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的邂逅,是你不去追求就不会实现的。光靠自己一人努力育儿,不免出现问题而不自知。与很棒的人相遇,接受好的刺激,进一步提升观念,交流分享方法,岂不美哉?昨晚线下参与吴晓颜老师讲座《如何培养好习惯》,便是一次美好的分享会。
特别羡慕目标明确的人,从小就清楚自己的志趣所在,并孜孜不倦钻研。吴晓颜就是这样的人,就读护士专业,但不满足一眼望到头的工作流程,毅然决然辞职。至今,身兼数职,刺桐棋院执行院长,家庭规划师,两个孩子的妈妈。特别提到,棋院要求老师每天与电脑下一盘棋并打卡,深以为然,每个人都需要积极推动。 因为懒惰是容易的,而进步是不容易的。世人常选择简单省事而避免精进。
历时两个小时的讲座,吴晓颜老师分享了很多身边的亲历案例,亲切又切中要害。 父母问自己:“多年之后,我想让孩子成为什么样的人?” 将时间的长度拉长,便会预见到坏习惯的危害,开始注意起生活细节,重视习惯的养成。
吴老师举例自己女儿(小学二年级)对食物并无感觉,常常到饭点却充耳不闻,吃饭会挑挑捡捡,最终进食不多,体形相对瘦削。而儿子(幼儿园小班)却截然不同,一喊吃饭总屁颠颠,自己动手,胃口好长得也虎头虎脑。
为什么会差别?小时候长辈总追着女儿喂,一顿饭追下来长达1小时。女儿和食物的关系便是你追我跑,从不曾专注品尝。儿子则固定位置吃饭,并且一岁就开始自己动手吃饭,使用筷子。附加福利,自己动手,锻炼手指肌肉,心灵手巧。
可见,从小良好的进食习惯会影响数十年,很多成年人都无法准时好好吃饭。
关于此点,我还联想到武志红所阐述的,当下孩子与食物关系,可以追溯到婴儿与妈妈母乳或奶粉的互动关系。比如说,妈妈喂养女儿或儿子是否有不同?不过,这点并没有提问。 如果吴老师看到,可以分享下。
身教言传。孩子是家长的翻版,也是站在家长的肩膀上认识世界。如果你希望孩子热爱读书,那么你至少得假装爱看书。耳濡目染之中,孩子也会越来越爱阅读。
吴老师分享,从小跟女儿就开始进行指读书本了。现在,睡前女儿都会自己主动阅读。
培养孩子良好作业习惯。作业前先解决喝水上厕所洗手,保证作业的连贯流畅性。作业之后,孩子自己检查,家长只负责签字。适时适机让孩子承担面对自己行为的结果,可以培养孩子的责任心。
之前一直不能理解,为什么世上居然有人会打骂双亲,不孝也罢,但居然动手动口,实在刷新认知下限。羊有跪哺之恩,鸦有反哺之义。难道人还不如动物吗?
吴老师分享,很可能小时候你用打骂对待孩子,指责辱骂孩子,孩子不能反抗,压抑愤怒到潜意识,长大之后,他便用同样的方式对待你。你怎么对待孩子,当你老去,孩子很可能就怎么对待你。
这是讲座结束后,主任做的分享。爱,要大声说出来。孩子会因为你的无条件的爱,不管遇到什么挫折,生有可恋,不至于做出极端的事。当时聊到这个月泉州地区三名中学生以跳楼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不禁唏嘘。
讲座题目是“如何培养孩子的习惯”,但更多探讨的是父母如何身教言传。 为人父母,是世上伟大的职业,需要注意自己的思维理念,行为,语言。
注意你的思想。李嘉诚说,一个人事业上再大的成功也弥补不了教育子女失败的缺憾事。
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身为父母,要时时注意自己的思想,摒弃陈旧过时观念。要知道,父母是有有效期的。子女与你亲近,也就那么几年光阴。
注意你的行为。家长要尊重老师,信任老师,更不可在孩子面前说老师的不是。父母希望孩子养成的习惯,自己也需要做到。
注意你的语言。孩子是爱面子的,不在外人前指责孩子, 不做孩子的拦路虎。 家长经常无意识地充当孩子成长路上的拦路虎,包括负向教子,包办代替,急于求成。
家长要信任孩子,知道自己孩子的优点特点,每天的进步点在哪里。不要轻易给自己孩子贴标签。几秒贴的标签,可能一辈子孩子都生活在标签阴影下。自证预言理论,孩子很可能就按你所给的标签去生活去长大。
技巧:运用“**回放”跟孩子交流,口头复习今日所得,保证亲子交流时间。
**回放举例:
孩子,今天上学开心吗?
