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文学的意识形态性与文学的审美特性有机结合在一起,就产生“质变”,产生了作为文学的根本性质的“文学审美意识形态”。其具体内涵是,从性质上看,有集团倾向性又有人类共通性;从主体把握对象的方式上看,是认识又是情感;从目的功能上看,是无功利性的又是有功利性的;从文学反映生活的形式看,须假定性又须真实性。
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则是文学区别与其它意识形态的特性。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作为独特的思想系统,并非现在某些人所说的“纯审美主义”或“审美中心主义”。与文学情感表现论也不相同。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是有丰富的完整的内涵的,总的说它是一种复合结构。这大致可以从下面几点加以说明:
第一,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从性质上看,既有集团倾向性又有人类共通性。文学作为审美意识形态,的确表现出集团的、群体的倾向性,这是无须讳言的。这里所说的集团、群体,包括了阶级但又不止阶级。例如,工人、农民、商人、官吏、知识分子等,都是社会的不同集团与群体。不同集团、群体的作家由于所处的地位不同,代表着不同的利益,这样他们必然会把他们的不同集团、群体的意识渗透到文学的审美描写中,从而表现出不同集团、群体的意识和思想感情的倾向性。如一个商业社会,老板与雇工的地位不同,他们之间也各有自己的利益,作家若是描写他们的生活和关系,那么作家的意识自然也会有一个倾向于谁的问题,如果在文学描写中表现出来,自然也就会有集团或群体的倾向性。
但是,无论属于哪个集团和群体的作家,其思想感情也不会总是被束缚在集团或群体的倾向上面。作家也是人,必然也会有人与人之间相通的人性,必然会有人人都有的生命意识,必然会关注人类共同的生存问题。如果体现在文学的审美描写中,那就必然会表现出人类普遍的共通的情感和愿望,从而超越一定的集团或群体的倾向性。例如描写男女之情、父子之情、母子之情、兄弟姐妹之情、朋友之情的作品,往往表现出人类普遍的感情。大量的描写山水花鸟的作品也往往表现出人类对大自然的热爱的普遍之情。这些道理是明显的,无须多讲。
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在一部作品的审美描写中,往往既含有某个集团和群体的意识,同时又渗透了人类共通的意识。就是说,某个集团或群体的意识与人类的共通的意识并不总是不相容的。特别是下层人民的意识,常常是与人类的普遍的意识相通的。下层人民的善良、美好的情感常常是人类共同的情感的表现。例如下面这首《菩萨蛮》:
枕前发尽千般愿,要休且待青山烂,水面秤锤浮,直待黄河彻底枯。
白日参辰现,北斗回南面。休即未能休,且待三更见日头。
这是下层人民的歌谣,但那种表达恋人对爱情的忠贞这种感情,则不但属于下层的百姓,而且也属于全人类的共同的美好感情。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集团倾向性和人类共通性的统一,是文学审美意识形态性的重要表现。
第二,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从功能上看,它既是认识又是情感。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无疑包含了对社会的认识。这就决定了文学有认识的因素。即使是那些自称是“反理性”的作品,也包含了对现实的认识,只是其认识可能是虚幻的、谬误的而已。当然有的作品,其认识表现为对现实的批判解析,如西方批判现实主义作品,就表现为对资本主义世界的种种不合道义的弊端的评价与认识;有的作品则表现为对现实发展的预测和期待的认识,许多浪漫主义的作品都是如此。有的作品看似十分客观、冷静、精确,似乎作者完全不表达对现实的看法,其实不然。