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的哲学本质的哲学的遗憾

情感的哲学本质的哲学的遗憾,第1张

对事物最一般、最普遍意义上的抽象认识就是哲学,站在哲学的高度对情感进行高度的抽象可以得出情感最一般、最普遍的哲学本质。 哲学家们时刻在思考着时代的一切,尤其思考着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事物的哲学本质,然而,情感这东西太深奥、太神秘莫测,多少年的苦苦探索过去了,至今没有人能够得出满意的答案。人们只能在幽灵般的情感面前感到困惑和迷茫,一切行为和思想都只能盲目被动地接受着这个怪物的驱使。

许多人认为,情感本身是主观心理的东西,没有客观内涵,不需要或者不必要下一个明确的哲学定义。有人认为情感属于心理学范畴,只需要有一个心理概念就足够了。

事实上,情感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涉及心理学、社会学、行为学、管理学、美学、伦理学等众多社会学科,对于情感的认识仅仅停留在心理学范围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上升到哲学的高度,对情感做一个高度抽象、高度简单的理论概括,这是情感理论乃至整个社会科学取得新发展的关键。

新民晚报·新民网昨天高考作文全部出炉,又是一场全民吐槽狂欢。

据说是江苏卷作文题“赢了”,网友直言:“江苏卷是魔鬼吗”。

来欣赏一下:

根据以下材料,选取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除诗歌外,文体自选。

物各有性,水至淡,盐得味。水加水还是水,盐加盐还是盐。酸甜苦辣咸,五味调和,共存相生,百味纷呈。物如此,事犹是,人亦然。

网友:

谁说水至淡了?海水可咸呢!好吧,这算抬杠。但怎么写确实蛮难把握的。据说第二句是关键,要交融,要合作。有的考生可能会写水煮小龙虾不好吃,十三香才好吃,倒也是个思路。要我写,我就写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立意、思想性一定会更高些,不知是不是合了出题人的心意。

据说江苏出题一贯小清新套路。

这是去年的题:

根据以下材料,选取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花解语,鸟自鸣,生活中处处有语言。不同的语言打开不同的世界,音乐、雕塑、程序、基因……莫不如此。语言丰富生活,语言演绎生命,语言传承文明。

花解语?不是很懂。是不是名花解语的意思?好像这里不是这个意思,老师想表达的应该是“玫瑰花代表爱情”。所以考生上来就蒙圈是很可能的,还好“鸟自鸣”应该可以理解。语言演绎生命?不是很好懂,反正就是个绕。

事实上江苏卷有“绕”的传统,

如15年的江苏卷作文题: “和大自然一样,智慧也有自己的样子……”对此很多人表示不懂那是个什么样子。

每年公众观赏揶揄奇葩高考作文题目秀,这本身就是挺奇葩的一件事。

今年的作文题同样遭到种种吐槽。

今年浙江卷的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作文。

有一种观点认为:作家写作时心里要装着读者,多倾听读者的呼声。

另一种看法是:作家写作时应该坚持自己的想法,不为读者所左右。

假如你是创造生活的“作家”,你的生活就成了一部“作品”,那么你将如何对待你的“读者”?

根据材料写一篇文章,谈谈你的看法。

网友表示,

这是不是要写成:人究竟应该做一个“自私的人”还是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估计出题人是这个意思,但非要兜个圈子。

其实浙江卷最难的据说是18年的作文题:

浙江大地,历史上孕育过务实、经世致用、知行合一等思想,今天又形成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浙江精神。

在与时俱进的浙江文化滋养下,代代浙江人书写了一个又一个浙江故事,创造了一个又一个浙江传奇。

作为浙江学子,站在人生新起点,你有怎样的体验和思考?结合上述材料,写一篇文章。

很多考生不了解“浙江精神”,不知道怎么写。

网友@十八不是阿姨:

18年离题的人在这,写了三分之一就开始想着完了死了,算了接着写吧。

从最近几年的高考作文题来看,时事政治越来越多成为作文题的素材。今年的北京卷题目就非常突出。

但时政类的作文题要出好也很难,如果不加限制,学生的表达很容易同质化。但出题老师的想象力似乎有限,连续几年出现“给若干年后的自己写一封信”这样的题目。

比如今年的全国Ⅱ卷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

1919年,民族危亡之际,中国青年学生掀起了一场彻底反帝反封建的伟大爱国革命运动。1949年,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新中国青年投身于祖国建设的新征程。1979年,“科学的春天”生机勃勃,莘莘学子胸怀报国之志,汇入改革开放的时代洪流。2019年,青春中国凯歌前行,新时代青年奋勇接棒,宣誓“强国有我”。2049年,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中国青年接续奋斗……

⑤ 2049年9月30日,写给某位“百年中国功勋人物”的国庆节慰问信。

2018年全国Ⅰ卷

试题内容:

……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际遇和机缘、使命和挑战。你们与新世纪的中国一路同行、成长,和中国的新时代一起追梦、圆梦。以上材料触发了你怎样的联想和思考?请据此写一篇文章,想象它装进“时光瓶”留待2035年开启,给那时18岁的一代人阅读。

2017年北京作文题:

2049年,我们的共和国将迎来百年华诞。届时假如请你拍摄一幅或几幅照片来显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辉煌成就,你将选择怎样的画面?请展开想象,以“共和国,我为你拍照”为题,写一篇记叙文。要求:想象合理,有叙述,有描写,可以写宏大的画面,也可以写小的场景,以小见大。

其实今年的北京卷作文至少是比较容易写的。

2016年的题目才有点吓人:

《白鹿原上奏响一支老腔》记述老腔的演出每每“撼人胸腑”,令人有一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老腔”已超越其艺术形式本身,成为一种象征。请以“‘老腔’何以令人震撼”为题,写一篇议论文。要求:从老腔的魅力说开去,不要局限于陈忠实散文的内容,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合理。

很多考生第一眼看到题目就懵了:没看过《白鹿原》怎么办?老腔是个什么鬼?