今天你们第几节课是数学课?
数学老师穿什么颜色的衣服?
老师讲了什么?
留了什么作业?
我们开车时,会根据路况调整方向盘,会固定公里数保养车辆。养孩子,也需要根据孩子的天性,因材施教。 愿在育儿道路上,妈妈们持续努力,跟孩子共同成长。
好吧,正好刚回答一个相似的问题
答案就贴过来吧。
在 图书馆看到过一本 数学史 专门介绍各个厉害的数学家,现在就写几个我记过笔记的吧。
拉马努强的的士数
1729 这是个有趣的数字!可以用两个立方之和来表达而且有两种表达方式的数之中,1729是最小的。大神学习数学的方式绝非常人。他买了本写着五千多条数学定理和公式的书,又买了个厚厚的本子,然后开始一条条用自己的方式证明。
后来他结了婚,在真奈找了份抄写员的工作,怎么看起来有些眼熟是吧差不多几年前有个叫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的犹太人也在瑞士伯尔尼的专利局里获得了同样的一份工作,所以说隐藏着绝世高手的职业不仅有图书馆管理员,抄写员也是。
过了一段时间拉马努强或许是觉得一个人研究有些无聊,于是给剑桥大学发了一长串复杂的定理,三一学院的院士、当时数学界影响力巨大的英国分析学派的扛把子哈代教授从定理中看到了智慧的光芒,将他从印度带到剑桥,然后 讲了他还没彻底搞定的广相场方程,希尔伯特后就先于爱因斯坦本人推出了场方程作用量的形式。
费马定理与怀尔斯
1637年,被称为业余数学家之王的法国人皮埃尔-德-费马在他的笔记本上写道:不可能将一个立方数写成两个立方数之和;或者将一个4次幂写成两个4次幂之和;或者,总的来说,不可能将一个高于2次的幂写成两个同样次幂的和。
这个喜欢恶作剧的天才,又在后面写下一个附加的评注:我有一个对这个命题的十分美妙的证明,这里空白太小,写不下。
费马死后,他的儿子意识到这些草草写就的自己或许有其价值,用了五年时间将其印刷刊出,这些被侥幸发现的蛛丝马迹成了其后所有数学家的不幸。一个高中生就可以理解的定理,成了数学界最大的悬案,从此将那些世界上最聪明的头脑整整折磨了358年。一代又一代的数学天才前赴后继,向这一猜想发起挑战。费马大定理本身从提出到证明的过程,就是一部不折不扣的惊险小说。寻求费马大定理证明的过程,牵动了这个星球上最有才智的人,充满绝望的反抗、意外的转机、隐忍的耐心、灿烂的灵性。
欧拉,18世纪最伟大的数学家之一,在那本特殊版本的《算术》中别的地方,发现费马隐蔽地描述了对4次幂的一个证明。欧拉将这个含糊不清的证明从细节上加以完善,并证明了3次幂的无解。但在他的突破之后,仍然有无数多次幂需要证明。
等到索非-热尔曼、勒让德、狄利克雷、加布里尔-拉梅等几个法国人再次取得突破时,距离费马写下那个定理已经过去了将近200年,而他们才仅仅又证明了5次幂和7次幂。
事实上拉梅已经宣布他差不多就要证明费马大定理了,另一位数学家柯西也紧随其后说,要发表一个完整的证明。然而,一封来信粉碎了他们的信心:德国数学家库默尔看出这两个法国人正在走向同一条逻辑的死胡同。
在让两位数学家感到羞耻的同时,库默尔也证明了费马大定理的完整证明是当时的数学方法不可能实现的。这是数学逻辑的光辉一页,也是对整整一代数学家的巨大打击。
20世纪,数学开始转向各种不同的研究领域并取得非凡进步。1908年,德国实业家沃尔夫斯凯尔为未来可能攻克费马大定理的人设立了奖金,但是,一位不出名的数学家却似乎毁灭了大家的希望:因为这个问题是如此困难,提出不完备性定理的哥德尔甚至怀疑这是一个在现有算术公理体系中无法解决的问题。
尽管有哥德尔致命的警告,尽管经受了三个世纪壮烈的失败,但一些数学家仍然冒着白白浪费生命的风险,继续投身于这个问题。二战后随着计算机的出现,大量的计算已不再成为问题。借助计算机的帮助,数学家们对500以内,然后在1000以内,再是10000以内的值证明了费马大定理,到80年代,这个范围提高到25000,然后是400万以内。
但是,这种成功仅仅是表面的,即使那个范围再提高,也永远不能证明到无穷,不能宣称证明了整个定理。破案似乎遥遥无期。
1963年,年仅十岁的安德鲁-怀尔斯在一本名叫《大问题》的书中邂逅费马大定理,便知道自己永远不会放弃它,必须解决它。70年代,他正在剑桥大学研究椭圆方程,看来与费马大定理没什么关系。
