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主义是20世纪初流行于法国、德国、奥地利、北欧和俄罗斯的文学艺术流派。
表现主义是艺术家通过作品着重表现内心的情感,而忽视对描写对象形式的摹写,因此往往表现为对现实扭曲和抽象化。这个做法尤其用来表达恐惧的情感——欢快的表现主义作品很少见。一般来说表现主义仅限于20世纪的作品。
虽然表现主义这个词被用来描述一个特定的艺术风格,但是事实上并不存在一个被称为“表现主义”的运动。这个词一般用来描述19世纪末、20世纪初德国反对学术传统的绘画和制图风格。尼采通过对古风艺术的批评在表现主义形成的过程中起了一个疏导和关键的作用。
在他的《悲剧的诞生》中尼采将古代艺术分为两类,阿波罗式的艺术是理智、秩序、规则和文雅的艺术;狄俄尼索斯式的艺术是恶毒、混乱和疯狂的艺术。阿波罗式的艺术代表着理智的理想,而狄俄尼索斯式的艺术则来自于人的潜意识。这两种艺术形式与代表它们的神一样:两者都是神的儿子,互不相容,又无法区分。尼采认为任何艺术作品都包含这两种形式。表现主义的基本特征是狄俄尼索斯式的:鲜艳的颜色、扭曲的形式、绘画技巧上漫不经心、平面、缺乏透视、基于感觉,而不基于理智。
广义地说表现主义是指任何表现内心感情的艺术。当然所有的艺术品都表现艺术家的感情,但是有些作品尤其强调和表达艺术家的内心感情。尤其在社会动乱的时期这样的作品尤其常见,而在欧洲历史上从15世纪开始这样的动乱时常重复:宗教改革、德国农民战争、八年战争等等,所有这些动乱和压迫均在印刷作品中留下了其痕迹。虽然这些作品一般从艺术角度不引人注目,但是它们通过它们所描述的恐怖始终能够在其观众中引起强烈的感情。
以下为20世纪初德国重要的表现主义视觉艺术家:
埃米尔·诺尔德、弗兰茨·马尔克、艾里奇·鲍默、昂斯特·巴拉赫、埃里希·赫克尔、卡尔·施密特-罗特卢夫、艾恩斯特·路特维希·基希纳、马克斯·贝克曼、奥古斯特·麦克、马克斯·佩希斯坦
蓝色骑士组织和桥社是比较著名的表现主义画家结社。20世纪里表现主义也对许多其他艺术家起了重要的影响,包括所谓的抽象表现主义。
事实上并没有任何自称为表现主义派的艺术家或艺术家团体,而且这个运动主要集中在德国和奥地利。蓝色骑士主要集中在慕尼黑,而桥社则主要集中在德累斯顿(不过后来一些艺术家迁往柏林)。桥社的活动时间比较长,而蓝色骑士实际上只活动于1912年。许多艺术风格对表现主义起了影响作用,包括爱德华·蒙克、凡·高和非洲艺术。
具有代表性的雕塑家有昂斯特·巴拉赫。
具有表现主义的**也被称为德国表现派,其最重要的代表作有《卡里加利博士的小屋》和《泥人》。
弗兰兹·卡夫卡的小说常被列为是表现主义的。
具有表现主义的戏剧是20世纪初德国戏剧中以乔治·凯泽和恩斯特·托勒尔最著名的表现主义剧作家,
表现主义戏剧的特点是极端简化的人物性格、合唱效应、雄辩的对话和高度的集中。其内容往往是主人公的觉醒和悲痛,尤其是与市民价值和权威(一般以父亲来代表)的斗争。
表现主义戏剧中的对话不是庸长和幻想性的就是极端缩短和电报式的。
在音乐方面德语国家的第二维也纳乐派中的阿诺德·勋伯格、安东·冯·韦伯恩和阿尔班·贝尔格被看作是表现主义音乐的代表。恩斯特·克热内克的音乐也往往被看作是表现主义的。表现主义音乐家使用自己的音阶来取代传统的音阶,他们还试图使用不谐和音调来表现潜意识、内部需要和不幸。
在建筑方面以下两座建筑被公认为表现主义建筑:1914年布鲁诺·陶特在德国科隆建造的玻璃亭和1921年埃瑞许·孟德尔松在波茨坦造的爱因斯坦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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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创作是艺术家对现实世界的一种艺术反映的活动,其艺术创作必须首先进行艺术构思,构思出的艺术品乃是作者对客观现实的一种表达方式。一件艺术品正是艺术创作者对当时的境况、情绪、心灵、情感、记忆以及想象等诸多方面的反映,而在进行艺术构思中,想象和情感是艺术家在创作艺术品中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书法艺术的创作中,情感的作用是极其重要的。
对于一个书法创作者来说,他能够用线条的不断变化来表达自己的情感,情感作为创作活动中的重要心理因素渗透到整个艺术构思的活动中,作者对客观现实在某一阶段也持着特定的情感态度,书法是线条艺术、造型艺术,更应该是情感艺术,作为书者,什么样的笔墨、什么样的人品、什么样的素养以及什么样的情感就构成了什么样艺术风格的作品。于是,作品就有了清雅、冷艳、雄伟、奔放等众多不同的风格。一幅书法艺术作品就是书者的心理情感活动的表现。由此,情感的变化亦即跃然纸上。情感在书法艺术中也能够得到充分的体现。“凡是带有明显的横向线,通常表示安闲、和平与宁静;斜线在一幅作品中通常包含着运动;锯齿状通常包含着痛苦与紧张;圆线或狐线则较圆满而完美”(美—库克《大师绘画技法浅析》)。而吕凤子先生对此也作了精辟的论述:“凡属表示愉快感情的线条,无论其状是方、圆、粗、细,其迹是燥、涩、浓、淡,总是一往流利,不作顿挫,转折也是不露圭角;凡属不愉快的感情的线条,就一往停顿,呈现也一种艰涩状态,停顿过甚就显示焦灼和忧郁感,有时纵笔如风趋电疾,如兔起鹘落,纵横挥斫,锋芒毕露,就构成表示某种激情或热爱或绝忿的线条。”由此可见,线条的变化就是情感变化的表现。