再说上海卷的作文题“中国味”。

很多考生可能会写越是中国的就越是世界的,中国文化的独特性,但一位高中语文老师特意给我画了题中的这段话:可以启发人们如何去认识事物。

如此我就不会写了。

前年上海卷的作文题是《预测》,

当时我的评价是:《预测》这个题很莫名。提示里希望考生去写人生的不确定性。但人生怎么是预测呢?要么憧憬要么展望,要么索性卜算,预测那是章鱼保罗和贝利的事情。何况这样的题怎么写出冲突写出情感写出思辨?无聊。

回头看这个评语有点偏激,但我仍然不觉得那是一个好的作文题。

涉及近千万考生,严格第一、保密第一的“中国第一考”,其中占分比很大的语文作文,虽有一众名师、专家闭门精心打磨,然其轻率和粗陋的程度,屡屡出人意表。

2015年高考作文题被吐槽最多的是新课标全国Ⅰ卷。

父亲在高速上开车打电话,女儿屡劝不听果断报警。以此为内容,写一封800字的信。可以写给违章当事人,也可以给女儿、警察。

这种“题以载道”的老套路,其实很难考察学生的思辨能力、写作个性和文采。作家梁晓声的评价简直是骂人:“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情没有争论的价值,而出题人意在引导争议性,明显是脑子进水。”

山东卷以“丝瓜藤与肉豆须,分不清”谚语为素材的作文题勇夺当年吐槽榜第二。事实上至今被认为其“莫名其妙”的程度不可逾越。网友最抓狂的是:“肉豆须是哪个鬼?”

高考中的常识性错误近些年屡见不鲜。2015年安徽卷作文题,有专家指出,在“扫描式电子显微镜”下,任何东西都是黑白的。所以,在这种显微镜下看到黑白的蝴蝶翅,不能推出“蝶翅本无色”的结论。

2013年浙江卷,作文素材中把英国作家戈尔丁误引为“美国作家菲尔丁”,四川2010年高考作文题材料:一个点可以构成一条线,可以构成一个平面……出题人竟突破了两点构成一直线的几何定律。

2013年陕西高考作文题“经验与勇气”素材:一块价值不菲的宝石上有条裂缝,许多老工匠都不敢尝试切割,年轻工匠挺身而出一举成功。一位地质大学博士的点评是:“给你们体会下钻石是怎么切成两半才能产出最大价值的:1三维重建;2计算机自动计算;3完事,与勇气无关。”

2013年江苏高考作文材料,烛光影响了栖息在山洞里的美丽蝴蝶,南京农大专家说:那是蛾子!

其实很多逻辑和细节上的差错,并不影响考生的发挥,或者说“损失均等”。但真正让人难以接受的,是一些专家教授,对事关考生前途未来不负责的态度。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随手百度一下,即不至有如此的难堪。

有资深语文老师说,这些年来,高考作文题变成了一场秀,每个考区都想着“题不惊人誓不休”,结果怪题偏题频出,高考题目严谨、准确、明晰,给每个考生以发挥空间的基本要求被弃之一旁。一位师范大学教授说:语文高考有一个原则,那就是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但从作文题来看,这“双基原则”被抛弃了。

今天我在朋友圈发了一段话:

说实话我不喜欢各种憋足了劲“研发”出来的作文题,貌似很有内涵很有哲理,但我觉得更像是在逗考生玩,还很容易让一些原本优秀的考生偏题,误导学生为迎合阅卷者越来越“重”的口味而去冒险写他们不擅长的角度和思路。高考作文正越来越背离初衷。其实真正优秀的阅卷者可以从任何一篇作文里看出一个考生的能力。照我看,文通句顺就可以拿基本分,然后看修辞能力、思考深度和情感的张力来判断高低。可能考试院会说,简单的题目怕学生会模仿和抄袭,现在电脑查重能力这么强,真不怕他们背作文、抄袭。而且抄来的终不如行云流水发自内心的文字。何况简明的题目不代表就是重复度高的题目。

我把这段话发给三位高中语文老师,他们表示基本认同。其中一位老师说:现在的作文题与平时教的各种文体的课文不同,增加了很多逻辑、哲学的内容,可以说教和考出现了断层。另一位老师说,现在出题人怕学生背作文,因此越来越在考题设置上摆迷魂阵,貌似高深或者断章取义的一段话,几个材料,真真是难为学生。高考作文出题渐渐变成了各考区之间的比拼。

有位网友的话或许道出众多考生的心声:

@乞若阿点:让我回想起了我被14年高考作文支配的恐惧,并不是它有多难,而是我跑题而不自知,出了考场还跟我爸吹牛逼说沈阳要是有一个满分作文,那就是我,结果我高考语文答了个历史最低。

但令人哭笑不得的是,近些年高考作文题不断创新、破冰,但一些精明的语文老师、考生,早已看透了这些花拳绣腿的底牌,暗自发笑。他们手持对立统一、量变质变、否定之否定三大辩证法宝器,再携相生相成、刚柔相济两样祖传短兵器,简直是无往而不利。

以2015的作文题为例,福建卷:走错路与发现路;山东卷:丝瓜藤和肉豆须;江苏卷:智慧;上海卷:心中的坚强与柔软;四川卷:老实与聪明;广东卷:感知自然;安徽卷:蝶翅的黑白与彩色;湖南卷:大树的行与止;湖北卷:喷泉与泉水;浙江卷:文章和人品;重庆卷:表象与真相等等,三大定律加两则中国哲学,基本可以应付了。

“从前有个学生娃,提篮春光看妈妈,带着感动要出发,弯道超速被人抓,罚种稻子和荷花,于是时光流逝了,头被梯子砸开花,后来遇见萧伯纳,现实未来都不差,编剧演员在吵架,到底是谁最算话,今年遇上小蝴蝶,不懂科学要抓瞎……”

这是网友对某省若干年高考作文题的总结。

语文出版社社长王旭明对语文教育有长期的关注,他说,高考作文折射的,是我国学校语文教育在很多方面的苍白、软弱和无力。

生硬的创新和想象,让人看不到情感和思想的光芒。命题如此,遑论文章。(新民眼工作室 岳鸣)

爱是没有道理的!这么说是不是觉得也没有什么道理可言!

如果可以把感情理论化,那就感情就不再是原本的感情了。感情是不可以公式化的。也不可以理论化。在生理学上会说是由各种激素啦,气味啦所影响的结果。其实这也是原因中的一个。毕竟人也是生物体,会受生理条件产生的结果左右。

万事万物都没有绝对的是非结果,更何况飘渺的情感呢!

就像经常会有人说不能和恋爱中的人讲道理,因为无理可讲呀。

或者说爱是盲目的,爱会使人盲目。她(他)面对情感时就将现实中的不利条件和影响屏蔽掉了。

目前,计算机理论界所开展的针对各种生理指标方面的“情感计算”方法,主要存在如下危机根本无法解决:

1、要建立情感的识别系统和表达系统,就必须对情感的基本类型进行划分,以确立情感的基本模态。然而,情感的基本类型究竟应该根据什么原则和标准来划分,有何理论根据?