此时,两位日本数学家已经提出谷山-志村猜想,将怀尔斯正在研究的椭圆方程与模形式统一在一起。看来也与费马大定理没什么关系。
80年代,几位数学家将17世纪最重要的问题与20世纪最有意义的问题结合在一起,找出了证明费马大定理的钥匙:只要能证明谷山-志村猜想,就自动证明了费马大定理。
曙光在前,但并没有人对黎明的到来抱有信心,谷山-志村猜想已经被研究了30年,都以失败告终,如今与费马大定理联系在一起,更是连最后的希没有了,因为,任何可能导致解决费马大定理的事情根据定义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这几乎已成定论。
就连发现钥匙的关键人物肯-里贝特也很悲观,“我没有真的费神去试图证明它,甚至没有想到过要去试一下。”大多数其他数学家,包括安德鲁·怀尔斯的导师约翰-科茨,都相信做这个证明会劳而无功,“我必须承认我认为在我有生之年大概是不可能看到它被证明了。”
几乎所有人都已经放弃,除了安德鲁-怀尔斯。
怀尔斯放弃了所有与证明费马大定理无直接关系的工作,在完全保密的状态下,展开了一个人对这个困扰世间智者三百多年谜团的孤独挑战,妻子是唯一知道他在从事费马问题研究的人。
苦心孤诣的安德鲁-怀尔斯经过七年专心努力,完成了谷山-志村猜想的证明。1993年6月23日,剑桥牛顿研究所,他开始了本世纪最重要的一次数学讲座,每一个对促成费马大定理证明做出过贡献的人实际上都在现场的房间里,两百名数学家被惊呆了,他们看到的是,三百多年来第一次,费马的挑战被征服。
怀尔斯写上费马大定理的结论,然后转向听众,平和地说,“我想我就在这里结束。”会场上爆发出一阵持久的掌声,第二天,数学家第一次占据了报纸的头版头条。《人物》杂志将他与黛安娜王妃、奥普拉一起列为“本年度25位最具魅力者”之一,一家时装公司则请这位温文尔雅的天才为他们的新系列男装做了广告。
但事情并没有在这里结束,接下来的发展依然像惊险小说一样,悬案得破,但案犯并不轻易束手就擒。怀尔斯长达200页的手稿投交到《数学发明》杂志,开始了庞杂的审稿过程。这是一个特大型的论证,由数以百计的数学计算通过数以千计的逻辑链环错综复杂地构造而成。只要有一个计算出差错或一个链环没衔接好,整个证明将可能失去其价值。
值得解决的问题会以反击来证明它自己的价值。在苛刻的审稿过程中,审稿人碰到了一个似乎是小问题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的实质是,无法使怀尔斯像原来设想的那样保证某个方法行得通。他必须加强他的证明。
时间越耗越长,问题依然解决不了,全世界开始对怀尔斯产生怀疑。14个月的时间过去了,他准备公开承认失败并发表一个证明有缺陷的声明。在山穷水尽的最后时刻,1995年9月19日,一个星期一的早晨,他决定最后检视一次,试图确切地判断出那个方法不能奏效的原因。
一个突然迸发的灵感使他的苦难走到了尽头:虽然那个方法不能完全行得通,但只需要可以使另一个他曾经放弃的理论奏效,正确答案就可以出现在废墟之中——两个分别不足以解决问题的方法结合在一起,就可以完美地互相补足。
足足有20分钟,怀尔斯呆望着那个结果不敢相信,然后,是一种再也无事可做的巨大失落感。一百年前,专为费马大定理而设的沃尔夫斯凯尔奖将截止日期定为2007年9月13日。就像所有的惊险片一样,炸弹在即将起爆的最后一刻,被拆除了。
这个故事和中国人所熟悉的陈景润与哥德巴赫猜想的故事如出一辙,可惜的是陈景润只是将哥德巴赫猜想的证明往前推进了一大步而并未完成最终证明,安德鲁-怀尔斯却将费马大定理彻底解决。
偏微分的研究
什么是偏微分方程?简单的说就是一个微分方程中出现的未知函数只含一个自变量,这个方程叫做常微分方程;如果如果未知函数和几个变量有关,而且方程中出现未知函数对应几个变量的导数,那么这种微分方程就是偏微分方程。
偏微分的研究始于数学史上最多产的数学家欧拉,据说这位大神一年能写八百页的论文,这码字速度远远超过愤怒的香蕉和志鸟村,人家写的还是专业论文。
