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恋理论的成人依恋

依恋理论的成人依恋,第1张

到 20世纪 80年代中后期为止,依恋理论的研究大多局限在儿童研究领域,直到 1987年,人格和社会心理学家们的加入,才使得依恋的研究拓展到了成人阶段,典型的标志是 Hazan和 Shaver发表了一篇题为《浪漫的爱可以看成是依恋过程》的论文。他们认为 Ainsworth等人提出的三种依恋类型同样也能应用到成人的恋爱过程中。因此,他们在 Ainsworth等人对婴儿依恋模式描述的基础上,构建了一个简单的自我报告量表。在这个测量中,受测者要求从三个有关依恋类型的描述中挑选一个最能够反映他们在恋爱中经常有的感觉和想法。如安全型的描述以信任对方,喜欢保持亲近为特征,而回避型的描述是缺乏信任,喜欢跟对方保持情感上的距离,焦虑型的依恋类型的典型特征是对恋人的情感效用性缺乏信息,有一种强烈的、而又不太满意的与对方亲近愿望。此后,有关成人依恋的量表不断涌现,并极大地推动了这个领域的研究进展。

成人的不良依恋,取决于早年体验。

成人依恋是指成人对其童年依恋经历的回忆和再现,以及当前对此依恋经历的评价。与儿童依恋研究相比,成人依恋的研究相对困难和滞后,在成人依恋行为系统中,依恋双方是交互作用的,不像儿童依恋关系中有明确的依恋者(照顾者)和被依恋者。

英国心理学家鲍尔贝认为,儿童的依恋模式会转变为成人的依恋模式,成人通常有三种不安全型依恋:强迫给予照顾型、强迫寻求照顾型、强迫自我依赖性。

一、强迫给予照顾型

这种类型的成人,往往通过取悦和满足别人的需要来获得他人的接纳,他们给予别人帮助常常是因为需要别人的关注。

这种依恋类型的成年人在早期往往母亲有心理疾病(如抑郁,母亲无法正常地照顾孩子,孩子被迫扮演母亲的角色照顾父母或兄弟姐妹等,这种照顾别人的经历促成了他们喜欢强迫给予照顾的倾向。

二、强迫寻求照顾型

可能与童年时期害怕丧失或被遗弃有关,他们的父母往往忽视或拒绝孩子的需要,或者将子放在特定的养育机构中抚养,或者父母经常威胁和伤H孩子,让孩子产生了心理上被遗弃的感受。

这种不稳定和不安全的父母行为很容易导致儿童的焦虑,使儿童成人后过分地渴望爱与支持,有时会表现出过度的依赖或信任。

三、强迫自我依赖型

强迫自我依赖型依恋与强迫寻求照顾型依恋正好相反,他们不信任别人,避免与别人亲近,努力回避别人,以保护自己免受被遗弃的痛苦,这种依恋也可能是由早年被遗弃的体验导致的。

大量研究表明,儿童时期的依恋质量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个体后来的发展,这既表现在认知方面,也表现在个性和社会性发展方面。与主要抚育者建立了安全型依恋的婴儿往往在认知、人际关系和个性等方面发展更好。

这些婴儿在以后的展中往往具有更强的问题解决能力,玩更复杂、较有创新性的游戏,有较多的积极情感,在同龄儿童中更有吸引力。相反,不安全依恋则与随后的适应不良和行为问题相联系。

成人的不良依恋同样会产生不良的后果,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影响人际交往,造成人际关系不良和杜会适应障碍。

2、认知和情绪障碍,有研究显示,虐待导致的混乱型依恋容易导致严重的抑郁。

3、倾向于将自己和他人的快乐情绪知觉为消极的、不愉快的情绪。

4、研究表明,成人的不安全依恋与自杀行为、意症、抑郁症、边缘性人格障碍、情感适应不良、婚姻问题、进食障碍、物质依赖等心理障碍和行为问题密切相关。

对成人不良依恋的干预可采取三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从认知着手。改善这些成年人的认知,让他们能够将依恋对象的情感与自己的体验区分开来。一些研究发现,这种干预方式的效果有限。

