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人是在什么愿望,和什么情感的驱使下进行巫术活动,从而创造了我们今天称之为艺术作品的洞穴画?

原始人是在什么愿望,和什么情感的驱使下进行巫术活动,从而创造了我们今天称之为艺术作品的洞穴画?,第1张

$旧石器时代

人类何时开始创造艺术?什么力量促使他们去创造?最古老的艺术作品是什么样子?每一部艺术史都必须从这些问题开始,却又不得不承认它们无从回答。人类的始祖在400万年前就开始直立行走了,但他们是如何使用双手的却不得而知。已经发现的最早的人类使用工具的遗迹是在200万年前,此前人类肯定一直使用着工具,甚至猿类也会捡取木棍打落香蕉或投石御敌。工具制造则是更为复杂的事,它首先需要有 "采果棍"和"碎果器"这样的工具概念存在(尤其是在不使用它们时)。人们一旦有了这些概念,就会逐渐发现有些木棍和石块用起来更称手,于是就把它们留着以后使用。人们开始"形式"与"功能"联系起来了,所以他们选择和"确定"某些木棍和石块作为工具。当然,木棍已不复存在,只有少数石块留存至今,这是些大块卵石和岩片,上面还留有反复使用的痕迹。下一步人们对这些选定的工具进行加工,使之更为适用,这就是最早的工具制造,由此人类进入了称作旧石器时代的发展阶段。

#洞窟艺术

今天能看到的最早的艺术品产生于旧石器时代晚期,这一阶段始于35,000年前,但是这些艺术品已经相当成熟、精美,远非粗陋的初期作品。如果它们不是飞跃发展的结果--就象雅典娜从宙斯的头里钻出来就已长大成人一样,那么在此之前一定经历了成千上万年的缓慢发展,而这一发展过程我们却一无所知。当最近一次冰河期在欧洲大陆结束时,这之前至少经历过三次冰川期,每两次冰川期之间夹以约25,000年间冰期的亚热带温暖气候。从阿尔卑斯山脉到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气候与今日的西伯利亚和阿拉斯加相似。成群的驯鹿和其它巨型食草动物在山谷和平原游荡,遭到现代虎、狮的凶猛先祖和原始人的捕食。这些原始人喜欢居住在洞窟里或突出的崖壁下,已经发现了许多这样的遗址,大多数分布在西班牙和法国西南部。根据发现工具的不同和遗址间的差异,学者将"穴居人"分为若干类,每类以代表性的遗址命名。其中奥瑞纳人和马格德林人以其杰出的艺术才能和艺术在生活中的重要作用而倍受瞩目。

&阿尔塔米拉窟和拉斯科窟 旧石器时代的艺术中最动人的作品是动物形象,它们被刻凿、绘制或堆刻在洞壁上,例如西班牙北部阿尔塔米拉窟中的‖受伤的野牛‖(图14)。垂死的野牛伏在地上,已无力站起,头防卫性地低拱着。多么生动、真实的画面!画家敏锐的观察,准确有力的轮廓线,精心运用阴影来突出块面和体积的微妙手法,都令人惊叹,但更令人叹为观止的或许还是野牛濒死挣扎中的力量与尊严。法国多尔多涅地区的拉斯科窟中(图15,彩图2)绘制的动物虽然细节上不如前者,但同样给人以极深的印象。野牛、鹿、马和牛竞相驰骋,布满洞壁和洞顶,杂乱无章。一些仅以黑线勾画,另一些则涂以鲜亮的矿物颜料,然而所有的形象都显示出不可思议的生命力。

这种杰出的艺术是怎样发展而来的?它的制作动机是什么?为什么经过几万年还能保存得这样完好?最后这个问题很容易解释,因为这些画不位于易于发现和损坏的洞口,而在远离洞口的黑暗幽深处。有的洞段要爬着进去,通道错综复杂,如果没有老练的向导很快就会迷路。拉斯科窟的发现就是个典型例子,纯粹的偶然事件。1940年,附近的几个孩子被一只失足落入洞中的狗带到了这座地下宫殿。

由于藏在大地的深处,壁画避免了不速之客的破坏,这同时表明这些图像一定具有更重要的目的,而决不仅仅是装饰。事实上,它们极可能是作为巫术仪式的组成部分而制作的,或许是为了保证狩猎的成功。这样推测,不仅根据其隐秘的位置,代表矛和标枪的射向动物的线条,而且还由于这些图像独特、无序的相互叠压(如图15)。显然,旧石器时代的人不能明确区分现实与想象。他们认为动物一旦被画成图像,动物本身就受制于人了,而"杀死"动物的画像,也就杀死了动物的生命之灵。于是,"杀戮仪式"完成之后,"死"的图像失去功效,重施巫术时可以不再管它。可以肯定,巫术是有效的,它增加了猎人的勇气,让他们在使用原始武器去猎杀难以对付的真正动物时更容易成功。这种巫术的情感基础至今尤存,我们在皮夹里放着亲友的照片,因为这使我们感觉到他们的存在;人们在恨一个人时也会撕毁他的照片来泄愤。

即使这样,洞窟绘画还有许多不解之谜。为什么把它们画在难以抵达的位置?狩猎巫术不能同其它巫术一样在露天举行吗?为什么动物要画得那么真实?难道"杀戮仪式"在不太写实的形象上进行,巫术就会失效吗?我们知道,许多后来的巫术只使用最粗糙、最简化的造型,以两根交叉的小棍子就可以代表人的形象。

也许应当把马格德林文化期的洞窟壁画当作发展过程的最后阶段。此发展始于简单的杀戮巫术,那时各种猎物数量充足,随着动物的减少(由于欧洲中部气候较暖,大群动物北迁),图像的意义就改变了。在那时,阿尔塔米拉窟和拉斯科窟壁画的主要目的不再是杀戮动物,而是促进动物繁殖,这可能是通过年复一年的季节性仪式进行的。一些原被认为是用于杀死动物的武器,最近被确认为植物图象。马格德林人在大地深处举行增殖巫术是否由于他们认为大地也是活体,万物都诞生于她的腹中?这是我们熟知的后来地母崇拜的观念,这种观念很可能就来源于旧石器时代。如果是这样,将有助于理解洞窟壁画中对写实的追求。真正"创造"动物的艺术家,比起仅制作杀戮对象的艺术家来会更苛求画面的逼真。