他在自己的论文中提出了弦振动的二阶方程,随后不久,法国数学家达朗贝尔也在他的著作《论动力学》中提出了特殊的偏微分方程,这些著作当时没有引起多大注意。
接着大神伯努利和傅里叶等人在这一领域进行了更多的研究,直接导致了数学物理方程这一分支的建立。傅里叶的著名论文《热的理论解析》听起来像是物理论文,但却成为数学史上的经典论文之一。
然后格林在剑桥建立了数学物理学派,他培育了汤姆逊、麦克斯韦等大神,他们使用偏微分作为求解重要物理问题的屠龙宝刀,并取得巨大进展,麦克斯韦轰动世界的电磁场方程就是这一学派的辉煌胜利。
爱因斯坦在谈起这段历史的时候说道,“偏微分方程进入到物理学的时候不过是婢女,现在却成了主母!”。
到了今天偏微分已经成为研究物理化学的基础,可以说如果你不懂这个,那么你就几乎没有在物理化学上取得成就的可能。
一般的数学论文可以分为四个板块,第一板块是前言,先简单说明一下自己这篇文章写的是什么,然后讲讲问题背景(比如说关于这个问题拉克斯研究到什么程度,陶哲轩有什么看法,还有那些问题没有解决),再往后就是自己解决了什么问题。
第二板块是序言,一般而言,这里面介绍你要用到的工具,比如各种定义,公理。
第三板块就是你的证明或者解题过程,整篇论文的精华就在这里了,要求条理清楚、逻辑严密,绝对不要出现一丝漏洞。
最后一个部分就是你做出的这个成果有什么用了,这部分可以写也可以不写,因为数学研究到现在这个阶段,很多数学家都是因为兴趣而进行研究,他们也不清楚自己研究出来的东西有神马用。更多的可能是这篇论文的结论可能没什么卵用,但是解题的过程却能带来科学的巨大进步。
还有一个是杜撰的 不过很凄美
心型线
1649年,斯德哥尔摩的街头,52岁的笛卡尔邂逅了18岁的瑞典公主克里斯汀。几天后,他意外的接到通知,国王聘请他做小公主的数学老师。跟随前来通知的侍卫一起来到皇宫,他见到了在街头偶遇的女孩子。从此,他当上了小公主的数学老师。”
公主的数学在笛卡尔的悉心指导下突飞猛进,每天形影不离的相处使他们彼此产生爱慕之心,公主的父亲国王知道了后勃然大怒,下令将笛卡尔处死,小公主克里斯汀苦苦哀求后,国王将其流放回法国,克里斯汀公主也被父亲软禁起来。”
“笛卡尔回法国后不久便染上重病,他日日给公主写信,因被国王拦截,克里斯汀一直没收到笛卡尔的信。笛卡尔在给克里斯汀寄出第十三封信后就气绝身亡了,这第十三封信内容只有短短的一个公式:ra1-nθ。国王看不懂,觉得他们俩之间并不是总是说情话的,将全城的数学家召集到皇宫,但没有一个人能解开,他不忍心看着心爱的女儿整日闷闷不乐,就把这封信交给一直闷闷不乐的克里斯汀
我最喜欢的 四色猜想
这一定理通俗的说法是:每个平面地图都可以只用四种颜色来染色,而且没有两个邻接的区域颜色相同。
听起来很简单不是么?当这一猜想提出的时候大家也都这么认为,那些心高气傲的数学家不屑于在如此简单的问题上花费精力,直到哥廷根学派的重要人物、爱因斯坦的老师、为广义相对论做出突出贡献的闵可夫斯基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一次拓扑课上,闵可夫斯基向学生们自负的宣称,“这个定理没有证明的最要的原因是至今只有一些三流的数学家在这上面花过时间。下面我就来证明它。”
然后……,这节课结束的时候,没有证完;到下一次课的时候,闵可夫斯基继续证明,还是没有搞定。
一直几个星期过去了……一个阴霾的早上,闵可夫斯基跨入教室,那时候,恰好一道闪电划过长空,雷声震耳;他很严肃的说,“上天被我的骄傲激怒了,我的证明是不完全的……”
1942年的时候,莱夫谢茨去哈佛大学做了个报告,伯克霍夫是他的好朋友,讲座结束之后,就问他最近在普林斯顿大学有没有什么有意思的东西。莱夫谢茨说有一个人刚刚证明了四色猜想。伯克霍夫严重的不相信,说要是这是真的,就用手和膝盖,直接爬到普林斯顿的数学系大楼去。
几十年间,数学界对四色定理的观感竟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直到1976年,美国数学家阿佩尔和哈肯,在美国伊利诺斯大学的两台不同的电子计算机上,用了1200个小时,作了100亿判断,最终证明了四色定理,轰动了世界。
阿许诞生!
