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法利夫人》内容概述:1837年的一个夜晚,富裕的田庄主人卢欧老爹摔伤了腿,查理·包法利医生到乡间去急诊,卢欧老爹的女儿爱玛长得十分秀丽,包法利医生不由心生爱慕,此后便不时去看她。包法利的妻子对包法利管束甚严,知道此事以后醋性大发,但不久便去世了。包法利随即向爱玛求婚。这时的卢欧老爹已濒于破产,只得把女儿嫁给不要嫁妆的包法利医生。
婚后的爱玛对婚姻生活大失所望。她原是在修道院里接受的教育,因不满修道院枯燥、阴暗的生活,偷读了不少描写浪漫爱情的作品,并时常憧憬富于刺激性的爱情生活。谈吐平板、见解庸俗、毫无雄心的包法利打破了爱玛的爱情幻想,使她处于极度的苦闷之中。9月末的一天,附近有个侯爵邀请包法利夫妇参加舞会。舞会的奢华和放纵让她着迷,她一直跳到凌晨才恋恋不舍地回到家里。舞会上的情形在爱玛心中久久挥之不去,她时常以回忆这次舞会作为消遣,但也就更加不能容忍百无聊赖的生活了。她的脾气日益乖戾任性,抱怨当地气候不好,一个劲地催促丈夫搬家。
包法利终于从道特搬到了永镇。爱玛遇到了一个叫赖昂的青年实习生,两人一见如故,谈了不少有共同兴趣的话题。此后,他们经常见面,逐渐熟识起来。赖昂对爱玛表露了好感,但因为年轻而行动不免畏缩。爱玛也不敢有越轨行为。为解除心中恼闷,爱玛开始关心家务,并按时上教堂忏悔,但反应迟钝的神甫令她的心情更加烦躁。而赖昂为了摆脱痛苦,便离开永镇到巴黎求学去了。
时光荏苒,生活愈加沉闷。一天,附近庄园的一个地主罗道耳弗来包法利家看病,觉得爱玛长得标致,又发现包法利很蠢,便想勾引爱玛。恰好永镇举办农展会,罗道耳弗便带着爱玛去参加。两人在会上谈情说爱,罗道耳弗用一番花言巧语很快俘获了爱玛的心。深谙风月之道的罗道耳弗过了6个星期以后又才露面。果然,爱玛顺从地成了他的情妇。两人频频幽会,爱玛的感情已经狂热,要罗道耳弗带她私奔。然而,罗道耳弗不过是一个逢场作戏的人,他已厌倦了爱玛的身体,决定去卢昂另找一个情妇,他给爱玛留下了一封信后便不辞而别。爱玛遭此打击大病了一场,病好后,她想痛改前非,开始重新生活。
包法利为了让爱玛散心,带她到卢昂去看戏,凑巧在剧场遇上赖昂。分别了3年的赖昂已经十分老练,他决心不放过这次良机,两人终圆旧梦。回到永镇后,为了同赖昂相会,爱玛以学钢琴为名,每星期都去卢昂一次,沉湎于*乐之中。为此,她从服装商人勒内那里赊购了大量服饰,债务越积越多。狡猾的勒内有一天发现了爱玛的秘密,上门逼债,要她用房产清偿,爱玛不得已只好同意。但卖房子的钱也很快就用光了,她不断借债,不断典卖,把家产挥霍一空。勒内上门逼债未果,就告到法院,把包法利家的东西全部扣留起来。
陷入困境的爱玛向赖昂求助,但赖昂却用谎言稳住她,然后躲得无影无踪。她想到了罗道耳弗,以为他念及旧情可能会帮她一把。二人见面重叙旧情,但当爱玛提出要借3000法郎的时候,跪拜在她膝下的罗道耳弗却冷冷地站了起来,很镇静地告诉她说没有钱。从罗道耳弗家出来的爱玛,觉得天旋地转,万念俱灰。她一路跑到药剂师的家里,打开储藏室,抓了一把砒霜便吞了下去。
爱玛在痛苦的挣扎中离开了世界。包法利非常伤心,为清偿债务,他变卖了全部家产。在经历过多的打击之后,这个可怜的老实人也去世了。
Emma