&可能的起源 有的洞窟壁画为探求增殖巫术的起源提供了线索。在许多例子中,动物形象似乎是借助岩壁的天然起伏构成的,躯干利用壁面的隆起,轮廓尽可能与石纹或岩缝相重合。众所周知,我们会把云朵或水渍的偶然图形想象成各种物象。一个石器时代的猎人,心中总惦念着那些赖以生存的各种猎物,端详洞壁时就很容易发现动物的形象,并赋予他的发现以深刻的意味。起先,他可能只是用余烬中的木炭强调一下轮廓,以便别人也能看清楚。可以作一种有趣的设想:那些特别善于发现图像的人会获"艺术家-巫师"的特殊地位,并被免除实际狩猎的危险,以保证他们的"图像狩猎"技术日臻完善,直至最后能够少用或不用天然起伏而造像,虽然他们依旧乐于借助这些起伏。

这一创作过程最明显的例子是‖裸妇‖(图16),它发现于法国佩讷的拉马德格林窟,是旧石器时代艺术中罕见的人物形象之一(显然人类的繁殖问题尚没有动物的繁殖问题那么迫切)。她的腿与身躯是沿天然的岩石边缘刻凿的,看起来象是从石头里幻现出来。因为没有适当岩面可以借用,右臂虽依稀可见,头部则完全省略了。我们只能推测与这个形象有关的巫术仪式。50年代在西西里巴勒莫附近的阿杜拉窟洞壁上,发现了独特的旧石器时代绘画(图17),证实了有关动物和人类增殖洞穴仪俗的存在。这些画以迅速而准确的线条刻在石壁上,人物呈现类似舞蹈的姿态,周围还有一些动物。与拉斯科窟一样,这里再一次出现图像层层叠压的情况。

#器具艺术

除了大尺度的洞窟艺术,旧石器时代晚期的人们也熟练地使用燧石工具刻凿骨、角、石块。制作了大小如掌的线刻画。目前发现的最早实物是德国西南部洞窟中的猛犸象牙雕刻,距今约3万年。它们已经做得相当精致,必然是上万年艺术传统的结晶。其中一件马的雕刻曲线优美匀称(图18),后代雕刻家也赞叹不已。多年的抚摩已经磨损了这个小像的细部,但仍可看出其肩胛骨上表示飞箭或伤痕的两条交合直线,并不是原有的设计。那么,最终这匹马也只是被"杀戮"或作为祭品了。

有些原材料的形状正巧与艺术家想做的形象相似而被选择并加工成雕像。早期阶段,石器时代的人们喜欢收集卵石(还有其它不甚耐久的小东西),他们认为卵石的一些特定自然形态能够带来魔力,这种想法反映在后来一些经过充分加工的作品中。例如奥地利被称作‖威冷道夫的维纳斯‖的雕像(图19),就是表现女性生殖力的典型。她饱满的球状身体仿佛是卵"圣石",位于整个形体中心的肚脐恰好利用了石头上的天然凹陷。另一个例子是用驯鹿角精心制做的‖野牛‖(图20),在某种程度上,它紧凑而富有表现力的轮廓正归功于鹿角本身的掌状外形,它决不比阿尔塔米拉窟和拉斯科窟中精彩的动物形象逊色。

今天所看到的欧洲旧石器时代的艺术,标志着当时生活方式的最高成就。人们已经完全适应了冰河期的特殊生活条件,然而冰河期即将结束,人们就不得不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以适应新的环境。在世界的其它地区,旧石器时代在公元前10,000年到公元前5,000年之间被新的发展阶段取代。只有少数偏远地区由于缺乏外部挑战或冲击,还保持着原来的生活方式。南非的布须曼人和澳大利亚土著是或曾是人类发展初级阶段的最后遗存,甚至他们的艺术仍带有旧石器时代的特征。北澳大利亚树皮画(图21)的精巧程度虽然远不及欧洲洞窟壁画,但对运动的兴趣和对细节的深入观察(包括动物内部器官的"X"光透视图)则是共同的,只是施加"巫术"的对象是袋鼠而不是野牛罢了。

$从狩猎到农耕:新石器时代

终结旧石器时代的是新石器革命,虽然该过程持续数千年,它仍然可被称作是一场革命,这场革命约于公元前8000年始于西亚。是时是地,人类第一次成功地驯养了动物,种植了粮食--这是人类历史上一项划时代的成就。旧石器时代的人们一直过着狩猎和采集的游荡生活,享用自然的赐予,又任由无法理解、无法控制的自然摆布。但新石器时代的人们已经懂得了如何用自己的劳动来保证食物的供给,于是就以村落组织的形式永久定居下来,这就需要新的规则与秩序。尽管工具和武器皆以石制,新、旧石器时代的区别仍旧是根本性的。远在金属出现之前,新的生活方式就带来了许多重要的新工艺和新发明--制陶术、编织术、纺织术,以及用木、砖和石头建筑房屋的基本方法。

从已经出土的新石器时代村社遗址中,我们了解到这些情况。但通常这些出土物很少能体现新石器时代人类的精神生活状况。出土物中包括一些制作极其精巧、造型十分优美的石制工具和各种型制纷繁的陶器,但是这些东西无法与旧石器时代的雕刻和绘画相提并论。从狩猎到农耕的转变,必然伴随着人们对自身和世界的看法的深刻转变,这不可能不在艺术中有所表现。可能这段时期艺术发展的重要篇章已经佚失,因为新石器时代的艺术家是用木 质和易腐材料进行创作的,或许今后的发掘会有助于填补这个空白。

#杰里科

新近发现的史前杰里科遗址是一处受人瞩目的新石器时代遗迹,出土了一批精彩的雕塑头像,年代约为公元前7000年(图22)。这些头像由真人的头盖骨制成,面部覆以染色的灰泥,眼睛以海贝镶嵌而成。它们的造型精巧准确,块面过渡细致优美,骨肉质感强,关系精确,仅头像本身就足以令人赞叹,更何况它们还产生于遥远的古代;进而,其五官亦非千人一面,而是个性鲜明。这些头像虽然神秘,却清晰地预示了美索不达米亚艺术的特色(参见图90)。它们是肖像绘画传统的发端,此传统在罗马帝国灭亡之前一直延绵不断。不同于源自对偶然形象的视觉感受的旧石器时代艺术,杰里科头像不"创造"生命而是用经久的物质取代易腐的肌肤而使之不朽。根据头像的发现状况看,它们陈列在房屋的地面上,而遗体的其它部位则埋在住所的下面。头像很可能是受崇敬的祖先,如此这般被认为可以恩泽子孙。