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某秒,一个叫阿许的女孩在上海某医院的产房里呱呱坠地(直至11年后的今天,文化素质颇低的阿许才突然发现原来是gu gu zhui di而不是她认为的gua gua zhui di)
阿许在妈妈的教育下,三岁开始学认字然后学背诗,只是11年后的今天尚有几千几万个字不知道该怎么读,读得出来的当中还有很多是读错了几年的,耳熟能详的唐诗宋词基本上也只有“鹅,鹅,鹅,曲项天歌。”只类而已。
提到“鹅,鹅,鹅,曲项天歌。”,阿许忍不住感叹一下智商和天赋的重要性,想那骆宾王7岁的时候写的东西竟然可以流传至今,而且是以流芳百世而不是遗臭万年的方式。阿许呢?可怜她每次抓乱了头发还是写不出来可以得高分的文章,这种惨状,不相干的人看了也会心痛的吧……
阿许与必胜客
小的时候,因为阿许的父母没有认真地教育她用筷子,直到现在,于是阿许见异思迁,与朋友聚餐的时候喜欢刀叉颇多的地方——必胜客
说起必胜客,阿许真是张无忌对赵敏,又爱又恨,因为此地阿许曾花重金请别人吃饭,也让别人忍着流血的疼痛回请她
阿许最痛心的一次经历就是请她刚刚军训回来的朋友去吃饭在必胜客幽暗的餐厅里,有以下对话:
"孩子,你瘦了!"
"恩!"
"你黑了!"
"恩!"
"我今天要好好请你吃一顿!为你补偿!"
"啊"
于是阿许的朋友迫不及待地从服务员的手中抢过菜单然后,她就开始念,得意洋洋地再然后阿许就开始后悔了,欲哭无泪的人阿,有良心的时候就遭欺负,没良心的时候就被唾骂阿许从来没有想到她会没良心的在阿许良心尚存的时候吃了她300多元,阿许眼睁睁地看着她一口气喝了5碗汤,一碗20,5碗100!用手抓着pizza就开始咬,然后眼也没抬就对着那些蛋糕,薯条,串烧,墨鱼球之类地表达她的迷恋之情知道阿许付完帐回来,她还在那里狼吞虎咽阿许诧异,郁闷!结果是:阿许从此的3个月里,都没有勇气再走进必胜客的大门,伤心透顶!
阿许有一个朋友是左撇子,对于左刀右叉不大了解,而且他还嫌必胜客里的刀太钝,经常用刀叉摩擦发出一些刺耳的声音这种行为终于在一次集体聚餐的时候被一位服务员善意而微笑地对他说:"小朋友,是不是刀具不好呀我给你换一副吧,还有,是左刀右叉"阿许的朋友却不把这种行为当做是善意的提醒,而是一种鄙夷,当那位很年轻很漂亮的服务员过来给她换一副餐具的时候,阿许的朋友对她说:"阿姨,麻烦给我来一杯热水(她故意将阿姨这两个字拉得很长)"片刻,一杯热水送到她又说:"阿姨,给我来一杯冰水,加片柠檬片(他依然把阿姨两个字拖得很长)"顷刻,一杯冰水来到她又对服务员说:"阿姨给我来一杯水,上面是热的,下面是冰的,中间用柠檬片隔开"那位服务员快吐血了,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对她餐前磨刀一事进行管制
一日,阿许约了几个爱咖啡的朋友去闲聊,相约在"必胜客"到了那里才知道那里最高级的咖啡就是"拿铁"了阿许和朋友们在没有蓝山,没有摩卡,也没有爱尔兰的情况下要了一扎冰水,混着柠檬片喝得起劲他们说:"喝多了上等的咖啡,偶尔喝喝白水也是种享受"阿许大笑,说着扎她请于是大家用吸管把各自杯子里最后一滴水吸干后才离开其实阿许一直忘了跟他们说,冰水其实是免费供应的
阿许说,她和许多朋友的经历,邂逅抑或分别,都是在这个比萨店里度过的对那里有说不出的感情:几许思念,几许温馨,几许依赖她想她是很爱它的,很爱这个地方觉得亲切,觉得温暖,觉得在必胜客的大厅里总会有很要好的朋友在某个角落等着她
阿许小时候生得蛮乖巧,至少看上去乖乖的样子,也因为这样,别人总是对她掉以轻心,然后恍然大悟,然后继续掉以轻心。
由于人们总是对小时候的事情没有印象加上阿许的智商比大多数人来得低,所以阿许的记忆是从幼儿园开始的,以前对于她来讲并不可怕得空白。