英 ['emə]
美 ['emə]
n 艾玛(女子名)
Emma (1816) by Jane Austen (1775 - 1817)
英国女作家简·奥斯汀较有影响的长篇小说《爱玛》创作于1815年,是奥斯汀作品中艺术上思想上最成熟的一部。小说主人公爱玛是个美丽聪明的地主**,喜欢与人作媒。她在无聊之中把邻近的一个孤女哈丽埃特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主观臆想地安排她的恋爱。哈丽埃特很随和地一次又一次“爱”上了爱玛给她选择的“求婚者”。最后在爱玛的不负责的怂恿下,竟自以为“爱”上了本地最大的地主兼地方官奈特利先生,这时爱玛才猛然发现原来自己是爱奈特利先生的,最后两人都找到了与自己相匹配的伴侣。作者在小说中,已把爱情、婚姻与财产、社会地位联系起来。书中还穿插了美丽优雅的简费尔法克斯和爱玛家庭女教师泰勒**的继子,富家子弟弗兰克丘吉尔的婚恋故事。小说现实主义成分增多,戏剧成分减少,结构精微巧妙,喜剧气氛弥漫全书,趣味横生。
或许没有哪部小说在喜剧效果方面,能使奥斯汀的《爱玛》相形见绌。这是一部匠心独具的天才之作。作品风格毫不矫揉造作,然而却在叙述事件的同时,不是恰到好处地搔及读者心头的痒处。作者以她女性细致而敏感的睿智、毫不妥协的态度、自信的道德意识、无所顾忌的胆略,在作品中以浪漫的手法歌颂真、善、美,鞭勒假、恶,这无疑触动了同时代那些与作品人物不无类似之处的人们。
长篇小说《包法利夫人》是福楼拜的代表作。作者以简洁而细腻的文笔,通过一个富有激情的妇女爱玛的经历,再现了19世纪中期法国的社会生活。《包法利夫人》的艺术形式使它成为近代小说的一个新转机。从《包法利夫人》问世以后,小说家知道即使是小说,也要精雕细琢。这不仅是一部模范小说,也是一篇模范散文。但是,《包法利夫人》也为作者带来了麻烦。许多人对号入座,批评福楼拜这部书“破坏社会道德和宗教”,他还被法院传了去:原来是有人告他“有伤风化”。这时许多读者纷纷向福楼拜表示同情和支持,甚至连一向反对他的浪漫主义作家也为他辩护。法庭上,经过一番激烈的辩论,作家被宣告无罪——由此可见《包法利夫人》的影响。
爱玛·卢欧是殷实的田庄主人卢欧老爹的独养女。她从小丧母,13岁时,父亲就为她选择了爬向上层社会的一种方式,把她送到虞徐村修道院读书,学习贵族子女的谈吐、仪态,接受贵族思想的教育。卢欧老爹把日后的希望都寄托在女儿身上。
起初,爱玛不但不嫌修道院的生活憋闷,反而喜欢和修女们在一起相处。日子一久,她就不满意修道院的生活了:她偷偷读了描写恋爱、婚姻、情男、情女等内容的作品后,心中激起了爱情的波澜。
她读到司各脱的历史小说时,更加崇拜古代贵妇人的生活,巴不得自己也住在一所古老的庄园,同那些腰身细长的女庄园主一样,整天在三叶形穹隆底下,胳膊肘支着石头,手托着下巴,遥望一位白羽骑士,跨着一匹黑马,从田野远处疾驰而来。与世隔绝的修道院生活,使爱玛不了解法国的资本主义社会现实,完全沉醉于中世纪的幻境之中,成为一个极力寻求刺激,追求爱情的少女。由于她后来不尊重修道院的共同生活,“好像修道院同她性情格格不入”,父亲只得接她离开了修道院。