旧石器时代的人类也埋葬死者,但尚不知道他们对死亡的看法,死亡是回归地母之腹还是有天国存在?杰里科头像从一方面说明了新石器时代的人们相信精神或灵魂的存在。它居于头颅之中,肉体死后依然存在并能造福或酿祸于后代,因此要靠活人安抚或控制。显然,保存下来的头像"灵魂寓所",用以把灵魂禁锢在原来的地方,这样就以视觉形式表达了观念传承、家庭或部落延续的意识,这种意识使定居的农耕生活有别于猎人的漂泊生活。新石器时代的杰里科是最典型的定居社会,珍藏先祖头颅的人们居住在铺有整洁粘土地面的石头房子里,外面由粗糙但构筑坚固的砖石城墙与塔楼护卫(图23)。奇怪的是他们没有陶器,这种烧制粘土的技术似乎是后代的创造。

#萨塔·胡伊克

从1961年起,在安纳托利亚的萨塔·胡伊克发掘了另一个新石器时代的城市,大约比杰里科晚1000年。这里的居民居住在围绕天井建筑的砖木房子里(图24),因为房屋无门,所以没有街道,人们显然是由房顶出入的。遗址中有不少目前所知的最早的人类神庙。在粘土粉饰的墙面上有最早的人工壁面绘画,画面表现了奔跑的小人围猎巨大的野牛和牡鹿的场面(图25,彩图3),显现出旧石器时代的影响,这表明当时此地的新石器时代刚开始不久。但是画面反映的重点已经改变了,这种狩猎活动似乎是祭祀男性神的仪式,野牛和牡鹿是祭神的圣物,而并非人们赖以生存的食物。

与洞窟壁画中的动物相比,萨塔·胡伊克的动物是简化和静止的,而猎人则处在剧烈的运动之中。与母性神相关的动物表现出更加固定的规则,两只豹子(图26)头部相抵,严格对称,分毫不差;另一对豹子则构成了生殖女神宝座的扶手(图27)。类似的女神陶塑很多,它们都体现了‖威冷道夫的维纳斯‖(参见图19)的遗风。在萨塔·胡伊克的壁画中,最出人意料的是村落图,上面有座正在喷发的火山(图28、29)。排列紧密的长方形住宅区采取俯视的角度,山则是平视的,山坡上布满了表示岩浆的斑点。这样的火山在萨塔·胡伊克至今尤存,它的爆发对于当时的居民来说必定是灾难性事件无疑,他们怎么能不把这看作是神力的象征呢?只有出于对神力的敬畏才能产生出这样一幅介于地图和风景画之间的作品。

#新石器时代的欧洲

西亚成了文明的摇篮(进入文明,实际上就是过城市定居生活),而新石器革命的进程在欧洲却缓慢得多。约在公元前3000年,西亚的影响开始延及地中海北岸。发现于巴尔干半岛的烧陶生殖女神像,与小亚细亚出土的陶像有着密切的联系。例如发现于切尔纳沃达的一尊陶像(图30、31),之所以使人过目不忘,正是由于雕塑家具备既简化人体,又保持其鲜明女性特征的能力(他把面部完全略去了)。平滑凹陷的背部恰好衬托出正面的球状隆起--大腿、腹部、臂膀和乳房,或许可以把它看作是古代艺术家遗留给现代雕塑家的赠礼。

&石棚和石圈 阿尔卑斯山北部很晚才受到西亚的影响。直到公元前数百年,在铁器和青铜器出现之后,数量稀少的中欧和北欧居民还继续过着简单的小型部落生活。因此,新石器时代欧洲社会的发展从未达到过杰里科和萨塔·胡伊克的水平,前者有砌筑建筑,后者则发展了房屋密集的城市。然而在欧洲发现了巨石建筑,这些建筑是由巨大的石块和圈石组成,不用灰浆,故称之为"巨石文化"。它们用作宗教目的,并不具有世俗、实用的功能。很明显,只有在宗教权力的威压之下,才会出现这种持久的协作--这是一项无异于移山的艰辛工作。即使在今天,这些巨石文化的建筑仍然笼罩着一种令人敬畏的神秘气氛,仿佛是昔日巨人族的杰作。其中一些石棚本是坟墓,即"死者之屋",立巨石为墙,覆石板为顶(图32)。

另外,石圈是举行宗教仪式的场所。英国南部的斯通亨奇(Stonehenge)就有这样的建筑(图33、34,彩图4)。外圈等距排列直立的巨石,这些巨石支撑着横置的石板(楣梁)。里面另有两个结构相似的小石圈,最中心放置着一块类似祭台的石头,整个构筑物正朝着夏至日出的方位,因此它一定是用于太阳崇拜仪式的。

巨石结构是不是建筑,这涉及到定义的问题。今天我们倾向于认为建筑必须有封闭的内部空间,而却认为花园、公园、运动场是环境建筑,也不会有人将露天剧院和体育场排除于建筑之外,这就需要考证一下建筑这个概念的语源。古希腊"archi-tecture"意味着一种高于普通"tecture"(建筑物或房舍的意思)的构筑物(就如同archbishop(红衣主教)位列bishop(主教)之上;而archfiend(魔王)比fiend(妖魔)更加邪恶一样),以其规模、秩序、持久与庄严而区别于日常的实用房屋,所以古希腊人一定会把"斯通亨奇"当作建筑。只要我们理解了建筑定义不必包含内部空间,就也能做到这一点。如果建筑是"以人类的需要和愿望来塑造空间的艺术",那么"斯通亨奇"正合此义。

#新石器时代的美洲

堪与巨石文化建筑相媲美的是史前北美印第安人的"大地艺术"。这些印第安人都被称为"筑堆族",这个词会造成理解错误,实际上,这些泥堆无论是形状还是功用,都有天壤之别,而且造于不同的年代,时间跨度从公元前2000年直到殖民地时期以前。这些"塑像堆"奇特有趣,被制成动物的形状--可能是制作者部落的图腾。最蔚为壮观的是‖巨蛇堆‖:一条长达427米的巨蛇蜿蜒于南俄亥俄一条小河旁的山脊上。位于最高处的巨大蛇头由石块堆砌而成,可能曾是祭坛。显然这一杰出的环境建筑的灵感来自于周围地形的自然状况,它同斯通亨奇一样神秘动人。

