痛不欲生地跪在大海边,用嘶哑的声音大喊:“母——亲!”一种深沉的沧桑感油然而生。

《乡愁》有如音乐中柔美而略带哀伤的“回忆曲”,正如余光中先生回答四川作家流沙河的一句话:思蜀而不乐。

《呼兰河传》作者萧红,中国近现代女作家,被誉为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文学洛神。

萧红出生于哈尔滨呼兰河区的一个地主家庭,年幼丧母,在祖父的庇佑下才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童年。

萧红长大后,就开始了自己短暂、贫病、动荡、漂泊的一生。她和萧军无疾而终的爱情,也为后人传说。

值得一提的是,萧红创作《呼兰河传》的时候是上世纪的40年代,那个时候,因为日本的侵略,中国陷入了最危急的时刻,萧红自身也陷入了极端的贫困和病痛之中。

而萧红在这种情况下,却拿起笔回忆起了自己的童年故事,她在极端的绝望中,回忆起了在家乡曾有过的刻骨的情感。

那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一看这座小城所发生的故事吧。

书中的第一部分,写了对呼兰河小城的全面介绍,城中居民的日常生活和重大的活动内容:

书中描写到,呼兰河是一座小城,有一条比较繁华的十字街。

还有东二街道和西二街道两条街道,街上有数的过来的几家店铺,还有两家学堂。

这里住着一群普通的人,过着日出而落、日落而息的生活。

平静的生活偶尔也会泛起涟漪,引起不大不小的轰动,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但不久后就会被淡忘。人们继续过着不悲不喜的生活,这就是呼兰河,萧红从小长大的地方。

呼兰河坐落在东北,冬天往往会有大风雪,天地一片白茫茫,分不清村落和地点。只有凭借着人们的记忆分辨这是哪里,呼兰河周边村子的人才能赶着车,来到十字街做买卖。

十字街是呼兰河最繁华的街道,全城的店铺都在这里,包括金银首饰店、绸缎庄、油盐店、茶点、药店,还有外国人开的拔牙店。

除了十字街,还有东二街道和西二街道两条街道,街上有数的过来的几家店铺,东二街道上有两家学堂,西二街道上只有一家学堂。

东二街道上还有一个不下雨就像粥,一下雨就成河一样的大泥坑。若是一个月不下雨,泥坑会变得无比粘稠,连喜欢啄泥的燕子都差点被粘住。若是马陷进泥坑里,人们站在一边给马加油喝彩,直到马站不起来,热闹散尽,人们也就失去了兴趣各自回了家。

这个泥坑也会给人带来福利,比如谁家的猪掉进去淹死了,人们就会争着去买淹死的猪肉,因为便宜。有时候便宜的猪肉多了,人们也会起疑,因为他们分不清那猪是淹死的还是得了猪瘟病死的。但人们也不去深究,只要猪肉便宜就好,他们情愿相信是淹死的。

东二街道上还有一家买为死人预备的扎彩铺,人们活着的时候什么都没有,死后却能得到许多好东西,什么房子、车子、衣服、书童侍女、马匹佣人之类的。

制作扎彩的人极为丑陋,他们知道怎么打扮丫鬟和车夫,自己却不加修饰,让人不能相信那活灵活现的扎彩竟是出自他们手中。

扎彩往往是伴随着葬礼,但是无论亲人如何悲痛,哭上一日三日,也就要拉到郊外埋了。

假如有人问呼兰河的居民,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他们不会茫然不知,而是会回答,活着是为了穿衣吃饭。再问他们,那死了呢?他们会说,人死了就完了。

呼兰河的人一日复一日的活着,尽管这里闭偏僻,赶不上潮流,但小地方的人们也有着自娱自乐的活动。比如跳大神、放河灯、野台子戏、拜娘娘庙等。每到有活动时,人们总会呼朋唤友,拖家带口的去凑热闹。

说说跳大神吧,人们请来跳大神基本是为了治病,大神穿着奇怪的衣服,从头到脚哆哆嗦嗦,又是打颤又是念叨个不停,大神身边还有个二神,多数是男人,是为了和大神打掩护相互配合的存在。