阿许在幼儿园的时候跟幼儿园的老师关系不错。不太聪明的人很容易犯持宠而骄的毛病,很显然,阿许就是这当中的佼佼者(或许她也只有在这方面可以过一过佼佼者的瘾)。啊许常常在午睡的时候瞪着天花板虚度童年,有时候会懂得珍惜机会欺负一下睡在旁边的小朋友,抓抓别人的痒处,一个人很得意地缩在毛巾或者被子里,咯咯咯咯笑成一团。老师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纵容她发展笑神经。有一次,教音乐的老师还拿了她结婚时的照片给阿许看,这样一来,阿许就更加睡不着了。
本来有那么一段辰光,为了把已经很漂亮的幼儿园变得更加漂亮,幼儿园请来了几位和蔼的老伯伯来装修屋子。阿许某日因为去完厕所后看到一些撒在墙角很小很漂亮的东西,因为阿许的见识短浅,晃晃忽忽得拿了一块扔了下楼,然后听到了一声呻吟。几分钟后,阿许被抓拿归案,原来阿许用马赛克砸中了她敬爱的烧饭啊婆。老师叫她买一只老母鸡老给阿婆补补身子,这桩恶性事件才这样收场。(可是那只鸡在11年后的今天还没兑现)
本来这么塌台的事情是不应该说出来的,但这包含了笨笨的阿许人生中的许多第一次,比如:第一次见到马赛克,第一次打伤人并见到真的人血,第一次知道吃老母鸡可以补身体。
阿许6岁的时候,家里买了台32寸的彩色电视,从此,阿许开始疯狂迷恋电视。
有一次,阿许看了个很吓人的电视,讲的是警察破案的事情。里面有个法医,很灵很灵胆子很大很大,阿许对他崇拜得一塌糊涂,为了这生命中的第一个偶像,那个时候的阿许学自然常识,她学得很认真,上课的时候不做其他事情很专心地听老师讲,因为她想自然常识和未来解剖总是有一点关系的吧……
阿许诞生Ⅱ
阿许在上了小学以后,很皮很皮,老师看到她都头疼,不让她当班干部所以阿许就一直没有杠杠,一直不是小干部
上学的日子很空闲,阿许就和她的同学想着法子找乐子,她们想来想去把脑筋转到了阿许漂亮好玩的幼儿园意识没有晚托班的时候,一帮人像摸像样地拿了扫帚和抹布到幼儿园里为小朋友服务,其实就是去玩那些很久没玩又很好玩的东西阿许有个长得胖胖的很可爱的同学,那天玩跳床的时候,力道猛了点,强劲了点,把看上去很牢固的跳床弄出个难看的洞洞阿许和她的同学都很害怕,连抹布都忘记拿就灰溜溜地在几秒钟内跑出了幼儿园,以后再也没敢去过
6年级的时候阿许要读好一点的中学要考好毕业考还有后面的选拔考老师常常帮他们补习
补习的时候阿许很不安分,常常偷偷地把后面同学的橡皮铅笔甚至课本转移到旁边同学的抽屉里,然后装摸做样地问那个"受害者"借橡皮借铅笔,他突然发现东西都没了好象人间蒸发一样,阿许再好心地帮他找,然后在某个地方找到他丢失的物品最后面无愧色地接受别人的感激
填志愿的时候,阿许发现原来身边一直有这么多跟自己要好的像兄弟姐妹一样的同学,他们一点也不介意阿许平常老是干坏事,都因为阿许写了这个学校的名字也在志愿上写了同样的名字当时阿许并不懂得感动只是很开心到陌生的地方去考试仍有许多熟悉的人陪着
她填的这所学校很有名的样子,很多人都想进去,或许就因为这样,它并不容易考,跟她一起去考试的人很多都没考进,她有些伤心,她分数不高但运气够好,于是她到了着所学校爸爸说走了旧朋友还会有新朋友,阿许想是吖,还会有新的像兄弟姐妹一样的好同学的
在读初中的3年里面,阿许养成了每天吃一个苹果的习惯(老师说吃多苹果皮肤会白,可阿许就是不白)阿许的视力从两个15狂跌到350度,阿许挺可爱的鼻子上多了副眼镜,朋友们都说她带眼镜比不带眼镜好看阿许为次得意不已阿许的外型有了很大的改变,从150CM长到162CM,从30几公斤长到(阿许说这样讲出来太塌台了,就不谈了)
入学军训,在太阳下晒了10分钟,看上去很strong的阿许就昏过去了(说出来还真是没人信,老早就有同学说她是为了少军训假昏的爸爸批评她说她缺少锻炼)