乡村医生查理·包法利由父母做主,娶了一个寡妇——杜比克妇人,包法利以为结婚以后他就可以自由了,但结婚后包法利医生就像套上了枷锁,因为老新娘对他管束极严,甚至经常隔着墙偷听包法利大夫给女病人诊病,不过她尽可以放心,她的丈夫一向是个老实人。但是,第二年开春,老新娘病死了。
孤独的包法利医生依旧过着波澜不惊的生活。而一次偶然的出诊使他结识了卢欧老爹,并爱上了卢欧老爹的女儿爱玛。此时的爱玛已出落得很漂亮:她的头发黑亮亮的,她的脸蛋是玫瑰红的颜色,她的眼睛很美,睫毛很动人,朝你望来,毫无顾忌,有一种天真无邪的胆大的神情。不久,包法利医生向爱玛求婚了。这时卢欧老爹破产,只得把女儿嫁给不苛求嫁资的包法利大夫。
爱玛对新生活的热望和天真使得她总处于幻想当中。但是,嫁给包法利医生后,她的幻想成了泡影。包法利医生是个容貌一般,见解庸俗,谈吐平板,安分守已,激不起笑或梦想的人。他娶到爱玛后,心满意足,吃着葱烧牛肉,剥去干酷外皮,啃掉一只苹果,喝光他的水晶瓶,然后上床,身子一挺,打起鼾来了。
充满浪漫、迷恋幻想的爱玛大失所望,感受不到丈夫的欢娱、热和爱恋。她恨包法利医生这种稳如磐石的安定、这种心平气和的迟钝,极力要摆脱这种平庸的生活与令人窒息的社会环境,寻找梦想的幸福,来满足自己感情上的需要。
正当爱玛苦闷不满的时候,昂代尔维利侯爵邀请包法利夫妇去参加舞会。这次舞会是爱玛生活道路上的一个转折点。舞会在庄雷锋里举行。爱玛对候爵家豪华的气派、高雅的客人以及珠光宝气的舞会场面入迷了。她怀着羡慕的心情看着那些装扮入时的贵妇人,幻想着自己也能过上那样的生活——而这时一个潇洒的子爵邀请她跳舞,爱玛觉得幸福极了。她一直跳到早上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了舞会。在回家的路上,她看见一个舞伴有意无意留下的雪茄盒,又引起了对舞伴的怀念。回到家里,爱玛竭力挣扎着不睡,只是为了让舞会的感觉能在自己头脑中多停留一会儿。
舞会之行在她的生活上凿了一个洞眼,如同山上那些大裂缝,一阵狂风暴雨,只一夜工夫就完全变了模样。从此,爱玛由追求中世纪的爱情一变而向往腐化堕落、虚假庸俗的巴黎式的爱情了。同时,刀子的脾气越来越坏,对丈夫更加厌烦了。她一个劲儿地怪当地的气候不好,强烈要求搬到别处去住。
包法利经不住爱玛的再三撺掇,终于搬到了永镇居住。第一天吃晚饭的时候,爱玛遇到了一个金**头发的青年实习生——赖昂。爱玛初次和他见面便很谈得来:他们有共同的兴趣,都爱好旅行和音乐。此后他们经常后面,讨论浪漫主义的小说和时兴的戏剧,两人逐渐熟识起来。
这时,狡猾的服装商人勒内看出了爱玛是个爱装饰的虚荣的妇女,就主动上门兜揽生意,并赊账给她,满足爱玛的虚荣心。赖昂对爱玛表露了好感,但因为年轻未免在行动上显得畏缩;爱玛也爱上了赖昂,同样也不敢越轨。爱玛为了能摆脱这种烦恼,开始关心家务,并按时上教堂忏悔,但神甫漠不关心的态度使她的心情更加烦躁。而赖昂为了摆脱痛苦,离开永镇到巴黎上学去了。两人分手时,尽量压抑着悲哀的心情。
赖昂走后,爱玛百无聊赖。有一天,附近一个庄园主罗道夫到包法利医生家里看病,这个风月场中的老手一眼就看穿了爱玛的心思,产生了勾引这个标致的家庭主妇的念头。恰好永镇举办了一个展览会,罗道夫就带着爱玛去参加。两个人都不关心展览会,只是借此机会谈情说爱,罗道夫抒发自己的痛苦以及对爱情的向往,深深打动了爱玛的心。