2、对于同一类型情感,无论是情感感受强度,还是情感表达强度和情感生理唤醒程度,都可以采用不同的生理指标进行计算和测量,究竟应该选用哪一个生理指标为主要尺度呢?

3、对于同一类型情感采用同一个生理指标进行测量和计算时,由于受到许多环境因素、人体其它生理因素和精神因素的影响,其测量值的差异性和波动性如何消除。

4、不同的情感类型所产生的不同生理指标之间往往没有通约性,那么,不同类型的情感之间如何进行相互比较和统一度量?

5、人的情感内容和感情方式是极为丰富的,各种情感之间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相互转化,往往有着相当复杂而且变化频繁的关系,那么对于情感的计算就需要真正天文数字般的情感数据资源库,还需要海量的计算模型与计算工作量,而人脑为何并不需要?

6、有些复杂而微妙的情感,如怀疑、犹豫、迷茫、怜悯、尴尬、自我表现等,其生理指标的变化往往极其微弱而且短暂,对于它们的计算和测量如何进行?

7、有些情感(如“对敌人的仇恨”与“对亲人的生气”)往往具有相同或相近的生理指标,但两者所表达的价值内涵往往相差很大,如何进行区别?

8、情感的感受强度和表达强度与各种生理指标的变化量度通常不是成线性函数关系,大部分都是呈非线性的、不连续的、模糊的、概率性的、波动的函数关系,因此采用生理指标的变化量来计算情感的感受强度和表达强度,如何消除其误差性和不确定性。

9、假如能够计算出人的情感感受强度、表达强度和生理唤醒程度,这些计算值又代表了什么样的客观价值意义?如何使电脑或机器人具有和谐、友好、灵活的人机界面?

总之,对于情感的感受强度、表达强度和生理唤醒指标的计算实际上只是对于情感的表面形式的计算,而不是对于情感的客观内容的计算,因此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的“情感计算”。 目前,“情感计算”理论中主要存在如下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哲学错误,必须进行深刻的反思:

1、唯心主义错误。目前的“情感计算”理论以唯心主义的观点来看待情感的哲学本质,把情感与它所对应的客观存在割裂开来,局限于在主观范畴内来分析情感现象与情感规律。唯心主义者常常把主观与客观割裂开来,它否认,任何主观意识都产生于客观存在,都是人脑对某一种客观存在的反映,那怕有时是一种不真实的、不正确的、不全面的、甚至是颠倒的反映;它不知道,要认识一种主观意识的哲学本质必须从它所反映的客观存在中找答案,要分析一种主观意识的变化规律性应该从它所反映的客观存在的规律性上着手;它不知道,情感作为人脑的一种主观心理活动,必然对应着某一种客观存在,必然是人脑对某一种客观存在的主观反映;它在分析情感现象与情感规律时,总是试图在“需要”、“欲望”、“体验”、“态度”等主观心理范畴内找答案,而不能从其所反应的客观存在中找答案。

2、形而上学的表面性错误。目前的“情感计算”理论以形而上学的表面性观点来看待情感的客观内容,混淆了情感的客观内容与其表现形式的本质区别,它认为情感计算的核心就是对情感所激发的生理指标的计算。形而上学的表面性观点总是倾向于从事物的表现形式(或外部现象)来认识事物。它否认,事物的表现形式与其客观内容有着本质的区别,事物的表现形式通常只能片面地、不准确地、不稳定地反映事物的客观内容;它总是把情感的表现形式当作情感的客观内容本身。

3、形而上学的孤立性错误。目前的“情感计算”理论以形而上学的孤立性观点来看待情感的运行程序,把情感与认知及意志割裂开来,认为情感是独立运行的,与人的认知过程和意志过程无关。形而上学的孤立性观点总是倾向于根据事物本身的运动与变化情况来认识该事物,而不是根据事物与其它事物的相互联系与相互影响上来认识该事物。他们只看到了情感对于人的活动的影响与制约作用,往往看不到情感与认知、意志的相互联系与相互影响。

人为了生存和发展就必须首先感知和了解各种事物的事实关系,其次要掌握这些事物对于人的价值关系,第三要掌握人的每个反作用于这些事物的生产行为或生活行为的价值关系,并且判断、选择、组织和实施一个最佳的行动方案。第一步由认知活动来完成,第二步由情感活动来完成,第三步由意志活动来完成,因此从认知到情感,再从情感到意志,是一条基本的、不可分割的人类自控行为的流水线。

由此看来,仅仅进行狭义的、孤立的情感计算,仍然不能解决人的心智活动的全部计算问题,还需要实施对意志的计算,并实施对知情意的交互计算。由于意志是一种特殊情感,因此意志计算以及知情意的交互计算都是广义的情感计算。

4、形而上学的片面性错误。目前的“情感计算”理论以形而上学的片面性观点看待情感的客观目的,认为 “情感计算”的研究主要是基于两个现实目的:一是建立和谐的人机交互环境,使计算机或机器人具有良好的人机界面,以降低使用者的劳动强度,提高使用者的工作效率,解放人的双手;二是制作可穿戴式的计算机,以替代、补偿与增强人的辅助感知功能和行为功能,特别是帮助提高残疾人的感知功能和行为功能。

哲学硕士论文:儒家的情感观念

[摘要] 汉语“情”从一开始就兼有两层基本涵义:情感(人情);情实(事情)。在中国观念史、儒学史上,当“情”浑然不分地兼指人情与事情、并且“情”与“性”并无截然分别的时候,此“情”为本源之情,这是原典儒学的观念,也是当代儒学正在复兴的观念;当“情”严格地分别各指情感与事情、并且情感被置于“性→情” 架构之中的时候,此“情”为形下之情,这是帝国时代儒家形而上学的观念。总之,在本源层级上,儒家的情感观念不是一个伦理概念,而是一个存在观念。

[关键词] 儒家;人情;事情;情感;情实

 说到儒家的情感观念,人们习惯于认为是“性→情”架构,即形而下的“情”只是形而上的“性”之所发,亦即“性本情末”、“性体情用”乃至“性善情恶”等。这种“常识”其实是误解,因为“性情”观念远不是儒家情感观念的全部,更不是儒家情感观念中最本源的观念。从一开始,汉语“情”就兼有两层基本涵义:情感(人情);情实(事情)。在中国观念史、儒学史上,当“情”浑然不分地兼指人情与事情、并且“情”与“性”并无截然分别的时候,此“情”为本源之情,这是原典儒学的观念,也是当代儒学正在复兴的观念;当“情”严格地分别各指情感与事情、并且情感被置于“性→情”架构之中的时候,此“情”为形下之情,这是帝国时代儒家形而上学的观念。为此,本文围绕“情”这个词语的用法,简要叙述中国历史上的儒家情感观念。

