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瘫的分类:
1、痉挛型脑瘫:占脑瘫的 60% 以上。表现为肢体肌肉痉挛、僵硬。由于大脑的损害,对下级神经(脊髓和周围神经)的抑制作用减低或消失,造成下级神经过度兴奋(牵张反射增强),使肌肉痉挛。上肢的主要表现为屈肘、屈腕、拇指内收以及其他手指屈曲伸不直。下肢的主要表现为双腿交叉(剪刀步),屈髋(翘屁股)、屈膝(腿伸不直)、脚跟不能着地、足内翻、足趾屈曲或上翘等。此种类型的脑瘫最适合手术治疗。
2、手足徐动型脑瘫:占脑瘫的 20% 左右。表现为全身肢体的活动难以用意志控制,不自主运动,包括面部表情。发声、构音器官也多受累,所以常常伴有语言障碍。脑损伤部位在大脑基底核和锥体外系。此类型的脑瘫适合颈动脉周围交感神经网剥脱术。
3、强直型脑瘫:表现为四肢僵硬状态,无论屈伸都有抵抗,活动艰难。
4、失调型脑瘫:由于小脑和脑干的损伤,造成平衡功能障碍。患儿不能完成正确的动作,如走路不稳,动作不协调、不准确、发音调门失常等。常常伴有手、头部和眼球的轻度振颤。
5、震颤型脑瘫:表现为身体某部分不随意、有节律的摇动。单纯的震颤型脑瘫极为罕见,在手足徐动型脑瘫中偶可见到。
6、肌张力低下型脑瘫:表现为全身无力,肌肉松软,无随意运动。常常是痉挛型脑瘫和手足徐动型脑瘫的前期。
7、混合型脑瘫:指上述几种类型的脑瘫同时存在。
1神经损伤修复原则是:
①用修复的方法治疗神经断裂。②用减压的方法解除骨折端压迫。
③用松解的方法解除瘢痕粘连绞窄。④用锻炼的方法恢复肢体功能。
2受伤处保护:
正中神经损伤,不论手术与否,均应采取下述措施,保持肢体循环、关节活动度和肌肉张力,预防畸形和外伤。瘫痪的肢体易受外伤、冻伤、烫伤和压伤,应注意保护。非手术疗法的目的是为神经和肢体功能恢复创造条件,伤后和术后均可采用。
3手术治疗
神经损伤后,原则上越早修复越好。锐器伤应争取一期修复,火器伤早期清创时不作一期修复,待伤口愈合后3~4周行二期修复。锐器伤如早期未修复,亦应争取二期修复。二期修复时间以伤口愈合后3~4周为宜。但时间不是绝对的因素,晚期修复也可取得一定的效果,不要轻易放弃对晚期就诊患者的治疗。
4临床检查
1伤部检查 检查有无伤口,如有伤口,应检查其范围和深度、软组织损伤情况以及有无感染。查明枪弹伤或弹片伤的径路,有无血管伤、骨折或脱臼等。如伤口已愈合,观察瘢痕情况和有无动脉瘤或动静脉瘘形成等。 2肢体姿势 观察肢体有无畸形。桡神经伤有腕下垂;尺神经伤有爪状手,即第4、5指的掌指关节过伸,指间关节屈曲;正中神经伤有猿手;腓总神经伤有足下垂等。如时间过久,因对抗肌肉失去平衡,可发生关节挛缩等改变。 3运动功能的检查 根据肌肉瘫痪情况判断神经损伤及其程度,用六级法区分肌力。
手部周围神经损伤引起肌肉软瘫,失去张力,有进行性肌肉萎缩。依神经损伤程度不同,肌力有上述六级区别,在神经恢复过程中,肌萎缩逐渐消失,如坚持锻炼可有不断进步。
5感觉功能的检查 检查痛觉、触觉、温觉、两点区别觉及其改变范围,判断神经损伤程度。一般检查痛觉及触觉即可。注意感觉供给区为单一神经或其它神经供给重叠,可与健侧皮肤比较。实物感与浅触觉为精细感觉,痛觉与深触觉为粗感觉。神经修复后,粗感觉恢复较早较好。 感觉功能障碍亦可用六级法区别其程度: 0级——完全无感觉; 1级——深痛觉存在; 2级——有痛觉及部分触觉; 3级——痛觉和触觉完全; 4级——痛、触觉完全,且有两点区别觉,惟距离较大; 5级——感觉完全正常。