展览会后,罗道夫故意在6个星期之后才出现在爱玛面前——他知道这样会对爱玛产生什么样的心理效果。果然,爱玛顺从地成为了他的情妇。他们瞒着包法利医生经常在一起幽会,爱玛的感情发展到了狂热程度,她要求罗道夫把她带走,她情愿放弃家庭和孩子同他一起私奔。
然而,罗道夫只是一个逢场作戏的人。在厌倦了爱玛的身体之后,他决定抛弃爱玛而到卢昂去找另一个情妇。临走他给爱玛写了一封信,表示为了不伤害她,只好不辞而别了。为了表示自己的依依不舍,他还在信纸上洒了水来充作眼泪。爱玛接到信后,气得发疯,但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罗道夫的马车在夜幕的掩护下急驶出了永镇。
这之后,她大病一场,病好以后,她想痛改前非,开始重新生活。可怜的包法利医生为了让爱玛散散心就带她去卢昂看戏,凑巧在剧场里遇到了爱玛曾为之心动的赖昂。于是,两人旧情复燃,戏还没有演完,爱玛就找了个借口同赖昂到码头上互诉衷肠去了。分别了3年,赖昂已经成为丰富社会经验的人,他决不想放过这次机会,两人终于圆了旧梦。
回到永镇后,爱玛每个星期都要去一次卢昂同赖昂幽会——她的借口是去学钢琴,而老实的包法利医生从来也没有怀疑过她。爱玛把自己的全部感情都倾注到了赖昂身上,沉湎于爱情的快乐之中。为此,她从服装商人勒内那儿赊购了大量的服饰,债务越积越多。
有一天,狡猾的勒内发现了爱玛的秘密,他决定狠狠地敲诈爱玛一笔。他上门逼债,迫使爱玛瞒着丈夫把房产权抵押了债务。但是,为了保持她同赖昂的关系,爱玛继续从商人那儿赊购服饰,这样她不断借债,不断典当,很快就把家产挥霍一空。勒内上门逼债未果,就到法院起诉,把包法利家的东西全部扣押起来。
此时,爱玛已经陷入困境,她求助于自己的情人。可是,赖昂利用谎言先稳住了她,然后躲得无影无踪;在罗道夫那里,当她提出要借钱的时候,跪倒在她脚下的罗道夫安静地站了起来,说:“我没钱。”直到这时爱玛才意识到:爱情不过是梦幻中的游戏,当利益交关的时候,它就萎缩了。爱玛绝望了。
回到家里,爱玛吞下了砒霜,痛苦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包法利医生为了清偿债务,把全部家产都卖尽了。在经受了太多的打击之后,这个可怜的老实人也死了。他和爱玛的女儿被一个远房姨母收养,后来把她送进了一家纱厂。
昨天晚上,我在CCTV6台观看了**《爱玛》,这部**是根据英国女作家简·奥斯汀的同名小说改编的。
**的画面唯美,风景秀丽,人物妆扮精致。一望无际的绿色田园风光,可爱的牛羊,精致豪华的欧式家装,满是帅男美女的浪漫舞会,优美的音乐,女士精细装饰的荷叶边裙装,还有那烫成小卷的美丽长发,雅致的妆容,令人一饱眼福。
**的女主角爱玛是一位出身于富裕家庭、美丽、聪明、有点骄纵、霸道的二十一岁女孩。她喜欢给人做媒,撮合婚姻,但自己不愿走进婚姻。但是,在生活的磨砺中,她懂得了反省自己,改变自己,最后迎来了美满的爱情婚姻。
爱玛身边有一位出身低贱的善良、美丽的姑娘哈丽利,她俩是一对闺蜜,形影不离。但是,由于出身的地位悬殊,令哈丽特在爱玛面前总是处于服从的地位。
哈丽特本来喜欢农夫马丁,马丁也向哈丽特求婚,可是,爱玛示意哈丽特拒绝了农夫马丁。她一心想给哈丽特牵线上层有地位的人士。她撮合牧师与哈丽特,谁知牧师看不起哈丽特,而想追求爱玛,遭到爱玛的拒绝。