一幅好的书法艺术作品能给人以美的感受和遐想,而书法美的本质正是书家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的产物,是表现审美情感的艺术形式,也是以笔墨点画形成造型手段,通过创造性的审美形象来表现书法家的精神、气质,熔铸和渗透着书家的思想感情、学识修养等。“天下第一行书”《兰亭序》的作者王羲之被世人称为“书圣”,所书的《兰亭》的文意和书法正是他当时无志仕途,乐在山水,集聚群贤,饮酒赋诗,雅兴至极,挥毫即就的真实写照!正是因为有这样的情感,他才能写得如此自然,毫无雕饰,遒劲飘逸、妙趣天成。而被称为“天下第二行书”的《祭侄文稿》则“合情于纸上”,创作时颜真卿年已半百,这幅作品气势磅礴,悲壮之气溢于字面,可见虽无意书然遇见其郁勃顿挫、见其力、其悲、其衷,确见其情。然颜若失去悲愤交集“感心乱如麻”的情感也就创造不出这一杰作。可见书法乃是“达其情性,形其衷乐”。情感的变化幕幕显于纸面,其在书法创作过程中的作用也是极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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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共鸣是指欣赏者由于对作品的理解而产生的相似相同的情绪情感体验,与作者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爱其所爱、憎其所憎、悲欢与共、思想感情的交流感应。艺术作品的欣赏是各种形式的艺术品(如美术、音乐、诗歌等)作用于欣赏者思想感情的过程,同时也是拥有一定审美能力的欣赏者对艺术作品进行感知、理解、想象等一系列心理活动的过程。还包括与认识过程相伴随的主观方面的感受与情感活动。它们之间相互联系、相互渗透。一般来说欣赏分为三个阶段:
一、审美注意和审美期望。
在这一阶段时,欣赏者对艺术作品产生精神需求,是进行审美的心理动因,也是进入审美的初始状态。在这一阶段内,人们在意识上对审美对象产生兴趣,并高度集中,表现为欣赏者对审美对象的凝神观照。
二、审美感知与审美情感。
对艺术作品的色彩、线条、形体、构图、动态等发生感性的、自然的直接关系。在感觉的基础上形成,反映直接作用于欣赏者视觉的对象特征总和,通过视觉对人的大脑皮层产生不同刺激,在人的情感中激起类似的、结构基本相同的力的样式,从而使人感受到悲哀、欢快等各种情感。这种对艺术作品的感知是一种充满情感的整体把握,这种力的式样被格式塔心理学派称之为
“异质同构”
现象。在审美感知中,各种艺术形式的美都能给人感官上的愉悦,在人们心目中激起共鸣,使人的各种心理要素:思维、记忆、想象等都活跃起来达到一种兴奋状态,产生丰富的情感。
情感在审美中是一个中心问题。美术作品主要是作用于人的情感领域。(自己举个例子)如万里长城激起学生的民族自豪感,拉菲尔画的《圣母像》激起人们愉悦爱慕亲切的情感,古希腊雕像《拉奥孔》使人观后有痛苦的体验。美术作品在引起欣赏者的激动和共鸣中,唤起了优美、崇高、悲哀、痛苦等种种思想感情,在潜移默化中使欣赏者接受某种道德情操,受到某种精神品质的熏陶,从而改善人们的情感状态,影响人的行为。审美情感可以说是审美过程中的心理动力。
三、审美理解与审美想象。
审美理解与审美想象是在感受的基础上进而把握作品的意味、内容、技巧、象征意义等,只有直觉是不够的,要对艺术作品进行深入全面地理解和认识,才可能深刻地感知作品,整体地把握作品,与之产生共鸣。
首先肯定一楼的回答。但这样说有些笼统,可以具体一点,比如一件洛阳龙门石窟的卢舍那大佛,是一件艺术品,但同时它是一件珍贵历史文物,具有历史价值,很明显,它所体现的价值在美术学家与历史学家眼里肯定是不同的。美术学家看到了人物线条的流畅美,历史学家会在乎这样一个东西所反映出的历史,比如佛教的兴盛,社会学家甚至会从佛像面部慈祥的表情去推断另外一些东西,还有,它在雕刻上的造诣,建筑学家不会有所惊叹吗?又比如乐山大佛。以此推每一件艺术文物,以此推每一件艺术品,确实是受每个人自身鉴赏水平所限,一千个人一千种看法,也许角度不同,比如凡高的画,也许小学生看来,只是普通的向日葵,但懂一点的都知道它还有象征意义在里面,更别说毕加索的画了。但楼主是否在问一件艺术品本身包含两面性?美国的自由女神像象征自由,但谁说它没有一丝称霸世界的野心在里面?还有的雕象造出残缺之美,不美,因为残,美,因为缺,给了人想象空间…不早了,以上只是胡乱说辞,希望对楼主能有一点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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