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以后跟领导吵架,我很过份吗?

辞职以后跟领导吵架,我很过份吗?,第1张

既然要离职了,又何必去纠结呢?正常情况下,办理辞职和离职的流程如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一个人进入职场以后很难从一而终,基本上很少有人能够在一个公司待一辈子。大部分人都是在一个公司里面工作了一段时间可能就跳槽了,而离职的原因有很多,有可能是工资待遇方面不满意,也有可能是和领导之间发生了一些矛盾而离职的,但是在找下一份工作的时候,如果你已经是一个有工作经验的打工人了,那么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基本上就会对你离职的原因进行询问,而那些因为和领导意见不合或者是闹了一些矛盾而离开公司的人,面对这种情况就很难回答,有一些人可能就选择撒谎去面对,但是事实上撒谎不是最好的选择。

比起撒谎可以选择对你的原因进行美化

有很多人觉得如果和领导发生了矛盾才离职的话,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个公司询问原因就很难实话实说,因为害怕下各公司的HR对自己产生一些偏见,所以有一些人就选择去撒谎,但事实上撒谎反而会对自己不利,因为现在很多公司都会选择进行背景调查,而且在职场上面打拼有些人的人脉很广,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你离职的真实原因很有可能被公司的人知道,同时如果撒谎的话有一些公司的HR可能会对细节进行询问,如果你答不上来的话反而更让人失望。

公司的HR也会对你离职的原因进行猜测

很多人的离职原因都是比较类似的,对于那些有经验的HR他们大概也是知道一些情况的,所以如果你是因为和公司的领导发生矛盾离职的话可以对你离职的原因进行美化一些。不过还是要抱着一个实事求是的态度的,你可以表示是因为你个人执行力比较强,而领导是一个工作比较拖延的人,因为在做事方面产生了分歧而进行离职。另外就是可以说自己的发展状况和前一个公司的发展状况有一些偏差所以才会有离职。

不管你和前一个领导发生的矛盾是领导的错误,还是你对领导有一些怨言,在这样的情况下都不能够继续进行抱怨,因为你不知道这个HR他是否会是你下一个领导。

我不会回去。

有些人离职后的某一天可能会接到老板的电话,老板让他回去继续工作,这种情况下有些人可能会有所顾虑。但如果你离职的时候和老板闹掰了,这种情况之下就不要回去了。

之前和老板闹掰了,这件事情会影响你们之间的关系,回去也是自讨苦吃。

试想一下,如果在生活当中你和别人发生过比较大的矛盾,这件事情会成为你心中的一根刺,当你和别人再次相逢的时候,你和他的关系或许就会变得很微妙。或许你们会维持表面上的和平,但是心里的那根刺永远没有办法拔出。

大部分人都没有那么大气,老板也是如此。当你回去以后,他也不大可能会再重要你了,即使你很有能力。但是当他想到你们之间发生过的这件事情,这会让他有所顾忌,也会让他对你有不好的看法。回去原来的公司你得到更好发展的可能性不大,所以不要回去。

老板这时候让你回去有可能是他招不到人,如果他招到了,你会成为弃子。

老板会让你回去他也是在做利益的权衡,这有可能是他在短时间以内招不到合适的人,或者其其他的人要的工资比你高,但是能力没有你行等。综合考虑,或许你还是比较有价值的。但如果有一天他找到了一个比较性价比高的人,他可能会让你立马辞职。为了避免被这样对待,一开始就不要答应回去。

好马不吃回头草,要想想当初离职的原因,你回去了以后还是会想离职。

你当初会离职,想必是那有一些让你不满意的点,这些问题没办法改变,你回去了以后还是会有离职的心,你回去了以后也会工作的不开心,而且回去以后别人也会对你有不好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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