大神会和主家要一些东西,比如鸡、红布之类的,这些东西当然最后都被大神吃掉用掉了。

每到七月十五就有放河灯的聚会,白菜灯、西瓜灯还有莲花灯到这一天都会从水上一起放下来。人们传说在鬼节这天,那些不得超生的鬼魂,可以托着河灯去获得超生,所以放河灯这件事,被人们看作是一件善举。

若是今年大旱,人们会光着脚去求雨,让龙王可怜他们光着脚踩在炙热的地上,因此降下雨来。

若是这年秋天收成好,人们还会在河边搭野台子唱戏感谢天地。野台子戏也成为了呼兰河社交的重要场合,人们见到戏台快搭好了,就会把出嫁的女儿叫回来省亲。

媒婆们也会组织适婚年龄的家长去戏台下面相看。所以看戏的女孩儿们都打扮的精致漂亮,人们就会议论谁家的姑娘最好看,穿的什么衣服,戴的什么首饰。

但旧时代的婚姻,总给女性带来灾难,女孩嫁入婆家总会受到百般的羞辱和刁难。这些女孩受不了这样的命运,于是跳井的跳井,上吊的上吊,上演出许多的悲剧来。

四月十八是娘娘庙大会,依然是为了鬼神举办,来逛庙会的,女子居多。娘娘庙的塑像被男人们做的面容十分柔和,看起来温顺好欺负,男人打老婆的时候总会说:娘娘还怕老爷呢?何况你一个长舌妇。可见温顺也不是什么优良的天性,还容易被欺负。

呼兰河的人们总是信仰着鬼神,却从未从自身去改变自己的贫穷与艰辛,依然愚昧切平凡的活着。

书中的第二部分,描写了呼兰河的一些小人物,萧红童年记忆里一些印象深刻的人,拿出来做了重点讲述。

小团圆媳妇是祖父邻居胡家买来的童养媳,十二三岁的样子,梳着大辫子,性格好不认生,和谁都不见外。

就是因为小团圆媳妇表现得不胆怯,所以胡家开始打她,要给她个下马威。他们把她吊在房梁上用鞭子抽,用烙铁烫她的脚心让她走不了路。

在这种虐待下,呼兰河居民总是离得老远都能听到小团圆媳妇的惨叫,萧红的祖父去劝过几次让胡家别打了,胡家却认为,要治住她就要一直虐待她才行。直到冬天,惨叫结束了。

小团圆媳妇被虐待致病了,胡家怕落个人才两空,请来跳大神的给她治病,胡家听从跳大神的主意,给小团圆媳妇用开水洗澡,在这种轮番折磨下,十几岁的女孩最终被虐待死了。

还有一个人物是祖父家里的有二伯,在祖父家里待了三十年,萧红出生时,他已经六十岁了。

有二伯十分贫穷,祖父家只管他吃喝,不给他工钱,他一直单身,无依无靠,没有孩子,最怕人家骂他绝后,有人这样骂他时,他会伤心的大哭,是个十分悲惨的人物。

有二伯性格孤僻,不爱和人交谈,就喜欢和石头、黄狗、麻雀聊天,同时他也爱面子,别人叫他二掌柜、二爷之类的尊称,他就高兴,别人叫他二有子,他就生气。

但有二伯也是勇敢的,在日俄战争期间,俄国人侵略东北烧杀掳掠,是有二伯留下守住了家。

书中的第三个人物是冯歪嘴子,是祖父邻居拉磨的。冯歪嘴子也是单身汉,有一天却带来一个女人回来。女人刚生完孩子,冬天太冷,冯歪嘴子就求祖父得到一间装草的房子让母子俩住下。

这女人是附近拉车那家的女儿,人称王大姑娘,因为两人未婚同居,受到了许多议论,冯歪嘴子的掌柜还差点把他给赶走。

虽然议论十分恶毒,人们编排王大姑娘,给她做传,对她进行种种诬陷,但两人还是抗过了这些继续过日子。后来王大姑娘又怀了二胎,怀孕期间冯歪嘴子特别开心,还买了棉花和花布给媳妇取暖,买了鸡蛋给她补身子。