$原始艺术

至今还有一些人类群体过着旧石器时代的生活。新石器时代的现代遗氏并不罕见,他们分布在热带非洲、南太平洋群岛和美洲的所谓原始社会。"原始"是一个不恰当的词,它极其错误地暗示着这些社会具有人类发展最早阶段的特点,因而使其被赋予多种相互冲突的感情色彩。但由于没有更恰当的词,只能沿用"原始"一词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约定俗成的名称。这种生活方式经过了新石器革命却仍未出现向"有史"文明社会进化的迹象。这意味着原始社会实质上处于自给自足的村落生活状态,其社会和政治的基本单位是村落或部落,而不是城市或国家。他们通过恪守自己的习俗和传统来实现社会的延续,并不使用文字记录,所以他们的历史是口头传袭的。

原始生活的整个模式都是静态而非动态的,没有现代社会习以为常的要求变革和扩张的内驱力。原始社会乐于老死不相往来,抵制外来影响,他们表现了稳定但又脆弱的人与自然间的均衡,一旦接触都市文明就会遭到损害和淘汰。在西方社会现代文明的侵犯面前,大多数原始社会都摆脱不了束手无策的悲剧性命运。然而原始人的文化遗产丰富了现代文明,他们的习俗、信仰、传说、音乐已为民族学家记录下来。在整个西方世界,收藏和鉴赏原始艺术品蔚然成风。

&祖先崇拜 对于原始人生活的研究有多方面的收获,其中之一是对现代文明的渊源:即西亚和欧洲的新石器时代有了更多的了解。我们对原始社会及其生活方式的了解基于制作较晚的材料(几乎没有早于17世纪的),但这些材料同遥远的新石器时代惊人地相似,当然原始社会的材料更为丰富。由于在原始艺术中有大量的相同现象,据此就能更好地理解杰里科的颅骨崇拜(图22)。

在新几内亚塞北克河流域发现的颅骨与杰里科颅骨极为类似。直到不久以前,那里还把祖先(和重要敌人)的颅骨以杰里科的方式进行处理,包括用海贝做眼睛(图36)。我们推测其目的是为了"系留",进而控制死者的灵魂。另一方面,杰里科仪俗在某些重要方面同新几内亚有所不同,因为塞北克河地区的雕像缺少细致、生动的模仿造型。在这里,死者的身份不依赖于肖像特征,而是通过绘在脸上的部落纹饰来辨别的。野性未脱的表现方式很难与艺术联系起来,然而这些头颅与本地区那些出色的祖先木雕像包含着同样的意义。如图37,雕像的整体造型设计集中于头部,两只贝眼紧紧注视前方,而身躯却象原始艺术品中常见的那样,简化到仅作支撑物的地步。四肢则蜷成胎儿的姿态,这是许多原始部落常用的葬式。

木像头后生出一只大鸟,巨翅平展,象征着祖先不死的灵魂生命力。从外形看这是军舰鸟或某种飞翔能力很强的海鸟,鸟的翱翔之态与僵硬的人物形成对比,形成动人的景象。这与西方的传统出人意料地相似,在西方也"灵魂之鸟"存在,有代表圣灵的鸽子,有《老水手》中的信天翁。因而我们发现自己常常身不由己地同一些艺术品产生共鸣,尽管乍看上去它们难以理解和接受。

&守护神 祖先崇拜是原始宗教最持久的特征和原始社会最坚强的凝聚力。但原始世界由众多独立的部落组成,祖先崇拜形式各异,艺术表现更是各不相同。譬如在复活节岛,有用整块火山岩石雕刻而成的巨型祖先石像,在高高的平台上列成一排,如同巨人守护神一般,它们肯定被认为具有辟邪消灾的巨大法力(图38)。制作者同样将精力集中在面部的制作,面孔长削,特征鲜明,而后脑则被全部削平了。这些形象反映了与欧洲巨石文化建筑相似的创作动机。

在赤道非洲的加蓬,有许多土著部落将祖先的头颅集中于一个大瓮内,由雕像守护,这些大瓮就成了公用的祖先灵魂安息地。图39显示了巴科塔人传统形式的守护神像。象其它中非西海岸的部落一样,这个部落对有色金属的使用有相当程度的了解,所以艺术家用光亮的黄铜包裹雕像,使其更添威仪。这个雕像是几何抽象的典型例子,这种抽象或多或少存在于整体原始艺术之中。雕像除头部之外,整个造型都被平面化了:躯干和四肢变成了中空的菱形,头饰呈扇形,脸部则象是椭圆的盘子,一双球形的眼睛和金字塔状的鼻子挤在盘心。整体效果特别平静、秩序、和谐,各种形状配合得度,酷似装饰图案,实际上这些守护神像不可能有威慑作用。

部落的秘密不轻易示人,因此,可以了解到的情况都不足以说明巴科塔守护神像的真正含义。或许合理的解释是:形象脱离自然(原始艺术中普遍存在这种抽象),是为了表达灵魂世界的诡秘。出于这种动机,艺术家必然尽其想象之能事,使之殊别于事物的通常面貌。但如何认识原始艺术中不同程度的抽象呢?抽象程度越高,精神内涵就越丰富吗?如果是这样,那么巴科塔艺术与塞北克河流域的艺术之间的差别也反映了在祖先崇拜上的差别吗?或者,还需要考虑其它因素?

庆幸的是巴科塔守护神像为这些假设提供了很好的检验材料。它们数量较大,相互间的差别也显而易见,尽管它们都属于同一种类并被用于同一目的。第二个例子(图40)除头部之外几乎与第一个完全相同,而相比之下,这一个的头部则颇为写实。它具有凸出而不是凹陷的外形,每个细部的表现都有其特定含义。张着的口里布满尖牙,显然是起威慑作用的,这个守护神像才真正出色地履行了它的职责。而巴科塔人则不会这样认为,在他们看来,写实和抽象的守护神像同样奏效。

那么二者的联系如何呢?它们的制作时间可能不同,但相隔不会超过一两个世纪,因为热带气候下木雕是不能久存的,而且欧洲探险家们也是从18世纪起才把巴科塔守护神像带到欧洲的。照原始社会的保守性来看,巴科塔的祖先崇拜在一二百年间很难产生重大变化而使得图39中的守护神区别于图40。它们中哪一个出现比较早,说的更谨慎些,哪一个更古老、更有可能是原型呢?肯定是图40。因为不能想象图40中的写实形象是由图39中简略的几何图形演化而来的。发展的过程应该是从图40到图39,即从具象到抽象(中间还有许多过渡的例子),这种变化看起来发生在宗教意义不变的情况下。是否应该相信原始艺术家仅对抽象本身感兴趣呢?这很难说得通。或许有个更为简单的解释:巴科塔守护神像逐步走向抽象,是无休止复制的结果。