6营养改变 神经损伤后,支配区的皮肤发冷、无汗、光滑、萎缩。坐骨神经伤常发生足底压疮,足部冻伤。无汗或少汗区一般符合感觉消失范围。可作出汗试验,常用的方法有(1)碘—淀粉试验:在手指掌侧涂2%碘溶液,干后涂抹一层淀粉,然后用灯烤,或饮热水后适当运动使病人出汗,出汗后变为蓝色。(2)茚三酮(Ninhydrin)指印试验;将患指或趾在干净纸上按一指印(亦可在热饮发汗后再按)。用铅笔画出手指足趾范围,然后投入1%茚三酮溶液中。如有汗液即可在指印处显出点状指纹。用硝酸溶液浸泡固定,可长期保存。因汗中含有多种氨基酸,遇茚三酮后变为紫色。通过多次检查对比,可观察神经恢复情况。
7反射 根据肌肉瘫痪情况,腱反射消失或减退。
积极进行治疗,后期康复是个漫长过程,如果能坚持下去,手部部分功能可以恢复。
您好多睦健康为解答:引起周围神经损伤的原因有很多,比如牵拉损伤;如产伤等引起的臂丛损伤;切割伤如刀割伤、电锯伤、玻璃割伤等;压迫性损伤。如骨折脱位等造成的神经受压;火器伤如枪弹伤和弹片伤;缺血性损伤。肢体缺血挛缩,神经亦受损;电烧伤及放射性烧伤;药物注射性损伤及其他医源性损伤。所以具体诊断周围神经损伤需要根据外伤史、临床症状和检查,判断神经损伤的部位、性质和程度。具体的检查项目如下:
1、伤部检查
检查有无伤口,如有伤口,应检查其范围和深度、软组织损伤情况以及有无感染。查明枪弹伤或弹片伤的径路,有无血管伤、骨折或脱臼等。如伤口已愈合,观察瘢痕情况和有无动脉瘤或动静脉瘘形成等。
2、肢体姿势
观察肢体有无畸形。桡神经伤有腕下垂;尺神经伤有爪状手,即第4、5指的掌指关节过伸,指间关节屈曲;正中神经伤有猿手;腓总神经伤有足下垂等(腓总神经伤:腓总神经损伤常因外伤引起,主要表现为足下垂,走路呈跨越步态)。如时间过久,因对抗肌肉失去平衡,可发生关节挛缩等改变。
3、运动功能的检查
根据肌肉瘫痪情况判断神经损伤及其程度,用六级法区分肌力。
0级无肌肉收缩;
1级肌肉稍有收缩;
2级不对抗地心引力方向,能达到关节完全动度;
3级对抗地心引力方向,能达到关节完全动度,但不能加任何阻力;
4级对抗地心引力方向并加一定阻力,能达到关节完全动度;
5级正常。
周围神经损伤引起肌肉软瘫,失去张力,有进行性肌肉萎缩。依神经损伤程度不同,肌力有上述区别,在神经恢复过程中,肌萎缩逐渐消失,如坚持锻炼可有不断进步。
4、感觉功能的检查
检查痛觉、触觉、温觉、两点区别觉及其改变范围,判断神经损伤程度。一般检查痛觉及触觉即可。注意感觉供给区为单一神经或其他神经供给重叠,可与健侧皮肤比较。实物感与浅触觉为精细感觉,痛觉与深触觉为粗感觉。神经修复后,粗感觉恢复较早较好。
感觉功能障碍亦可用六级法区别其程度:
0级完全无感觉;
1级深痛觉存在;
2级有痛觉及部分触觉;
3级痛觉和触觉完全;
4级痛、触觉完全,且有两点区别觉,惟距离较大;
5级感觉完全正常。
5、营养改变
神经损伤后,支配区的皮肤发冷、无汗、光滑、萎缩。坐骨神经伤常发生足底压疮,足部冻伤。无汗或少汗区一般符合感觉消失范围。可作出汗试验。
6、反射
根据肌肉瘫痪情况,腱反射消失或减退。
7、神经近侧断端有假性神经瘤
常有剧烈疼痛和触痛,触痛放散至该神经支配区。
8、神经干叩击试验(Tinel征)
当神经损伤后或损伤神经修复后,在损伤平面或神经生长所达到的部位,轻叩神经,即发生该神经分布区放射性麻痛,称Tinel征阳性。
9、电生理检查
通过肌电图及诱发电位检查,判断神经损伤范围、程度、吻合后恢复情况及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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