 一、原创时代儒学:情感观念的本源意义

 儒家的情感观念一开始并不是“性→情”的观念架构。在原创时代的儒学中,“情”与“性”并没有严格的本质区分;“情”既指情感,也指事情、实情、情实,乃是一个本源性的观念,即是一个前主体性、前哲学、前形而上学的观念。[①]

(一)汉语“情”字的原初涵义

 汉语“情”字出现不是很早。甲骨文里没有“情”字。《周易》古经部分亦无“情”字。《尚书》中仅有一个“情”字,见于《周书·康诰》“民情大可见”。 [②]《诗经》也只有一个“情”字,见于《陈风·宛丘》“洵有情兮,而无望兮”。[③]“情”字的大量出现,是在春秋战国时期的文献中,即是在中国思想的 “原创时代”、即雅斯贝斯所谓“轴心时期”,这是与诸子百家思想、包括儒家哲学的兴起同步的。

 汉语“情”字一开始就同时兼有两种用法:情感(人情);情实(事情)。而且,这两层涵义经常是浑然不分的,乃是本源意义上的“情”观念。

 1、情感之“情”。从字面上讲,汉字“情”确实指人的情感、情欲。“情”字的构造,“青”为声符,“心”为意符,即是说“情”是一种“心”的现象。许慎《说文解字》讲:“情:人之阴气有欲者。从心,青声。”[④] 剔除汉儒附加上去的“阴阳”观念(情属阴、性属阳),“情”即指人的情欲;更确切地讲,就是指人的情感,而许慎所谓“有欲”是说情感必然带有欲望。在古代话语中,“情”与“欲”是密切相关的,甚至往往不加严格区分。例如朱熹论“性”与“情”,就直接将“情”说成“欲”:“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诗集传·序》[⑤])上引《诗经》“洵有情兮”,其“情”即指情欲,郑玄笺:“此君信有*荒之情,其威仪无可观望而则效”;孔颖达疏引毛亨传:“此人信有*荒之情兮,其威仪无可观望兮”。

 这种情感或情欲,古人称之为“人情”,如《礼记·礼运》说:“何谓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⑥] 这就是“七情”说。关于人情,还有其它说法,例如《中庸》: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在前形而上学的观念中,“情”与“性”并没有严格区分。这里的“喜怒哀乐”显然是说情感;然而众所周知,《中庸》已经是在建构“性→ 情”的哲学形而上学观念架构,“未发”之“中”是在说“性”,即《中庸》开篇所说的“天命之谓性”,但其实是说的喜怒哀乐之“情”,“情”即是“性”。此 “性”作为“大本”,能使“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即具有“形而上者”本体的地位。这表明《中庸》的观念是由前形而上学的观念向形而上学观念的一种过渡形态。

 2、事情之“情”。汉语“情”也指实情,即事情的真实情况。如《周易·系辞下传》说:“情伪相感而利害生。”[⑦] 孔颖达疏:“情,谓实情。”这种用法在古代是极为常见的,兹不赘述。下文谈到孟子言论中的“情”,也经常是这样的用法。这种用法至今依然相当普遍,如“事情”、“情况”等。

 那么,情感之“情”与事情之“情”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3、本源之“情”。“情”的两层涵义“人情”与“事情”本来并不严格区分,这意味着作为哲学之前提的人之主体性的观念还没有凸显出来(如海德格尔说“哲学的事情就是主体性的事情”[⑧]),我称之为“本源之情”。上引《尚书·周书·康诰》“民情大可见,小人难保”,其“情”即兼指人情(人民的情绪)与事情(人民的真实情况),孔安国传:“人情大可见,以小人难安”;孔颖达疏:“以民情大率可见,所以可见者,以小人难保也”。这里的“人情”、“民情”并不仅指情感,而是兼指实情(真实情况)。这种用法至今存在,例如“人情世故”、“考察民情”等等。

心理学把情感定义为:“人对客观现实的一种特殊反映形式,是人对于客观事物是否符合人的需要而产生的态度的体验”。从这个定义可以了解到:情感是一种主观体验、主观态度或主观反映,属于主观意识范畴,而不属于客观存在范畴。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任何主观意识都是人对客观存在的反映,情感是一种特殊的主观意识,必定对应着某种特殊的客观存在,问题的关键在于能否找到这种特殊的客观存在。

不难发现,“人对于客观事物是否符合人的需要”实际上是一个典型的价值判断问题,“符合人的需要”就是事物的价值特性,是一种客观存在,“态度”和“体验”均是人对事物的价值特性的认识方式或反映方式,这样,心理学的情感定义又可表述为:“情感是人对事物的价值特性所产生的主观反映”。情感所对应的客观存在应该是事物的价值特性。由此可得

情感的哲学定义:情感就是人类主体对于客观事物的价值关系的一种主观反映。

理解情感的哲学定义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 人类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还可以是整个社会,它们分别形成个人情感、集体情感和社会情感。

2 事物的价值关系并不是指事物的价值量(或使用价值量),情感的强度也并不与事物的价值量成正比,而是与事物的价值量有着特定的函数关系(以后再阐述)。

3 事物的价值大小不仅与客观事物的品质特性有关,而且还与主体及环境的品质特性有关,因此人的情感强度不仅与客观事物的品质特性有关,而且还与主体及环境的品质特性有关。

霍布斯霍布斯论自然

一 问题

霍布斯在他的一本主要著作《利维坦》当中,将作为其思考核心的自然法理论的基本原则坦率地归纳为22条,正是在这些原则的基础上,霍布斯阐发了他关于政治生活的构想,最终也是以这些原则为中轴,霍布斯建构起了自己的政治哲学理论的大厦。政治哲学,当其在古希腊起源的时候,意味的是在城邦中构建一种生活的方式。如果一种政治不能承担起指导公民走向真正美好生活、走向真正健康的价值,那么这种政治必定是腐坏不堪的。可以想见的是,如果霍布斯不想让自己的政治哲学走向坏的那个方向,那么他就必须把自己的政治哲学论述与公民真正的美好生活、与真正健康的价值关联起来。事实上,霍布斯的这些自然法则恰恰就是在探讨什么是公民真正美好的生活、什么是真正健康的价值,霍布斯所要解决的是关于生活之道的问题,按照列奥施特劳斯的判断,这个问题一直就是政治哲学的核心问题。那么,什么是霍布斯眼中的健康的生活之道呢?很明显,在霍布斯关于自然法则的构想最关键的有两条:1,怕死的本能,以及因此本能而生发出的自我保存的欲望;2,信守约定。也正是这基本的两条原则使得列奥施特劳斯将霍布斯看作是现代政治哲学之父。

这是为什么?