但王大姑娘刚生完孩子,就因为营养不良去世了。她去世后,许多人等着看冯歪嘴子的笑话,盼着他意志消沉,过着借酒消愁的日子。冯歪嘴子虽然眼中常含着泪,但他看到自己的大儿子已经会拉驴饮水,小儿子也会拍着手笑了,他就不再绝望,在儿子的身上,他看到了新的希望。

书中的萧红是用自己幼时的眼光去进行旁观和回忆,让我们更为客观的窥见他们最为真实的人生面貌,这种真实的封建社会下的人情冷漠、买卖人口及奴隶制度。

书中的第三部分很温馨,写了萧红在祖父的庇佑下无忧无虑的童年 。

萧红出生时祖父已经六十多岁了,萧红四五岁开始记事时,祖父也快七十了。

祖父是一位温和、慈祥的老人,也是家里最疼爱萧红的人。小时候,调皮的萧红每日跟着祖父身后转来转去,祖父在花园劳作时,给祖父添乱,看到稀奇古怪的玩意儿,对着祖父问东问西,似懂非懂的听祖父富有深情的讲解古诗词,津津有味的吃祖父准备的各种吃的。

祖父家中的大花园就是祖孙两人的娱乐场所,花园里有各种鲜花和昆虫,祖父一天到晚都在园子里,小小的萧红也带着草帽跟着祖父,祖父栽花她就栽花,祖父拔草她也拔草。

祖母对萧红有些严苛,经常会因为一些小事去骂萧红和祖父,萧红那时年龄小,对世界都充满了好奇,经常偷偷的去祖母房间去探险,祖母的房间家具和摆设都很精致,有刻着精致小人的箱子,有座钟,还有插着孔雀翎的帽筒。

但祖母总不让萧红去碰,总说:可不许用手摸,你的手脏。小萧红一被祖母骂,就会拉着祖父去后花园。

一到后花园就好像换了一个天地,决不再是那房子一样狭窄的空间,而是宽广的,人和天地在一起,只觉得眼前生机勃勃,鲜绿一片。

花园里种了许多韭菜,因为祖母爱吃,但韭菜成熟了,祖母也就病重了,祖母死去时是在夏天,在祖母病重和葬礼的时候,家里变得十分热闹,亲朋好友都来参加葬礼。

祖母去世后,祖父的屋子空着,萧红就搬去和祖父一起住,在祖父的启蒙下开始读诗书。

萧红小时候特别爱吃,祖父经常把掉进井里河里,刚刚淹死的家畜,比如小猪,鸡鸭,把它们用黄泥包着,烧熟了给萧红吃。祖父会先让萧红选嫩的地方吃,吃剩下的他才吃,萧红的记忆中,她觉得这是自己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

萧红的出生给祖父带来了无尽的欢乐,等萧红长大了,虽然要面对父亲的冷淡、母亲的恶语、祖母的严苛,但有了祖父的爱,萧红便觉得这些都不重要了。也因为祖父,让萧红有了最光辉的童年岁月,也成为了她短暂、漂泊而备受苦难的一生中,最珍贵的时光。

好了,这本书的大致内容就是这样了,让我们看到了当时中国乡村最真实的生活画卷,以及封建社会下思想毒瘤对人性的荼毒。

还有和祖父的真实情感,萧红童年的田园生活,并且在祖父的影响下活得了文化启蒙。

呼兰河的人们都是愚昧而麻木的,他们顺应天地和社会的变化而生活,生存环境封闭窒闷,死气沉沉,和外界几乎隔绝。

萧红对于童年的回忆,既有怀念又有旁观者的冷静和批判,这部书也成为了那个战乱不断、漂泊流浪的年代中,萧红留给后世的一曲关于乡村的悲伤挽歌。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qinggan/7523161.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9-06
下一篇2023-09-06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