第二种方式是让成年人建立亲子关系以外的新的依恋关系。研究证实,稳定的配偶关系有助于改善成年人的不良依恋经验。

第三种方式是让不良依恋者自己养育孩子,获得养育经验。由此促进他们对自身依恋经验的反省,改善他们的不良依恋。

    《女心理师》中贺顿的最后一个来访案例是一对中年夫妻,他们因为家庭琐事而发生争吵,最终引发矛盾冲突。贺顿在咨询中提到了他们夫妻之间沟通的模式是追一逃模式,一方拼命地追,而另一方则拼命地逃,结果是误会越来越深,小事变成了大事。这样的夫妻沟通方式其实在生活比比皆是,究其原因,可能与他们各自在人格成长中形成的依恋模式有关。

      依恋模式是决定人与人之间情感纽带的关健。依恋模式决定了从早期的亲子情感关系到成年之后的亲密关系等一系列情感关联。有心理学家把成人的依恋模式分为三种类型,即安全型、焦虑型和回避型。一般来说,安全型依恋模式的人群非常享受亲密行为,通常表现出温暖有爰;焦虑型依恋模式的人群十分渴望亲密,常常对恋爱关系全情投入,但又担心伴侣是不是同样的爱着他们;回避型依恋模式的人群则会将亲密行为等同于独立性的丧失,他们总是尽可能地减少亲昵。  2022-02-24

依恋理论认为,早期亲子关系的经验形成了人的“内部工作模式”,这种模式是人的一种对他人的预期,决定了人的处世方式。内部工作模式会在以后的其他关系、特别是成年以后亲密关系和婚恋关系中起作用。大量的研究表明,早期亲子依恋的质量会对个体的人格和心理产生重要的影响。 研究认为,人在幼年时候会被动地获得一些观念,并不自觉地将这种观念内化到自己的“系统”之中。弗洛伊德明确指出:“一个儿童如何认知、如何面对世界以及一些在成人看来微不足道的小事,将深刻地影响儿童的发展以及在以后形成精神病的症状。”①如果在儿童周围有不良的影响,就会潜移默化地使儿童获得一些非理性地内化了的观念。儿童本人可能并没有意识到,但却会潜藏在心灵深处,用于引导一个人的处事态度和方法。这些非理性的观念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也是很难判别的。在一个人的幼年期,儿童并不存在这种分析能力,也缺少判断事物所应具备的经验,所以很容易地就被不经意间内化了。治疗师们发现,真正治标又治本的方法应该是,首先找到不良心理问题产生的根源,使其本人意识到自身存在的非理性的或潜意识深处的观念,并用成年以后获得的经验和分析能力对这种观念做出判断,才有可能达到纠正的目的。

一个人之所以无法跟他人建立亲密的关系,其实是他内心“怕”被人拒绝。为什么有的人就不会有这种担心呢是因为其早期有经常被拒绝的经历,这种经历使他形成了一种对他人的预期,即“别人经常会拒绝我”。所以,要解决这个问题,不是强迫让这个人去主动跟别人打招呼,而要分析这种“怕”产生的来源,追寻到其早期经历。研究发现,通常,这种人有一个对他人情绪并不敏感的母亲或者其他早期养护者,在儿童幼小的时候,他们经常会忽视他的需要,或者习惯于采取拒绝的养育方法,并不关注他,极少对他有情感方面的表现流露,不愿意对他表现出喜爱和亲昵等。 要纠正这种早期不良的观念,就需要通过适当的心理治疗,使来访者认识到,早期受到的待遇,只是母亲的一种处世方式,而与他本身的可爱程度无关。而且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性格,并不是每个跟他亲近的人都会采取和他的母亲一样的方式来跟他交流。显然,母亲对待孩子的态度和方式方法,会影响到孩子成年以后的人际交往。

依恋理论是由英国心理学家约翰·鲍尔比在20世纪60一80年代率先提出的。该理论“认为孩子同其主要照料者间的最初关系构成了以后所有关系的起点。”鲍尔比的研究是从母婴分离会对儿童的心理产生影响开始的,阐述母婴分离对于孩子人格和心理各方面的重要影响。 迈克尔·拉特(MihcaelRutte)r于1972年所做的研究和论述对鲍尔比的母爱剥夺理论的澄清起到了重要作用。他指出,人们过于狭隘地理解了鲍尔比的母爱剥夺,母爱剥夺并非单纯地指分离的经历。拉特认为,鲍尔比的母爱剥夺,实际包含两个方面:缺乏(即在父母关系中缺乏活力成分)和剥夺(它是由分离经历造成的)。他说:“人们往往误解和错误地使用鲍尔比的论述来支持这样的观点,即只有通过一个人日复一日地24小时的照料才是恰当的”,而事实上大多数问题的产生并非是由于母婴分离,而是由于母婴关系中某种成分的缺乏造成的。所以,“爱、持久的关系的发展、稳定而没有破裂的关系和积极的相互作用,都是必要的特征”。可以说,拉特的阐述使人们对鲍尔比的理论有了更好的理解。