这些作品不过是“冷眼深情”,或者用鲁迅的话说“热到发冷的热情”,不包含对现实的认识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说文学的反映包含了认识,却又不能等同于哲学认识论上或科学上的认识。文学的认识总是以情感评价的方式表现出来的。文学的认识与作家情感态度完全交融在一起。例如,我们说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的作品有很高的认识价值,它深刻揭示了他所生活的时代的法国社会发展的规律,但我们必须注意到,他的这种规律性的揭示,不是在发议论,不是在写论文,他是通过对法国社会的形形色色的人物及其命运的描写,通过各种社会场景和生活细节的描写,通过环境氛围的烘托,暗中透露出来的。或者说,作者把自己对社会现实的情感评价渗透在具体的艺术描写中,从而表达出自己对生活的看法和理解。在这里,认识与情感是完全结合在一起的。
那么,这样的认识与情感结合的形态,究竟是什么呢?黑格尔把它称为Pathos,朱光潜先生译为“情致”。黑格尔说:
情致是艺术的真正中心和适当领域,对于作品和对于观众来说,情致的表现都是效果的主要来源。情致所打动的是在每个人心里都回响着的弦子,每一个人都知道一种真正的情致所含蕴的价值和理性,而且容易把它认识出来。情致能感动人,因为它自在自为地是人类生存中的强大的力量。[2]
黑格尔的意思是,情致是两个方面的互相渗透,一方面是个体的心情,是具体感性的,是会感动人的,可另一方面是价值和理性,可以视为认识。但这两个方面完全结合在一起,不可分离。因此,对那些情致特别微妙深邃的作品,它的情致往往是无法简单地用语言传达出来的。俄国的批评家别林斯基在发挥黑格尔的“情致”说时也说:
艺术不容纳抽象的哲学思想,更不容纳理性的思想,它只容纳诗的思想,而这诗的思想—不是三段论法,不是教条,不是格言,而是活的激情,是热情……,因此,在抽象思想和诗的思想之间,区别是明显的:前者是理性的果实,后者是作为热情的爱情的果实。[3]
这应该是别林斯基在他的文学批评活动中把握到的真理性的东西。事实的确如此,文学的审美意识作为认识与情感的结合,它的形态是“诗的思想”。因此文学史上一些优秀作品的审美意识,就往往是难于说明的。例如《红楼梦》的意识是什么,常常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至今关于《红楼梦》的主题思想仍没有满意的“解味人”(曹雪芹:“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是因为《红楼梦》的审美意识形态是十分丰富的,人们可以逐渐领会它,但无法用抽象的言辞来限定它。有人问歌德,他的《浮士德》的主题思想是什么,歌德不予回答,他认为人们不能将《浮士德》所写的复杂、丰富、灿烂的生活缩小起来,用一根细小的思想导线来加以说明。这些都说明文学作品的审美意识由于是情致,是认识与情感的交融,认识就像盐那样溶解于情感之水,无痕有味,所以是很难用抽象的词语来说明的。
第三,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从目的功能上看,是无功利性又有功利性。文学是审美的,那么在一定意义上它就是游戏,就是娱乐,就是消闲,似乎没有什么实用目的,仔细一想,它似乎又有功利性,而且有深刻的社会功利性。就是说它是无功利的(Disinterested),但又是有功利的(Interested),是这两者的交织。
在文学活动中,无论创作还是欣赏,无论作者,还是读者,在创作和欣赏的瞬间一般都没有直接的功利目的性。如果一个作家正在描写一处美景,却在想入非非地动心思要“占有”这处美景,那么他的创作就会因这种“走神”而不能艺术地描写,使创作归于失败。一个正在剧场欣赏《奥赛罗》的男子,若因剧情的刺激而想起自己的妻子有外遇的苦恼,那么他就会因这一考虑而愤然离开剧场。在创作和欣赏的时刻,必须排除功利得失的考虑,才能进入文学的世界。法国启蒙时代的思想家狄德罗(Diderur 1713-1784)说:
你是否在你的朋友或情人刚死的时候就作哀悼诗呢?不会的。谁在这个当儿去发挥诗才,谁就会倒霉!只有当剧烈的痛苦已经过去,感受的极端灵敏程度有所下降,灾祸已经远离,只有到这个时候当事人才能够回想起他失去的幸福,才能够估量他蒙受的损失,记忆才和想象结合起来,去回味和放大过去的甜蜜的时光。也只有到这个时候才能控制自己,才能作出好文章。他说他伤心痛哭,其实当他用心安排他的诗句的声韵的时候,他顾不上流泪。如果眼睛还在流泪,笔就会从手里落下,当事人就会受感情的驱谴,写不下去。[4]