开学了,对于笨笨的阿许老说功课都很难阿许的数学老师常常在走廊里叫住她讲你一定要努力了但是,阿许的数学还是没什么进展,阿许着急了,不禁埋怨数学这么难学有什么用你总不见得在买小菜的时候跟农民伯伯讨论三角函数讲三垂线定理吧,你总不见得在乘飞机的时候拿了计算器去和空中**一起演算飞机在高空的动作能势还有加速向心力吧阿许的妈妈常常地了解阿许的想法,从报纸上剪了篇文章给阿许看文章的题目叫<穿着棉袄洗澡>,说的是现在的学生了解很多东西但又不精似乎没有必要,就好象是穿着棉袄洗澡阿许看了大声叫好,并且决定在语文课的演讲里介绍这篇文章顺便批判一下现在考试制度讲一讲全面发展其实是全面平庸(我们祝她成功)
阿许就是初中的时候开始变的很财迷学校规定不带校徽是不可以进校门的,一定要在门口买一个才能进去有一天阿许很不幸忘记带了,她为了不用那一块钱,在门口吹了一刻钟的风,等到有认识的同学才勾着别人的肩遮遮掩掩地混进去
初一的时候,阿许的爸爸给她买了台还算可以的电脑,阿许有了自己的Email和nickname阿许在取nickname的时候电视里正在播放曼联和啊森那的比赛,阿许一眼瞄到了DavidBeckbam,他是阿许喜欢的运动员,阿许想都没想就做了决定,从此,网络上多了个叫BD的傻忽忽的女生阿许的脑筋转得不是很快,过了很久才发现原来BD是某种街头拐角的东西的缩写(街头拐角就是厕所,因位于他们学校教学楼拐角处而得名)阿许很懒,不高兴把E-mail和nickname改掉,还是用那个有点恶心的名字,见笑于大方之家
初一升初二是个不平凡的暑假
阿许突然喜欢上了唱歌并且把自己是个五音不全的家伙忘得一干二净好象从来就没这回事阿许常常戴着耳机,旁若无人地大声唱歌,高音的地方吊不上去,不高的地方要走音,该有停顿的她没有,她还常常忘了歌词或干脆把别人辛辛苦苦写好的东西改的乱七八糟面目全非开学到了学校,她还不知道收敛一下,继续放声大唱,大放噪音,可怜她的同桌本来就已经很瘦了,加上不断受到她的精神折磨便日渐憔悴似乎更瘦了
阿许与旭
旭是阿许最好的异性朋友。
旭的个子很高,像个运动员。蓬松的短发,刚毅有菱角的脸。其实,旭并不是那种特别帅的男生,不过他拥有的气质却不容忽视。阿许也就是被这种气质吸引。她喜欢上了旭。
旭似乎也是喜欢阿许的,总称她为小丫头。他会在阿许上完体育课汗流浃背,精疲力尽的时候递过一包纸巾,一罐饮料,再把垃圾拿去扔掉,十分体贴入微。而且,旭总爱用一种含笑而温柔的眼光望着阿许。每当这个时候,阿许总会假装怒斥道:“看什么看?小心你的眼睛!”旭却嬉皮笑脸地两手一摊,摇摇头,无可奈何地感叹一声:“哎!秀色可餐哪。”阿许抡起拳头向他的背捶去,他是往边上一山,迅速伸出两个指头在阿许前面摇晃。她知道这两个指头的意思——温柔。这是旭常说的一句话。旭说阿许像朵带刺的玫瑰,谁想要碰一下,不但会破坏了花的美丽,还会因为花上的刺伤了自己。阿许巧妙地应道:“你是例外!”旭笑而不语。
转眼,阿许的生日到了。在朋友们的祝福声中她走进了18岁。过生日那天,旭没来。阿许的眼睛总是游离地飘向门外,她知道她内心在期盼什么
闹够了,朋友们一个个散去。阿许蜷缩在沙发上,望着满屋的杯盘狼籍,却什么也不做,只是静静地待在电话旁。时钟的滴答声在时时敲着她的心。电话就在这个时候响起,铃声如一只欢快的小鹿。阿许一把抓过电话,:“喂,请问找谁?”“找你呀,小丫头。刚才有点事没能来,现在你能出来一下么?”“能啊,你在哪里?”“就在你楼下。”阿许飞快地穿好鞋,向楼下狂奔去。刚出楼梯口,一大束香水百合向她脸上压来。“恭喜你又老了一岁,小丫头。”“为什么不送玫瑰?”阿许边嚷边挪开花。“玫瑰是送情人的!”送花的人似笑非笑地望着她。“可我喜欢。”阿许嘀咕道。这时,阿许才看清楚送花的人竟穿着球服。“你要去打篮球吗?”“是呀,小丫头,要不要去看?”“要去,当然要去!”于是,18岁的黄昏,阿许穿着长长的裙子,怀里抱着一大束香水百合坐在体育场的台阶上,在落日的余晖中看着旭在球场上奔驰的身影。余晖撒在旭的身上,很美,她很满足