我们所通常理解的依恋理论,更多地是指拉特所说的“缺乏”,因为在现代社会正常的环境中,“剥夺”的经历毕竟是少数,对大多数儿童影响最大的是母爱中的几种关联成分的缺乏。即并非是现实情境中的分离,而是一种情感上的裂隙。 在鲍尔比之后,依恋理论的另外一个重要人物就是美国心理学家玛丽·爱因斯沃斯。她和同事首创了陌生情境(snartgesiutation)技术,设置一系列标准化的程序,通过测量婴儿在与母亲分离时的不同表现来考察儿童与母亲的依恋关系。因为人们通常认为,幼儿在长到7个月以后,就能够感受到与母亲在一起的快乐,如果在早期母子之间没有建立良好的依恋关系,在这个时候儿童与母亲分离就会有不同的表现了。爱因斯沃斯根据幼儿的不同表现,将依恋进行了分类:安全型依恋和不安全型依恋,其中不安全型依恋又分为焦虑-回避型不安全依恋和焦虑一反抗型不安全依恋。

80年代以后,人们开始关注早期的依恋质量对一个人成年以后的影响,进而开始了成人依恋的研究。有人认为,成年的依恋虽然和幼儿期有关,但是又不完全一样,认为早期的依恋质量会影响成年以后的婚恋关系,这部分的研究被称作婚恋依恋。

安全型、焦虑型、回避型、矛盾型。

依恋类型一旦形成,就决定了人们与他人交往时显现出的独特个体特性。每个人都是由不同的经验和特质组合而成的独特个体。这些经验和特质又塑造了不同的能力和偏好,正是这些差异影响了我们的亲密关系。

词语解释:

  1、“依恋”用在名词前面多表示“留恋”、“舍不得走开 ”等意思,如“依恋家乡的山山水水”。 《东周列国志》第一百回:“(吕)不韦谓异人曰:‘华阳夫人乃楚女,殿下既为之子,须用楚服入见,以表依恋之意。’”

  2、用在名词后面则表示“依靠”、“依赖”、“珍惜”等,如“看得出,他对那份工作是多么依恋”。

  3、用于爱情,表示有好感,有些留恋的感觉。 

  4、依恋是指一个人对某一特定的个体长久持续的情感联系。

  5、依恋不是喜欢,但依恋是从喜欢开始!

依恋的表现:

1、母子依恋的表现

大约在6~7个月时形成,婴儿将多种行为,如微笑、咿呀作语、哭叫、注视、依偎、追踪、拥抱等都指向母亲。

   最喜欢同母亲在一起,与母亲的接近会使他感到最大的舒适、愉快,在母亲身边能使他得到最大的安慰。

   同母亲的分离会使他感到最大的痛苦。

   在遇到陌生人和陌生环境而产生恐惧、焦虑时,母亲的出现能使他感到最大的安全,得到最大的抚慰。

   平时当他们饥饿、寒冷、疲倦,厌烦或疼痛时,首先要做的往往是寻找依恋对象,接近依恋对象的可能性要大于接近任何别人,因为同母亲在一起能使他得到最大的舒适,安慰与满足。

基于以上不同的行为表现,可把儿童依恋分为安全型依恋、焦虑-抵抗型非安全依恋和焦虑-回避型非安全依恋三类。

2、成年人亲密关系中的依恋表现

成年人与恋爱伴侣及配偶的关系中发现了类似的行为模式。安全依恋的人能够信任自己的伴侣,而这也意味着他们能够自信地各自独立活动。焦虑矛盾依恋风格的人会因为他们的交际行为,而被伴侣看成是过分依赖,而引来麻烦。他们易于担忧伴侣是否爱自己、伴侣是否珍重自己。回避依恋风格的人有时会难以与他人亲近。他们难以信任他人、也不喜欢依靠他人。

3、依恋的表现形式

刻板型:高等动物的遗传能力。

功能型:满足生理需求的需要;吸收文化的需要;发展,自我实现的需要。

刻板型:获取心理能量的需要;分享的需要,以利于社会交往维系人类的社会性。

功能型: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总之,依恋为了发展,发展为了依恋;社会性以成全个性, 个性以成全社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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