尚不知道一次需要使用多少件守护神像,但其数量必定很大,因为每个守护神像只能护卫十多个颅骨。木雕寿命有限,要定期更换,而原始社会的保守气质要求每个新的守护神像必须遵循旧有的形式。众所周知,没有一件摹品能够完全忠实于原型,一旦复制了传统形象的基本轮廓,巴科塔雕刻师们就可以自由发挥了,所以传世的守护神像中没有绝对相同的。可能这种微妙的变化是他们有意为之,使新造的守护神像区别于被替代者。无数次重复总是使姿态和形式逐渐失却原有特征--趋向平面化、简单化、抽象化。象形汉字就是很好的例子,它开始是图画,后来就逐步舍弃了模仿的痕迹,变成了单纯的符号。巴科塔守护神像在抽象程度上虽不如汉字彻底,但也经历了相同的转化,简化和抽象是它们发展的唯一途径,不妨把这种转化称作"自我演化"的抽象。

丑聋人卡西莫多被巴黎圣母院的神父克洛德收养,做撞钟人,外貌正经的克洛德神父自从遇见美丽的吉普赛少女爱斯美拉达后,被其美色所诱而神魂颠倒,指使卡西莫多强行掳走爱斯美拉达,途中被福比斯骑兵上尉队长所救,爱斯美拉达因而爱上了福比斯。但福比斯生性风流,被怀恨在心的克洛德刺杀,但没有死。并嫁祸于爱斯美拉达,令她被判死刑,行刑时,卡西莫多将爱斯美拉达救走并藏身于圣母院中,乞丐群众为救爱斯美拉达而冲入教堂,误与卡西莫多大战,爱斯美拉达被由克洛德带领的军队绞杀在广场上,卡西莫多愤然将克洛德从教堂顶楼摔落地下,最后卡西莫多抚着艾斯美拉达的尸体殉情。(故事中还有落魄诗人甘果瓦 和丢失了孩子的可怜母亲“香花歌乐女”的衬托剧情。

评价

  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旗手和领袖。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还是在今天被一遍遍的翻印、重版,从而来到我们的手中。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可以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波希米亚少女爱丝美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卡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杀人犯”,并被判处绞刑。突出了当时教会、法庭的不负责任,以诬赖的方式,平息人民的愤怒。而作者则把爱丝美拉达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罗德和敲钟人卡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罗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他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卡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美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丝美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邪恶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丝美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突出了流浪人们的团结互助。

  作为浪漫主义文学的里程碑,这部小说最明显的标志之一,是雨果把善恶美丑做了鲜明的对比。 但这种对照却不是按传统的方式美与善,丑与恶分别集中在两类不同的人物身上,或是根本回避丑怪的一面,而是让他们互相交错:外表美好的,其内心未必善良;外表丑陋的,其内心未必不美,未必不善。

  巴黎圣母院,威严赫赫,以其不朽的智慧,在它存在迄今八百多年中,默默注视着滚滚河水、芸芸众生,曾经是多少人间悲剧、人间喜剧的见证!在雨果的这部小说中,它仿佛有了生命的气息,庇护爱丝美拉达,证实克罗德的罪行,悲叹众路好汉尝试打击黑暗统治而英勇献身的壮举,惊赞卡西莫多这“渺不足道的微粒尘芥”把一切豺狼虎豹、一切刽子手踩在脚下的侠义行为;它甚至与卡西莫多合为一体,既是这畸形人灵魂的主宰,又是他那怪异躯壳的依托。在雨果的生花妙笔之下,它活了起来,同时也以它所铭刻、记述并威武演出的命运交响曲增添了伟大作家的光辉。美丽的巴黎圣母院是哥特建筑艺术的珍品。雨果早在少年时代就对建筑艺术——尤其是哥特建筑艺术有浓厚的兴趣,及至青年时代,他至少进行了三年的准备,熟悉中世纪的法国社会,特别是屡次亲身钻进圣母院的旮旮旯旯,同时广泛阅读有关资料,掌握了法国人引以为荣的这座建筑物所有的奥秘,便于1830年7月着手写稿。他假托在那两座巍峨高耸的钟楼之一的黑暗角落,发现墙上有这样一个中世纪人物手刻的希腊词:命运!说是这个支配人类的命运,事实上支配那愚昧时代一切人的黑暗之力亦即魔鬼,它无所不在的宿命寓意深深打动了作者。确实,《巴黎圣母院》这本书就是为了叙说“命运”一语而写作的,伟大的人道主义者雨果寻求的是命运的真实内涵。无论是克罗德,还是卡西莫多,他们归根到底是社会的人,他们内心的分裂、冲突,反映的是他们那个时代神权与人权、愚昧与求知之间,庞大沉重的黑暗制度与挣扎着的脆弱个人之间的分裂、冲突,终于导致悲剧中一切人物统统牺牲的惨烈结局。我们在这部巨著中看见的命运,就是在特定环境即中世纪的法国首都,愚昧迷信、野蛮统治猖獗的那个社会之中,发挥其横扫一切的威力。《巴黎圣母院》作为一部浪漫主义代表作,正是由于作者力求符合自然原貌,刻画中世纪的法国社会真实生活,以卓越的手法和浪漫的形式,依据动人的情节发展,凝聚、精炼在这部名著中而呈现出它们的生动面貌和丰富蕴涵,赢得了继《艾那尼》之后浪漫主义打破古典主义死板模式的又一胜利。这是一部愤怒而悲壮的命运交响曲。