二 对问题的解释

记得在一篇有关弗朗西斯培根的研究文章中,A帕里-拉莫斯这样写道:“马克斯韦伯生动地用之以形容现代欧洲文化性格的世界之解魅体现在多个领域当中。其中之一是宗教上的变革,重要性与此相当的另一个领域则是有关认识的对象,即自然变成了一个无灵魂的机器的胜利形象,变成一个庞大的仓库或者一个没有知觉的以最苛刻的方式被加以考问的证人”。[1]的确,此前一直占据思想界支配地位的中古自然观,包括古希腊,罗马(尤其是斯多亚里派)以及中世纪,不管在时代变任中经历过多么大的变化和调整,但核心的一点却一直得到确认和坚持,即自然是一个巨大的生命机体,由在空间展开,在时空中渗透着的运动物体所组成。整个世界具有生命,它所有的运动都是生命运动,这些运动有目的、受理智规约和引导。自然不仅是活的而且是有理智的,不仅是一个自身有灵魂或生命的巨大生命体,而且是一个自身有心灵的理性动物。任一种生物依照它自身的等级,分有世界灵魂或神圣理智,分有世界心灵的活动。不存在没有精神的物质世界,也不存在没有物质的精神世界。物质本身是无形式的,精神作为终极因和目的因引导物质的变化。

到了十七世纪,所有这些都发生了变化。启蒙运动思想家们借助科学已经发现了或者严格说来已经创造了一个不同的物质世界;一个僵死的物质世界,范围上无限并且到处充满了运动,但没有质的区别和等级、没有秩序、没有和谐、更没有目的,而是由普遍而纯粹量的力所驱动。物质不再是无形式的质料。通过被强加于自身的形式构成一切东西,而是从量上组织起来的运动物体的整体。

与自然观的变动相伴随的则是对人的看法的变动。在亚里士多德式宇宙观和自然观为主导的古希腊、斯多亚、以及中世纪观念当中,自然的图景与人的价值是完全相溶为一体的。亚里十多德的自然观以质料的形式和目的论的理论为基础。活的生命有机体是思维的对象,规范、和价值构成它们的本质。事物存在于一个目的论的链条当中并一步步被引导向更为高级的生命形式,一种更有效、更充满生命力的形式。整个过程包含着潜能与现实之间的区别,潜能是奋争的基石,借此,潜能朝着现实的方向进步,这一进程以目的论的意蕴贯穿于整个自然当中,最终朝向“不动的推动者”。世界的过程不能是自因的和自存的过程,必须有一个自然之外的动力因去解释发生在自然当中的变化。很明显,这种有关发展的目的论观念将人维系在一个等级秩序当中,实现自己的本质和价值达到自己完满的存在。人因此获得了生存的意义和方向,也因此分有了世界灵魂、拥有自己的固定的价值。现代的自然观则以恒久和普遍的怀疑否定了上述形而上学体系,只承认散布于无限的时间和空间中的僵死的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关于精神、关于灵魂、关于上帝,既使不被彻底否定,至少也被排除在对于自然的解释之外。人失去了作为中古文化基本特征的那种统一秩序和内在和谐,仿佛成了宇宙的弃儿。人类在宇宙中的地位类似于马克思所说的布尔乔亚世界中的无产阶级,在机械论的自然当中,他没有必然性的地位设定,自然本身已经失去了目的和秩序。他只有凭自己的不懈斗争取得能够得到的一切。尽管后来的帕斯卡尔对这种自然图景中人的地位和价值问题忧心忡忡,这一自然观却在主要的方面道尽了启蒙运动的总体特征,即以永恒秩序向人的转变,以义务、规则向权利和要求的转变。人类的正当研究对象是人,所谓启蒙,正如康德所言,就在于自由和公开地运用自己的理性。理性也不再是原先的对世界灵魂即Logos的分有,或是对神性秩序的参与,而是成为人类自主的行为和思想能力,整个科学研究的最终目的是人类的幸福,一切知识的基础在于对心理活动的实际过程的考察。[2]

在这场从永恒秩序向人的决定性转变中,最有效的力量来自霍布斯,霍布斯第一次将法律和权利作出了明确的区分。[3]按照霍布斯的分析,法律代表着特定的义务和规则,它导源于永恒的理念或神性的秩序,在古希腊和中世纪,这是政治思想的理论基点。正义在中古社会是独立于人们意志的标准和规范,而关于单纯个人权利的某种确定性观念并未真正达到。霍布斯反其道而行之,着力论证了国家首先建立在个体的权利之上,而法律则是这一权利的衍生物。政治和社会生活因此要从“人性”的视点才能被正确理解。霍布斯发现人性的最根本的,决定一切的特性在于自我保全的利己动机,这是解释整个意志活动的简单的和自明的原则。这种自我保全的动机就其实质而言是指个人肉体生存的保持和促进。意志的其它一切活动都将服务于这种自我保全。判断是非没有别的客观标准可供奉行,只有对于作为自然存在物的人的自我保全来说是有利还是有害。自我保全的权利要求成为霍布斯政治思想的根本准则。每个人的自卫权利与他人的自卫权利根本对立,并发生冲突。为了最有效地保护自己,人们必须摆脱普遍的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走出糟糕的自然状态,进入和平相处的文明社会。进入文明社会的最可行途径莫过于人们订立相互保证的契约,按约建立国家,以国家所颁布的法令定夺是非善恶。如果人们自我保全的权利要求必须受到国家法令的限制或纠正的话,那么国家本身首先就应该是利己主义所设计的一切装置中最完善的装置,以满足自我保全的要求。除此之外,所谓的善、美德、神圣秩序以及人的社会属性等,对于国家来说并非根本的,甚至是多余的或不相干的,它们只是作为实现自我保全以及和平生活的一些条件和手段而存在,国家并不负有将公民引导向善的责任和权力,更不该有过分的精神要求。