狄德罗的意思是,当朋友或情人刚死的时候,满心是得失利害的考虑,同时还要处理实际的丧事等,这个时候功利性最强,是不可能进行写作的。只有在与朋友或情人的死拉开了一段距离之后,功利得失的考虑大大减弱,这时候才能唤起记忆,才能发挥想象力,创作才有可能。这个说法是完全符合创作实际的。的确,只有在无功利的审美活动中,才会发现事物的美,才会发现诗情画意,从而进入文学的世界。丹麦文学史家勃兰兑斯(GBrandes,1842-1927)举过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例子:
我们观察一切事物,有三种方式—实际的、理论的和审美的。一个人若从实际的观点来看一座森林,他就问这森林是否有益于这地区的健康,或是森林主人怎样计算薪材的价值;一个植物学者从理论的观点来看,便要进行有关植物生命的科学研究;一个人若是除了森林的外观没有别的思想,从审美的或艺术的观点来看,就要问它作为风景的一部分其效果如何。[5]
商人关心的是金钱,所以他要算木材的价值;植物学家关心的是科学,所以他关心植物的生命;惟有艺术家是无功利的,这样他关心的是风景的美。正如康德所说那样:“那规定鉴赏判断的快感是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一个关于美的判断,只要夹杂着极少的利害感在里面,就会有偏爱,而不是纯粹的欣赏判断了”[6]康德的理论可能有片面性,但是就审美意识形态在直接性上是无功利的角度而言,他是对的。其实中国古代文论讲究文学创作和欣赏时的“虚静”说,也是审美无功利的理论。
但是,我们说文学审美意识在直接性上是无功利的,并不是说就绝对无功利了。实际上,无论是作家的创作还是读者的欣赏在无功利的背后都潜伏着功利性,在间接上看,创作是为人生的,为社会的,就是所谓的“无功利”实际上也是对人生、对社会的一种态度,更不必说,文学创作往往有很强的现实性的一面,或批判社会,或揭示人生的意义,或表达人民的愿望,或展望人类的理想等等,其功利性是很明显的。就是那些社会性比较淡的作品,也能陶冶人的性情,“陶冶性情”也是一种功利。所以鲁迅说:文学“给人的愉快与休息。是劳作和战斗前的准备”[7]鲁迅还说过,文学是“无用之用”。这意思就是说,文学意识的直接的无功利性正是为了实现间接的有功利性。
第四,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从方式上看,是假定性但有是真实性。文学作为审美意识与科学意识是不同的。虽然艺术和科学都是人类所钟爱的两姐妹,都是创造,都是对真理的追求,但他们创造的成果是不同的。科学所承认的意识,是不允许虚构的,科学结论是实实在在的对客观规律的揭示。文学意识是审美意识,它虽然也追求真实,但它是在艺术假定性中所显露的真实。这里,科学与文学分道扬镳了。
文学虽然有不同的对现实的把握方式,有的作品运用了神话、传奇、荒诞、幻想等(如《西游记》)来反映生活,有的作品则“按照生活本来的面目”(如《红楼梦》)描写来再现生活,但不论把握方式有何不同,文学按其本性是假定性的。所谓假定性就是指文学的虚拟的性质。所以文学的真实是在假定性中透露出来的。可以说是“假中求真”。一方面,它是假定的,它不是生活本身,纯粹是子虚乌有;可另一方面,它又来自生活,它会使人联想起生活,使人感到比真的还真。文学作品所显示的审美意识就是这种假定与真实的统一体。
文学作为审美意识形态,可以说是与读者达成的一种默契。读者允许作者去假定去虚拟,他们却津津有味地去看作品中的故事,并为它欢喜或落泪,可并不认为它是实有其事。作者却也“宽宏大量”,允许读者不把他的作品中的故事当作事实看待,允许读者把他的作品当作“谎话”(或者如巴尔扎克所说的“庄严的谎话”)。正是在这种默契中,文学放心大胆走到了艺术假定的这一极。文学之所以不是生活本身的实录,不是科学论文,不是通讯报告,不是外交协议,不是电脑说明,不是私人日记……,就在于它的假定虚拟性质。或者说文学作为审美意识的前提,就是它不是事实的记录,是假定的虚构。如果谁违反了文学的假定性的前提,把文学变成事实经过的流水帐,那么文学就要变成非文学。俄国著名戏剧导演曾说明戏剧的假定性:
在生活中太阳从上边射来,在剧场里则是相反,是从下边射来的。在大自然中不存在均匀工整的线条,在剧场里却设置了各个景次,树木被排成笔直的间隔相同的行列。在生活中一个人无法把手伸到巨大石屋的二层楼,在舞台上却是可能的。在生活中房屋、石柱、墙壁等始终屹然不动,在剧场里却由于最轻微的风吹而抖动起来。在舞台上房间的设置始终不像生活中那样,整个房屋建筑也完全不同。例如,我们在生活中,从来没有看见到过几乎在所有剧本中作者们都这样指示的房间:在前景上左边和右边都有门;后墙中间又有门;在后景上左右两边都是窗户,你就试来建筑这样的房间看看……在生活中这简直不可能的,然而为了艺术的、假定的真实,这个问题并不重要,可以自由地加以解决。[8]
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在这里谈的是剧场的假定性问题,其实这个问题对所有的艺术都是相同的。著名画家毕加索也说过:
艺术是一种使我们达到真实的假想。但是真实永远不会在画布上实现,因为它所实现的是作品和现实之间发生的联系而已。[9]
毕加索是从艺术本性的角度来谈艺术的假定性的,实际上把生活转移到书本上去这本身就意味着一种假定。这两位艺术家的论点同样蓍适用于文学。文学的假定性不但表现在那些描神画鬼、神奇幻想的作品上面,就是那些以反映生活本来面貌的完全写实的作品里假定性也是不可或缺的。没有艺术的假定性,也就没有文学。
文学的审美意识是假定的,但也是真实的。就是说,这假定是具有真实性的。鲁迅说:
艺术的真实非即历史的真实,我们是听到过的,因为后者需有其事,而创作则可以缀合,抒写,只要逼真,不必实有其事也。然而他所据以缀合,抒写着,何一非社会上的存在,从这些目前的人,的事,加以推断,使之发展下去,这便好象豫言,因为后来此人,此事,确也正如所写。[10]
鲁迅这里所说的创作可以“缀合,抒写,只要逼真,不必实有其事也”,意思就是文学是假定的,但这假定如果“加以推断”,那么就像预言一样准确,这就是艺术的真实了。
这就说明假定性如果不同真实性结合,那就成为虚假的谎言,那就没有价值了。艺术真实性是文学意识的一个基本要求。那么什么是艺术真实性呢?
艺术真实性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作家在创造艺术真实时有认识又不止是认识。作家在创造艺术真实过程中,投入了全部的心理动作—感知、情感、想象、回忆、联想、理解等。因此艺术真实既是客观的,又是主观的,既有理,又有情。简括地说,艺术真实性是指文学作品的艺术形象的合情合理的性质。
所谓“合理”,是指艺术形象应符合生活发展的逻辑,有了这种合理的逻辑,也就可以被读者理解,大家也就会觉得他真实。作家完全可以虚构,虚构是作家的权力,这是不容怀疑的。因此作家可以不写真人真事,关键是要写得合理,写得合乎逻辑。换句话说,一件生活中没有发生过的事情,由于作家揭示了它在假定情境中的内部发展逻辑,内在的联系,内在的规律性,也完全可以是真实的。对于艺术真实性来说,不在所写的人、事、景、物是否真实存在过,而在于所写的人、事、景、物是否展现了整体的必然的联系。例如,《红楼梦》中贾宝玉对真实性的看法,就很有意味。大家知道,稻香村是大观园的一景,若孤立起来看,那茅舍,那青篱,那土井,那菜园,都与真农舍十分相似,甚至可以说逼真极了。贾政看了此处后,说:“倒是此处有些道理”。但贾宝玉则不以为然。他说:“此处置一田庄,分明见得是人力穿凿扭捏而成。远无邻村,近不负郭,背山山无脉,临水水无源,高无隐寺之塔,下无通市之桥,峭然孤立,似非大观。争似先处有自然之理,得自然之气,虽种竹引泉,亦不伤穿凿。古人云:‘天然图画’四字,正畏非其地而强为地,非其山而强为山,虽百般精巧而终不相宜。”贾宝玉的这段话是很有见地的。在他看来,“天然”不“天然”(即真实不真实),不在事物布局的逼真,而在符合不符合事物的内在联系。稻香村作为一个农舍,放在大观园中,与那些雕梁画栋、楼台庭榭连在一起是不自然的,因而是不合理的。倒是“怡红院”、“潇湘观”等与大观园的景观有一种内在的整体的联系,所以有“自然之理,得自然之气”。贾宝玉的话给我们这样的启发,对于文学,当然是可以假定和虚构的,但在假定和虚构的情境中,则不可人为地编造,不可“非其地而强为地,非其山而强为山”,要充分注意到事物之间的整体的天然的联系,即要“合理”,这样才能创造出艺术真实来。