佛教徒也是人,也生活在这个社会上,一样不得不面对各种婚恋问题和家庭问题。

凡夫都是有我执的,一般的小人物,又不是古代的皇上,随时有人观察你的脸色、等着满足你的需求,大家都只是芸芸众生而已,那么这个时候,由于业力的推送,人群中冒出一个人来,他(她)格外地欣赏你、在乎你,盛赞你是多么地与众不同,如鹤立鸡群,如明月处星;你的容貌多么美丽,你的心地多么善良,你的性情多么温柔;你多么有才情,多么能干,多么优秀,等等等等,千好万好,数之不足。总之,在此时,万千人中,我眼中只有君一人而已。遭逢这种情况,如果不是因缘不偶,作为凡夫,你的“我执”便被这一切深深地陶醉了,感到一种分外的愉悦。于是你怀着一种类似于被伯乐发现了千里马的心情,投桃报李,对这个“独具慧眼” 的人刮目相看,青眼有加,二人彼此发掘,彼此欣赏,遂成其姻好。 读罢上述过程,你看出来了吗?除了前世的业力的作用之外,一般情况下,双方总是有一个人先爱上另一个人,不遗余力地满足对方的我执;对方受到感动,又反过来去满足追求自己的人的我执。对于追求者来说,他的投入是要求回报的,也就是说,我先满足了你的我执,之后你也要满足我的我执。如果不满足会怎么样呢?他(她)就会痛苦不堪,甚至因爱生恨;而对于被追求者来说,则是我爱你,是因为你爱我,你令我的我执感到愉悦。实质上被追求者爱的是什么呢?是他(她)自己。自己的我执得到充分满足时候的陶醉感觉,就是爱情的感觉。 由此可见,爱情和婚姻的男女主角相处的过程,就是两个人的我执此消彼长的过程,是两个人我执的一种游戏。 对于学佛的人来说,其实应该注意去体会人生的空性。你看过电视连续剧吗?当戏中的人正欢天喜地、或者正悲痛欲绝的时候,你拿起遥控,把电视“啪”地一关,这个时候,不管故事是多么地九曲回肠、情节正进展得多么如火如荼,荧屏上唯余一片空白和沉寂。那些戏中人、戏中事,那些爱恨情仇,又在哪里呢? 每个人的一生其实就是一部电视连续剧,有的精彩些,有的平淡些,但是不管你正进行到哪里,只要阎王爷拿起遥控“啪”地一关,你的人生屏幕立刻就会一片空白,你曾经如此投入的一切喜怒哀乐都化为泡影、无影无踪,你的这一期业报就结束了。事如至此,你觉得自己这一生中所经历的任何事情,还有什么真实可言吗?如果说整个人生都是空性的,那么,作为人生的一个组成内容的爱情,又焉能不空? 两个人的相爱是诸多因缘和合的结果,它有很多的条件,比如前世的因果,今世的外表、相貌、气质、性格、家庭背景、生活条件、文化修养等等。这些条件中的任何一样发生变化,只要在恋爱一方的心目中认为它是重要的,就会产生严重的后果。比如男人通常很注重女人的色相,当一个女人人老珠黄的时候,男人厌弃她,而喜欢靓丽的青春少女,是最常见的。这个时候,由于女人的衰老,色相这一条件发生了变化,原有的爱情就消失了,男人便撒手去追逐新的爱情了。当然,在现实生活中,事情往往不是;这么简单的,经常是很多条件发生了变化,爱情也便随之摇摆变化,乃至逐渐磨灭掉了。 了解了爱情是因缘法,我们就理解了它的生与死。当条件具足的时候,它就生起;当条件为具足的时候,它就消亡。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了。万物有生必有死,有始必有终;因缘有聚,亦必有散,散了的时候,让我们到哪里去寻找爱情呢--它已经尸骨无存了。 爱情既然有上述三种特性,那么,爱情是不是压根儿都不曾存在过的一件事情、是我们的幻觉呢?也不是。当初那个人说“爱你一万年”、“海枯石烂不变心”的时候,他(她)是真的;现在他(她)变了,爱上另外一个人,这也是真的。这恰好说明了爱情的无常和生灭变迁,正所谓“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 世人都说,爱情是婚姻的基础。爱情本身既已疑幻疑真,那么这基础的坚固与否,我们也就一目了然了。婚姻就好比一条绳子,它想把爱情捆绑住。爱情既是空性,用婚姻捆绑它,就象用绳子捆绑空气一样,能绑得住吗?爱情既是无常的,用婚姻捆绑着它,它就永恒了吗?爱情既是因缘和合而生的,用婚姻捆绑着它,它就不分崩离析了吗?不,爱情的特性不会因为婚姻的形式而改变,否则就不成其为特性了。

那么,我们人类为何还要选择婚姻这种形式呢?这是因为:

第一,所有的爱情滋味都差不多,过程都大同小异,“三千溺水,我只取一瓢饮”,人们常常把这视为对爱情的专一,实际上,这一瓢水,与再取它三千瓢水,滋味会有什么差别?不都是水吗?体验过了一次爱情,就不要再浪费人生了,省下精力干点别的,比如学佛修行什么的。佛陀曾经说过,世界上如果再有第二件象爱欲这样的事情,就没有人能修行得成了,可见爱欲的为祸之大。这样的大患,一已足矣,何可再三再四? 第二,为了人类的集体安全和个体安全。如果没有婚姻约束,每个人都随心所欲,就会产生很多的社会问题,财产、子女、*杀等等问题,不胜枚举。如果人们打着爱情的旗号,毫无节制地放纵自己的欲望,人类社会就会被欲望的潮水所淹没,陷入痛苦和混乱之中。 所以,为人类全体计,为自己的切身利益计,我们都需要婚姻。 既然婚姻从爱情那里承袭了无常、空性和生灭的特性,那么它出现任何变化或变故,也就丝毫不足为奇了。作为修行人,此时我们要注意的是如何面对和处理,而不是被变故所震惊和击倒。在生活中,通常被动的一方,也就是被遗弃的一方,会感到自己被全盘否定了--他(她)不要我了,他(她)选择了别人。被遗弃者的我执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因此变得自卑起来,常常尽其余生也走不出这个心理阴影,这一生就被摧毁了。实际上,正如我们前面所分析过的,婚姻的离散从根本上是因为爱情的无常等特性,也因为前世的缘分已尽,还因为对方的不觉悟--他(她)只是业力之河上的一只空瓶子,随波逐流而已,丝毫没有把握自己的能力。被遗弃者虽然不能说一点儿责任也没有,但是如果从心理上认为自己是个失败都而把自己全盘否定掉,也是不明智的,毫无必要。作为学佛者,你应清楚地知道,人人都有佛性,人人都有一颗明月珠在心里,所以你不比任何人差。 事实上,作为修行人,或许我应该说,我要恭喜你,尢其是女性修行人,为什么呢?这都是因为你比较虔诚、发了菩提心的缘故。正因为你发了真修行的心,所以佛菩萨很欢喜,很欣赏你,看着时节因缘成熟了,于是便借着生活这位大禅师的巨手,给你来了个“德山棒,临济喝”,给你设下一道大“无门关”――但看你透得过、透不过了。透不过,你就是祥林嫂一样的怨妇,反复述说着自己的悲惨故事,直到无人同情、人人都厌烦你为止;透得过,你就是生活中的大丈夫、修行路上的一条好汉了,你就冲破了修行第一紧要大关--情关。女性修行者的情执尢重,这一关的考验对她们就更是必不可少的了。 因此说,情感的挫折是佛菩萨送给我们的一份厚礼,一份考卷,我们一定要头脑冷静,争取成功闯关。 那么,没有感情变故的婚姻,他们是什么维持的呢? 一般的人,是前世因缘,人性中善的一面,良心、道德,以及生活习惯的力量。 作为修行人,最稳妥的相处之道莫过于化比翼鸟为同修。婚姻中两个人为什么经常出现摩擦?因为我执。上文已说过,婚姻的男女主角相处的过程,就是两个人的我执此消彼长的过程,是两个人我执的一种游戏。双方都希望对方能听自己的,能迁就自己、满足自己的欲求。 凡是为自己想的多、为对方想得少的人,就会对对方产生很多要求和不满,就会经常争吵;反之,凡是为对方想得多,为自己想得少的人,就易于宽容和谅解,能够包容和体贴,二人就能够和睦相处了。双方我执都重,婚姻便很难有美满的下场;一重一轻,可心保全;二个都轻,都能尽量为对方着想,就是世人眼里的美满姻缘了。 所以,婚姻的相处之道就在于“损”。损什么?损我执。“为道日损”,损的是什么?也是我执,看谁总是在“要”、谁“舍’罢了。譬如最常见的婆媳相处问题,都是因为婆婆想,“那是我儿子,他是我的”;而儿媳则想,“那是我老公,他是我的”。于是婆媳二人互不相让,矛盾日益增多,如果婆婆能想,“他不但是我的儿子,还是别人的老公,最多有百分之五十是我的”,而儿媳也想,“他不但是我的老公,还是别人的儿子,最多有百分之五十是我的”,会怎么样呢?婆媳的矛盾必定会少很多。话又说回来,那个男人,他真的是某一个人的吗?不,他谁的都不是,他只属于他自己,甚至连他自己都不属于。因为凡夫把握不住自己的心念。又或者说,他同时属于很多人,有很多角色:老公、儿子、父亲、朋友、同事、公民等等,他有太多的身份,他不属于任何一个人。女人之所以会产生“他是我的”的念头,不过是因为我执而导致的“我所”罢了,其实是一个错觉。

总而言之,在家放庭生活中,相处的诀窍也是“损”字,以损为主,损已利人。凡发生一切事情,都用修行的原则来处理,这样,家庭也就变成了道场,亲眷属也就变成了法眷属了。 不过,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家庭成员与我们有善缘,也有一些是披着亲人的外衣、报仇讨债来的,这个时候难度就大了。不过不管善缘也罢、恶缘也罢,只要我们死死抱定修行的心,就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譬如古时候的舜,他的后母和弟弟多次加害于他,欲置他于死地,而他只一味抱定“孝悌”的心,从不报复,也毫无怨言,真是堪称圣人,所以最终尧才会选定他作继承人,他是真有国君之德啊。只要我们有真修行的心,象舜一样坚定,那么我们一定能透过一切境界,从而取得今生的修行胜利, 《优婆塞戒经》中说,菩萨有二种,一种出家,一种在家,而在家菩萨修行尤难。何以故?“多恶因缘所缠绕故。”

色彩对人的心理会产生特定的影响,这已得到学术界的普遍认同。受到地域、文化、年龄、性格等复杂因素的影响,人们对红色会产生不同的心理效应;红色在不同时期的不同国家又代表不同的象征意义。本文从心理效应及象征意义两方面分析红色的色彩特性。

关键词:红色;心理效应;象征意义

红色在全世界的语言中是最早被命名的颜色之一,人类对红色的使用可以追溯到史前时代,在中国、希腊、埃及、印度等古文明国家的彩陶、壁画和建筑中,随处可见红色的身影。受到地域、文化、年龄、性格等复杂因素的影响,人们对红色产生的心理效应,及对红色象征意义的理解,有很大不同。本文从心理效应及象征意义两方面分析红色的色彩特性。

一、红色的心理效应

色彩对人的心理会产生特定的影响,这已得到学术界的普遍认同。色彩的心理颜色是指仅仅发生在人的内心世界对色彩审美价值判断的色彩现象和色彩表达方式。[1]事实上,色彩的心理效应和色彩的生理效应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关系,并且几乎是交替进行使用的,色彩在引起生理变化的同时还会产生心理的变化。

第一、色彩心理因地域及文化的差异而不同。不同地域的民族因其政治、经济、社会、习俗、文化传统、气候环境和宗教信仰的不同,对色彩的喜好与使用大不相同。在日照强烈的国家,人们偏爱明亮、暖色调的色彩;在日照不强的国家,人们喜爱平和的色彩。不同国家代表死亡的颜色各不相同,有的选择黑色,有的选择白色,更有甚者用鲜艳的色彩来纪念死亡(西印度群岛)。尽管色彩的使用存在地域的差异性,但红色在很多国家的传统文化中都象征着生命,因为红色是血液的颜色,代表生命的力量。原始社会人们用赤铁矿粉末在岩壁上做画和祭奠死者,用红色的土埋葬死者,希望死者的灵魂在另一个世界会更好。大红色和女人的生殖崇拜联系在一起,以体现多子多福的寓意。