按照列奥施特劳斯的分析,古典政治哲学与现代政治哲学的根本区分点在于:在古典政治哲学以法律和规范为基点的地方,现代政治哲学则以个体的权利取而代之,成为政治哲学论说的出发点,据此施特劳斯将霍布斯视为现代政治哲学之父,他这样写道:“在现代和古典政治哲学的相互对勘中,无疑,霍布斯,而非其它人,是现代政治哲学之父。因为正是霍布斯以此前此后都无以比拟的明确性使得自然权利,即个人的合理要求成为政治哲学的根基,而用不着再时不时地借助自然法或神法”。[4]的确,霍布斯生活和写作在启蒙运动勃兴的十七世纪,当时,欧洲民族的社会生活和智力生活都处在一个巨大的转折之中。世俗文明在宗教文明旁边自觉地壮大起来,这种世俗文明一直潜流于西方民族的宗教文明主流之下,不断膨胀,不断壮大,最终破土而出,以胜利者的形象构成近代生活的基本特征。近代生活显示出丰富多彩和强大的生命力,冲破了中世纪精神所集中的坚固统一性,精神领域的帝国时代土崩瓦解。罗马失去了对宗教生活的完全控制。宗教信仰凌驾于科学之上的、完全的统治地位被摧毁。与此相应,在思想领域中,以古希腊哲学,尤其是亚里士多德哲学为基础的中世纪经院哲学受到了全面的怀疑和批判。笛卡尔的怀疑哲学成为十七世纪理智生活的精神统治力量,从怀疑一切的原则开始,从各方面检验了全部的观念领域。笛卡尔说,我们经历过的意见的变化和感官的欺骗的次数太多,使我们无从信任他们。同一物体在不同环境中有不同的印象,面对此等印象的多样性,不可能确定这些印象中的哪一个印象或者究竟有没有一个印象包含着事物的真正本质,并且根据我们的现实经验,我们在梦中出现的生动性和确切性必然会激起我们绝不可能摒弃的狐疑:即使在我们确信我们清醒、正在感知事物的时候,我们是否也许还在做梦。因此,以想象力可能产生的所有的组合物中,我们只能确证为数不多的几个不得不加以接受的最简单、最清晰和最明确的真理,诸如2+3=5这样的数学命题。[5]培根所提出的四幻像说也表达了同样的怀疑和批判意向。[6]这种意向的矛头直指中世纪的宗教哲学体系和其支撑的以教皇为首的教会帝国,它要求在普遍怀疑的基础上探求确定的和牢靠的真理,以此为出发点,建构一种全部人类知识的有系统的崭新整体。他们对于历史积累知识的传统继感到厌恶,渴望一个崭新的由一个模子铸成的哲学创造物。正如施特劳斯所言:“教条主义从来没有一劳永逸地成功克服怀疑主义。确保智慧的实现意味着通过公正地对待体现于怀疑主义中的真理来消除怀疑主义。为此,必须让极端的怀疑主义任缰驰骋:只有经受住怀疑主义的批判方可成为智慧的绝对稳靠的基础。智慧的实现同时就是在极端怀疑主义的基础上建立起绝对稳靠的理论大厦”。[7]霍布斯就是在这样的思想氛围和时代背景中进行着他的思考和写作的。他以第一位真正的政治科学家自居,而他的雄心壮志恰恰就在于在真正稳靠的基础之上创立一门崭新的政治科学。霍布斯发现这种真正稳靠的基础扎根于人性的各种自然情欲当中,其中对暴死的恐惧以及自我保全的利己动机是具有根本性和支配性的。人们在建立一种恰如其分的政治生活或公共生活时,必须考虑到这一动机,并务必使之成为政治生活秩序的基点。以前的政治理论于从某种先在秩序的和谐体系的视角考察政治生活正当与否,认为政治生活应该以美德为基础,其目标则在于引导置身其中的们向善。这种理论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中世纪经院哲学的集大成者阿奎那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的政治论述,并在强大的宗教背景下改造了这一理论,使亚里士多德这样一个异教思想家在基督教土壤中扎根生存,并最终成为基督教世界理智生活的统治力量。亚里士多德和阿奎那可视为中古欧洲政治思想脉络中的两个制高点,两人的思想则相互辉映,构成中古政治论述的主流。霍布斯一方面对亚里士多德表现出相当的尊重,但在根本的方面却将中古的形而上学体系认定为毫无意义的胡说八道,一堆不知所云的词藻的胡乱堆砌。他针锋相对地指出:美德和善对于政治生活而言是过高以至于近于虚幻的要求,是完全行不通的。政治生活要以人的自然情欲为基础,以每个人自我保全的权利要求为出发点,简而言之,政治生活所要慎思熟虑的是实然,而非应然,[8]而它以此所要完成的任务莫过于将人们由战争状态中的“狼”变为和平状态中的公民,将人们之间的公共生活秩序由糟糕的自然状态导入和平的文明状态。总之,在霍布斯这里我们见到了现代政治学主流论述的几乎所有基本特征,比如个人权利的根本重要性、政治世界与道德世界的分离等,他的契约理论所导出的结果虽然罕有后人加以接受,但契约论本身一给他开创,便成为宪政理论家手中最经常和最有效的武器,康德在总结关于国家构成的社会契约观念时得出的结论是:除此之外,没有其它更适宜的方法了。这一切都使得霍布斯想当然地成为现代政治哲学之父,尽管我们不能忽视马基雅维利在政治与道德之间划出界线时所付出的努力。[9]

很明显,霍布斯政治哲学所需要的并不是另一种的宗教、信仰、先知、价值、超验的领域、道德、神灵、或者神学,甚至某种法条,相反,他迫切需要的只有一件东西,那就是能够在清晰、明确的证验和推理的基础上对任何政治的-神学的-宗教的-道德的-习俗的-祖先的-法条的-革命的-启示的-人造的意见(doxa)说"不"!!换句话说就是,保持人之为自然的人,为自然的存在。恰恰在其自然性上,人要清楚自身的局限和渺小,并且要让自己自然的存在远离这样的企图,即企图跨越那条绝对的界线,跨进所谓的非自然的领域当中去,这种非自然,我指的是传统宗教信仰中的“超自然”,也是指现代性背景下的"人为捏造"。要做到这一点,基本的一点是:哲学,或者哲学化,或者哲学的生活方式。这里的哲学就是“去思考”。在哲学的审判庭面前,没有一种信仰可以高高在上,它只是没有经过思考和审理的“意见"(doxas),无论是原始的迷信、希腊荷马的神话、基督教、儒教、伊斯兰教,还是其他的东西。