“合理”是艺术真实性的客观方面,艺术真实性还有主观方面,因此除了“合理”之外,还有“合情”。按文学的审美要求,“合情”是更重要的。因为文学审美意识不是直接用道理说出,而是主要以情感作为中介,所以“合理”必须与“合情”结合在一起,才能达到艺术真实性。所谓“合情”就是指作品必须表现人们的真切的感受、真挚的感情和真诚的意向。真切的感受、真挚的感情和真诚的意向可以把假定的虚构的升华为真实的。
真切的感受是很重要的,它可以把看起来不真实的描写提升为艺术的真实。例如李白的诗句“黄河之水天上来”,如果按事实来考察,这个诗句所描写的是不真实的。因为黄河之水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天上只下雨,而不下“河”。但是大家都觉得李白这句诗很真实,原来李白在这里写的是自己的真切的感受:黄河之水从高原奔腾而来,水流湍急,巨浪涛天,一泻千里,使人觉得这河水从天而降。黄河的雄伟气魄被这诗句淋漓尽致描写出来了。一个并不符合事实的描写,由于写出了作者的真切的感受而变得真实了。在文学审美描写中,真挚的感情更为重要。真挚的感情可以把虚幻的提升为真实的。汤显祖的《牡丹亭》中的杜丽娘因痴情,生而死,死而复生,这在生活中是完全不可能的,但由于作者在描写中灌注了浓浓的感情,虚幻之笔竟然也成为可以接受的艺术真实。在文学审美描写中,作者的真诚的意向,也十分重要。一旦这个真诚的意向成为作品的艺术逻辑,成为作者与读者之间达成了默契,那么十分怪诞之笔,也可以令人信服。如鲁迅的小说《药》,在革命者夏瑜的坟上,凭空添了一个花环,若隐若现。表面看是不可理解的,不真实的。但是由于作家的真诚的意向(同情革命者),得到了读者的认同,于是怪诞的描写也成为真实的描写了。
通过以上说明,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具有艺术真实的品格。艺术真实性是客观的真理和主观的感情的统一,也就是艺术描写的合情合理性质。当然,在文学中,经常遇到的是情与理不一致,甚至发生矛盾,那么文学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应该牵情就理呢,还是应该牵理就情?一般来说,由于文学的意识的审美特性,十分重视感情的评价,如果遇到上面所说的情与理矛盾的情况,就应该牵理就情。上面所举的《牡丹亭》和《药》的例子就说明了这一点。
总而言之,文学审美意识形态理论既着眼与文学的对象的审美特性,也重视把握生对象的审美方式,既重内容,也重形式。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不是所谓的“纯审美”论。 来源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5310164htmlsi=2
艺术最大的特点是具有互通有无的特点,艺术审美的实质就是把握艺术通感。从审美统觉的角度来说,艺术通感就是一种在艺术活动中以审美统觉为其基本心理机能,以感情为其心理动力,表现创造主体人格、心境、意绪的一种统觉性、整体性、创造性的审美力。所以,艺术通感应当是一种艺术创造的能力。对于一个艺术家而言,艺术通感的能力越强就越能敏感地把握形象的特征,领悟感觉之间的艺术通感点,从而作艺术真实的描绘,创造无限的艺术想象空间;对于艺术接受者而言,其艺术通感能力越强,就越能在接受过程中与作者达到心灵的沟通,领会作者创造的意义,从而建构自己的艺术人格。所以,艺术通感能力的提高是审美能力提高的一个重要标志和体现。
艺术通感又称通觉、联觉、移觉或连带感觉,是指在各种艺术符号的流动中,从感知、表象到意象的各种感觉挪移、转化、渗透、互通审美体验的心理过程。它是不同感觉的相通与挪借,是社会生活实践经验积累的结果;运用通感,可突破人的思维定势,深化艺术思维,可化无形为有形,化抽象为具体,创造生动感人的艺术形象及艺术境界:通感有"感觉直觉联想"和"情感态度联想"的方式。在艺术审美中艺术通感是使艺术符号流动起来,并产生高层次审美体验的关键之一。