爱玛开始对出身名门、风流倜傥的弗兰克产生了好奇,想博得他的好感。弗兰克对爱玛也暗送秋波,邀请爱玛做他的舞伴。在舞会上,爱玛和弗兰克快乐地共舞,而此时,爱玛的闺蜜哈丽特却一个人坐冷板凳,难过落泪。
正在此时,比爱玛年长十几岁的奈特利先生主动去邀请哈丽特跳舞,化解了尴尬。哈丽特激动地破涕为笑。从此,在心里喜欢上了奈特利。
爱玛发现了这一幕,对奈特利的绅士风度有了好感。
在下一场的舞会上,爱玛和奈特利是一对舞伴,在牵手、旋转、眼波流转间,两个人燃起了爱情之火。
在一次聚会中,爱玛出言不逊,言语中对家境一般的独身女人贝茨**露出鄙夷与不屑,奈特利看到后非常生气,严肃地向爱玛指出了她目中无人、高傲刻薄的错误,爱玛经过反思自己,认识到了自己的缺点,然后拿着东西,主动到贝茨**家赔礼道歉,两个人和好如初。
正当爱玛和奈特利想继续发展时,闺蜜哈丽特向爱玛吐露了自己爱上奈特利的心声。两个闺蜜同时爱上一位男士,又令爱玛难过。
后来,在奈特利的建议下,爱玛主动找农夫马丁,让马丁重新去追求哈丽特。
这样,两双青年男女就喜结连理了,真是皆大欢喜。奈特利为了照顾爱玛父亲的生活,答应婚后住在爱玛家。
这部**总体来说很不错,画面唯美时尚,非常养眼。故事情节感人,风趣幽默,浪漫美妙,结局很完美。引导人们在闺蜜之间、男女之间、父女之间一心向善,相互理解,相互关照,和谐相处。
奥斯丁的吗?
奥斯丁很年轻就死了,终身未婚。曾经有一次能嫁出去的机会摆在她面前,可是她没有珍惜~~Emma好像是她最后一本书,当时已经病重了。
要说从Emma中学到什么……那还是作者的爱情观吧,老处女奥斯丁的临终爱情观: 鄙视那些乱做媒的人,真爱不需要刻意追求。
Emma家里也很有钱,并且她认为不能离开父亲,所以决定终身不嫁。而她却很喜欢帮别人做媒,非得让Harriet小姑娘去喜欢Mr Elton,其实Harriet喜欢Mr Martin。但Emma阻止他俩交往,在Mr Martin对Harriet求婚时,Emma叫Harriet断然拒绝,继续追Mr Elton,但其实Mr Elton不是什么好人,他喜欢Emma,看不起Harriet(因为Harriet比较文盲,Emma比较有钱)。弄得Harriet很郁闷。最后Emma和Harriet一同爱上了Mr Knightley,好在Mr Martin和Harriet死灰复燃,Emma也和Mr Knightley走到了一起。
看似作者想说,爱情是顺水推舟的,无需外力干预。Emma是渐渐爱上 Knightley的,两人的感情是由朋友变情人,自然发展的。并不需要干预,尤其像做媒是最愚蠢的行为,当时若不阻止Harriet和Martin,他俩早就会幸福地走到一起。
感觉奥斯丁写的东西不是很深刻,就是语言比较幽默生动,很细致。她虽然生活在法国大革命时期,却老写一些英伦乡村爱情故事。估计巴士底炸了她也不在乎,这厮能做到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写言情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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