在《国家的神话》中,卡西尔谈到了西方思想历史上的一桩奇事,即,当城邦哲人开始凭借自己的理性进行哲学思考的时候,他们实际上引发的是一场“理智”和“神话”的对抗。而在这场对抗中,从事哲学追问的那些人恰恰是借助“自然”的崭新观念来介入对抗并最终赢得了这场抗争。

古希腊人发现的自然乃是与艺术和诗学相对立的,首要地是与Nomos相对立的,Nomos指涉的是特殊的法规、习俗、约定、同意、以及权威的意见等。自然以及由之而生的自然法的观念恰恰是在这种对立当中产生的,其目的是为了超越特殊人群、地域和时间中的特殊的习俗和规则,转而寻求一种普遍的、永恒的和超越的规范体系。“自然法理论与哲学同样古老。正如亚里士多德认为的那样,好奇处于哲学的开端,同样在自然法理论的开端处人们发现了好奇”。[10]好奇作为一种人们的思维状态,不同于道德教化和宗教义务所要求的服从和谦卑,它所指称的是哲学所特有的工作意向,这种意向一般而言就是对万物自然理则的理智追问,是一种纯粹的爱智行为,它要求以人的理性检省世界和宇宙。因此,哲学的目标在政治学、法理学和伦理学上就体现为寻求一种超越特殊的地域、人群、宗教和道德的、普遍的公共生活方式。[11]这正是苏格拉底的先行者们所致力的工作。在这之前,古希腊文明的智力状态基本上处于一个由《荷马史诗》所营造的神话氛围当中。政治和法律上的规范与由神话所衍生出来的各种宗教和道德上的义务混杂在一起,而人们赖以生活的社会秩序也想当然地被认为神灵所创,法律被牢固地打上了各种神灵的烙印,并附属于这些神灵。公元前六世纪,一切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希腊文明经历了一场以神话到哲学的革命,它导源于“理智”与“神话”之间的对话和抗争。哲学要求并尝试着揭开笼罩在们理性之上的神话面纱,要求通过关于真正现实的概念去解释经验世界。在这场哲学与神话的对抗当中,希腊人很快找到了“一种全新的方法,这种方法使人们从一种全新的视角看问题。他们在研究政治之前先研究自然”。[12]他们差不多硬生生地创造了自然这样一个概念,以之为据自己的理性思维与神话对抗。“他们是这个领域里哥伦布。如果没有这首要的一步,他们便不可能向神话思想力量挑战,新的自然观念成了关于人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共同基础”。[13]以这一新的自然观念为基础,自然法的观念同哲学一道诞生了。它与城邦旧有的神话传说、风俗习惯、祖法伦理一开始便处于对峙的格局当中,自然与习俗,即Physis与Nomos的对立一直是古希腊思想的一条轴线。[14]在此,事物的“正则现在已不再为权威所佑护;它们成了一个问题或者一个被追问的对象。原初的善与祖法伦理之间的同一被它们之间的基本性区分所取代”。[15]显然,自然和自然法的新观念是哲学的产物,是在人们开始怀疑权威、怀疑城邦生活中旧有的伦理道德,认识到并非怕有的法律都是永恒的神法,并以批判的理性对之加以全面检省的时候诞生的,它成为哲学的理知追问工作赖以进行的有效工具,成为新的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共同基础。按照自然而生活,是解脱粗俗人民的混乱习惯和粗野放纵而达到的较高级的行为规律。人们意识到古老的宗法伦理的可变性,并超越自己的城邦审视其他众多城邦的种种不同的法律和制度,这时激动人们的问题:究竟什么是正确的法律?什么是符合自然的法律的道德基础?法律为什么有约束力?法律怎样才能规约人的良心?国家的法律和道德秩序强制力的伦理基础何在?这些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成了自然法理论的基本问题,从柏拉图时代起,就吸引了几乎所有自然法理论家的注意力。这些自然法理论家所要寻求的是关于法律秩序的具有普遍效力的道德基础,它要求以一种统一的或者说是符合自然的标准衡量不同地域、不同时代的人们的生活。这种统一的标准之所以自命具有普遍效力,并非基于武力,更非基于特定的道德的、宗教的或哲学的某些教务,而是基于人类共同的理性。

有趣的是,霍布斯站在现代世界的开端,站在从宗教文明到世俗文明的转折点上,在与中世纪的宗教文明对抗的时候,他所借助的恰恰也是“自然”的观念。通过塑造一个崭新的“自然”的观念,霍布斯实际上是在提倡一种崭新的生活之道。霍布斯关于“自然”的观念的基本质性尖锐体现在下面的三个点上:

1,关涉到意志问题。在霍布斯的自然观念中,我们看到了现代世界的一个基本特征在政治生活中的初次表达,这个基本特征就是意志(will)相对于理智(intellect)取得了优先地位。真假、对错、美丑都依赖人的激情、人的意志而订,而并不象中古时代那样有着先在的客观、普遍规范。因此,人可以自由地创造所需要的规范,而这种自由创造是以霍布斯的新的知识论为基础的,对此,施特劳斯有过细致的分析:霍布斯的自然观念和宇宙观念是非智性的、和机械论的,不存在任何的超越人类的世界动因,霍布斯不相信中古世界的目的论的宇宙观是可能的,“这意味着世界本身不需要目的,因此,仅仅蕴涵在认知中的目的就足够了”(Natural Right and History,同前,第176页)。这就是说,“认知本身就可以提供必要的目的论原则”(Natural Right and History,同前,第176页)。这就产生了一个对现代政治哲学有着深刻影响的后果,即,认知与目的的同一。由此,霍布斯所谓的“科学知识”就不仅是对事实的客观描述,而且也有着目的论的意涵,最终也就必然有着价值上的关涉和目的上的关涉,由于这种关涉,认知就必然企望行动。对于现代认识论的本质,施特劳斯给出了一个直接的定义:“去理解就是去创造。”(Natural Right and History,同前,第177页,第11个注释),这使我们想起了培根关于“知识就是权力”的命题。根据施特劳斯,现代行动化的认识论意味着“对沉思或者理论的优先性的屏弃,取而代之的则是实践的优先性。”(Natural Right and History,p176note 11)。考虑到霍布斯的思想中深刻的神学背景,这就不仅仅是理论和行动之间的关系问题,而且在更深的层面上也是意志和理智之间的关系问题,这恰恰整个西方政治哲学史上的一个核心问题。(参见Natural Right and History,同前,p174--177)。意志先于理智、或者说,权利先于规范构成了现代政治生活的一个基本特征。