人对世界的感觉要靠眼、耳、鼻、舌、身五种感官,由此形成了视、听、嗅、味、触五种感觉。从"通感"的角度讲这五种感觉是相互贯通、相互渗透、相互联系的。"通感"在审美教育中有着极高的价值。它要求人们,不仅观其形,更要见其神, 即从外在的形象中看到内在精神,从情感起伏中体会到它的深刻含义。因此,我认为单一感官的发展不能形成真正的艺术能力,在审美培养中应充分调动多种感觉,即用"通感"丰富心灵的审美体验,用艺术通感在各种艺术间建立审美沟通的桥梁。艺术通感不仅仅发生在感觉层,它是更高级的心理活动。其间要注意"统觉"对人的意识所进行的统一整合方面的独到作用。统觉将分散的感觉刺激调动到一个整体集合内,各类不同刺激在整体作用下产生了关联。统觉的综合作用是依据关联和联想,由统觉的综合作用而产生集合观念,并引起两种统觉分析:一种叫想象,一种叫悟性。统觉中正是有了关联和联想才产生了集合观念--整体性认识。
艺术的审美特征
在文艺学中,根据各种艺术形式塑造形象的媒介手段和方式的不同,分别把它们叫做造型艺术、表演艺术、语言艺术、综合艺术。文学是语言艺术。在艺术审美中,艺术审美特征是通感审美的基础,艺术家和鉴赏者必须在各种艺术审美特征中找到一个切入点,并在相互间建立联系,才能使通感审美在各种艺术间自然流动。因此利用艺术通感进行审美,必须对各种艺术的审美特征有所了解。下面便对各类艺术的审美特征做简要分析:
一、造型艺术的审美特征。造型艺术是指使用一定的物质材料(如颜料、绢、布、纸张。石、金属、木、竹等),通过塑造可视的静态形象来表现社会生活和艺术家情感的艺术形式。它包括绘画、雕塑、摄影、建筑、工艺美术等具体的艺术形式。其主要审美特征是直观具象性;瞬间永恒性;空间表现的差异性;凝聚的形式美。
(一)直观具象性,是指造型艺术具有运用物质媒介在空间展示具体艺术形象的特性。造型艺术运用物质媒介创造出的具体的艺术形象,直接诉诸人们的视觉感官。这种直接具体的形象蕴含着丰富的艺术意蕴,把具体可视或可触的形象直接呈现在观众面前,引起观众直观的美感。造型艺术也可以把现实生活中某些难以显现的无形事物,转化为可以直观的具体视觉形象。
(二)瞬间永恒性,是指造型艺术具有选取特定瞬间以表现永恒意义的特性。造型艺术是静态艺术,难以再现事物的运动发展过程,但它却可以捕捉、选择、提炼、固定事物发展过程中最具表现力和富于意蕴的瞬间, "寓动于静",以"瞬间"表现"永恒"。比如摄影艺术,摄影画面瞬间的表达,往往抓住即将抵达高潮之前的瞬间,给人的想象留下无穷延伸空间。
(三)空间表现的差异性,是指造型艺术各门类内部在空间表现上具有彼此不同特性。如中西绘画运用不同的透视方法在二维平面上营造虚幻的三维立体空间,在西方油画中是用"焦点透视",中国画则运用"散点透视"。
(四)凝聚的形式美,是指造型艺术具有在艺术形象中凝结和聚合形式美的特性。形式美法则对于造型艺术各门类都具普遍性,因而运用形式美法则对物质媒介进行加工,便可以整合出凝聚着形式美的艺术符号。形式美多种多样的法则(如对称、均衡、节奏、韵律、对比、比例、主从、尺度、明暗、虚实、多样统一等)在各门类艺术的具体运用中,又凝聚成美的千姿百态。比如比例的匀称、变化的节奏韵律、明暗对比、多样统一、虚实相生等,都是形式美法则在各种门类艺术中的集中呈现。
艺术分类并非绝对的、无条件的,相反,各门类艺术之间的界限具有非绝对性和有条件性,它们之间在审美感受、表现手段、相互汇通等方面既存在区别,又有联系,相互转化,共同发展。它们的审美特征也有很多共通之处。实现艺术通感的审美体验,必须紧紧把握各种艺术之间的相同与不同之处,并通过感觉之间的相通与挪借,使这些审美特征在各种艺术间的审美感受中相互沟通。
大学生审美活动的特征有浪漫、独特、易变、强烈。
大学生审美不仅对大学生具有认识、启发、教育、感化功能,而且对社会还具有导向、净化、改造和预测功能。
大学生审美是促进大学生提高综合素质的巨大杠杆,也是促进社会主文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武器。
大学生审美就是大学生在对现实生活的观察、体验、欣赏、创造过程中,对与自身观念、特点相吻合的诸多现象、事物、情景、物质等所发生的情感共振和心理协调。
它既是一种生理,心理的本能,又是一种有目的、有意识的社会追求,既具有人类审美所共局具有的审美愉悦感受,又体现广大学生独有的审美特点。