第二、色彩心理受到个人年龄、性格和经历等的影响。卢舍尔博士认为,一个人对于特定色彩的喜爱,传递了他心理性格的各种信息。[2]首先,个人对颜色的喜爱与年龄有关。我们在儿童时代,比较喜爱饱和度高的、醒目的颜色。研究证明,四到九岁的儿童无论男女,都最喜欢红色。到了十至十三岁的小学时期,男生和女生都会喜欢红色和绿色,而不喜欢黑色、灰色等无色系。成年人对色彩的喜好受到多方面综合因素的影响,所以因人而异多种多样。年龄大的人会更偏爱淡色,所以老年人着装会更喜欢明亮的颜色,而不再喜欢黑色。其次,不同性格的人会选择不同的色彩。敏感的人喜欢红色,保守的人更喜欢蓝色,性格外向的人喜欢暖色调,性格内向的人偏爱冷色调。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喜欢无色系,而躁狂抑郁症患者喜欢有色彩的色调。最后,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不同的生活经历造就了不同气质的人,他们对色彩有着不同喜好。在前苏联心理学家巴普洛夫心理学理论中,将人的气质分为四种:胆汁质人、多血质人、粘液质和忧郁质的人。其中喜欢红色的大部分是多血质性格的人,表现为热情奔放、重情义、好冲动、有进取心,但这个分类并不绝对。

二、红色的象征意义

受到复杂的社会因素的影响,红色在不同时期的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象征意义。虽然如此,红色的象征意义受到人类基本经验的影响:一、红色为血的代表,二、红色是火的象征。这两种经验在全世界各族文化中都是存在的。以下为红色的多种象征意义。

1、红色——血与生命力的象征

由于血给人的心理暗示和生理象征的作用,红色在所有文化中均代表人们对生命的崇拜和渴望。红色的血液在宗教信仰中代表灵魂,在民间巫术中具有驱邪治病和护身的作用。

红色在许多文化中与灵魂同意,在全世界的早期宗教中,血祭都是十分神圣和普遍的。在封建社会,人们不仅用动物的血祭奠神灵,儿童和少女的血更是祭祀时的绝佳祭品。其中独一无二的是古代瑞典人的牺牲精神:为了免受自然灾害、饥荒和瘟疫,瑞典人甚至祭奉他们最珍贵的财产——国王。[3]希腊人为了能够赐予死者力量,让血液流向他的坟墓。罗马角斗士以饮伤口处血液的方式获得对手的力量并庆祝胜利。

人的新鲜血液还被赋予了另一个神圣的功能:它可以治愈最严重的疾病。传说一位埃及法老听信古老的巫术,希望以一百五十个犹太儿童的血换取他的健康,治愈当时最为恐怖的麻风病,致使犹太人逃离了埃及。民间流传的“捆扎魔法”也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其来源已无从考证,或来源于早期巫术。以红绳捆绑带病之人的腿或手臂,便可以达到驱除疾病的目的。此类用“红色的神力”驱邪保平安的例子比比皆是。用红色的带子捆绑襁褓中的婴儿,上面再挂上一个珊瑚制成的护身符,可以让婴儿免受妖魔的打扰。年长者希望借助红色的力量保护自家的小孩,用红色的帽子遮挡住魔鬼的注视与伤害。

2、红色象征天神之火

人们以火象征天神的力量,这种崇拜同样相当古老。火可以驱走寒冷,驱散黑暗的统治;火可以烧尽污秽带来洁净;火可以强大到没有什么能够与之抗衡。火亦可以代表燃烧的热血,带来激情和力量。

在寒冷的国度,大红色的火焰代表温暖,为众人喜爱。人们以“红色之角”象征尊贵不可侵犯的圣像。在德国红色魔兽一般泛指红色毛的动物,在俄罗斯这样无比寒冷的国度,只有紫貂和熊才是皮毛十分珍贵的“红色魔兽”,俄语中“红色“等同于美丽和宝贵,“红色之词”形容聪明的意见。

3、红色为代表激情的颜色

红色对激情的象征包括正、负两个方面,可以代表浪漫的爱情,亦可以代表消极的仇恨。红色之所以与激动的情绪相关,是因为它能够让血液沸腾、燃烧起来。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会有这样类似的经验:遇到心仪的人会脸红,做错事时感到尴尬或害羞会脸红,恼怒或情绪激动时会脸红,这都是血液涌向头部的关系。红色象征的最正面的激情为爱情。爱情是粉红色的,除此以外其他颜色都显得如此微不足道。

当红色和黑色同时出现时即可得到爱情的反面——仇恨,黑色的部分越多代表这种情绪越消极,罪恶感更多,因此魔鬼总是穿着黑红相间的衣服。

4、红色服装——贵族和阶级的象征

处于封建社会时期的国家,都有对于服饰穿着的规定,为不同阶级规定相应的服装色彩是一种共同的现象。这种规定由掌权的王室贵族决定,哪一阶级的人穿什么颜色的衣服,为何种款式,用何种面料必须严格遵守规定,不得逾越。

中世纪时期,服装的高贵程度与面料和染料有关,只有上层阶级才能穿丝绸、皮革质地和纯色的服装。纯色的染料由于原料昂贵、制作工艺复杂,导致染料价格十分高昂。其中,红色是最昂贵的染料,加之统治阶级迷信红色可以赐予权力和力量,因此执政的贵族禁止臣民穿着红色,普通臣民如果穿着红色,会被判处死刑。封建社会时期的中国,红色作为正色之一,是上层阶级的标志和权利的象征。例如唐宋时期,官员服色有严格的立法规定,五品以上官员方可着红色朝服。

5、红色象征法律和道德的禁令

红色作为法律和道德的禁令由来已久,并深深的根植于各个国家、各民族人们的心中,此类象征意义早已在全世界达成共识,在国际上是通用的。

第一、红色作为法律上的禁令,使用最为普遍、最为突出的形式便是交通信号灯。虽然红色的波长最长,但并不代表它是可视距离最远、最亮的颜色。白日光线条件下,**是最明亮的颜色,红色次之、绿色第三。黎明和黄昏此类光线条件差的情况下,绿色最为明显、能见距离最远,第二为**,第三蓝色,最后是红色。这表明选择红色作为警示颜色并不是因为它的物理属性,而是因为它放置在环境中最能引人注目。无论白天还是夜间,光线条件如何,红色在环境中总是最为显著、最不自然的色彩,所以最能够引人注意。

由于交通信号灯的象征意义早已深入人心,所以设计师将它转移到其他的领域里。例如,红色可以预示危险提醒人们注意。设计师将警报的按钮和紧急制动的开关设计成红色以提醒人们的注意。录音室、手术室正在使用时门上的提示灯都是红色的,提醒人们禁止入内。国际通用的禁止标识都会有红色出现。

第二、在道德的禁令中红色是堕落的颜色。在圣经中地狱是红色的,在人间也有如地狱一般丑恶的地方“红灯区”,这里是道德沦丧的地方。这些传统仍然影响着人们对红色的看法,将其视为道德的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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