2,关涉到历史问题。施特劳斯有专门的章节论述历史问题在霍布斯思想中的作用。在霍布斯早期的思想当中,他似乎脱离开理性主义的非历史特性,而对修昔底德表现出特殊的兴趣。霍布斯从纯粹哲学向历史的转向并非尚古的好奇。相反,这一转向是由他强烈的目的论关怀所驱使的。施特劳斯指出:“霍布斯对于历史的增长的兴趣乃是一种对使用问题的关注。”(The Political Philosophy of Hobbes,同前,第89页)。而这是以霍布斯的下述信念为基础的,即,“传统的哲学没有办法对规范加以使用。”(The Political Philosophy of Hobbes,同前,第98页),以及他对“传统哲学格言有效性的系统怀疑”(The Political Philosophy of Hobbes,同前,第92页)和他所作出的“理性无用”的判断(The Political Philosophy of Hobbes,同前,第93页)。初看起来,从哲学到历史的转向似乎是一个从价值、规范、格言、目的到关于事实的纯粹知识的转向,或者说是从应然到实然的转向。但是,正如上面所说,霍布斯的认知和知识有着很强的目的论意涵,这决定了霍布斯要在历史的实然当中,而非在已经失效的传统哲学,寻求一个新的哲学的应然。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霍布斯的晚期思想中,他又回归了哲学,回归了他的崭新的政治哲学,说崭新是因为它有着新的规范和格言的核心,并开始压迫、驱逐历史。因此,霍布斯对待历史问题的态度是比较复杂的,文中所做的“历史问题并不重要”的判断乃是就其思想成熟的时期而论的。

3,关涉到理性问题。在霍布斯的思想当中,尽管理性已经转化为一种没有价值诉求的单纯的计算能力,但是理性地位仍然是非常低微的。由于霍布斯政治哲学中的目的论意涵、以及他对使用的强调,霍布斯的政治哲学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政治哲学了,因为传统的政治哲学完全慑服于所谓的“永恒规范”、“最好的政体”、善或者美德等等超越人类意志和行动之上的目标。而霍布斯的政治哲学则仅仅寻求效用。伴随着这种从真理到效用的转变,理性自身的角色也必然发生转变。简单地说,在霍布斯的政治哲学中,理性和恐惧(fear)、自我保全等激情(passion)是同一的。(The Political Philosophy of Hobbes,同前,第113页)。根据霍布斯,恐惧和虚荣是恰成相反的,虚荣使人容易迷惑,而恐惧则使人清楚地看到事物、从而照亮和启蒙人们。而它所照亮和启蒙的恰恰正是理性,因此,是恐惧指导并支配着理性,换句话说,是激情指导并支配着理性,霍布斯相信,恐惧这种激情能够为人们恰当的行为和恰当的政体提供充分的动因。这是霍布斯道德哲学的根基所在,在此,他将以往的中古时代道德哲学做了个彻底的反转,以激情取代理性、以行动取代规范、以意志取代理智。

两个世纪之后,马克思断言霍布斯的自然观是机械论的自然观。但是,按照施特劳斯的分析,霍布斯政治哲学的基础并非通常认为的那样是机械论的自然观。他的政治分析过程的确贯穿了分析――综合法的严格科学性,将政治生活分析到最简单、最基本的元素,即个人及其自由,再以此为基础通过普遍同意的契约建立一整套的政治秩序。但是,再严格的分析过程也有一个终止点,而这个点在霍布斯就是人的最普遍,最低的日常生活经验,比如怕死和自我保全等。反过来,霍布斯严格的科学必最终则成为人们清楚地认知并固守日常生活经验的最有效工具。一切神秘的、经不起科学分析的东西都被它排除净尽,真的,再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比契约更不神秘,更清楚明白的了。“政治哲学,因为它的原则并非借自自然科学,也非借自任何其它科学,而是由经验提供的,所以独立于自然科学,而这些经验是每个都会有的,更确切说,它可以通过每个人的自我认知和自我检查的努力而加以发现。”[16]因此,在霍布斯“认识自我”是其政治哲学的真正基础。“心灵活动的原因并非仅仅通过推理才可获知,而且也可以通过每个人努力地观察自身的这些运动所获得经验加以认知”。[17]人们对自身认知的努力就获取真正的生活经验提供一条较之科学方法更切近的途径。但人们必须为此作出努力,霍布斯呼吁:“让人们不要完全根据别人的行动来了解别人吧,这种办法只能适用于他们所熟识的人,而那是为数不多的。要统治整个国家的人就必须从内心进行了解而不是去了解这个或那个个别的人,而是要了解全人类”。[18]

现在的问题是:这是如何可能的呢?否认科学原则对于霍布斯“自然”观念的达成的作用也许是不恰当的,但是,单单科学原则能够成就霍布斯整个政治哲学体系的大厦吗?事实上,霍布斯不但没有回避宗教问题、信仰问题而单纯去谈论人的问题,天、地、神、人构成霍布斯思想体系中不可分割而又互相支持的四重根。正如施特劳斯学派所分析的那样,霍布斯最终想要成就的理论工作恰恰就是去证成这样的一点,即,阐述于《圣经》中的政治哲学和阐述于他自身的政治哲学是并行不悖的。那么最终的问题就在于:这又是怎么可能的呢?

情形是这样的。

霍布斯同培根、笛卡尔一起,成为了启蒙运动的先驱人物。启蒙运动一开始就从人或万物的普遍的永恒性质中吸取它批判既有制度和提出改革这个制度的原则,它往往倾向于无视历史的生命力和现实的合法性,并且它相信,在既有制度表现出违反理性的地方就有必要将之变成一块白板,以便根据新的原则勾画出完整的社会。启蒙运动的这种无历史性表达了关于制度形成的理性建构意向。而这种建构意向则最终表达了对传统累积的厌恶,它要求以理性之雄心审判并解除中世纪等级秩序加诸个人之上的种种束缚。为此目的,它需要全新的观念和方法。培根把哲学完全局限于自然研究,拒绝传统的形而上学讨论,而只让教义去谈论神性以及人类超自然的命运。他把目的论的自然观当作危险的种族幻像之一,当作根本错误,正确之道则是将自然视为等待人力加以征服的机械物。霍布斯倒更愿意让人知道,他的自然观与伊壁鸠鲁同出一辙,他在超自然的观念中看出的只是一种由于对自然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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