随着节目类型和社会生活的多样化,观众的审美趣味,也趋向多元。
20世纪在80年代为观众所广泛熟知的著名主持人并不多,除沈力、赵忠祥、鞠萍、岳斌、陈铎、虹云等专题节目或纪录片的主持人外,一些兼有深度报道与评论色彩的新闻栏目也打出了"主持人"的旗号,如中央电视台《观察·思考》栏目的肖晓丽和《周末热门话题》栏目的乔冠英、上海电视台《新闻透视》栏目的主持人李培红,以及福建电视台《新闻半小时》的程鹤林,等等。
但他们仍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新闻节目主持人",而是扮演了一种播音员兼评论员的过渡性角色。至20世纪80年代末,主持人作为电视专题节目不可或缺的构成要素已经成为中国电视业普遍认同的观点,在国家的电视业规划层面上,对优秀主持人的培养和选拔也已经提上日程。人们已经意识到从播音员直接转型的主持人因缺乏一线实践经验难以适应"主持人节目"这种"采编播合一"的生产体制。
后来成为中国最著名的电视节目主持人之一的敬一丹在80年代中期即热切呼吁新闻教育和广播电视教育的改革,改变主流广播电视院系"采编播分离"的传统培养方式以回应时代的要求。[727]这些关于电视节目主持人的理念探讨,以及以《为您服务》为代表的主持人节目的操作经验,均成为这一时期电视专题节目领域的宝贵行业经验,为90年代主持人节目和主持人行业在中国的全面崛起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电视纪录片的发展在1982年前后进入了一个十分微妙的时期。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风靡一时的风光类纪录片,主要以中央电视台的《祖国各地》为播出平台,无论数量还是质量均成绩斐然。但这些作品在内容和形式上大多千篇一律、缺少创新,初时因满足了刚刚走出"文化大革命"阴霾、急切渴望探索外部世界的中国人的文化冀求而深受观众欢迎,但这种新奇感到了1982年前后已逐渐演变为一种接受上的疲劳,风光类纪录片在题材和形式上均有迫切的革新需求。
而与日本合拍《丝绸之路》的巨大成功,则为这种需求提供了理念和手段上的直接指引:在题材上,为风光片注入浓郁而厚重的历史人文气息;在规模上,则追求系列化、大容量的"巨片"效果。这种变革意识与此一时期大量供职于电视业的文化精英及其主导的强劲精英话语对大众加以引导和启蒙的需求不谋而合,因而缔造了一个中国电视史上绝无仅有的"纪录大片"时代。
这一时代的开启是以1983年《话说长江》取得的巨大成功为发端的。在与日本NHK合拍《丝绸之路》取得意外成功后,中央电视台决定"趁热打铁",再拍一部关于长江的纪录片。该片的筹备从1978年即已开始,但因资金、技术、设备的欠缺而一直未能开拍。直到一位从小在武汉生活过并对长江感情颇深的名叫佐田雅志的日本歌星提出与中央电视台合作并提供拍摄所需的资金,拍摄工作才正式启动。
双方原本商定日本负责成片的制作,中国将日本版直接翻译过来在中国播出,但拍摄完成后等了将近一年,日方也没能将这部纪录片制作出来,原因是佐田雅志因投资该片陷入了债务危机。因此,中央电视台决定将全部拍摄所得素材索回,自己制作中国版。资深纪录片编导戴维宇奉命挑起了制作这部在当时来说规模最为宏大的纪录片的重担。最终的结果就是1983年8月7日这天25集大型电视纪录片《话说长江》在中央电视台的横空出世。
由于拍摄工作由中日双方共同完成,所以《话说长江》在视觉效果上达到了当时的一流水平。《丝绸之路》在中国播出时因未进行栏目化编排而导致失败的教训也被中央电视台吸取,时任中央电视台总编室主任兼《话说长江》主要撰稿人的陈汉元严格规定《话说长江》每周日晚播出一集,每集20分钟,这使得该片很快就培养起一大批在固定时间准时打开电视机的庞大、稳定的观众群体。
此外,导演戴维宇还别出心裁地安排了两个"主持人",即话剧演员陈铎和播音员虹云,让他们以中国古典小说章回体的结构形式,如讲故事一般将长江两岸的历史文明和风土人情娓娓道来,观众对此"欣喜接受……相随以行,乐而忘返"。
一贯"曲高和寡"的电视纪录片终于在20世纪80年代独具一格的社会语境中找到了通向辉煌的路径,《话说长江》的收视率曾高达40%,至今仍占据着中国纪录片收视率第一的宝座——这个记录似乎也不再可能被打破。
