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委会选举办法通过不记名投票选举,候选人可以拉票,但是不能不正当竞争,否则发现了就取消资格。
二、业主委员会选举会议流程如下:
1、按表决事项制作表决票;_表决表应明确表决事项。填写要求。候选人应按姓氏笔划多少顺序排序,姓氏笔划相同,以汉语拼音为序。
2、根据投票点的需要制作投票箱,投票箱需由筹备组全体人员验箱后封箱,并作记录,引入公证机制的,公证人员应参加验箱、封箱。
3、筹备组委托工作人员或由业主代表送达选票,并作好相关记录;
4、票箱设置在公共场所的,应有专人管理,以避免票箱的损坏或丢失;5、业主投票期间,宜对投票人数作记录。以适时掌握已投票业主人数;6、按规定时间、地点开箱、计票。公示表决结果;
7、开箱前应推选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宜在业主代表中产生,不能由筹备组人员担任。)
8、开箱前应由主持人介绍参会监督人员,筹备组组长介绍大会筹备情况;
9、计票过程中若中途中断计票,则应对选票进行封存;
10、引入公证机制的,公证人员应参加并对现场工作进行公证;
11、开箱、计票现场应通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领导现场监督;
12、开箱后应对参加表决总票数、有效票数、废票、弃权票进行统计、记录并宣布;
13、唱票、计票、监票工作结束后应立即对结果进行统计,并宣布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应由唱票、计票、监票人员和监督人员签字确认;
14、公证人员宣布公证结论;
业主委员会成员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当选业主委员会成员需要符合的条件如下: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具有业主身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不得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或相关利益的经营活动,并得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条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
筹备组取消部分楼栋业主代表资格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业主大会的代表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产生,代表应当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参加业主大会的决策。而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二条,业主代表的资格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业主本人或者其亲属;2、无不良记录;3、认真履行业主义务;4、同意出任业主代表。
因此,如果某些业主代表不符合以上条件,筹备组就有权取消他们的代表资格。同时,筹备组应当对取消代表资格的理由进行公示和通知,以保证业主大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1、首先准备好向业主宣布的主题资料,议标的所有资料,由管理处经理和综合服务部主管拟稿,由档案管理员负责打印存档。
2、其次准备要发给业主的资料,在参会的业主代表固定人数内多备出几份,留以备用并装档案袋,以及业主委员会代表发言稿和要讨论主题的中心思想等。
3、以上两项需在开会的前一天准备齐全后,由档案管理员发给公司办公室负责人审阅、批示、并监督公司在当天内把所有资料把所有审阅后的资料转发回服务处。
一、首次业主大会成立条件
(1)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
(2)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满2年。
建设单位应在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政府机关”)提出书面报告;建设单位未提出的,业主可以向上述政府机关提出书面请求。
二、组建筹备组
(1)政府机关收到书面报告或请求后的六十日内,组建筹备组;
(2)筹备组成立后的七日内在小区内公告筹备组成员名单;
1、成员应为单数,业主代表应占二分之一以上,组长由政府机关代表担任;
2、业主代表的产生:政府机关组织业主推荐。应在上述六十日内完成。
(3)筹备组须完成的业主大会成立准备性工作
1、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以及业主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
2、确认首次业主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3、草拟业主管理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4、确认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5、制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首届业主委员会侯选人名单;
6、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7、其他准备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写给业委会的情况说明1 业主委员会申请书范本
成立业主委员会申请提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目的在于能更好的对小区进行管理,促进各业主能乐观自动的参加到物业管理中来,同时能更好的得到各业主的协作和支持物业管理工作。
XX市XX小区
筹备设立业主大会的申请书
XX办事处、XX社区:
XX小区位于XX,小区占地面积XX平方米,根据规划许可文件该小区建筑住宅XX套,建筑总面积共计XX平方米,本小区专有部分交付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总面积的50%以上,于X年X月X日交付专有部分满两年,入住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的60%以上,根据《XX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已符合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条件,现申请成立XX业主大会。
特此申请。
业主代表(盖章或签名):
XX年X月X日
(以上回答发布于2021-11-1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全面准时的楼盘信息,
2 业委会备案证明
业委会成立程序和备案材料 一、成立筹备组 街道办事处(管理区)、社区居委应当自动组织、指点、协调成立初次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
被推举为筹备组成员的,应照实填写《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推举表》。筹备组成员产生后,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管理区)、社区居委应当在物业区域醒目位置进行公告(附照片),公告时间不少于七天。
二、筹备组的工作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管理区)、社区居委指点筹备组做好下列各项工作: 1、确定初次业主(代表)大会形式、业主代表产生方式、人数,并组织业主推举 2、确认业主投票权及票权计算 3、拟订《业主(代表)大会议事规章》(草案)和《管理规约》(草案) 4、确定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和产生方法,组织业主推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5、会前十五日前公示《业主(代表)大会议事规章》(草案)、《管理规约》(草案)等各项会议内容和审议事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张贴公告(附照片)。 6、业主代表候选人状况公示(附照片)。
7、业委会成立状况公告(附照片) 三、业主委员会备案所需材料 1、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书; 2、业主委员会备案表(附件七); 3、业主(代表)大会成立经过状况(社区签字盖章证明选举过程真实有效); 4、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自荐、推举表(附件一); 5、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推举表(附件二); 6、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附件三); 7、业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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