日子就这样过去了阿许认识了一个很美的叫谨儿的女孩儿:青发如丝,面若桃花,十分雅致可人,就像一个误入凡尘的天使阿许和她成为了好朋友终于有一天,阿许把她介绍给旭认识,并骄傲得对旭说:“天天有这么个美女伴随左右,吃饭都要吃多顿。”旭伸出手指,指指阿许的脸,大笑道:“难怪你又胖了。”阿许和旭笑闹着,谨儿也在一边笑。旭转过头去,望了谨儿一眼,阿许看见旭的眸子徒然一亮
从这以后,阿许,旭,谨儿,三个人就经常在一起玩儿。从前,是旭和阿许结伴去叫谨儿出去玩。现在,却常是旭和谨儿一同叫阿许去玩。以前,阿许和旭的话很多。现在,旭和谨儿的话多了起来,阿许有时连插嘴都插不上。阿许完完全全被遗弃在他们的世界中,成了一个隐形人。更让她不安的是,她发现旭的目光开始迷离。阿许感到懊恼与无助:旭正在渐渐地离她远去。
五月的一天,谨儿的生日。阿许兴高采烈地抱着一大盒上好的巧克力去谨儿家,准备给她一个惊喜。阿许站在街对面,看见了谨儿家楼下的一个熟悉的身影,是旭!他怀中还抱着一大把缀着玫瑰的情人草!阿许耳边突然响起旭说过的一句话:“玫瑰是送给情人的。”兴奋的情绪迅速冷却。随后,阿许的心猛地一缩——她看到一个身穿白裙的女骇儿飘然而至,从旭的手里接过花,是谨儿!顿时,阿许的喉咙像被扼住一般感到窒息,想挣脱又无从挣脱,只是楞楞地站在那里。旭和谨儿说笑着。阿许看着想哭,可眼角却异常干涩,不由自主地看了一眼手中的巧克力,然而,却看到了自己的一袭黑衣。阿许哑然失笑。谨儿像个公主,而自己却是那个满目狰狞的老巫婆,正站在街的对面嫉妒着她和王子的幸福。阿许抬起头,看见旭正挥舞着双手朝她这边喊。阿许心里一沉,难道他们看见自己了?阿许迅速转过身,假装对着电话亭旁边的男生说话。她知道自己嘴巴在动,脑中却一片空白。男生很诧异地看着她,如见鬼怪。阿许的嘴巴不停在动,眼睛却有意无意地向对面瞟。他们已经走了!巧克力没什么用了。阿许将它塞给正瞪着她的男生,说了一句“送你”后,转身离去,留下目瞪口呆的他。
走在街上,想着旭说过的:“玫瑰是送给情人的”这句话。阿许心理闷得慌,鼻子一发酸,想对着街上所有人大吼。她冲回家,扑在床上大哭起来。一切事情都随着眼泪如万物复苏般铺天盖地而来,和旭在一起的快乐,旭和谨儿的交往快乐与痛苦交替旋转着,绞着她的心。这种割心切肺的感受把她支离成千万片。碎掉了,这很好,不用再伤心。可碎片却一片片回来了,每回来一片,就在阿许心上划上一条血口子,伤口向外涌着鲜血
一段日子就这么伤心地度过了冷落了瑾儿,逃避了旭
一个短暂的假期后,又开学了,和旭的关系依然不冷不热的旭有几次拦住阿许,欲言又止,却被阿许无情地打断她想,她无法原谅他,至少现在!
一个周末的黄昏,阿许抱着书从体育场经过,看见旭正在打篮球阿许也有半年没有看过旭打篮球了旭仍同以前一样在左拼右搏阿许坐在台阶上,双手托着下巴,静静地看着往事纷至沓来,她想起了半年前的那场球赛旭一个纵身,灌篮得分落日的余辉如一层薄纱盖在旭的身上,和罐篮凝聚成一瞬间的完美定格
阿许看着,突然觉得心里一颤,有什么东西正在土崩瓦解,在消失,直至湮灭她猛然间释放了旭,这个曾经在阿许心房中占有一席之地的男孩,已经在时光流逝中不经意地走出了被她视为圣地的那片玫瑰园从此,阿许和旭会变得很坦然,旭会成为阿许的异性朋友
于是,她起身,用力挥动着手中的书,大声叫到:"旭,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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