《话说长江》的巨大成功令中国纪录片创作者极为振奋,这种画面奇诡、旁白华丽、思想深邃、规模宏大的风格很快成为20世纪80年代电视纪录片不断追随和发扬的对象。在《话说长江》之后,中央电视台又相继播出《话说运河》《唐蕃古道》《黄河》《万里长城》等被冠以"大型电视特别节目"的纪录片,但这种节目形态的影响力却处于不断衰微的趋势。
一方面,随着其他节目类型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日趋多样化,观众的审美趣味与文化选择也势必趋向多元;另一方面,在主导这一时期电视文化的精英话语的强势影响下,纪录片最初的朴素纪实功能逐渐让位于另一种更为激进的功能——政论,这也自然使纪录片在发展的过程中日渐远离了其诞生之日的初衷。
至于在1988年引发了一场舆论震荡的纪录片,这部从很多方面看都不符合纪录片标准的"纪录片"所产生的争议及其不可避免的陨落,则可被视为电视纪录片这一节目形态在80年代的"辉煌"的终结——电视业的精英话语最终抛弃了电视媒介的本性并繁育出了一套凌驾于电视之上的文化逻辑,却也最终为真正意义上的电视文化所抛弃。
因此,大型人文风光类电视纪录片在20世纪80年代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与其说是纪录片作为一种节目形态在专业主义理念和实践上的成功,不如说是下面三种文化力量的融合:纪录片创作者所奉行的精英话语,弥漫于中国社会的爱国主义与进取情绪,以及融合了中国传统宣教思想和国际通行纪录片摄制手法(如长镜头和同期声)的一种"不充分的纪实精神"。
而三者的成功融合,又托庇于80年代中后期较为宽松的文化空气与刚刚起步、尚未发展成熟的电视产业化机制所营造的"文人电视"空间。因此,随着80年代末90年代初社会政治经济环境的骤然改变,电视纪录片这种在中国天然带有理想主义与人文气质的节目形态,也不可避免将要陷入长时间的低迷,只待二十多年后一部名为《舌尖上的中国》的作品横空出世,才算完成了它无法逃避的、漫长而痛苦的嬗变。
直觉性,情感性,愉悦性。
审美是人类理解世界的一种特殊形式,指人与自然(社会和自然)形成一种无功利的、形象的和情感的关系状态。
审美的特征:直觉性:审美直觉是对审美对象的整体把握,对美的形态的直接感知。情感性:审美情感是人对客观存在的美的体验和态度。愉悦性:审美愉悦表现于对狭隘功利性的超越和对于生命力的追求,来源于对人的本质力量的肯定。
首先要知道哪种节目是情感类节目,其实现在好多节目中都可能无意中牵涉到人们的情感,无论是节目中的父母亲情,还是身边的爱情友情,抑或是师生情之类的,都带有部分情感问题,当然,这里所说的情感类节目指的大概就是专门为情感设计的,想要在适当的时候激发人类的最柔软的心灵的节目。
我不可否认,中国的绝大部分人对情感类节目有一定的偏好,在闲暇时间可能专注于收看这些节目,导致其收视率较高,但是我在这里不得不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情感类节目可以有,但是希望主办方一定要做到位,并且尊重所有人的利益和尊严,为什么话要说的这么重,我们可以看一下《变形计》这个节目,这个节目是城市有钱人家的孩子和农村的穷孩子互相交换家庭而诞生的节目,刚开始这个节目确实收视率挺高,而且每个城市孩子都长相讨人喜欢,但是在这个节目的背后,有多少人心疼过那些见过盛大的世面的农村孩子。
这样说吧,我就是一个农村孩子,虽然生活环境远远要比电视里那些孩子好的多,但是我还是依旧向往城市里花钱的大手大脚,试问这个世界上又有几个人能够真正抵挡住金钱名利的诱惑而不忘自己的本心?答案是极少数,我们生在这个时代,应该遵循世界发展的规律,情感的节目是讨喜,但是制片人应该在这个剧的背后仔细思考一下,到底这个节目的意义是什么,我们有没有通过这个节目让更多的人一步一步向着自己的目标勇敢走去,哪怕没有,你到底有没有让这个剧成为摧毁孩子心灵的一个助推器,情感类节目的收众并不都是成年人,我们总该为孩子的未来考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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